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會有一些民眾沒注意到國際慣例, 那就是通常護照必需有至少6個月以上的效 期,才能申請其他國家簽證。如果不符規 定,幸運一點的人,在出發前幾天發現到 了,可以趕快來辦理新護照;但是仍然有一 些人到了機場才被告知護照過期,遇到這種 狀況時,只好延後班機,辦完護照,再出 發。當民眾遇到緊急事故,需要協助辦理護 照時,領務局會盡力配合,讓民眾盡快取得 護照,非常的便民。 現在,有很多長年旅居國外的人回國居 住,他們帶著以前辦過的舊護照,重新申辦 護照。這讓我大開眼界,第一次看到40幾年 前的護照,也看到前幾版的舊式護照。沒想 到他們在國外生活這麼久,護照還能保存的 這麼完好。我想舊式護照可以留下來當作傳 家之寶了吧,像早期有出國機會的人不多,
想要看到早期的護照,還真是不容易呢! 工作時,偶爾會遇到突發狀況,像是 情緒比較激動的民眾。他們輕則抱怨辦理護 照不便民,覺得要用身分證、照片、小朋友
要戶口名簿等,很是麻煩;並質疑為什麼駕 照、健保卡不能代替身分證、名字的拼法不 合規定?等。
比較激烈的,就拍桌大聲說 話、大聲斥責。當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形的 時候,真的不知道怎麼應付。我很佩服長官 和姐姐們,運用他們的高EQ即時化解,同 時也讓我在一旁學習如何處理及溝通。有時 他們也會以自身的經驗和我分享,並讓我知 道對事情的看法,不能單方面去看待,而要 宏觀思考。這也讓我常常有「聽君一席話,勝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