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傳奇
蒙古大不同 / 駐蒙古代表處
教法學家統治的國度
認識伊朗 /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全球防疫時代
如何預防流感 / 駐多倫多辦事處
愛與知識的贈禮
王鼎鈞先生藏書贈紐約經文處 / 駐紐約辦事處
市場及經濟體評析
加勒比海單一市場及經濟體發展評析 / 駐聖克里斯多福大使館
「行」的智慧
瑞士的大眾運輸系統 /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加勒比海地區與台灣距離遙遠,語言及文化背景與我國大不相同。這裡有我們三個友邦:聖克里斯多福、聖文森及貝里斯。陳總統2005年曾經率團首次造訪雙聖友邦,留下深刻印象。

典型的加勒比海風情有著碧海陽光、大型郵輪、歐美觀光客在潔淨的海灘啜飲一杯當地「水果酒」(rum),非洲裔黑人穿著五光十色的豔服伴隨著吵雜的「卡力梭」(Calypso) 音樂扭腰擺臀穿過市區等光景,不過這個仰賴觀光業的小小世外桃源,各國政府卻沒有一天閒著。面對全球化的衝擊,他們藉著不斷旅行、開會、協商再協商,希望把各自獨立的小國串連成一個更大的經濟體,勇渡全球化的浪潮。

從「加勒比海共同體」到「單一市場」
加勒比海地區獨立國家及屬地眾多,地理位置分散,個別人口、土地及天然資源均難與其他大國抗衡,故追求區域整合,形成對外貿易談判力量,一向為區域內各國領袖之共同使命。遠在1958年大部分加勒比海國家尚未獨立之前,10個英屬殖民地即在英國主導下成立「西印度群島聯邦」(The West Indies Federation),嗣因最大成員牙買加退出,該聯邦於1962年瓦解。

1965年安地卡、巴貝多、蓋亞那及千里達另倡議成立「加勒比海自由貿易組織」(The Caribb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CARIFTA),至1971年該組織會員已達12個國家及地區。CARIFTA各會員之領袖為加強整合,於1973年7月4日在千里達簽署Treaty of Chaguaramas,規劃成立「加勒比海共同體」(Caribbean Community, CARICOM),並於體制內設立「加勒比海共同市場」(Caribbean Common Market) 機制。(註1)

註1:CARICOM會員包括15個國家及地區:千里達、牙買加、巴貝多、蓋亞那、蘇利南(以上屬開發程度較高國家,MDC)貝里斯、安地卡、聖克里斯多福、英屬蒙哲列、多米尼克、聖露西亞、聖文森、格瑞那達、海地(以上屬開發程度較低國家,LDC)及巴哈馬。

1989年「共同體」會員國領袖復決議將「共同市場」轉型成單一市場及經濟體,由各會員國代表組成政府間專案小組 (Inter- government Task Force),進一步修訂Treaty of Chaguaramas,並具體規劃各項實施進程。經1993年至2000年間之努力,條約修訂完成,定名為The Revised Treaty of Chaguaramus,「加勒比海共同體」乃告正式成立,嗣各國並著手推動「加勒比海單一市場及經濟體」(CARICOM Single Market and Economy, CSME)。

CARICOM會員國並非均為CSME會員。巴哈馬雖屬CARICOM,但一開始即未加入「共同市場」,故未參加CSME。海地因國內政治不穩定、社經發展落後甚多,被排除於CSME之外。另英屬蒙哲列因宗主國英國未同意,亦無法加入CSME。扣除上述3國,共同體內計12國為目前CSME適用範圍。其中安地卡、聖克里斯多福、多米尼克、聖露西亞、聖文森、格瑞那達等6國為「東加勒比海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Eastern Caribbean States, OECS)成員。就人口數量、土地面積、自然資源及工業水準區分,該6國屬「共同體」內「開發程度較低國家」。

CSME實施進程
CSME之實施進程,區分成「單一市場」(Caribbean Single Market, CSM)及「單一經濟體」(Caribbean Single Economy, CSE) 兩個層次。前者在會員國間形成一個「貿易區塊」(trading bloc),具體措施包括區域內貨物、勞務、勞工(目前僅限於大學學歷者、藝術家、音樂藝人、運動員、媒體工作者及企業管理階層人員等六類)、資金自由流通,免除區域內企業在各會員國間設立公司之限制,會員國之間拆除關稅壁壘,對外則採統一關稅及貿易政策。另為配合人員自由移動,共同體已推行加勒比海共同體護照,會員國間人民旅行不需簽證。

「單一經濟體」則進一步深化、調和會員國之經濟規範,包括整合會員國貨幣政策及匯率、調和稅制、投資法規、金融制度、利率水準、政府預算控管、相關法律及社會制度,以利形成統一之經濟發展政策。

由於CSME各會員國經濟發展、接受整合及準備程度不同,原訂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CSM,惟迄本 (2006) 年1月30日止僅千里達、牙買加、巴貝多、蓋亞那、蘇利南、貝里斯等六國簽署文件正式實施CSM。安地卡、聖克里斯多福、多米尼克、聖露西亞、聖文森、格瑞那達等「東加勒比海國家組織」成員則因「區域發展基金」(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 未實施及盼保留限制開放外國人取得土地等因素,延至本年6月簽署實施。3月格瑞那達復以其2004年曾遭受艾文颶風侵襲,迄未復原,表示在本年6月仍無法實施CSM。

至CSE部份,各會員國一致同意2008年為實施最後期限。

CSME的優勢與挑戰
此外,還有對CSME整合採取悲觀態度之人士指出:
(一)現行會員國資源規模、人口數量及發展程度落差頗大,將阻礙整合之速度及深度;(二)歷史上區域整合成功之例子,大都為會員國領土相連之區域,歐盟即為顯例。反觀CSME各會員國,領土為海洋阻隔,恐不利區域整合;(三)由於會員國領土不相連,貨物及人員移動大都需要空運及海運,大幅增加運輸成本,故CSME 實施後,貨物及勞務成本能否降低,不無疑慮;以及(四)區域內缺乏一套共同機制,對各項產業尚無共同政策,舉凡共同打擊犯罪、觀光旅遊、能源安全及食品安全等均缺少共同政策。

上述質疑的確指出會員國存在各種差異性之事實,但並無礙於CSME之推動。事實上,CARICOM會員國之間早已取消彼此進口貨物關稅,僅存政府稅及銷售稅。而ECCB會員國(註2)之間亦採行統一之東加勒比海幣,並設立中央銀行,CARICOM又經常舉行政府首長及部長級會議,就區域內共同議題交換意見。由此觀之,在CARICOM之內,尤其在OECS國家內,經濟及貿易政策已有相當程度之整合,實施CSME之最大意義在擴大整合範圍並加以深化。

註2:Eastern Caribbean Central Bank, ECCB,成員包括安地卡、聖克里斯多福、多米尼克、聖露西亞、聖文森、格瑞那達、蒙哲列、安奎拉

綜合評析
一、整合雖為大勢所趨,OECS國家卻普遍存有疑慮 OECS國家對實施CSME大多樂觀其成,然由於其各項條件及農業、人力資源等較不具競爭力,對CSME之實施普遍存有欲迎還拒心態,因而傾向採取漸進、集體加入方式,以減少衝擊。這些國家擔心之負面效應包括其他會員國之罪犯、毒品的湧入以及文化入侵;企業害怕與他國企業競爭、政府則憂心萬一企業倒閉,失業率升高,使其他會員國取得出口優勢、本國輸出衰退等等。(註3)

註3:以聖國為例,其製造業本不具競爭力,CSME實施後,恐面臨關門大吉之命運。針對上述因結構性差異所衍生之衝擊,經濟學者出身之巴貝多總理亞瑟 (Owen Arthur) 即語重心長地指出,吾人至不願CSME之實施,形成永久性不平等之聯盟 (to ensure the CSME did not become a permanent coalition, but that its benefits are shared by all),導致富者恆富、貧者恆貧。

為消彌上述疑慮,OECS國家政府對內必須向其企業及民眾加強宣導。以聖克里斯多福為例,輔助措施包括設立投資單一窗口、加派人力處理CSME業務,以及協助輔導小企業創業。對外則積極透過政治協商,取得優惠條件,包括外國人在OECS國家購買土地之限制、特定產業之保護,以及「區域發展基金」之運用(註4),俾取得平等之立足點。

註4:「區域發展基金」旨在補償「開發程度較低國家」因實施單一市場遭受之損失。目前千里達同意認捐1千萬美元、牙買加4百萬及巴貝多2百萬美元。聖國道格拉斯總理則呼籲成立1億2千萬美元之區域發展基金,由千里達出資2千萬美元,其餘由各會員國籌措。

整體而言,因實施CSME,區域內各國產業間必然產生互補及競爭之現象。就聖國而言,因其科技水準及薪資所得高,可吸引區域內國家高級人才,具設立區域科技商務服務中心之實力。相對地,區域大國千里達在天然物資及商品具競爭力,但其服務業及旅遊業則未若聖國發達。就此觀之,倘小國發揮所長,CSME實施後,在內需市場上未必是輸家,對外則可搭大國及整體CSME之便車,提升本身之貿易談判力量。

二、整合後經濟實力評估面對全球化以及各貿易集團之巨大壓力,透過內部經貿整合,提升本身貿易談判能力,是加勒比海國家必然採取之途徑。但客觀而言,此地區佔全球總GDP比值甚微,人口總數(加上海地)不及8百萬,土地面積亦小,會員國之總貿易量亦僅佔全球貿易量0.0001%。就絕對數據而言,CSME之整合將不至對全球經濟及貿易產生影響。惟CSME之實施,有助於成員國對外貿易談判力量加碼,當可提升其在拉美地區之總體政經地位。

三、「單一經濟體」形成將衝擊各國主權 CSME會員國認同2008年為全面實施「單一經濟體」之限期,就此,千國總理曼寧 (Patrick Manning)呼籲各會員國在限期前實現CSE,採取協調政策,整合開發程度,以利有效與區域外國家從事貿易談判及經濟連結。 然相對於「單一市場」著重會員國間對貿易機制之統合,「單一經濟體」的實施強調會員國各項經濟、金融制度及相關法律之深化整合,後者將涉及各國主權行為之讓步,亦即會員國可能無法完全掌控其經濟及財政相關政策。

結語
有關「加勒比海共同體」未來是否進一步形成政治聯盟之議題曾在學界討論,惟迄未納入CARICOM之討論議題。倘未來政治聯盟成形,將近一步侵蝕CARICOM各國之主權。CARICOM各國,尤其OECS諸小國,好不容易從1970-80年代自英國殖民統治下獨立,如今卻因全球化之相互依賴須交出部份主權,這對他們努力追求獨立自主,係不可受之重。誠如安地卡前總理柏德 (Vere Bird Sr.) 早期指出,倘安地卡加入OECS之政治聯盟,最後將使安國重回被殖民時代。柏德所指或言過其實,惟亦道出CARICOM國家為追求國家生存,必須接受讓渡主權之弔詭事實。如今單一經濟體已勢在必行,對於必須讓渡主權的夢魘及如何教育其民眾接受此一趨勢,將是各國?府必須嚴肅面對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