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2月,周書楷從駐英大使館調 回重慶外交部任秘書。1946年1月9日,王世 杰部長安排他到美國總統特使馬歇爾處,即
國共美談判3人小組,協助翻譯,整理會議 紀錄。4月25日,周書楷隨國民政府東遷南 京。到了7月28日,周書楷隨王部長一行, 出席在巴黎召開的對意和約簽訂會議,擔任
中國代表團長私人顧問和發言人。
1949年底,周書楷隨國民政府遷臺灣, 1950年任駐菲律賓參贊和公使。1953年1 月,奉派為出席聯合國亞洲和遠東經濟委員
會第9屆會議的代表。
1956年1月他被任命為外交部次長, 1961年6月升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正如他 所說,「我奉派為僑務委員長,而我的臍帶 仍連著外交部。」他雖離開了外交部,但外
交部還是要借重他。當時,隨著聯合國中關 於中國代表權的鬥爭日趨激烈,美國等國認 為單純採取「擱置討論」的辦法已不靈了,轉而採取「重要問題提案」。從1961年9月
起至1964年,周書楷均作為外交中生代幹材,被國民政府委任為出席聯合國大會的全 權代表。
1965年3月10日,周書楷應國防研究院之邀,向第七期學員作了《聯合國及歐洲情 況》的演講。對聯合國的誕生及其演變過程作了全面闡述。
1965年6月,周書楷被任命為駐美大使。曾多次代表中華民國出席各種國際會 議。1968年4月, 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簽署對太空人援助協定。7月簽署禁止核子武器擴
散條約。1969年1月代表中華民國政府正式 加入國際金融公司簽署協議條款 。 12月為出 席建立國際電信衛星公司確定辦法全權代表會議代表。
1971年2月奉派為中華民國出席 禁止在海洋底床及其下層土壤放置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毀滅武器條約全權代表。1971年 3月,周書楷調升為外交部部長。7月率團出席在馬尼拉召開的第26屆亞洲暨太平洋理事
會部長會議。在會上,他代表中華民國政府重申南沙群島是中華民國固有的領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