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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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序言
年鑑編輯委員會序言
凡例
目錄
首長照片
第一章 首長外交活動照片
第二章 外交施政概況
第三章 中外關係
第四章 領事事務
第五章 外交行政
第六章 外交大事日誌
附錄
首頁/第三章 中外關係/第六節 第六節 國際技術合作與經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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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國際技術合作與經貿活動
 

壹、我國國際合作發展簡史
我國經濟發展初期以農業為基礎,繼而漸進發展農產加工、輕工業、重工業,以至今日之資訊和高科技產業。昔日農產品曾占我國輸出產品大宗,並賺取大量外匯,奠定經濟發展起飛之基礎,創造載譽國際之經濟奇蹟。我國國際合作發展的基本作法,係以提供我國特有的「台灣經驗」作為友好開發中國家的借鏡。民國48年12月我國派遣第一個農業技術團(由越方邀請,美國支援經費,該團人員最多時達86人,64年4月北越統一南越時撤團)協助越南發展農業。繼於民國50年成立「先鋒案執行小組」,派遣農耕隊赴非洲協助友邦增產糧食,61年成立「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簡稱海外會),其主任委員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專責協助友好開發中國家發展農、漁業。78年,經濟部亦成立「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海合會),提供開發性貸款和經技協助予友好開發中國家。
由於我國政經發展成就斐然,各國對我回饋國際社會之期望日益殷切,為因應我國特殊國際處境,並提昇國際合作發展層次及援外效能,外交部乃擬訂「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於民國84年12月三讀通過,並由總統於85年1月公布施行;同年7月1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成立,正式取代海合會,復於86年7月1日兼併海外會,外交部亦將駐外技術團業務委託國合會賡續辦理。目前除派駐農、漁業、手工藝團外,我亦陸續提供工業、礦業、電力、醫療、經貿發展等技術和經驗,並邀請開發中國家派遣有關官員及技術人員來台觀摩考察或接受專業講習訓練。
89年8月13日至25日,陳總統水扁先生於進行跨洲之旅時,曾視察我國駐外技術團,返國後即宣示將推動「外交替代役」,以解決我駐外技術人力不足問題。為落實總統宣示,外交部在內政部配合之下,經報奉行政院於89年10月核定自90年起實施外交替代役。在外交部妥善規劃與努力宣導之下,歷屆外交替代役役男申請皆相當踴躍,第1、2、3、4屆分別錄取37(其中1名因病提前退役)、35、41、66名役男赴我駐中南美洲、非洲及亞太地區之技術團和醫療團服勤。
另為使我國援外工作早日法制化、專業化、透明化,外交部已擬妥「國際合作發展法草案」暨「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經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中。
貳、我國國際合作發展宗旨及策略
一、宗旨:
國際合作發展工作的本質係基於對人性的關懷與對人類福祉的重視,更係一種跨國界、跨族群的人性關懷與人道援助合作。在後冷戰時期,由於文明國家對於人命與人權價值的普遍尊重,使得人權超越主權、人道超越政治成為國際社會與各國對外關係的重要環節。基於此一新體認,我國必須在援外工作上注入對人道與人權的關懷,以更具體、更積極的行動去協助需要幫助的國家和人民,讓世界成為地球村,讓人類成為一家人。
我國國際合作發展工作之宗旨即在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推廣我國經社發展成功經驗,提昇國際合作層次,建立多元援外體系,協助邦交國與友好開發中國家加速經社發展,積極回饋國際社會,敦睦各國邦誼,並促進國際合作,發揮人道關懷精神,並落實永續化、民間化的國際合作發展目標。
二、策略:
我國國際合作發展策略係以我經濟發展經驗為經,受援國需求為緯,透過雙邊、多邊暨參與國際組織援助等多元管道,由政府、非政府組織及民間共同推動,以援助計畫落地生根、普及民間、永續發展為努力目標,詳情如下:
(一)以推廣台灣經驗、切合受援國需求為主軸:我國援外作法係秉持回饋國際社會信念,在衡量國力及考量友邦需求的前提下,推廣台灣經驗,謀求切合受援國的需求,以深化我與友邦及友好國家互利互惠關係。
(二)透過雙邊、多邊暨參與國際組織多方向進行:推動國際合作發展工作可經由雙邊、多邊暨參與國際組織等多元管道進行,除可拓展雙邊、多邊合作關係外,亦可汲取國際組織開發、重建與救援等經驗,並加強我與國際組織的關係。
(三)由政府與民間共同推動:在全民外交的理念下,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作法係鼓勵民間企業、社會團體和非政府組織共同參與。對於援外所需物資則優先向國內採購,如此非但可嘉惠受援國,並可為我業者創造商機。
(四)落地生根、永續發展:修正以「給魚吃」的單向援外作法,未來將加重以經貿投資、技術轉移為主的「給魚竿教釣魚」的援外策略,使我國援外計畫能在受援國落地生根、發揮自償效益,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參、我國國際合作發展執行方式:
一、技術合作:
至民國94年12月底止,我國派赴海外之駐外技術團共計35團,分布於亞太、亞西、非洲及中南美洲等地區共29國,執行包括農藝、漁業、園藝、畜牧、手工藝、醫療、水利、農機、交通及貿易投資等合作計畫。此外,亦派遣中小企業和經貿專家、志工赴海外從事中、短期指導或顧問等服務,並邀請友好開發中國家人員來台接受教育訓練、參加講習會與研討會等。
二、貸款:
為協助友邦進行建設,由我國合會依友邦所提出之經建需求提供適當用途之援外貸款。由於我援外資源有限,貸款案均需先經審慎評估;依其性質之不同,可區分為轉融資貸款、基礎建設貸款、工業區貸款、社會及教育貸款、緊急復原貸款及小農貸款等。國合會截至94年底已簽約之投融資案件計78件,包括:基礎建設計畫、社會發展計畫、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計畫、教育計畫、災後重建計畫、中小企業發展計畫,以及微額貸款計畫等。
此外我亦於必要時為協助友邦,洽請我國商業銀行提供商業性貸款,並由我商業銀行與借款國中央銀行或財政部簽署貸款合約。
三、鼓勵我業者赴邦交國投資:
為增進投資合作邦誼關係,我政府頒訂鼓勵我廠商赴邦交國投資融資信用保證辦法,委託國合會執行。在國內方面,國合會已與國內12家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銀、中國國際商銀、第一銀行、台灣銀行、華南銀行、台北國際商銀、復華銀行、聯邦銀行、誠泰銀行、合作金庫、台灣中小企銀、輸出入銀行等)簽定合作協定;在國外方面,亦已與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簽署合作協議,透過該等銀行協助承辦信用保證業務。目前已通過我廠商赴史瓦濟蘭、宏都拉斯及巴拿馬等國投資授信保證案,且另有多家廠商有意願提出申請。
四、國際急難暨人道援助:
國合會自90年度正式於年度預算中編列人道援助經費後,對友邦或友好開發中國家提供有關天然災害之緊急救助,包括急難救助、安頓關懷及重建復建等協助,另亦針對友邦或友好開發中國家之實際需要進行評估,提供有關災後基層醫療、衛生及營養等方面之援助。94年度國合會續與美慈組織(Mercy Corps)、巴拿馬共同援助發展基金會、西藏難民自助中心、台藏基金會、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等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合作,針對國際難民救助、基層醫療建構及貧農扶助等方面,進行各項人道援助計畫。
五、外交替代役:
外交替代役役男服勤期間係依據內政部替代役實施條例之規定,並以「全民外交、志工台灣」之精神,配合推動國際合作、敦睦邦誼之外交政策,由外交部委託國合會執行。役男以助理團員身分在我國駐外技術團、醫療團及經貿團服勤。役男除協助處理一般行政工作外,並依照個人所具備專長,分別協助技術團之農漁業推廣改良計畫、經貿發展計畫、醫療工作等。目前已有第1~3屆外交替代役役男共112名退伍外,第4屆66名外交替代役役男,於94年初派赴30個駐外技術團服勤,在25個友好國家服役。
六、參與世界貿易組織之辦理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與貿易相關之各項能力建構計畫:
(一)提供低度開發國家優惠關稅待遇
WTO總理事會於1999年6月通過優惠關稅豁免決議,允許會員在2009年6月30日前得片面對低度開發國家產品提供優惠關稅待遇,不受GATT第一條最惠國待遇之限制,我在杜哈部長會議中曾宣示我願對低度開發國家給予免關稅優惠待遇之政策,為履踐這項承諾,我於2003年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修正海關進口稅則給予低度開發國家141項產品項目免關稅待遇,並報行政院核定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俟其審查通過後,將可正式實施。
(二)提供技術協助
捐贈:從2000年開始,為協助開發中國家參與WTO活動,我贊助WTO在非洲舉辦貿易部長會議、2001年我贊助非洲國家貿易部長出席杜哈部長會議的部分經費、2003年我贊助低度開發國家部長出席坎肯部長會議的部分經費;我於2002年首度捐贈「杜哈發展議程全球信託基金」30萬美元;2003年在坎肯部長會議中由我代表團林團長義夫宣布我捐贈該基金25萬美元;
 

我以自有經費舉辦WTO研習班:

項目

辦 理 情 形

SPS禽畜類防疫與檢疫研習班 2003813日至26日舉辦,中南美地區1719位學員參訓
關務現代化研習班 20031111日至25日舉辦,亞太地區1418位學員與訓
關務現代化研習班 2004624日至77日舉辦,亞太、歐、非、加勒比海地區1419位學員與訓
SPS水產類防疫與檢疫研習班 200478日至28日舉辦,中南美地區1718位學員參訓
貿易便捷化研習班 200538日至21日舉辦,亞太、歐、非、加勒比海地區共3031位學員參訓
關務現代化研習班 2005615日至28日舉辦,亞太、歐、非、加勒比海地區3034位學員與訓
食品加工安全研習班 2005101525日舉辦,共有1718位學員與訓

 

我與WTO合作舉辦區域性研討會

1.20033月我首次與WTO秘書處合作舉辦亞太地區「貿易技巧諮商」區域性研討會,亞太地區28個開發中會員及觀察員派員參加

2.20043月我再度與WTO秘書處合作舉辦亞太地區「區域貿易協定」區域性研討會,亞太地區24個開發中會員及觀察員派員參加

肆、我國辦理國際合作之執行機構及現狀
一、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鑒於我國政經發展成就斐然,已逐步邁入已開發民主國家之列,且各國對我大力回饋國際社會之期望亦甚殷切,因此如何適切提供國際合作計畫,善盡我國際責任,已成為我外交工作要務。我國致力於推行國際技術合作、提供貸款協助友邦經建發展,並獎勵促進對友邦投資等對外援助工作雖已有多年歷史,惟以往各項國際合作工作係分由隸屬不同部會之機構來執行,致事權未能統一,成效難以完全發揮。此外,援外業務日益專業,我整體援外資源亦應整合運用,故亟需成立一處理國際合作事務之機構。考量我國對外處境,該機構又以民間組織形態運作為宜。為達成上述目的,外交部遂研擬「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經行政院送立法院於民國84年12月19日3讀通過,並於85年1月15日由總統公佈施行,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嗣於85年7月1日正式成立。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係以財團法人型態組成,其董事會置董事11人至15人,由行政院長遴聘之,並設董事長1人,董事成員包括相關部會首長、民意代表、學者專家及全國工商團體代表;業務執行人員則幾乎全數延攬自民間專業人士,期以結合政府和民間的才智與力量,共同規劃國際合作及援助工作,有效運用我有限資源,爭取最大成果。此外,依據「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國合會尚須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藉此接受民意監督並使我援外工作透明化。
國際合作工作之開展,乃反映出我積極拓展國際活動空間、提昇國際形象及爭取邦誼之努力,自當求其最大效益。國合會之成立,除將整合分散於各部會及各行各界之人才外,並冀能以其財團法人型態,靈活運用諸如貸款、投資、捐贈及國際技術合作等方式,充分發揮其職掌、落實國際合作計畫之成效,並促使國際合作計畫與國內產業緊密結合、經貿與外交相互支援,進而達成藉國際合作發展外交,以外交回饋經貿之良性互動。
二、國際技術合作現況之簡介
(一)農、漁、醫療之技術合作
我國經濟發展初期以傳統農業為基礎,隨而沿農產加工、輕工業、重工業漸進至今日之高科技產業。昔日農產品曾占我國輸出產品之大宗,並賺取大量外匯,奠定經濟發展之基礎,創造載譽國際之「台灣奇蹟」。我國推行國際技術合作亦以「台灣經驗」提供其他開發中國家作為借鏡。
1、駐外技術團工作概況:
我國對推動國際合作事務向來不遺餘力,自民國48年首先在越南成立農業技術團以來,前後曾與七十餘個國家合作,派遣技術團共達109個,派遣人員累計達12,946人次。迄94年12月底止,共有駐外技術團35個,分布於亞太、亞西、非洲、加勒比海、中美洲及南美洲地區之29國,實派技術人員249人,執行包括農藝、漁業、園藝、畜牧、手工藝、醫療、水利、農機、交通、及貿易投資等合作計畫,詳如下表:
 

交通、印製及貿易投資等合作計畫,詳如下表:

地 區

國家數

     

工作人員數

技術團

醫療團

印製團

小計

編制

實派

亞太

8

8

0

0

8

38

39

亞西

2

2

0

0

2

10

10

非洲

6

6

4

0

10

90

90

加勒比海

4

5

0

0

5

31

33

中美洲

7

8

0

0

8

62

64

南美洲

2

2

0

0

2

14

13

合 計

29

31

4

0

35

245

249

我技術團在駐在國工作除依據協定內容釐訂工作計畫外,並應駐在國政府之要求,辦理農作、水利、農機、畜牧獸醫、漁蝦繁殖、組織培養、手(竹)工藝及醫療服務等工作,項目繁多,工作地點分散,在有限之人力、物力條件下,皆能克盡所能,全力以赴。至9412月底止各技術團工作項目,依地區別列表如下:

亞太地區

國家、技術團

成立

年月

人員

編制

工作項目

1

駐印尼技術團

65.1

8

從事農業綜合經營、畜產及水產養殖計畫。

2

駐斐濟技術團

81.1

5

進行非產期蔬菜計畫。

3

駐索羅門技術團

72.12

6

進行稻作及畜牧計畫。

4

駐帛琉技術團

74.5

3

從事園藝及雜作推廣計畫。

5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技術團

79.10

5

從事糧食增產計畫。

6

駐馬紹爾技術團

88.8

4

進行園藝作物發展及畜牧計畫。

7

駐吐瓦魯技術團

92.12

2

進行園藝作物發展計畫。

8

駐吉里巴斯技術團

93.02.

5

進行園藝作物發展、水產養殖及畜牧計畫

亞西地區

國家、技術團

成立

年月

人員

編制

工作項目

9

駐沙烏地阿拉伯技術團

69.8

6

一、進行農漁業技術合作及交通技術合作計畫。

10

駐巴林技術團

76.4

4

從事園藝及景觀計畫。

非洲地區

國家、技術團

成立

年月

人員

編制

工作項目

十一

11

駐馬拉威技術團

54.12

14

進行糧食發展推廣、園藝發展推廣及職訓發展計畫等項。

 

12

駐馬拉威醫療團

91.07

15

提供醫療技術服務

十二

13

駐史瓦濟蘭技術團

58.9

14

進行農村社區綜合發展計畫、王室農場經營輔導計畫

及技藝訓練計畫等項。

十三

14

駐布吉納法索技術團

83.5

10

從事巴格雷開墾計畫及陸稻栽培增產推廣計畫。

15

駐布吉納法索醫療團

83.6

5

從事醫療服務計畫。

十四

16

駐甘比亞技術團

84.11

 11

進行水稻增產及蔬菜綜合經營推廣計畫。

十五

17

駐查德技術團

87.4

8

進行稻作增產及蔬菜產銷班計畫。

18

駐查德醫療團

86.9

5

於查京自由醫院進行醫療服務計畫。

十六

19

駐聖多美普林西比技術團

88.1

3

進行蔬菜推廣計畫及畜牧養殖計畫。

20

駐聖多美普林西比醫療團

87.5

5

提供醫療技術服務。

加勒比海地區

國家、技術團

成立

年月

人員

編制

工作項目

十七

21

駐多明尼加技術團

52.11

9

進行稻作品種改良及種作計畫、園藝竹工及熱帶水

果計畫、水產養殖發展計畫等項。

22

駐多明尼加工業服務團

89.3

2

進行工業技術合作計畫。

十八

23

駐海地技術團

61.10

10

進行稻米計畫及竹類栽培計畫。

十九

24

駐聖克里斯多福技術團

71.2

4

進行蔬果計畫。

廿

25

駐聖文森技術團

71.10

6

從事園藝作物發展計畫及禽畜推廣計畫。

中美洲地區

國家、技術團

成立

年月

人員

編制

工作項目

廿一

26

駐巴拿馬技術團

59.4

8

進行蔬果、水產養殖及漁村發展計畫。

廿二

27

駐宏都拉斯技術團

61.2

12

進行作物生產、養豬及水產養殖計畫。

廿三

28

駐哥斯大黎加技術團

61.9

6

從事果樹及花卉計畫及大西洋漁業計畫。

廿四

29

駐薩爾瓦多技術團

61.8

9

進行蔬菜生產推廣、果樹生產改進及水產養殖推廣計畫。

廿五

30

駐瓜地馬拉技術團

62.2

8

進行竹建築發展計畫、外銷作物產銷發展計畫、水產養殖

及農產加工發展計畫。

31

駐中美洲投資貿易服務團

88.7

3

進行投資推廣計畫及出口推廣計畫

廿六

32

駐貝里斯技術團

80.1

6

進行稻作生產及技術轉移計畫、蔬菜及雜糧生產改進

及推廣計畫以及食品加工計畫等項。

廿七

33

駐尼加拉瓜技術團

80.7

10

進行園藝作物、油脂暨稻作及畜產綜合生產計畫。

南美洲地區

國家、技術團

成立

年月

人員

編制

工作項目

廿八

34

駐巴拉圭技術團

61.4

10

進行農牧產銷中心、園藝及養豬計畫。

廿九

35

駐厄瓜多技術團

67.12

4

從事沿海灌溉區蔬菜專業區計畫、稻作計畫及竹加工計畫。

(二)工業及科學技術合作:
1、中美洲國家技術合作計畫:本計畫旨在與中美洲國家分享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之成功經驗,同時協助該地區之發展。計畫內容包括「資訊科技合作計畫」(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Project)、「與國際組織合作」及「機構體制建立與強化」等;至94年12月底,執行成果如下:
(1)ICT合作計畫:為協助國際數位落差機會,積極提供我國資訊升級與降低數位落差之經驗發展予友邦國家,以協助當地推動資訊教育,2005年於貝里斯、巴拿馬、薩爾瓦多等國完成擬訂資訊發展政策,以強化政府部門資訊設備與機構建製為先期計畫,引進台灣開發之資訊軟、硬體系統,提升友邦政府部門資訊整合、統計、發布及管理之效能、改善行政效率,並開發資訊科技研討會及提供顧問諮詢,針對政策制訂、機構建制、電子化政府、電子商務與技術運用等相關領域與主題,分享我國e化發展經驗。
(2)與國際組織合作:為協助友邦國家之發展及農業升級,積極尋求與國際組織合作機會,以擴大計畫執行層面與成效:
Ⅰ.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CABEI):運用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之資金,由我駐外技術團規劃執行,自93年9月至12月與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合作,於中美洲5國辦理6項技術訓練班或研討會,辦理之班別及參與人數分別為:於尼加拉瓜舉辦「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水稻栽培技術與產銷經營管理研討會」,計9國51名代表參與;於宏都拉斯舉辦「中美洲東方蔬菜栽培訓練班」,計7國32名代表參加;於薩爾瓦多辦理「中美洲區域海蝦繁養殖訓練班」,計有8國27名代表參加;於哥斯大黎加辦理「中美洲地區組織培養訓練班」,計有8國24名代表參與;於瓜地馬拉舉辦「中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整體發展研習會」、「中美洲地區中小企業政策研討會」,分別有8國35名、8國38名代表出席與會。94年續與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合作「社會轉型特別基金」計畫,協助該銀行對區域內之高度負債貧窮國家(如尼加拉瓜、宏都拉斯)進行社會轉型計畫,以改善貧戶生活品質並滿足貧戶基本所需。
Ⅱ.美洲國家組織:提供10萬美元與美洲國家組織青年創業基金(YABT)合作,推動拉美地區青年科技資訊商業計畫(InfoBiz project),藉由拉丁美洲地區資訊商業平台之建立,協助青年創業,推動拉美地區中小企業發展及區域經濟活動。
Ⅲ.美洲開發銀行:美洲開發銀行之日本計畫(Japan Program)與駐多明尼加技術團合作,在Comunidad de Clavellina及Dajabon社區進行水產養殖示範及推廣,將台灣與日本成功的鄉村發展經驗運用於此邊界社區,改善當地農村經濟。
(3)機構體制建立及強化:為協助東加勒比海友邦提昇醫療水準、改善當地人民就醫品質,自民國87年以來,每年捐贈東加勒比海友邦所需之醫療設備及器材,包含病房設備、醫療儀器、救護車等,對提昇當地醫療水準頗具成效。
(三)駐外技術團人員返國在職訓練:
為提昇技術團團長及專家之管理及領導統御能力,使技術團能於原有之專業知識外,運用更科學之管理新知,整合各項資源,提升計畫成效。國合會於2005年8月1日至12日辦理管理能力提昇訓練課程,安排來自22個技術團團長或具發展潛力之專家共28人返國參訓。
此外,鑒於農企業經營係今後駐外技術團未來努力發展方向及重點工作目標,國合會舉辦駐外技術團「產銷制度及農企業經營研習班」,邀集產、官、學、研之優質講師,分享學理基礎與實務經驗,並透過個案研討、實務演練及經驗分享等方式,於短期內培養駐外技術團團員具有農企業及產銷制度概念。該次返國參訓之我駐外技術團長、團員及專家共計32人。
(四)友邦人士來台觀摩考察及接受專業訓練:
以台灣經驗分享為主軸,與國內外之專業機構及大學訓練單位合作籌辦人力資源培訓計畫,共同推動國際人力資源合作,加速國際化及擴大國際視野。94年1月至12月間,國合會辦理之各項研習班如下:
1、農漁業相關研習班:農漁業相關研習班計有「食品加工技術研習班」、「農業政策與農村發展研習班」、「水產養殖研習班」、「世貿組織(WTO)食品加工安全研習班」。
2、經貿相關訓練班:經貿相關訓練班計有「世貿組織(WTO)貿易便捷化研習班」、「中小企業發展經驗研習班」、「微額金融研習班」、「台灣經驗研習班」、「世貿組織(WTO)關務現代化研習班」、「中南美洲友邦經建規劃高階人才培訓計畫」、「貿易推廣研習班」、「中亞、東歐資訊商機發展研習班」。
3、其他不屬於以上二類之專業訓練班計有「科技產業政策與管理研習班」、「新聞媒體研習班」、「紡織工業管理研習班」、「社區營造與觀光產業發展研習班」。
(五)國際技術合作業務監督評估:
為確實瞭解技術合作計畫,94年1至12月間,由外交部、國合會及學者專家組派技術團業務評估、監督或規劃團計13次,計28人次,赴駐外技術團進行業務執行成效評估監督及業務規劃,前往國家計有瓜地馬拉、史瓦濟蘭、哥斯大黎加、貝里斯、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布吉納法索、查德、聖多美普林西比、吐瓦魯、馬紹爾群島、馬拉威、美國、印尼、聖克里斯多福、索羅門群島及諾魯等17國,考察團所撰考察報告之建議事項及短期專家提供之專業意見,均供作釐訂技術合作決策之參考。
(六)國合會派遣海外服務工作團赴友邦從事志願服務工作:
為協助友好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及鼓勵我有志青年參與國際業務,前經濟部海合會於民國83年設置「海外經貿志願工作團」,民國85年7月1日國合會成立後,變更為「海外服務工作團」,並於85年11月正式派遣5名志工人員赴史瓦濟蘭進行為期兩年之中小企業發展、電腦教學與農村生活改善等服務,為中華民國積極回饋國際社會之行動展開新的里程碑,亦為嚮往國際志願工作或有志前往海外工作接受歷練之國民提供參與管道。
截至94年12月底,國合會計派遣8梯次共157名志工分赴中南美洲、東加勒比海、非洲及亞太等地區共22個國家服務,94年計有60名志工分別派駐於布吉納法索、馬拉威、貝里斯、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巴拿馬、聖文森、泰國、印度及馬紹爾等國服務,服務項目包括中小企業諮詢、電腦、中文、民族舞蹈教學、農業產銷輔導、職訓、手工藝教學以及藥劑護理等。
伍、外交部推展經貿外交之概況
一、對外經貿工作的聯繫與協調:拓展對外經貿關係是一整體性工作,需要政府與民間共同推動。為整合經貿外交資源並與相關單位相互支援,外交部除定期邀集經貿、投資、對外技術援助等單位舉行工作座談,就共同之工作目標達成共識外,並協同相關單位推動雙邊或多邊經貿合作,參與稅則、貿易法規之修訂或審查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活動。同時,外交部與國內重要且具代表性之工商企業團體均保持聯繫,並藉由參與、交流、對話等方式建立聯繫及諮商管道,以統合民間豐厚經濟實力,配合政府政策,推展對外關係。
二、參加(或舉辦)國際商展:為協助國內廠商拓展海外市場、展現我國經貿實力、提升國家形象及推廣我國優良產品,並藉此加強我與邦交國經貿關係,外交部每年均擬定參加(舉辦)國際商展計畫。94年外交部委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在國外參加(或舉辦)國際商展,計有「巴拿馬2005年國際商展」、「宏都拉斯2005年中華民國商展」、「沙烏地阿拉伯2005年GITEX電腦展」、「馬紹爾中華民國商品展」、「瓜地馬拉第14屆紡織成衣布料暨設備展」、「馬拉威第17屆國際商展」、「瓜地馬拉第一屆工業展」、「2005年以色列科技展」、「聖文森2005年中華民國展」、「瓜地馬拉第7屆商展」、「巴拉圭2005年農牧工商國際展」、「2005年多明尼加台灣商展」、「史瓦濟蘭2005年國際商展」、「蒙古2005年國際友誼展」、「斯洛維尼亞第38屆策耶國際商展」、「所羅門中國商展」、「2005年南非國際商展」、「2005年查德中華民國精品展覽會」、「瓜地馬拉第18屆國際商展」、「2005年加勒比海年會商展」等20項商展順利完成展出,僅「聖克里斯多福型錄展及價購品展」因故延後辦理;另「塞內加爾台灣商品展」於徵展完畢後因台塞斷交而取消。各項展覽均甚為成功,每場商展除設有參展廠商攤位及貿易洽談區外,並規劃有「國家形象館」,詳細介紹我國政經發展及文化風俗,俾使觀眾藉由展覽對我國有更深入之認識。總計參觀人數超過35萬7千人次,國內參展廠商家數共533家,現場成交金額達2,807萬美元,後續交易機會金額可達7,056萬美元,並促成交易機會1,399件,對於推廣我國優質產品及提升國家地位,成效良好。
三、辦理友邦政要與我企業界早餐會及投資說明會俾協助友邦產品來台拓銷:為促進我企業界對邦交國投資環境之瞭解,進而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藉以提升我與邦交國之經貿關係,外交部在友邦政要訪台時舉辦該國投資說明會。94年度計辦理馬拉威莫泰加總統、瓜地馬拉貝爾傑總統、聖多美普林西比梅尼士總統及巴拉圭駱琪外長等四場投資說明會。
四、舉辦友邦駐華使節參訪活動:為加強友邦駐華使節與我企業界之瞭解及聯繫,94年共辦理:「第28次2005年駐華使節暨商務代表中小企業高屏地區參訪團」、「第29次2005年駐華使節暨商務代表中小企業桃竹地區參訪團」等參訪活動。
五、加強與工商企業界聯繫:外交部為結合民間經貿力量,推動經貿外交,不定期與全國商業總會、全國工業總會、世界臺灣商會、全球台商經貿學員聯誼總會等工商團體舉行業務交流;另協助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在外交部舉行年度國際事務委員會暨國際關係研究會聯席會議等,旨在加強工商企業界參與並協助外交工作之推展。
六、促進對外投資,增進邦誼:為積極協助我友邦從事經濟建設,並協助我廠商拓展海外市場,外交部於77年訂定「鼓勵民間業者赴中南美友邦投資補助要點」,鼓勵我民間業者赴中南美邦交國家投資,83年修訂為「鼓勵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將實施範圍擴及全部有邦交國家,其後於87年及89年又兩度修正,增列補助項目以符業者實際需要,並修正為「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自補助辦法實施以來,已有56家廠商接受補助前往有邦交國家投資設廠,效果良好。另為有效協助解決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融資問題,外交部會同國合會研定「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證處理辦法」,已於90年10月3日訂定發佈,由國合會負責執行,凡有意前往邦交國投資的廠商可依據該處理辦法向國合會申請授信保證,並向金融機構申辦融資。
陸、推動漁業小組,以迅速處理國際漁業糾紛或急難事件,並促進遠洋漁業發展:
我國目前為世界第6大公海捕魚國,僅次於俄羅斯、日本、西班牙、波蘭及南韓,顯示我國漁業實力在國際間已佔有不可忽視之地位。然而國際間對公海捕漁作業的限制日益增多,且雙邊或多邊漁業合作,亦已逐漸從單純的付費入漁,演變成須配合漁技合作或援助,才能獲得入漁之權利。此外,我國漁船誤闖外國海域被扣或發生喋血案等不幸事件,時有所聞,國人亦十分關切。為保障我漁民權益,迅速因應處理意外事件,外交部除由各地域司負責轄區內漁務,隨時處理漁民在海外緊急事故外,更透過駐外各館處蒐集駐在國漁務、海域主張等資訊,長期將以累積經驗、培養專業人才、協助發展遠洋漁業及參與國際漁業交涉、談判等為努力目標。
柒、推動對外經貿關係與國際合作發展之展望:
我國為全世界有效運用外援,逐步發展經濟最成功的國家之一,經濟發展水準幾已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成功的「台灣發展經驗」,更成為發展中國家亟欲學習的榜樣。我們除應感謝先進國家早年的援助對我國經濟發展所帶來的重大貢獻,更應飲水思源,在促進國際經貿繁榮和推動援外工作上,一如已開發國家,承擔起更大的責任和義務,提供更有意義的貢獻,以回饋國際社會,並藉機擴大國際參與,開拓國際空間,以建立符合我國家實力的對外關係。
由於我國的特殊國際處境,今後政府必須規劃更前瞻、更務實、更靈活的援外政策,注入民主和人道關懷精神,以政府有限的經費結合民間充沛的資源,共同提昇援外層次、擴大援外層面,並建立專業、效能、透明的援外體系,以落實永續化和民間化的援外成效。本著立足台灣,關懷世界的精神,政府有信心,更加積極推動國際合作發展工作,使我國成為援外最佳榜樣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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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外交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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