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認清自己之立場
後,在這些已建立法律權
威的國家,可訴諸法律相關手段爭取平等。
其二,與英國人爭國格。
一九九八年我由巴林前往英國,拿的是外交護
照,上附有用訂書機所訂英國大使館的簽證紙。在倫敦機場入關時,移民官對我外交護照並附有簽證紙似看不懂,那位男士詢問隔壁櫃檯仍不得要領,只得入內請示。約六、七分鐘回來說,我外交護照用英國簽證紙,原來是因為英國不承認台灣,他已瞭解並且我可以入境。我也乘機補上一句,請容許我改正他的說法,不是英國不承認台灣,而是非常不幸的我們相互不承認。那位男士聞言,立刻起立將護照交還給我。
愛面子的英國人,也會因為聽到了不卑之語而
起立向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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