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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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序言
年鑑編輯委員會序言
凡例
目錄
首長照片
第一章 首長外交活動照片
第二章 外交施政概況
第三章 中外關係
第四章 領事事務
第五章 外交行政
第六章 外交大事日誌
附錄
 
首頁/第五章 外交行政/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及外交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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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及外交學院

第一項 外交人員之培訓

壹、前言
目前我國外交人員在國內之培育與訓練主要由「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稱外講所)辦理。外講所於民國58年元月成立,當時名稱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60年5月10日更改現名。外講所成立初期,以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講習與語文訓練為主。近年來除辦理新進人員職前講習、外交部在職人員專業講習及各類外語研習,以提高同仁專業知識與素養外,並代訓國內其他相關機構派駐國外人員,邀請民間社團負責人及大專青年參加全民外交事務相關研習班,以擴大使用設施及分享經驗。

貳、外交人員培訓之種類
一、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訓練班:
職前講習班之主要對象為每年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錄取之人員。外交部對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實施六個月之職前講習訓練,其中前四個半月為集中在該所實施之專業講習教育訓練,後一個半月為分發至部內各單位之實務訓練。93年「第三十七期外交領事人員專業講習班」於93年元月6日至4月5日辦理教育訓練專業講習,訓練新進外交領事人員21人。課程安排係以實務為主,佐以理論,以充實學員外交專業知識、增強外語能力、訓練公文寫作技巧、陶冶優雅氣質、培養外交人員應具備之基本知識、能力與素養,期能在結業後分發至各司處時,可立即投入工作,充實外交部業務人力。本年訓練課程單元包括:
(一)國際政治暨外交學科進階講座:計含世界貿易組織專題研究、區域研究、國際法專題研究、經濟專題、世界宗教、重要國際情勢、國家安全、中國外交等。
(二)外交專業技能:盱衡當前我國外交情勢及參酌各單位所需,著重於國際談判、外交實務、外交文牘,並在邀訪作業及訪賓接待課程中,實地安排學員參與接待作業實習,俾使學員兼收理論與實務經驗。
(三)外國語文訓練:著重寫作與口譯兩方面,期使學員於進入外交部服務時,在外語專業技能項目能靈活運用,另要求每一學員培養第二外語專長。
(四)寫作訓練:增進學員公文寫作及外交文牘撰寫能力,強化公務處理效率、熟諳政情研析、談話紀要、會議紀錄、說帖、節略等文牘之撰寫。
(五)外館事務與生活簡介:酌增參訪外交部職員宿舍,有助學員瞭解外交人員生活面,使學員熟悉駐外生活之點滴,俾利於邇後從容因應各種狀況。
(六)專題演講與研討會:安排講述我國國防、外交、兩岸、經貿等政策,以及全球化、非政府組織、人權外交等重要議題,另增排管理與溝通課程。
(七)經驗傳承與座談:以駐外人員經常面臨之各種問題,邀請深具經驗之資深同仁與學員座談,藉此互動模式傳授寶貴經驗。
(八)參訪活動:安排學員分赴政府相關部會、民間團體、著名企業及學術智庫等單位參訪並進行座談。
(九)演講辯論與測驗:邀請資深外交官及演辯專家以系列教學方式傳授學員個中技巧,訓練外交官應有之膽識與口才。
(十)讀書報告:講習期間選定專書,責成學員撰寫中、英文讀書報告,以強化渠等讀書習慣,並培養論述能力。
二、在職人員專業講習班:
(一)駐外館長集體返國述職研習(第四期、第五期):為協助駐外館長全面瞭解國內政經社會發展現狀及體認政府重要政策與外交理念,於93年6月14日至24日及同年12月2日至10日辦理研習,安排述職館長晉見 總統、行政院長、拜會立法院長、立法院外交暨僑務委員會委員及重要企業領導人,講授課程包括「外交新思維與新作法」、「台灣整體國家競爭力對我外交工作之影響」、「推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觀察員」、「當前國家處境與努力方向」、「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反制中國一中原則及處理台海議題之和平原則」、「兩黨輪替後之施政理念」、「當前台灣經濟情勢、問題與對策」、「國防戰略與建軍規畫」及「僑務政策」等;另由述職館長向總統簡報我與駐在國關係現況及強化既有關係之預定作法。
(二)「全國駐外人員集訓講習班」(第十九期):為培養我國各部會駐外人員之團隊精神,加強彼此協調合作,以增進駐外機構之總體戰力。訓練對象包括外交部、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調查局)、經濟部、僑務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等機關之駐外人員。該班於93年5月31日至6月11日實施,為期兩週。集訓人數52人,講授時數80小時。訓練內容包括「二十一世紀之國家建設藍圖」「加入WTO對我國經貿之影響」、「當前推動參與國際組織之作法」、「僑務政策」、「國際開發合作」、「國防戰略與建軍規劃」、「科技與外交」、「中國與我國外交競逐分析」、「行政中立的理論與實務」、「非政府組織與新外交」、「全球化浪潮下的台灣地位」、「國會與政黨外交」、「條約及協定締結實務」、「兩岸關係與大陸政策」、「我國農業發展政策與國際合作」、「如何拓展海外市場」、「國際會議規則與發言技巧」、「行銷中華民國創造台灣新價值」、「駐外館處之安全與危機處理」、「爆裂(炸)物之認識與防處」、「國際公益活動」、「談話與溝通技巧」等。
(三)「世界貿易組織專業講習班」(第六期):為增進外交部外派人員與其他部會相關涉外事務人員對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認識,於93年9月21日至12月2日實施,參加講習人數50人,時數64小時。課程包括「WTO概論」、「我國入會案及目前之名稱問題、坎昆部長會議之後─香港部長會議的展望」、「WTO杜哈發展議程與我國對開發中國家之扶持」、「從雙邊及多邊實務試談如何在WTO架構下增進與無邦交國家之關係」、「WTO新議題」、「國際會議英語」、「新回合非農產品市場開放談判之發展」、「我國工業發展政策之因應」、「WTO農業補貼規範」、「新回合農業談判之發展及我國因應對策」、「金融服務談判」、「WTO時代我國經貿發展之策略」、「國際談判理論與技巧」、「WTO政府採購議題及我國目前參與之困境」、「WTO與貿易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貿易救濟」、「當前國際局勢及我國外交政策」、「服務貿易總協定與WTO新回合服務貿易談判」、「金融服務談判」、「如何在WTO架構下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關係」、「入會後之兩岸議題」、「WTO爭端解決」、「議事規則」等。
(四)「國際會議與外交研習班」(第四期):為提升外交部同仁與其他部會(國防部、財政部、交通部、教育部國際文教處、法務部檢查司、僑委會、中央銀行、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保署、行政院原能會)相關涉外事務人員出席國際會議之議事能力,培訓多邊外交工作人才,於93年10月12日至12月22日實施,研習人數27人,時數71小時,課程包括「國際會議與外交研習之重要性」、「國際會議規則」、「WTO會議機制」、「我參與國際會議名稱」、「美國總統大選與其外交政策」、「FTA實務」、「溝通技巧」、「談判技巧」、「國際多邊談判經驗」、「兩岸談判實務」、「國際會議機制與語言」、「WTO談判經驗談」、「參加國際會議實務經驗談」、「國際經貿會議與談判」、「APEC會議機制」及「摹擬國際會議演練(二次)」等。
(五)「科、組長專業講習班」(第十四期):為加強外交部基層主管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於93年10月5日至17日實施,訓練人數50人,時數60小時。課程包括「主管人員之角色與職責」、「兩岸政經情勢及政策分析」、「危機處理與應變機制」、「核心價值推動與務實作法」、「公關與媒體之溝通」、「我國政經發展前景」、「企業精神與政府再造」、「高效能管理與領導」、「部屬培育與輔導」、「創意思考」、「群眾心理與抱怨處理」、「兩性平權」、「簡報技巧」等。
(六)「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為使甫自國外調返外交部服務之人員瞭解國內政經及社會現況,並確實掌握當前政府重要政策,加速適應國內工作環境,以提昇工作效率,先後於93年3月1日至5日及8月16日至20日實施,訓練人數78人,時數各為24小時。課程包括「行政中立的理論與實務」、「新時代外交工作之體認與挑戰」、「國內經濟現況分析」、「資訊產業與數位台灣」、「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公投與制憲」、「挑戰二○○八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國內政治現況分析」、「服務型政府之知識管理」、「對消費者時代公務員應有之認識」、「國內社會現況分析」、「國家安全與台灣戰略地位」、「行政中立理論與實務」、「從性別主流化談兩性平權」等。
(七)「外調同仁行前講習班」(第十八期、第十九期):為使外交部及國內其他相關機構外派人員行前瞭解外館工作性質,充實駐外工作應具備之職能,俾利赴任後對外順利推展業務,先後於93年4月9日至5月7日及11月10日至12月15日實施,共74人參加講習,時數共為282小時。課程包括「外交新思維與新策略」、「國際情勢與台灣的國際參與」、「憲政改革之重要性」、「多元族群及文化發展與我對外關係及台灣國際地位之演變」、「公眾外交與我國反制中國之策略」、「駐外館處之安全維護與危機處理」、「非政府組織與新外交」、「國際開發合作」、「外館通訊保密與安全防護」、「台灣戰略地位與國家安全」等。
(八)「外國語文菁英選拔賽」:為落實行政院「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有關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鼓勵外交部同仁提升外語表達能力及國際觀,發掘外語能力優秀同仁,以儲備派赴國外參加國際會議所需人力。先後於93年1月29日、30日舉行英語菁英選拔賽,共有44人參加比賽。
(九)「外國語文進修班」(93年度):為增進外交部及其他相關機構具有外調資格人員之外文能力,本年度計辦理兩期語文進修訓練,上半年於93年4月5日至6月25日實施,共開9班,訓練人數113人,下半年於9月20日至12月10日實施,共開11班計168人參加。班別包括「英語會話高級班」、「英語會話進階班」、「英語傳譯班」、「英文寫作班」、「英文寫作閱讀高級班」、「日文初級班」、「日文進階班」、「日文高級班」、「西班牙語初級班」、「西班牙語進階班」、及「俄文班」等。93年訓練總人數為281人,訓練總時數為960小時。
(十)「基礎英文進修班」(第12期、第13期):為協助有意經外文測試取得外館主事儲備資格之外交部人員加強外文進修,以利外館業務運作,分別於93年4月12日至7月1日及9月20日至12月10日實施二期,每期三個月,訓練對象為外交部主事級人員,訓練總人數48人,訓練時數144小時。班別包括「英文初級進階班」及「英文中級班」。
(十一)「外調人員配偶英文進修班」(第17期、第18期):為提昇外交領事人員配偶之外語應用能力,以配合外交工作實際需要,分別於93年4月5日至6月23日及9月13日至12月3日共實施二期,訓練對象為本部外派人員之配偶,訓練總人數52人,訓練時數144小時。班別為「英語會話班」,計分為二班次,授課地點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及外交部致遠新村宿舍活動中心。
三、全民外交推廣講習:
為實踐陳總統及外交部陳部長有關運用民間資源,結合民間力量以充分發揮全民外交功能,以及充實外交戰力,並為台灣整體外交開創新局等指示,外講所自93年6月9日仁愛路新大樓完工啟用後,即積極規劃以每季為期,分別在南、北、東、中等區舉辦巡迴「全民外交研習─大家作夥拼外交」研習活動,期運用外交部外交專業與經驗分享,協助民間涉外事務,提升全民外交知能,達到外交部走出去,全民走進來之目的。首期研習活動已確定與台南縣政府合作,講習對象包括南部七縣市政府負責公關、交際等涉外事務人員、國際性社團與非政府組織負責人等,時間暫定於94年元月10日至11日在台南縣南元休閒農場舉行。
四、外交替代役勤前訓練
外交替代役因在國外服務成效卓著,故自93年起外交部擴大增加外交替代役名額二十名,配置於外交部各單位執行警衛、接待、文書處理等行政工作。為利渠等投入工作,93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舉辦「第一期外交替代勤前訓練」,施以各項課程,包括外交部業務介紹、兩岸現況、政府施政方針、法律常識、替代役服勤法規、國家安全及反恐等內容。

參、外交人員之訓練
一、派員出國進修:
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設立之初,其第一、二期全體學員於在國內接受為期一年之訓練後,即依當時講習計畫,第一期學員赴國外進修語文二年,第二期學員赴國外進修語文一年,嗣後停辦多年。自民國68 年起按年遴選新進人員及外講所結業學員數名,以外館荐任主事名義,分別派往外國進修語文。進修期滿,仍回外交部工作。76 年起恢復學員全數派赴國外進修語文,分兩梯次實施。為使語文進修獲致更佳之成效,外交部定期檢討改進語文進修計畫,自83 年起取消分梯次派遣,以使學員有更完整之學習計畫。外交領事人員於民國93 年派往國外進修語文者共26 名,計有:3名赴英國,2 名赴美國,3 名赴澳洲,3 名赴西班牙,2 名赴德國,另赴法國、比利時、加拿大、日本、義大利、俄羅斯等國者各1 名。此外為加強與政府間國際組織與非政府國際組織之聯繫及互動,93 年派有2 名學員前往海倫凱勒全球組織紐約總部及國際慈悲組織(Mercy Corps International)美國總部見習一年。另每年亦甄選中高級人員赴國外進修研究。同仁於進修期間有機會結識來自全世界各國學生及各國未來重要政、經人士,有助於日後我對各國工作之推展。外交部93 年計有10 名中高級人員分自美國史丹福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喬治華盛頓大學及丹佛大學進修返部,另尚有同仁於澳洲國家大學及英國牛津大學進修。
二、研習非英語國家之官方語文:
對於派駐非英語地區同仁,我駐外機構視實際需要得聘請優良教師於公餘時間,教授駐外同仁當地官方語文,教師薪酬由外交部負擔並補助學習同仁每年二○○美元額度內之教材及書籍費,如駐外同仁在當地語文學校進修,亦可比照辦理。93 年度計有駐日本代表處等32 個駐外單位開設越語、韓語、泰語、日語、德語、芬蘭語、荷蘭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挪威語、阿拉伯語、丹麥語及拉脫維亞語等15 種特殊語文班。
三、參加國內其他訓練:
配合業務需要派員參加國內其他機關所主辦之各項訓練,如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所主辦之各項公務人員訓練及進修課程、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所舉辦之資訊訓練課程、國立政治大學公務人員教育中心所舉辦之專題演講會、經濟部所舉辦之國際經濟事務研究班等;另外交部亦自行辦理電腦研習班以加速推動辦公室自動化及公文管理系統。
四、設置外交獎學金:
為長期培育外交人才,並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行列,外交部自民國67年起陸續於台大、政大、淡江、東海及文化大學等五校相關系所設置外交獎學金。80年起,為配合業務所需網羅人才,更在文化大學俄文研究所增置外交獎學金。81年再將輔仁大學、東吳大學納入實施學校中,並自同年起取消獎學金分配系所之限制,使獎學金廣及有志於從事外交工作之各科系優秀大專青年,其後又陸續於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及私立文藻外語學院增置外交獎學金。93年外交獎學金共設36個名額,每名每學年獎學金新臺幣25,000元整。

第二項 外交學院
為實現外交學院之籌設,在行政院組織法、外交部組織法暨外交部外交學院組織條例未完成修訂或新訂前,已先進行外講所大樓之改建工程並擴大該所教育訓練、政策研究及國際交流之功能,俟修法完成後再循序改制為外交學院。
外講所新建大樓於91年8月2日正式破土動工,在仁愛路4段80號原址興建地下3層、地上11層的現代化大樓,大樓主體工程於92年12月完工,並於93年6月9日舉行新大樓落成開幕啟用典禮,由 陳總統水扁先生、考試院姚院長嘉文、監察院錢院長復、總統府蘇秘書長貞昌、外交部陳部長唐山、外講所羅所長致遠聯合剪綵,正式啟用。
有關該所未來改制方面,將配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修9正草案及「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等草案立法施行後,據以辦理該所改制之相關法規修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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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外交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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