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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移民現況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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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移民現況與未來
駐挪威代表處 張福恆
隨著全球化浪潮,移民已是持續的趨勢。在北歐,每年為了避寒,一直有遷往南歐的移民潮,另一方面,北歐國家以往生育普遍不高,經採取獎勵措施後,生育率雖略有提升,但相對亦使移民湧入,其中的挪威因係高度社會福利國家,更是移民嚮往的地方。
一、挪威移民人口比率已升高到8%
依據挪威勞工暨社會融合部(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Inclusion)統計資料顯示,2004年挪威人口移出800人,移入則有14,000人,其中以俄羅斯1,700人、波蘭1,600人、索馬利亞1,200人和泰國1,100人為最多;來自俄、泰移民多數是婦女嫁挪威人。在1970年移民只占挪威人口的1.5%,且只有6%來自歐洲以外地區,但在2005年初移民人口比率已升高到8%,且56%來自歐洲以外地區。目前移民人口總數約365,000人,約佔挪威人口469萬人的7.8%。

挪威移民前12大來源國家:巴基斯坦26950人、瑞典22,859人、丹麥19,197人、伊拉克18,369人、越南17,864人、索馬利亞16,765人、波士尼亞(Bosnia and Herzegovina)14,641人、伊朗13,983人、土耳其13,504人、塞爾維亞(Serbia and Montenegro)12,455人、斯里蘭卡12,288人、德國11,879人和英國11,069人。
二、挪威移民呈現人口高成長率、高失業率和低教育程度、低所得
挪威人口成長率為0.6%,但移民人口成長率卻高達4.3%,比率差高達7倍。2005年5月挪威失業率為3.3%,移民失業率卻高達9%,其中亞洲移民高達12.3%,非洲移民更高達17.5%。移民失業率較高原因主要為:就業能力較低、缺乏挪威語文能力、人種因素和對婦女就業的不盡公平與平等。移民的特色是低教育程度、高出生率、高失業率。
依據挪威統計局資料,挪威女性就業率為66.5%,惟第一代女性移民有工作收入者只佔53%,非西方女性移民就業率更只有47%,且多從事銷售和服務業,惟登記領失業金的卻只有10%;另非西方男性移民就業率則稍高,約為58%。
在待遇方面,女性移民的工資以印度移民最高,約為挪威生出女性工資的90%,其次依序為波士尼亞、波蘭、菲律賓、智利、斯里蘭卡和越南,約在80%~65%之間;最低的是索馬利亞只有約20%、次低是巴基斯坦的30%、再次低為土耳其。男性移民待遇情形類似女性移民。
三、挪威國內對移民政策呈現兩極化爭論
挪威人聲稱挪威是最適合居住和生養小孩的地方,但首都奧斯陸人口的成長幾乎全是移民人口的貢獻,過去10年來,奧斯陸市人口的成長有92.5%是移民的貢獻,目前奧斯陸市每5人就有1人是移民。移民中86%以上來自非西方國家,生育子女數遠比一般挪威人為高,但由於移民僅佔挪威人口的7.8%,故移民子女數並未特別突顯。
奧斯陸市議會議長Erling Lae曾對此表示,市議會注意到此一趨勢,但移民所佔比率並未特別大,他認為移民對都市的成長和多元化有正面意義,只有在移民不能成為都市人口的正常部分,變成犯罪和失業的代名詞時才是危險的。他說外來移民不是挪威能決定的,歐盟東擴和戰亂才是主要原因。
但挪威進步黨似乎不茍同他的看法,反而提出緊縮移民議案,包括:1、限制非西方國家移民每年總人數為1,000人;2、所有無身分證明的移民和申請庇護未獲核准者,應集中在封閉的接待所等待遣返;3、居留許可應嚴格管制並減量90%;4、更嚴格規定依親條件;5、取得挪威公民權必須通過挪威語言和文化測驗。該黨主張旋即被主管移民政策的勞工部次長Libe Rieber-Mohn強烈抨擊不切實際,且與該黨的黨綱自相矛盾。
總理史托登柏格所屬的工黨(Labour Party)反對採取移民配額方式,希望能採取其他將移民融入勞動人力的方式。社會左派黨(Socialist Left Party)傾向採行配額制,認為這是保障移民在挪威就業市場享有公平機會的唯一方法。中央黨(Center Paty)亦對配額制較積極。許多移民對此議題立場分歧,但某些移民深信在一個「恐懼外國人」(fear of foreigners )的國家,配額制是必要的苦口良藥(fair dose)。
四、挪威移民政策逐漸傾向緊縮
挪威對移民身分的認定十分寬鬆,但移民政策逐漸傾向緊縮。依據該國1988年6月24日「移民法」規定,移民分為:勞工、難民、依親和學生等四類。移民許可分為工作、居留和定居(Settlement Permit)等三種。移民申請案受理機關為挪威勞工部移民局(UDI:Directorate of Immigration);倘申請案被拒,可續向移民上訴委員會(UNE:Immigration Appeals Board)上訴。
挪威的高所得和高社會福利,正吸引日益增多的移民。許多無法循合法程序移民到挪威的外國女子,都設法透過權宜婚姻(marriage of convenience)甚或以假結婚手段,達到移民的目的。由於婚姻移民人數劇增,挪威勞工部於2006年初發布訓令,明確規定挪威大使館和總領事館於接獲以結婚證書申請簽證的案件時應加以面談,且列出應面談基本題庫,要求外館嚴格篩檢。主管移民政策的勞工部次長Libe Rieber-Mohn表示,發布該訓令的主要目的係協助領事和移民單位過濾掉權宜性婚姻。
挪威國會亦於2005年6月通過新國籍法,新法已於2006年9月生效。該法之特色為:申請歸化挪威籍者,如介於18歲至55歲,必須出具學習挪威語文和社會課程300小時的證明文件,如無,則須通過語言等相關測驗;孩童出生時如父母具挪威國籍則自動賦予挪威國籍;孩童12歲時無論父母是否同意,均可申請或賦予挪威國籍;孩童在申請時如無法放棄其原國籍,仍可取得挪威國籍;賦予挪威國籍時應有自願儀式包括宣誓和致贈禮物;入國籍後如不放棄原國籍將被撤銷挪威國籍。
在挪威,以庇護為名企圖申請移民者為數甚多。依據挪威移民警察局(Police Immigration Unit, PU)統計,2005年共有4,896名庇護申請者,而有2,644名被駁回並已遞解出境,其中以賽爾維亞人(Serb)和蒙地內哥羅人(Montenegrin) 最多,佔331名。由於害怕遭到遣返,許多庇護申請者在進入挪威後即故意毀滅身分證件,以備萬一被駁回或因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被逮捕時,警方無法遣返。
依據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全球已登載的遺失和失竊護照累計已超過1,200萬本,其中132,294本為挪威護照,而僅今年報失的護照已超過2萬本。國際刑警組織擔心這些報失護照可能涉及恐怖行動,挪威警察總局副總局長Odd Malme亦表示,在國外發現偽變造挪威護照的案例有增加趨勢。這些偽變造護照據悉多與移民有關。
五、結論
依據挪威統計局資料,2005年第3季各行業綜合平均月薪高達29,177克朗,最低的旅館餐飲業也有22,260克朗,約折合3,600美元,這對許多平均工資不到100美元的開發中國家人民,無疑具有致命吸引力。
其次,挪威是高度社會福利國家,曾有政黨主張對新生嬰兒,每名補貼其家庭美金3萬元,至少每名嬰幼兒每月可獲補助3,000克朗,以致不少移民媽媽乾脆以多生小孩多領補助費代替就業。在挪威,失業可領高達原月薪的8成,滿67歲後,就算以前沒繳過所得稅,每月至少都可領7,000克朗。因此,不少亞、非裔移民在67歲後坐領挪威政府發放養老金,卻選擇回原生國養老。
挪威供退休養老用的「政府養老基金」(The Government Pension Fund)累積的基金規模甚大,近年拜原油和天然氣價格暴漲之賜,已達1兆7,120億克朗(約折合美金2,655億元,或新台幣8.7兆元),平均每個挪威人可分享365,000 克朗(約折合美金56,590元,或新台幣186萬元)。挪威政府聲稱基金將留給後代子孫,但諷刺的是,本地挪威人仍舊多選擇不婚不生,倒是移民拼命將親戚引進挪威依親、或回鄉娶妻,並一致性的多生子女。
近年來台灣的婚姻移民潮流,有幾分類似挪威。預期挪威移民法規和政策都會趨嚴,但移民潮流正方興未艾,未來移民佔挪威人口的比率仍會持續攀高,預估還有5到10年才會達到高原期,此後才會趨緩。有鑒於此,其整體移民情況、趨勢及相關政策均值得我國觀察、參考與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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