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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全面升級--外交部設置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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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全面升級--外交部設置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

◎人事處

97 年2月1日風和日麗,陽光和煦,是外交部中 部、南部及東部辦事處成立暨揭牌的大日子。 本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事處分別設於台中、高 雄及花蓮,當日邀請各轄區內縣市政府正副首長、縣 市議會正副議長、立法委員、駐台代表分支機構、名 譽領事等與會,歡歡喜喜的為外交部的歷史作見證。 中部辦事處及東部辦事處揭牌分別由黃部長志芳 及侯次長青山主持;南部辦事處則由陳總統及黃部長 親臨主持,當日高雄市陳市長菊、總統府陳副秘書長 其邁、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尤執行長宏及新任南 部辦事處游處長天德皆共同出席,象徵本部為加強民 眾服務,促進全民外交及公眾外交,又向前邁了一大 步。

本部為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增進與地方民眾之互 動,鼓勵並協助國人參與國際事務,經報奉行政院同 意,自97年2月1日起,將原屬領事事務局台中、高雄 及花蓮辦事處分別升格為外交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 事處,期能充分發揮「公眾外交」功能,落實「全民 外交」施政理念。

 

原領事事務局台中、高雄及花蓮辦事處過去是以 辦理領事業務為主,包括辦理核發中華民國護照、外 國護照簽證、文件證明及提供出國旅遊參考資訊及旅 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為使中、南、東部民眾感受到 政府之重視,辦事處將從過去被動式接受民眾申請領 務案件,改為走動式的服務,除受理民眾申請護照、 簽證及文件證明等事項及受理民眾旅外急難救助事項 外,並辦理(一)協調辦理本部與地方政府應聯繫事 項,協助地方政府、議會及民間團體處理城市外交、 國際活動及公眾外交等有關涉外事務。(二)外國駐 台分支機構人員之協調聯繫事項。(三)地方媒體、 政要相關業務聯繫。(四)其他與本部及所屬機關有 關事項。

根據問卷調查,原領事事務局台中、高雄及花蓮 辦事處之整體為民服務滿意度,高達95%以上。領事 事務局於92年、93年、94年連續通過「艾奎爾全球 認證集團」之驗證,並獲核發「ISO9001品質管理系 統」永久之證書。升格為外交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 事處後,業務範圍包括過去領務局台中、高雄及花蓮 辦事處未曾觸及的地方媒體聯繫、國會地方工作,另 將仿效美國外交事務協會之作法,加強與轄區重要智 庫、學者專家聯繫工作,未來有關締結姊妹市、國外 官、產、學界來台參訪、國內藝文團體赴國外演出及 比賽、宣達政府重大外交政策等相關事宜,將直接透 過本部三個辦事處辦理。

各辦事處轄區劃分為,中部辦事處:苗栗縣、台 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南部辦事處:嘉 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澎湖縣。東 部辦事處:花蓮縣、台東縣。其他區域(台北縣市、 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 縣)則由本部及領事事務局就業務職掌辦理。中部、 南部及東部之民眾除可至各該地區辦事處申請護照、 簽證等事項外,仍得跨區申請或直接至外交部及領事 事務局辦理,另外各地方縣市政府、議會及民間團體 如有任何有關涉外事務需協助,亦可直接與各辦事處 聯繫,不必再舟車勞頓至台北處理。

本部三個辦事處的設置是「外交在地化」的第一 步,外交人員在國外打拼之餘,也應與台灣這塊土地 有密切的連結與互動,如果外交人員無法瞭解國人的 想法,獲得民眾支持,推展外交必定事倍功半。首任 中部辦事處處長孫大成大使、南部辦事處處長游天德 大使及東部辦事處代處長徐光普,均為涉外經驗豐富 之外交官,他們將帶領優秀的專業團隊,積極主動的 提供「走動式」全方位服務。

本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辦事處除將以單一窗口方 式,繼續提供民眾申辦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的便捷 服務外,將更貼近民眾,直接為民服務,以更主動積 極方式走入地方、深入民間,協助各地縣市政府、議 會及民間團體推動城市外交、國際活動、公眾外交及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等涉外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