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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農產品貿易政策制定機制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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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農產品貿易的立場,一向以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及追求美國最大利益為主要考量,其對農產品貿易的整合方式及政策運作模式,值得我國參考借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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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美國代表處經濟組 林麗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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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美國是世界最大經濟體,主導國際貿易規則之制定,在全球多邊貿易談判中,往往以其強大經濟實力為後盾,促使其他國家降低關稅,開放市場,創造美國產品進入國際市場之優勢。農業是美國重要之出口產業,根據美國農業部經濟研究署統計,2009年其農產品出口金額為962億美元,進口金額為734億美元,貿易順差228億美元;2010年農產品出口金額增為1,086億美元,進口金額則增為789億美元,貿易順差達297億美元。美國2010年農產品之出口金額約占總出口金額的10%,預計2011年之出口金額將高達1,265億美元,是少數可以長期保持貿易順差的產業。
農業部門不僅對內是美國經濟中重要的一環,對外亦在美國國際貿易政策中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我國係美國重要的經貿夥伴,更是美國農產品出口第6大市場,美國農業的相關政策及作為對我自深具影響。本文旨在探討美國農產品貿易政策制定之過程與運作方式,以及美國行政部門、立法機關與民間利益相關者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及其協力關係,以供我國制定農業貿易政策及決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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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農產品貿易政策 |
美國政府在貿易政策上,常靈活運用多邊貿易談判、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及單邊報復制裁等措施,以保護其本國之經貿利益。由於農業議題複雜性較高,在雙邊協商時,部分農業議題常被排除在外,大體而言,美國農產品貿易政策對外偏向採取WTO多邊協商方式,在完備的國際執法與監督機制下,維護其農業協議的成果;對內則因農場結構影響農業政策及執行計畫,且不同類型之農場對價格、直接給付及產量控制等計畫有不同程度的影響,聯邦政府每5年就提出新的農業法案及農業計畫政策,以確保農民所得水準及其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美國農業採取高補貼、高保護的政策。農產貿易強調出口拓銷及執行
( Trad eEnforcement ),主要政策如下:
持續推動農產品貿易自由化
透過貿易談判,促使別國降低農產品進口關稅並減少農業補貼。美國與17個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內容包括降低農產品進口關稅,推動農產品出口等,同時要求歐盟等國減少農業補貼,以增強美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
打破出口障礙,加強貿易執行
美國為協助農產品出口,強調貿易協定之履行,亦致力於食品衛生檢驗及動植物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障礙、食品衛生標準以及藥物殘留等非關稅障礙議題之談判,並針對外國無科學依據之技術障礙予以嚴厲制裁,以協助農產品出口。
加強全國出口拓銷,提供出口協助
歐巴馬總統於2010年提出未來5年出口倍增之目標,由政府相關部會首長成立出口拓銷內閣,建立工作小組定期集會,另並增加出口信貸、拓銷經費,協助中小企業出口,以及協助小型農牧業者解決進入國際市場之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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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生物科技提高農產品之質與量,以開拓有潛力之新興市場 |
輔導農產品運用生物科技方法,提升生產力及品質,並使成本下降,產量增加,其出口重點,亦轉向糧食需求大的發展中國家及崛起之新興市場如中國、俄國、印度、中東、東歐等。
美國農業產品貿易政策制定之機制
美國農產品貿易政策,係由貿易代表署(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及農業部(US Department o f Agriculture,
USDA)參考農業政策諮詢委員會(Agricultural Policy Advisory Committee, APAC)及6個民間農業技術諮詢委員會(Agricultural
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 ATAC)之建議,以及國會政策監督意見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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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 |
● 貿易代表署 |
美國貿易代表署隸屬於總統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負責研擬及協調美國國際貿易、貨品、對外投資及談判與貿易執行事務、解決部會爭議、研擬決策方案,以供總統裁決。其首長為貿易談判代表,相當內閣層級成員,為美國總統之貿易政策顧問及首席談判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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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部 |
農業部及其所屬1 7 個機關負責一般性農產貿易政策,包括農產品進出口及配合U
S T R參與貿易談判。其中國外農業署(FAS)為農產貿易之主政機關,依議題與其他機關共同合作,制定政策。食品安全檢查署(FSIS)及動植物健康檢查署(APHIS)負責農產品進口之健康及安全。
國外農業署執行農產品出口促銷及市場進入計畫,藉由全球農業資訊通報體系,制訂並執行出口促進計畫。其所屬農產品信貸公司(Commodity
Credit Corporation, CCC)為國營企業,負責多項農產品出口市場開拓計畫之實施及農產品出口信貸保證,以保障農民所得和穩定農產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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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部 |
商務部負責推動貿易,以及外國農產品貿易障礙的調查和申訴處理,同時幫助農產品出口商解決貿易相關問題。另並提供相關協助及貿易動態、經濟統計資訊,以增進出口,並防止國外不合理貿易競爭。國際貿易署(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負責確認各項農業貿易政策與其他貿易目標及政策之利益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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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貿易委員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
為隸屬聯邦的獨立機關,負責調查產業損害、貿易補償、特別防衛措施及反傾銷平衡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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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土安全部海關邊境保護署 |
負責邊境安全及反恐作業。依據海關法律規定,執行農產品進出口的邊境管理措施,並提供進出口管理之專業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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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機關: |
法務部確認各項農產貿易政策符合美國法律;國務院提供廣義外交政策之專業意見;財政部提供貨幣效應與政策之專業意見;國際開發總署負責監視政策與國際開發政策是否一致;預算管理局則負責監督政策的預算支出。
農業貿易政策,主要由貿易代表署及農業部負責,其他機關則依議題需要參與。
民間利益相關者(Private Stakeholders)
美國國會於1974年建立民間部門諮詢體系,確保貿易政策及談判目標能反映美國的商業及經濟利益。民間部門諮詢體系共分為3個層次,包括總統貿易與政策談判諮詢委員會(President's
Advisory Committee on Trade and Policy Negotiations);5個一般政策諮詢委員會(General
Policy Advisory Committees),其中包括農業貿易政策諮詢委員會;22個技術諮詢委員會 (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s),其中包括6個農業貿易技術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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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美國法律,行政部門推動各項計畫,必須加強與利益相關者協商並尋求支持,以維持開放之國際貿易政策。因此,美國政府會主動據以徵詢,並在國會相關諮詢委員會之架構下推動。這些諮詢委員會的代表成員係由商業、農業、勞工、環境、消費者及其他國內團體中選出,所進行的溝通有助於貿易政策的擬定。
農業政策諮詢委員會(APAC)由農業部長及貿易代表共同主持,並由貿易代表署農業總談判代表Issi
Siddiqui大使,農業部負責農場及國外農業署的次長共同參與。貿易代表署農業事務辦公室及農業部國外農業署談判暨協定辦公室,負責提供一般農業貿易政策的專業意見及議題擬定。其他機關得依議題性質,參與各層級的委員會議。貿易代表署及農業部係美國農產貿易主要決策機關,其他機關通常在必要時或議題有紛歧意見時,方始參與。
諮詢委員會由食品及農業等廣泛領域之農業貿易專業人士代表組成,每一委員會成員最多不超過35位,任期4年,為無給職。6個農業貿易技術諮詢委員會(ATAC)依產品性質,區分為動物及動物產品委員會;水果及蔬菜委員會;穀物、飼料、油籽及種子委員會;加工食品委員會;甜味劑及甜味劑產品委員會;煙草、棉花及花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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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貿易政策諮詢委員會(APAC)提供整體農業貿易政策目標、貿易協定談判及運作立場等之建議,並與農業技術諮詢委員會(ATAC)在貿易協定與談判之前或過程中,或對已簽署之貿易協定的執行、發展及管理,提供相關資訊、建議、談判目標及立場給農業部長及貿易代表參考。農業貿易政策及技術諮詢委員會的專業意見,對農業部及貿易代表署之農業貿易政策、執行優先順序、經濟、貿易機會及利益,影響很大。
農業政策諮詢委員會(APAC)及6個民間農業技術諮詢委員會(ATAC)的成員,有時亦參與美國政府對外談判,針對特殊利益議題與談判代表相互諮詢討論,形成政府談判代表、農業利益保護團體、國會議員鼎足而立的關係,尤其是農業利益團體,常透過國會議員及農業政策諮詢委員會(APAC)或農業技術諮詢委員會(ATAC)的運作,向行政機關談判代表施壓,對美國農業貿易政策深具影響力。立法機關
美國國會對農產貿易政策的影響,源自國會監督農業部及貿易代表署之農業貿易政策,與對聯邦農業貿易計畫的預算經費撥付等。參議院農業、營養及林業委員會和眾議院農業委員會負責農業政策,包括農業貿易政策之審議。各委員會主席通常由農村及農場人口較多的農業州參議員及眾議員出任。目前參議院農業委員會的主席為Debbie
Stabenow(D-MI),而甫於2011年1月開始的第112屆國會,眾議院農業委員會主席由Frank Lucas(R-OK)擔任,首席議員為前任主席Collin
Peterson(D-MN)。下屆國會會期首要的農業議題為2012農業法案,一般預測因共和黨占眾議院多數,不致改變農業法案中具爭議性的議題,主要的爭議焦點,仍在於補貼農場之計畫等指定用途經費是否可繼續列入2012農業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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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行政機關參與農產品貿易政策制定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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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農業委員會外,其他參眾議院足以影響農業貿易決策的委員會,有參議院及眾議院之撥款委員會(Appropriations
Committees)、眾議院歲計委員會(House Committee on Waysand Means)、參議院財政委員會(SenateFinance
Committee)等,負責監督貿易代表署及貿易相關農業政策。撥款委員會負責貿易代表署及農業部貿易相關之農業倡議計畫,包括價格支持及農產品補貼計畫等之經費撥款。
在第112屆國會中,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主席由Dave Camp(R-MI)擔任,首席議員則由Saunder
Levin(D-MI)擔任。歲計委員會貿易小組主席由Kevin Brady(R-TX)擔任,因其較支持自由貿易政策,一般預期會較支持美國與韓國、哥倫比亞及巴拿巴的自由貿易協定。在參議院方面,財政委員會的主席仍是參議員Max
Baucus(D-MT),首席參議員則預定由Orin Hatch(R-UT)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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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
美國對農產品貿易的立場,向以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及追求美國最大利益為主要考量。農產品貿易政策由貿易代表署及農業部制定,惟法律保障之民間部門諮詢體系,以及民間利益相關團體,亦配合立法機關共同參與,以確保農產貿易政策及談判目標,得以反映美國實際的商業及經濟利益。貿易代表署因隸屬於總統辦公室,對於議題掌握及部會間協調聯繫,能發揮極大效用,而相關貿易協會與政府農業、貿易部門之互動,以及結合生產者、全球市場分析與拓銷活動等,透過民間部門諮詢體系參與,亦足以展現專業性、協調性及整體競爭力,此一協力整合方式及政策運作模式,值得我國參考借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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