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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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序言
年鑑編輯委員會序言
凡例
目錄
首長照片
第一章 首長外交活動照片
第二章 外交施政概況
第三章 中外關係
第四章 領事事務
第五章 外交行政
第六章 外交大事日誌
附錄
 
首頁/第三章 中外關係/第一節「對外關係概況」/第一項 我國與亞太地區國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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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外關係
第一節 對外關係概況
第一項 我國與亞太地區國家關係

壹、前言
亞東太平洋地區範圍泛指由日本、朝鮮半島而下,南至澳大利亞、紐西蘭,西起印度、斯里蘭卡向東橫跨孟加拉、中南半島、菲律賓、印尼以及南、北太平洋諸島國,其種族、歷史、文化、宗教及社會之發展互異。亞太地區倘不包括中共及外蒙古,計有34個獨立國家,其貿易量佔世界總量百分之43以上,為全球重要之政治外交重心。其中我與太平洋地區之索羅門群島、吐瓦魯、馬紹爾群島、帛琉、吉里巴斯、諾魯等6國有外交關係,其餘亞太地區國家則大多數與我有密切實質關係。亞太地區國家眾多,一般以地緣及政治因素加以區分,大致分為東北亞、東南亞、南亞、澳紐與太平洋4個區域。
貳、我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日本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日本兩國自民國61年(1972)9月29日斷交後,為繼續各項關係及處理政府間事務,雙方分別成立亞東關係協會及交流協會,作為交往管道。近年來兩國實質關係持續增進,雙方人員、經貿、文化、體育等各項交流均維持穩定發展。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2005年日人來台觀光客人數為112萬4,334人,我國人赴日觀光人數為118萬406人,兩國人民互訪人數約達230萬4,740人次,雙方交流日益密切。今後我將繼續致力加強與日本政、經、文化各界聯繫,厚植友我力量,並促日本政府重視台日雙方在經貿、安全上之共同利益,強化相互合作關係,共策亞太地區和平與繁榮。
(二)經貿關係:
1、我與日本經貿關係至為密切,2005年雙方貿易總額達604.2億美元,我對日出口144.8億美元,自日本進口為459.4億美元,對日貿易逆差為314.6億美元。我為日本第4大貿易夥伴,日本為我第2大貿易夥伴。
2、舉行台日經貿會議:台日雙方於2005年12月1日舉行「第30屆台日經貿會議」,會後並簽署「台日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雙邊協定」,透過此項協定之簽署,將有助於雙邊環保合作,以及台日實質關係之提升。本次會議台方代表團由亞東關係協會羅會長福全擔任團長,日方團長則由交流協會服部禮次郎會長擔任,雙方共約112位代表出席,會中提出世貿組織(WTO)、亞太經濟合作(APEC)、自由貿易區(FTA)、農漁業、電信、技術合作、文化交流、觀光、藥政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多項議題,由雙方政府官員直接進行討論,會後並簽署同意議事錄。
(三)文教關係:
1、2005年台日間大學交流頻繁,其中日本九州地區名校西南學院大學於12月與我東吳大學簽署國際學術交流合作協定,加強雙方學術交流。
2、亞東關係協會首度與日本東京大學、早稻田大學、中京大學以及關西大學合作,於10月29日至30日假台北國家圖書館舉辦第一次「日本之台灣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共提出70年代中華民國的福祉國家觀、日本的台灣觀與台灣的日本觀、台灣經濟史研究、從社會文化及政治經濟觀點論二次大戰後日本的台灣史研究等八篇學術論文。
3、2005年日人來台留學人數2,126人,日本高中生來台國際教育修學旅行3,207人,較2004年之留學生1,879人增加13%、來台修學旅行高中生之1,609人增加約一倍。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國家實驗研究院李院長羅權、張立法委員花冠、教育部范政務次長巽綠、經濟部何部長美玥、國安會林諮詢委員成蔚、總統府彭資政明敏、無任所大使吳運東、台北市馬市長英九、行政院新聞局林前局長佳龍、行政院李秘書長應元、經濟建設委員會張副主委景森、邱立法委員鏡淳、葉國策顧問國興、國安會林諮詢委員錦昌、陸委會黃副主委偉峰、康資政寧祥、國民黨連主席戰夫婦、台灣團結聯盟蘇主席進強、吳國策顧問樹民、總統府游秘書長錫、林資政信義、台灣省政府林主席光華、世界客屬總會饒會長穎奇、劉立法委員盛良、中研院李院長遠哲、桃園縣朱縣長立倫、彰化縣翁縣長金珠、陸委會吳主委釗燮、教育部杜部長正勝、衛生署侯署長勝茂、蕭立法委員美琴、總統府吳資政澧培以及立法院台日交流聯誼會江立法委員丙坤等16位超黨派立法委員赴東京參加台日國會議員交流會議。
2、日本來訪者:
(1)國會議員:玉澤德一郎、本剛二、中津川博鄉、玉置一彌、萩生田光一、佐藤公治、日本前防衛廳長官石破茂等眾議員以及濱四津敏子、大江康弘、魚住裕一郎等參議員共81位國會議員訪台。(2)其他: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橫濱市市長中田宏、廣島縣知事藤田雄山、琉球那霸市長翁長雄志、高知縣知事橋本大二郎、山形縣知事齋藤弘、秋田縣知事寺田典城及國際教養大學中嵨嶺雄校長、長野縣知事田中康夫等人訪台。
(五)其他:
1、2005年2月19日在「美、日2+2安保會議」首次將和平解決台海問題列入日美安保共同戰略目標。
2、日本政府於2005年9月26日起正式予我國人赴日永久性免簽證待遇。
3、2005年10月台日再度在東京進行非正式航空諮商會議,雙方同意增加台日間新航點、航線。並擬於2006年換函修約。
4、日本政府自2005年起恢復贈勳給予對增進台日經濟文化交流有重大貢獻之我國人士。
5、日本政府於2005年3月公開反對中共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及反對歐盟解除對中共武器禁運措施。
二、我與韓國關係
(一)一般關係:由於朝鮮半島緊張情勢一直未減,南韓朝野多存籠絡北京牽制平壤之心態。南韓政府在與我進行官方交往之交涉與談判上,係採取「一個中國」原則與「政經分離」政策,對任何涉及官方協定之舉動均戒慎處理,僅在經貿往來上,因符合其國家利益而積極推動。我政府近年來致力促進與韓國關係,使雙方民間交流合作獲致相當程度之改善與進展。繼韓政府予我國人赴韓免簽證待遇後,91年5月南韓政府續同意予我在韓華僑永居權,9月南韓法務部同意免費予我在韓國人2年效期多次重入境加簽。我國則自92年1月起給予韓人來台免簽證待遇。雙方並於12月8日全面恢復通航。我駐釜山辦事處亦於94年3月成立,進一步加強台韓實質關係發展。在國會交流方面,台韓國會議員互訪頻繁,10月間韓國會韓中議員親善協會會長丁世均議員率團來台慶賀我國國慶。我國亦有周守訓、陳文茜等多批立法委員訪韓。
(二)經貿關係:94年我與韓國雙邊貿易額187億7千8百萬美元,較前年增加10.5%。我對韓之出口為55億7千5百萬美元,我自韓國進口為132億美元,我對韓貿易逆差為76億美元。
(三)人員往來:94年韓國旅客來台共17萬人次,我國旅客赴韓共37萬人次,雙方往來人數共約54萬人次,已恢復到斷交前互訪人數之高峰。
(四)政要互訪:
—我國訪韓重要人士:總統府林資政信義、總統府蕭國策顧問新煌、總統府黃國策顧問華、國家安全會議林諮詢委員成蔚、教育部杜部長正勝、經濟部何部長美玥、財政部林部長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龔主任委員照勝、證券交易所吳董事長乃仁、醫界聯盟基金會吳董事長樹民、無任所大使吳運東、世界和平婦女會總會張理事長博雅、行政院傅政務委員立葉、教育部呂次長木琳、經濟部施顏次長祥、經濟部侯次長和雄、交通部觀光局蘇局長成田、新聞局姚局長文智、衛生署陳副署長時中、中央健康保險局劉總經理見祥、中韓文化基金會林董事長秋山、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中華民國委員會辜董事長濂松、台灣經濟研究院洪院長德生等人。
—韓國來訪者:韓國前大統領金泳三、國會前議長朴寬用、亞太政策研究院理事長申熙錫及理事吳在熙、李常九、金在春、韓台議員親善協會會長丁世均議員、理事金忠環議員、金教興議員、金東議員、開明我們黨國會議員文錫鎬、禹濟昌、梁承晁、具論會、廉東淵、韓國家黨朴振、柳在乾、曹雄奎、金明燮、李元雨、張永達、自由民主聯盟國會議員李仁基、一山經濟研究所所長朴泰宇、世界情報研究院理事長尹童泰、江原民營放送公社(GTV)社長朴基秉等人。
(五)重要交流活動:
—交通部觀光局局長蘇成田於94年2月28日赴韓參加台韓復航慶祝酒會。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黃志鵬於94年3月2日赴韓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資深官員會議。
—立法委員沈智慧、劉寬平、張花冠一行於94年3月1日至5日赴韓參加韓國「國家早餐祈禱會」,並拜會韓國前大統領金泳三。
—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董事長何鈞等25人於94年3月15日赴韓參加「台日韓合纖織物業代表會議」。
—教育部次長呂木琳及銘傳大學校長李銓於94年3月26日赴韓國參加國際運動年會。
—經濟部部長何美玥等一乙行16人於94年6月1日至3日赴韓國濟州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11屆貿易部長會議」。
—韓國前總理李漢東等一行11人於94年8月14日至15日來台出席「民主太平洋聯盟(DPU)成立大會」。
—行政院政務委員傅立葉等一行於94年8月22日至27日赴韓國大邱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10屆婦女領導人網路會議」。
—台韓雙方於94年8月30日至9月2日在台北舉行「第30屆台韓民間經濟合作聯席會議」。
—經濟部次長施顏祥一行10人於94年9月1日至2日赴韓國大邱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12屆中小企業部長會議」。
—財政部長林全一行於94年9月5日至9日赴韓國濟州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12屆財政部長會議」。
—經濟部次長侯和雄一行於94年10月19日至20日赴韓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7屆能源部長會議」及「第2屆礦業部長會議」。
—總統府資政林信義代表陳水扁總統於94年11月17日赴韓國釜山出席「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13屆非正式領袖會議」。
—經濟部部長何美玥及財政部長林全於94年11月15日至16日赴韓國釜山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17屆部長級年會」。
—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及中央健康保險局總經理劉見祥一行於94年11月24日至27日赴韓國參加「第1屆台韓全民健保國際研討會」,並簽署台韓健保合作備忘錄。
三、我國與泰國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泰國於民國64年(1975)7月中止外交關係,由華航及泰航分別在曼谷及台北互設辦事處處理旅行簽證等一般性事務。民國88年我駐泰機構易名為「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hailand);泰駐台機構更名為「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Thailand Trade and Economic Office)。泰國政府雖堅持「一中」政策,惟基於經貿、勞工、觀光等領域之互利關係,甚願與我加強非政治性之實質關係。
(二)經貿關係:94年我與泰國雙邊貿易總額為65億8,543萬美元(較93年成長10%),我對泰出口額為37億1,797萬美元、自泰進口額為28億6,746萬美元。產品方面,我輸泰產品有積體電路及微組件、原油、電機設備、航空設備、鋼鐵、塑膠、金屬製品等;泰國輸台產品有積體電路、稻米、水產、橡膠、成衣等。台泰雙方貿易互補性強,雙方貿易額仍呈持續成長趨勢。
(三)投資關係:目前我在泰國投資廠家約5,000餘家,累計投資金額約達118億美元,為泰國之第3大外資來源國,僅次於日、美二國。近年來,台商赴泰投資出現減緩趨勢,惟據統計,94年我在泰投資件數為57件,投資金額為4億1,700萬美元,相較93年之53件,投資額2億7,000萬美元,則頗有增加。台商在泰主要投資項目為電子及電機、金屬、機械、紡織、化工及珠寶等。
(四)勞務及觀光關係:泰籍勞工之引進始於民國80年,在台工作泰勞多屬營造業及製造業工人。泰勞在台人數雖迭有起伏,惟基本上呈遞增趨勢。台泰勞務合作業成為兩國實質關係極為重要之一環。目前在台泰勞人數約94,851人。泰勞刻苦耐勞,且其逃跑率為各國在台外勞最低者,深獲我雇主喜愛及倚賴,對補充我國內基層勞力不足及提振我產業發展具有重要貢獻。在觀光關係方面,94年泰國來台旅遊人數為9萬人次。過去數年來,我國人赴泰旅遊人數每年平均約計60餘萬人次,為泰國第6大觀光客源國。我國人赴泰觀光雖因93年底南亞海嘯重創泰南普吉島而略受影響,惟泰國仍為我國人海外熱門旅遊地區。
(五)政要互訪:94年我國訪泰重要人士包括:立法委員藍美津、陳朝龍、邱創進率民進黨觀選團、涂國策顧問醒哲及立法院厚生會、交通部電信總局簡局長仁德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會議、僑委會張委員長富美、經濟部國貿局黃局長志鵬等參加「2005年東協台灣商品展」、立法院鍾副院長榮吉、法務部施部長茂林、文建會陳主任委員其南及衛生署疾管局郭局長旭崧等。同期泰國政要訪台者計有:參議院觀光委員會主席Mr. Saradech YASAWASDIU、參議院行政委員會主席Mr. Intarat YODBANGTOEY、勞工部常務次長Mr. Charupong RUANGSUWAN、參議院暨泰國華青社考察團、參議院肅貪委員會主席Mr. Pratin SANTIPRABHOB、中央選舉委員會副秘書長Pokkrong SOONTHARASUDTH、參議院勞工委員會主席Sawai PRAMMANEE、眾議院勞工委員會主席Mrs. Pimpa CHANPRASONG、泰前外長Dr. Krasae CHANAWONGSE、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副主席Dr. Likhit DHIRAVEGIN、泰國「皇家計畫基金會」主席畢沙迪親王、參議院科技委員會主席Mr. Thaworn KIETCHAIYAKORN 等人。
四、我國與印尼關係:
(一)一般關係:1971年我與印尼雙方同意在雅加達及台北互設代表機構。1989年我「駐雅加達中華商會」改名為「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Taipei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我前總統李登輝、前行政院長蕭萬長及呂副總統均曾訪問印尼,兩國實質關係密切。83年我推動「南向政策」以來,台、印尼雙邊經貿往來日益頻繁。就台、印尼長期雙邊關係而言,印尼總統蘇希洛93年10月就任後對台、印尼關係較前總統梅嘉瓦蒂政府採取更為務實之路線,在外交上雖仍採「一中」原則,惟我與印尼兩國在政治、經貿、勞務、文化、科技、農漁業及觀光等層面之互動與交流皆較前更為密切。
(二)經貿關係:2005年台、印尼貿易總額為68.73億美元,較前年成長15%。我出口23.36億美元,進口45.37億美元,印尼享有約22.02億美元順差。印尼為我國第12大貿易夥伴,第10大進口來源及第15大外銷市場。根據印尼海關統計,2004年我國為印尼第7大外銷市場,第11大進口來源。(2005年資料尚未公布)。投資部分,截至2005年,我在印尼累計投資1,110件,投資累計總額約135.8億美元,次於日本、英國、香港、新加坡,居外人投資第五位。在印尼台商及技術人員則高達7,000餘人。
(三)勞務關係:亞洲金融風暴後,印尼失業問題嚴重,印尼政府大力鼓勵勞工赴海外工作,期兼收改善失業問題及增加外匯收益之效。在台工作之印尼勞工曾一度高達10萬餘人。惟鑒於印方對強制代收印勞保證金、仲介費偏高及在台印勞逃逸等問題上一直未能採取有效改善措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爰自2002年8月1日起凍結引進印勞。嗣經雙方多次協商及印尼採取若干配合措施積極改善各項問題後,兩國於2004年12月簽署「台印尼勞工合作備忘錄」,我重新引進印尼勞工,目前在台印勞約85,000人。
(四)政要互訪:2005年訪台印尼政要包括:印尼勞工部長Fahmi IDRIS、商工總會理事長Mr. Mohamad HIDAYAT、前農業部長暨前漁業部長SARAGIH夫婦及Rohkmin DAHURI夫婦、前司法部長MULADI夫婦、國會第九委員會副主席Dr. Charles Jones MESANG、國會第一委員會議員Andi GHALIB。
(五)旅遊與僑務:每年我赴印尼旅客高達30萬人次,其中約25萬人赴印尼峇厘島,我係峇厘島外國遊客重要來源之一。目前我在印尼雅加達及泗水各設有一所台北學校,並設有9個台灣商會組織。
五、我國與新加坡關係:
(一)一般關係:58年(1969)3月我在新加坡設立「中華民國駐新加坡商務代表團」,79年9月30日改名為「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新加坡於68年6月在台北設立「新加坡駐台商務代表處」,79年9月易名為「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兩國迄今已簽訂之協定計有:互換航權協定、互免兩國航空稅捐、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貨品暫准通關證協定、投資保護協定、旅遊合作備忘錄、期貨資訊交換合作協定、符合性評估作業相互承認協議。
(二)經貿關係:94年我與新加坡雙邊貿易總額為125.82億美元,較93年成長18.4%。新加坡對我出口總額為49.41億美元,較93年成長15.1%;新加坡自我進口總額為76.41億美元,成長20.6%,我享有貿易順差27億。
(三)兩國互訪:我與新加坡兩國官員互訪堪稱密切,惟93年7月間星國李前副總理顯龍來台訪問遭致中共強烈抗議,致兩國高層互訪交流暫告中斷。嗣經我駐星代表處積極與星國政府進行對話溝通,目前兩國關係業已恢復常態 。
(四)新聞、文教合作關係:我與新加坡文教交流頗為頻繁。20年來兩國皆籌組80人之高中生友好訪問團進行互訪。新加坡教育部運用我紀錄影片製作供中小學生使用之電腦教學資料。我與新加坡定期在雙方舉辦書展、粧藝遊行及兒童畫展。我每年皆協助新加坡辦理並組團參加該國春到河畔迎新年活動,我並舉辦暑期青年學術研討會甄選星青年來台留學等。此外,我與新加坡新聞合作關係亦密切良好。目前我每年皆邀請固定名額之新加坡新聞界人士來台訪問,並隨時提供我國情資料供星國媒體登載;另我正與新加坡電視公司討論播出我攝製之影片及我國內重大活動之實況等。
(五)台星觀光關係: 台星之間人民旅行往還頻密,星政府早予我國民30天免簽證待遇,我方則於2001年5月放寬星籍人士來台30天免簽證。外交部嗣配合我觀光客五年倍增政策規劃,迄今已辦理多項宣導活動,來台人數逐年增加。2005年星國來台旅遊人數高達16萬6千餘人,為歷年之最。我國人民赴星旅遊或進行商務活動者為21萬3千餘人。
六、我國與菲律賓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與菲律賓於民國64年(1975)終止外交關係,惟雙方實質關係仍穩定發展。菲國現任總統亞羅育於93年6月24日就職,菲現政府對我國及中共政策大體仍沿襲「一個中國」政策,與我及中共分別保持「非官方」及「官方」關係。在菲國前總統羅慕斯政府時代,菲國對與我之非官方關係甚具彈性。惟近年菲國懾於中共日漸強大,對於「一個中國」政策之執行趨於嚴格保守,僅願在貿易、投資、觀光及勞工等事務上與我發展關係,在政治事務上則對我採取低調及迴避作法,以免剌激中共。近年來台菲雙邊關係友好,並迭有增長。
(二)經貿關係:
1、貿易:我為菲國第5大貿易夥伴,僅次於美國、日本、中國大陸、香港。民國94年雙邊貿易額計70.1億美元,較民國93年成長8.85%。我對菲國出口總額為42.2億美元,菲國對我出口總額為27.9億美元,我國享有14.3億美元順差。雙方主要貿易產品包括半導體、電子零件、汽車零組件、電機設備、通訊器材、椰子油及漁產品等。
2、投資:我在菲國投資設廠業者約千餘家,累計總投資額美金15億,居菲國外人投資第5位,僅次於日本、美國、英國及韓國。
(三)文教關係:近年來兩國在文化、新聞、學術、體育及影藝等層面之交流日益密切。目前我國約有5百名留學生在菲進修,其中絕大多數攻讀醫學、牙醫及特殊教育。我政府每年提供10個獎學金名額予菲國學生來台就讀中文,菲國學生並經常來台參加中文研習營。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民國94年我國政要訪問菲國者計有監察院陳副院長孟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劉秘書長國傳、亞東關係協會羅會長福全、大陸委員會黃副主任委員偉峰、內政部侯警政署長友宜等人。
2、菲國來訪者:94年菲國來訪政要計有菲參議員Edgardo J. ANGARA、菲眾議院國會關係委員會主席Lorna C. SILVERIO、菲眾議院外委會主席Antonio V. CUENCO、眾議院衛生委員會主席Antonio YAPHA、眾議院南呂宋地區特別委員會主席Hermilando I. MANDANAS等人。
(五)其他:
1、觀光:民國94年我赴菲旅客為119,125人次,較前(93)年同期成長5.8%,為菲國第5大觀光客來源國,僅次於美國、南韓、日本及香港。
2、勞務合作:台菲勞務合作關係堪稱密切,目前在台菲勞約10萬餘人,對我經濟發展及社會服務貢獻良多。以每位在台菲勞每月薪資500美元計,每年菲勞自我國賺取之外匯超過5億美元,對挹注菲國財政收入甚具助益。
3、僑務:據非正式統計,菲國華裔人口約100萬人以上,其中90%來自閩南地區,10%來自廣東省及其他省份。由於華僑工作勤奮,刻苦耐勞,因此在菲國商業上成功者眾,掌控大部分菲國經濟,對菲國政界具有舉足輕重之影響力,對我亦有一定之向心力。
七、我國與馬來西亞關係:
(一)政治:馬來西亞對我向採「政經分離」政策,一方面抱持「一中」政策,另方面則重視與我發展經貿關係,尤盼我國人續赴馬國投資。近年來,馬國體認中共經濟崛起成為區域大國之事實,在兩岸關係上明顯向中共傾斜,在處理與我關係時甚為低調,惟兩國政府溝通管道暢通,並建立相當之瞭解及互信。台馬高層互訪及雙邊合作仍持續進行,並已建立起相當之瞭解及互信關係。
(二)經貿:據統計,94年我與馬國雙邊貿易總額約93億4千7佰萬美元。我為馬國第8大貿易夥伴,馬國亦為我第8大貿易夥伴。94年我國在馬投資額為1億1,259萬美元。截至94年止,我在馬國累計投資總額為96億5,000餘萬美元,居馬國外資投資第3位(次於日、美)
(三)旅遊:我赴馬旅客人數近年來迭有增長:2000年首度達到30萬人次。2001年略減為254,000餘人次。2002年為20萬人次。2003年因受SARS及伊拉克戰爭之影響,驟降為12萬餘人。2004年則略增至18萬人次。2005年降為16萬人次。
(四)僑務:馬來西亞有600多萬華人,華文教育保留完整。目前,馬國約有1,200所華文小學及60餘所獨立華文中學,歷年馬國留台學生人數累計達3萬餘人,馬國政府並於85年宣布承認我國部分大學之學位。
(五)雙邊互訪:
1、我方訪馬者:立法院鍾副院長榮吉、客委會邱副主任委員議瑩及僑委會陳副委員長宗文等人。
2、馬方訪台者:馬國「科學、技術暨創新部」秘書長Dato'Suriah Abdul RAHMAN(Secretary General,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s)、馬國國會外委會主席Ahmed Shabery CHEEK(Sector Chairma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mmittee, Backbenchers Club, Parliament)、「馬來西亞理科大學」(University Sains Malaysia)教授 Dr. Kamarulzaman ASKANDER、交通部長陳廣才(Dato' Sri CHAN Kong Choy, Minister of Transport)、馬國國會議員陳蓮花(The Hon. TAN Lian Hoe)、參議員 Dato' Dr. S. VIJAYARATHAM、馬國人權委員會委員朱紹駒大使(Dato' S.K. CHOO, Commissioner of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六)近年來我與馬來西亞簽署之協定與重要文件
1、79年簽署「台馬交換航權協定」。
2、82年簽署「台馬投資保證協定」。
3、85年簽署「台馬租稅協定」。
4、93年簽署「台馬暫准通關證制度協定」。
八、我國與越南關係:
(一)一般關係:南越於民國64年(1975)淪陷後,我與前南越政府之外交關係即告中斷。新成立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與我幾無往來。迨75年越南對外採改革開放政策後,始與我發展關係。76年我國廠商陸續前往越南投資,80年我外貿協會分別在河內及胡志明市設立商務辦事處。同年9月經濟部江次長丙坤率團訪越,雙方簽署合作備忘錄。81年9月台越正式通航。同年6月台越雙方簽署互設代表處協定,11月我在河內及胡志明市分別設立「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及「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越方則於82年7月在台設立「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
(二)經貿投資關係:越南資源豐富、人力充沛、經貿潛力雄厚,為我民間企業投資生產及分散產品市場之理想地區。該國亦亟思借重我國經濟發展經驗,以重整其經濟建設,故兩國在經濟上有極大之互補性。94年台越雙邊貿易總額超過52.65億美元,我自越南進口9.361億美元,對越南出口43.289億美元,我享有33.928億美元之順差。94年我係越南第5大貿易夥伴,次於中共、日、美、星。我對越出口主要產品為合成纖維絲紗等半成品原料、生產設備、自動資料處理機等。我自越進口主要產品為廢鋼鐵、木材、羽毛、籐材等。截至94年底止,歷年我在越南累計投資總額達79.3216億美元,為越南第1大投資國。我在越投資80%以上集中在南部胡志明市及其周邊省市,其中胡志明市一地即佔60%。其餘百分之20分布在臨近胡市之各省,如同奈、平陽、隆安、芹苴、林同和頭頓等。過去我在越南之投資,主要為中小企業,最近則已有公民營大型企業赴越投資。目前在越南投資案件較大者如新順加工區、南西貢造鎮計畫、協福發電廠、味丹、慶豐機車、慶豐海防水泥廠、飼料廠及越台糖等。台商大企業集團如中央貿開、慶豐、味丹、味全、台糖、中鋼、長榮、中油、義美、統一、台塑、中銀、世華銀、中信銀、第一銀行等。投資產業包括木材加工、傢具、手工藝品、紡織、成衣、製鞋、食品加工、機車及零配件組裝、塑膠製品、土地開發(商業辦公大樓、工業區開發)、水產養殖、農產(茶葉種植)等。
(三)已簽署之台越雙邊協定包括:台越相互設處協定、台越投資保障協定、台越避免雙重課稅及防杜逃漏稅協定、台越勞務合作協定、台越通航協定、台越農漁業合作協定、台越人口暨家庭計畫瞭解備忘錄、台越貿易協定、台越保護瀕臨絕種物種技術合作備忘錄、台越符合性評估結果相互承認合作協議、台越衛生合作協定等。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監察院陳副院長孟鈴、趙委員榮耀、古委員登美、李委員友吉、詹委員益彰、李委員伸一、立法院江副院長丙坤、羅委員志明、林委員志隆、呂委員新民、何委員敏豪、黃委員宗源、教育部周次長燦德、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蘇局長益仁。
2、越南來訪者:越南商工總會主席兼台灣事務委員會黎秘書長英慶、越南胡志明市科技廳黃副廳長黎明、廣南省人委會主席阮春福及媒體記者團。
九、我國與汶萊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67年(1978)6月我政府以私人公司方式在汶萊設立「駐汶萊遠東貿易文化中心」,以處理雙方政經、貿易、簽證及僑務等工作。民國85年更名為「駐汶萊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汶方亦於民國91年10月在台設立官方性質之「汶萊--台灣貿易旅遊代表處」,作為台汶雙方之聯繫窗口。汶萊自80年與中共建交後,即與東協齊一步調採取「一個中國」政策,對我較為疏離,由於雙方經貿關係非常有限,我可運用籌碼甚少。
(二)經貿關係:93年我與汶雙邊貿易總額為1,346萬美元,其中我輸出產品額為1,325萬美元,自汶輸入產品額為21萬美元。由於汶萊經濟過分依賴石油,其他產業尚不發達,我國民赴汶投資者為數極少。目前我駐汶萊代表處正持續洽請汶方與我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及「雙邊投資保障協定」,以加強台汶經貿交流。
(三)其他:汶萊政府與我政府於民國80年8月續簽交換航權協定。自民國92年10月起,汶萊航空每週有3班定期班機自汶京飛航台北。
十、我國與澳大利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澳大利亞於民國61年(1972)12月22日中止外交關係。我初於62年3月在墨爾本設置「遠東貿易公司」,70年增設雪梨分公司,81年兩處均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另於5月中旬將設於墨爾本之代表處遷至澳京坎培拉,同時在墨爾本增設辦事處,直接核發簽證。澳國於民國70年在台設立「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Australian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fice, Taipei)負責推動兩國經貿投資關係。該處並自77年初起兼理核發我國人赴澳簽證業務。80年10月底,澳國經我積極交涉後取消在簽證上加蓋歧視章戳。嗣自88年7月起對我實施「電子旅遊憑證」(ETA)簽證系統,國人訪澳更為便捷。為提升澳駐華機構之地位,澳政府於80年依若干國家之例,首次調派現職高階外交官員來華主持,並籌撥經費擴充其規模及功能。此外,澳洲昆士蘭州亦在台北設有貿易投資暨旅遊辦事處,推廣經貿投資及旅遊業務。另澳國教育部於84年5月在台北設立「澳大利亞國際教育基金會」,以期有效推廣國際教育合作計畫及促進雙邊文教交流。目前我留澳學生約6千餘人,為澳洲第10大海外學生來源國(中共為第1大海外學生來源國),同時我赴澳洲觀光客人數約10萬人,係澳洲第10大觀光客來源國。
(二)經貿關係:我與澳洲雙邊經貿往來甚為密切,93年我對澳出口約22億美元,自澳進口約34億美元,兩國貿易總額約為56億美元,澳洲享有對我貿易順差達12億美元,目前我為澳洲第8大貿易夥伴(中共排名第三)。91年元月我加入世貿組織(WTO)後,促成澳洲最大食品出口商Sun Rice公司及澳商Barclay MOWLEN在台獲得稻米進口配額及承建台灣高鐵部份軌道工程合約。台、澳雙邊經貿關係未來將在世貿組織(WTO)機制下繼續增強。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公平委員會黃主委宗樂、智財局蔡局長練生、經濟部何部長美玥、尹次長啟銘、陸委會游副主委盈隆、總統府彭資政明敏等。
2、澳國來訪者:「澳台經貿協會」(Australia-Taiwan Business Council)主席辛克萊(Ian SINCLAIR)、「澳台經貿協會」理事長馬樂施(Ross MADDOCK)、澳洲國會友台小組主席瑪格莉特(Magaret MAY)眾議員等15人、澳洲國會參議院傅固森(Alan BAID FERGUSON)參議員等7人,澳洲女性國會議員費綠絲(Jenne FESSRIS)等6人,澳洲戰略專家曼克(Dr. Paul MONK)及澳洲國家大學經濟學者威勒爾(Prof. Glenn WITHERS)及費德雷(Christopher FINDLAY)等人。
(四)其他:
1、我與澳大利亞現已簽訂「科學技術合作協定」、「保護工業財產權備忘錄」、「貨品暫准免稅通關備忘錄」、「避免所得稅雙邊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競爭法合作備忘錄」、「飛航安全合作備忘錄」、「促進暨便利生物科技雙向投資瞭解備忘錄」、「科技合作瞭解備忘錄」、「農業及農企業合作備忘錄」、「台、澳、紐三邊競爭法合作協議」、「資訊分享及合作議定書」。
2、澳洲「國會友台小組」(Australia-Taiwan Parliamentary Friendship Group)目前已有102名議員參加,為澳洲國會第3大之友誼小組。目前小組主席由國家黨籍參議員Sen. Sandy MACDONALD擔任。另我立法院「中澳國會議員聯誼會」亦於91年5月28日由南澳大學教授林委員政義推動成立,目前有56名成員。
3、「第1屆台、澳高等教育會議」曾於91年4月在澳洲南澳首府阿得雷德舉行。第2屆會議於94年在澳洲舉行。
4、「第8屆台、澳經濟諮商會議」已於92年5月在澳洲召開。
5、「第19屆台澳、澳台經貿協會聯合年會」於92年10月6至7日在高雄舉行。
6、「第10屆台、澳能礦諮商會議」已於92年11月28至29日在台北召開。
十一、我國與紐西蘭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紐西蘭於民國61年(1972)12月22日中止外交關係。62年5月我在紐國奧克蘭市設立「駐紐西蘭屋崙亞東貿易中心」作為對紐工作聯繫之管道。該中心於70年7月遷至紐京威靈頓。71年我復在奧克蘭設立「駐紐西蘭亞東貿易中心屋崙分處」。該中心於80年11月易名為「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New Zealand),並享有若干特權與禮遇。紐國於76年10月在華設立「紐西蘭商工辦事處」(New Zealand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fice),自79年4月辦理國人赴紐簽證業務,並於80年11月增設經濟組及貿易發展組,以增進雙邊經貿關係。
(二)經貿關係:94年台、紐雙邊貿易額為10億2千6百餘萬美元,我自紐進口5億6千7百萬美元,我出口至紐國為4億5千9百萬美元,紐國享有約1億8百萬美元之順差。第12屆台紐經貿諮商會議於94年7月間在紐舉行,雙邊經貿關係密切。
十二、我國與索羅門群島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索羅門群島於民國72年3月24日建立外交關係。同年5月,我在索京荷尼阿拉設立總領事館,於74年8月16日升格為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現任大使為詹秀穎。兩國建交以來邦誼敦睦,索國歷年支持我參與聯合國案與世界衛生組織案不遺餘力。
(二)農漁技合作:台、索於民國72年10月11日簽訂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同年12月,我農技團正式進駐索國。我台灣區遠洋鮪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與索國農漁部於89年10月1日簽署入漁協定,適用船隻包括延繩釣及大型圍網漁船。
(三)索國來訪者:索國總督瓦伊納(Nathaniel WAENA)、總理柯瑪克札(Allan KEMAKEZA)、商工部長奈以仲(Walton NAEZON)、文化暨觀光部長奧雷維(Trevor OLAVAE)等人。
十三、我與吐瓦魯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吐瓦魯於民國68年(1979)9月19日建交,並於民國87年12月起設立大使館,現任駐吐國大使為廖東周。
(二)吐國來訪者:94年吐瓦魯訪華官員計有財政部長潘恩紐(Bikenibeu PAENIU)、自然資源部長狄奧(Samuelu TEO)、內政部長佩雷沙拉(Leti PELESALA)等人。
(三)農漁技合作:吐國自然資源部長狄奧(Samuelu TEO)於91年10月中旬來台訪問時,與我鮪魚公會業者簽署入漁協定。另台、吐於92年9月簽署農業技術合作協定,並於同年底派遣農技團赴吐作業。
十四、我與諾魯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與諾魯於1980年建交,並設有總領事館,嗣於1990年升格為大使館,雙方互訪與交流頻密。我國並派駐技術團先後進行蛋雞養殖、示範農場及虱目魚養殖計畫,且於90年代末開始提供諾魯經援。其後諾魯哈里斯政府在2002年7月21日與中共建交,我國遂於2002年7月23日與諾魯斷交。諾魯史可迪政府上台後,多次與我國政府接觸洽談復交事宜,雙方在2005年5月14日宣布恢復正式外交關係。現任駐諾魯大使為游金榮。
(二)諾國來訪者:史可迪總統及亞定外長。
十五、我國與帛琉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帛琉於88年(1999)12月29日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帛國首任駐華大使陶瑞賓(Johnson TORIBIONG)於90年10月4日呈遞到任國書,不在任所期間由代辦妮拉帛絲(Lydia NGIRABLOSCH)代理館務。
(二)帛琉來訪者:帛琉總統雷蒙傑索(H.E. Tommy REMENGESAU Jr.)、國務部長徐慕(Temmy L. SHMULL)、首席大法官倪拉卡松(Arthur NGIRAKLSONG)等人。
(三)農技及觀光方面:我駐帛農技團於1985年正式成立,藉由舉辦農業訓練班及田間展示等活動推廣當地農業,深獲帛國各界肯定。該團最近在科羅州舉辦家庭園藝推廣課程,提升帛國婦女園藝方面之技能。自2003年始,我赴帛觀光人數開始超越日本,成為帛國最大觀光客來源國。
十六、我國與馬紹爾群島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於民國87年(1998)11月20日建交,並於同年12月5日在馬國首府馬久羅設立大使館,現任大使為陳連軍。馬國亦於88年7月間派駐斐濟副館長嘉士敦(Bue GARSTANG)來華籌設駐華大使館,並於91年5月正式派葉艾炳(Alex BING)為首任駐華大使。
(二)技術合作:台、馬貿易額甚微,兩國間缺少實質互補關係。雙方簽有農技合作協定、「台、馬志工協定」。目前我方派有農技團四人常駐當地協助發展農業,另曾派有籃球教練劉俊卿在馬4年協助提升馬國體育發展。我國自本年起在馬國辦理「微額貸款」計畫,協助馬國人民及中小企業融資創業。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總統府前資政辜寬敏。
2、馬國來訪者:諾特總統伉儷(H.E. Kessai NOTE and First Lady Mary NOTE )、資源發展部長席爾克(John SILK)率貿易考察團一行廿人、馬國前外長穆勒(Phillip MULLER)一行二人、馬國外長查奇奧(Gerald ZACKIOS)夫婦、馬國教育部長Wilfred KENDALL夫婦、馬紹爾學院院長Wayne SCHMIDT夫婦、馬國公共工程部部長Mattlan ZACKHRAS、馬國司法部長卡裴樂(Donald CAPELLE)夫婦等人。
十七、我國與吉里巴斯共和國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吉里巴斯共和國於92年(2003)11月7日建立外交關係,隨即在吉國首府塔拉瓦(Tarawa)設置大使館,首任駐吉國大使為陳士良。目前我與吉國各項合作關係迅速開展,我將以我過去數十年在政、經發展上之經驗與成就,協助吉國推動社、經建設。
(二)經貿關係:吉國擁有豐富、廣大之漁場,經濟海域面積達3百60萬平方公里。我與吉國建交前,兩國在漁業方面即有密切之交流與合作。我每年約有30餘艘之大型漁船前往吉國海域捕魚,繳付予吉國政府之入漁費高達數百萬美元。兩國建交後,我方曾籌組經貿訪問團前往吉國考察,加強兩國政府與民間經貿單位之互動與聯繫,鼓勵我廠商前往吉國投資。我亦已在吉國首府設置技術團,協助吉國推動農、漁業發展。
(三)吉國來訪者:吉國總統湯安諾(H.E. Anote TONG)率團於93年2月訪台後,陳總統於94年5月赴訪,吉國副總統Hon. Teima ONORIO亦於94年10間訪台,雙邊高層互動密切。
十八、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79年(1990)2月12日我商務代表團在巴紐正式成立。同年5月20日巴紐駐華名譽代表處亦在台北成立,由東海大學前校長梅可望擔任名譽代表。該處嗣於83年8月更名為巴紐駐台北名譽總領事館,梅可望博士受委任為首任名譽總領事。另巴紐於92年8月中旬任命蔡定邦先生為其駐台名譽總領事。84年5月巴紐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海維達(Chris HAIVETA)曾訪華。嗣後歷年均有重要官員與國會議員來訪,雙方維持密切之聯繫。91年8月底巴國國會大選後,國家聯合黨黨魁索馬利(Michael SOMARE)再度出任總理,索總理於上年與我國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代表林信義進行雙邊會談,增進雙方友誼交流。
(二)農技合作:79年10月間我派遣農技團赴巴紐萊易城(Lae)試種稻米及蔬菜,向當地農民推廣農技,另有分團設在莫士比港。巴、我兩國技術合作協定於91年3月13日續約,並於93年11月19日在台北再度續約。
(三)巴國來訪者:漁業部長貝恩﹙Andrew BAING﹚、農業部長馬拉帝納﹙Moses MALADINA, MP﹚議員伊諾﹙Philip INOU﹚、衛生部長裴波﹙Melchior PEP﹚、議員庫內(Francis KUNAI),巴紐監察長基諾(Ila GENO)、農牧部長休內(Mathew N. SIUNE)、巴紐Sanduan省省長兼國會議員Calos YUNI及Manus省省長兼國會議員Jacob JUMOGOT等人。
(四)我國訪問巴國者:監察院趙委員榮耀、呂委員溪木。
十九、我國與斐濟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60年(1971)在斐濟設立「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65年改為「亞東貿易中心」,76年12月,更名為「中華民國駐斐濟共和國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uva, Republic of Fiji)。斐濟則於86年6月派遣前駐比利時大使館參事並曾任工商暨貿易部副秘書長馬慕善(Josaia MAIVUSAROKO)來華設立斐濟駐華貿易暨觀光代表處(Fiji Trade and Tourism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並擔任首任駐華代表。斐濟總統馬拉並於86年12月25日訪華主持開館儀式。本年3月下旬斐濟政府改派外交部副秘書長臺娜女士(Mrs. Taina TAGICKIBAU)繼任駐台代表。
(二)農技合作:我為增進中斐兩國關係,於79年4月25日與斐濟簽署農技合作協定。該協定經續約後於90年4月屆期,我外交部田前部長弘茂與斐濟農、漁、林業部長阿畢沙陀拉(Apisai V. TORA)代表雙方政府於90年8月23日及9月6日分別在台北及蘇瓦簽署續約,效期至93年4月24日止。目前我有農技團5人常駐斐濟工作。
(三)斐國來訪者:國會參議院副議長阿里(Ahmed ALI)、農業部副部長吳立杜(Samisoni ULITU),及「大酋長會議」副主席阿地(Adi LITIA CAKOBAU)及Kadavu島委員會主席喬沙堤奇(Josateki Tuivanuavou Nacagilevu NAWALOWALO)。
(四)我國訪斐者: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張委員長富美、總統府彭資政明敏。
二十、我國與印度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印度於84年(1995)2月達成互設代表處協議。同年7月印度率先在台設立「印度x北協會」(India-Taipei Association),會長顧凱傑(Vijay GOKHALE)為資深外交官。我則於同年9月在新德里設立「駐新德里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該處係我在南亞地區設立之第1個據點。
(二)經貿關係:「台北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Taipei Airlines Association)與代表印方之Air India Charters於90年7月5日簽署「台、印度通航瞭解備忘錄」,雙方直航台北市與新德里。「台、印度投資暨保護協定」於94年1月及3月由雙方正式換文生效。近年來我與印度之雙邊貿易呈穩定成長,94年我與印度雙邊貿易額達24.3億美元,較93年成長25.6%,我國享有順差7.1億美元。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國家安全會議張副秘書長旭成、司法院城副院長仲模。
2、印度來訪者:印度國會工業委員會主席巴洛帝亞(Santosh BAGRODIA)、國會議員何杉(Abdul Mannan HOSSAIN)、庫瑪(Nikhil KUMAR)、唐克巴魯(K.V.Thangka BALU)、安南德(R.K.ANAND)、糜享達(Chandan MITRA)及芮爾(Nakul Das RAI)等人。
二十一、我與孟加拉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駐孟加拉代表處於93年(2004)3月1日正式掛牌運作,成為我在南亞地區繼印度之後的第2個外交據點。我與孟加拉發展實質關係,係基於平等互惠原則,以發展雙邊經貿關係為基礎,逐步擴及兩國在教育、文化、科技、環保等各領域之合作與瞭解。自設處以來,兩國關係在雙邊互訪及經貿交流持續穩定成長中。
(二)經貿關係:我國經濟部「協助廠商全球佈局計畫」將孟加拉列為重點投資國家,於2004年8、10、11月及2005年3、5月分別由經濟部尹次長啟銘及國貿局吳副局長新華率團考察孟加拉投資環境及各工業區,以推動雙邊經貿關係。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經濟部尹次長啟銘、經濟部國貿局吳副局長新華。
2、孟加拉來訪者:孟加拉國會議員(亦為孟國總理胞弟)伊斯康德夫婦、孟加拉國會議員喬德瑞(Md.AL-Haj Jahed Ali CHOWDHURY)及其助理 MAFUZ 、孟加拉加工出口區管理局主席哈珊(Md.Zakir HOSSAIN)、孟加拉紡織廠協會會長阿瓦(M.A.AWAL)及孟加拉人民醫院創辦人喬德瑞(Dr. Zafrullah CHOWDHU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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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外交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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