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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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序言
年鑑編輯委員會序言
凡例
目錄
首長照片
第一章 首長外交活動照片
第二章 外交施政概況
第三章 中外關係
第四章 領事事務
第五章 外交行政
第六章 外交大事日誌
附錄
 
首頁/第三章 中外關係/第七節 國際技術合作與經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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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國際技術合作與經貿活動

壹、我國國際合作發展簡史
我國經濟之發展初期以農業為基礎,繼而漸進發展農產加工、輕工業、重工業,以至今日之資訊和高科技產業。昔日農產品曾占我國輸出產品之大宗,並賺取大量外匯,奠定經濟發展起飛之基礎,創造載譽國際之經濟奇蹟。我國國際合作發展的基本作法,係以提供我國特有的「台灣經驗」作為友好開發中國家的借鏡。民國48年12月我國派遣第一個農業技術團(由越方邀請,美國支援經費,該團人員最多時達86人,64年4月北越統一南越時撤團)協助越南發展農業。繼於民國50年成立「先鋒案執行小組」,派遣農耕隊赴非洲協助友邦增產糧食,61年成立「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簡稱海外會),其主任委員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專責協助友好開發中國家發展農、漁業。78年,經濟部亦成立「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海合會),提供開發性貸款和經技協助予友好開發中國家。
由於我國政經發展成就斐然,各國對我回饋國際社會之期望日益殷切,為因應我國特殊國際處境,並提昇國際合作發展層次及援外效能,外交部乃擬訂「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於民國84年12月三讀通過,並由 總統於85年1月公布施行;同年7月1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成立,正式取代海合會,復於86年7月1日兼併海外會,外交部亦將駐外技術團業務委託國合會賡續辦理。目前除派駐農、漁業、手工藝團外,我亦陸續提供工業、礦業、電力、醫療、經貿發展等技術和經驗,並邀請開發中國家派遣有關官員及技術人員來台觀摩考察或接受專業講習訓練。
89年8月13日至25日,陳總統於進行跨洲之旅時,曾視察我國駐外技術團,返國後即宣示將推動「外交替代役」,以解決我駐外技術人力不足問題。為落實 總統宣示,外交部在內政部配合之下,經報奉行政院於89年10月核定自90年起實施外交替代役。在外交部妥善規劃與努力宣導之下,歷屆外交替代役役男申請皆相當踴躍,第1、2、3屆分別錄取37(其中1名因病提前退役)、35、41名役男赴我駐中南美洲、非洲及亞太地區之技術團和醫療團服勤。
另為使我國援外工作早日法制化、專業化、透明化,外交部已擬妥「國際合作發展法草案」暨「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經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中。
貳、我國國際合作發展宗旨及策略
一、宗旨:
國際合作發展工作的本質係基於對人性的關懷與對人類福祉的重視,更係一種跨國界、跨族群的人性關懷與人道援助合作。在後冷戰時期,由於文明國家對於人命與人權價值的普遍尊重,使得人權超越主權、人道超越政治成為國際社會與各國對外關係的重要環節。基於此一新體認,我國必須在援外工作上注入對人道與人權的關懷,以更具體、更積極的行動去協助需要幫助的國家和人民,讓世界成為地球村,讓人類成為一家人。
我國國際合作發展工作之宗旨即在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推廣我國經社發展成功經驗,提昇國際合作層次,建立多元援外體系,協助邦交國與友好開發中國家加速經社發展,積極回饋國際社會,敦睦各國邦誼,並促進國際合作,發揮人道關懷精神,並落實永續化、民間化的國際合作發展目標。
二、策略:
我國國際合作發展策略係以我經濟發展經驗為經,受援國需求為緯,透過雙邊、多邊暨參與國際組織援助等多元管道,由政府、非政府組織及民間共同推動,以援助計畫落地生根、普及民間、永續發展為努力目標,詳情如下:
(一)以推廣台灣經驗、切合受援國需求為主軸:我國援外作法係秉持回饋國際社會信念,在衡量國力及考量友邦需求的前提下,推廣台灣經驗,謀求切合受援國的需求,以深化我與友邦及友好國家互利互惠關係。
(二)透過雙邊、多邊暨參與國際組織多方向進行:推動國際合作發展工作可經由雙邊、多邊暨參與國際組織等多元管道進行,除可拓展雙邊、多邊合作關係外,亦可汲取國際組織開發、重建與救援等經驗,並加強我與國際組織的關係。
(三)由政府與民間共同推動:在全民外交的理念下,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作法係鼓勵民間企業、社會團體和非政府組織共同參與。對於援外所需物資則優先向國內採購,如此非但可嘉惠受援國,並可為我業者創造商機。
(四)落地生根、永續發展:修正以「給魚吃」的單向援外作法,未來將加重以經貿投資、技術轉移為主的「給魚竿教釣魚」的援外策略,使我國援外計畫能在受援國落地生根、發揮自償效益,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參、我國國際合作發展執行方式:
一、技術合作:
至民國93年12月底止,我國派赴海外之駐外技術團共計38團,分布於亞太、亞西、非洲及中南美洲等地區共32國,執行包括農藝、漁業、園藝、畜牧、手工藝、醫療、水利、農機、交通、印製及貿易投資等合作計畫。此外,亦派遣中小企業和經貿專家、志工赴海外從事中、短期指導或顧問等服務,並邀請友好開發中國家人員來台接受教育訓練、參加講習會與研討會等。
二、貸款:
為協助友邦進行建設,由我國合會依友邦所提出之經建需求提供適當用途之援外貸款。由於我援外資源有限,貸款案均需先經審慎評估;依其性質之不同,可區分為轉融資貸款、基礎建設貸款、工業區貸款、社會及教育貸款、緊急復原貸款及小農貸款等。此外我亦於必要時為協助友邦,洽請我國商業銀行提供商業性貸款,並由我商業銀行與借款國中央銀行或財政部簽署貸款合約。
三、鼓勵我業者赴邦交國投資:
為協助受援國進行經濟開發投資計畫,藉以達到提高人民所得之目的,我國於友邦國家進行具經濟效益的投融資計畫,在與國際機構合作方面,多年來亦有良好的進展與突破,截至93年底已簽約之投融資案件計69件,包括:基礎建設計畫、社會發展計畫、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計畫、教育計畫、災後重建計畫、中小企業發展計畫,以及微額貸款計畫等。
為增進投資合作邦誼關係,我政府頒訂鼓勵我廠商赴邦交國投資融資信用保證辦法,委託國合會執行。在國內方面,國合會已與國內12家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銀、中國國際商銀、第一銀行、台灣銀行、華南銀行、台北國際商銀、復華銀行、聯邦銀行、誠泰銀行、合作金庫、台灣中小企銀、輸出入銀行等)簽定合作協定;在國外方面,亦已與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簽署合作協議,透過該等銀行協助承辦信用保證業務。目前已通過我廠商赴史瓦濟蘭、宏都拉斯及巴拿馬等國投資授信保證案,且另有多家廠商有意願提出申請。
四、國際急難暨人道援助:
國合會自90年度正式於年度預算中編列人道援助經費後,對友邦或友好開發中國家提供有關天然災害之緊急救助,包括急難救助、安頓關懷及重建復建等協助,另亦針對友邦或友好開發中國家之實際需要進行評估,提供有關災後基層醫療、衛生及營養等方面之援助。93年度國合會續與美國美慈組織(Mercy Corps)、西藏難民自助中心、台俄協會、台藏基金會、家扶基金會、牙醫師公會、奧比斯基金會等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合作,針對國際難民救助、基層醫療建構及貧農扶助等方面,進行各項人道援助計畫。
五、外交替代役:
外交替代役役男服勤期間係依據內政部替代役實施條例之規定,並以「全民外交、志工台灣」之精神,配合推動國際合作、敦睦邦誼之外交政策,由外交部委託國合會執行。役男以助理團員身分在我國駐外技術團、醫療團及經貿團服勤。役男除協助處理一般行政工作外,並依照個人所具備專長,分別協助技術團之農漁業推廣改良計畫、經貿發展計畫、醫療工作等。目前已有第1~3屆外交替代役役男共112名退伍外,第4屆66名外交替代役役男,於94年初派赴30個駐外技術團服勤,在25個友好國家服役。
六、參與世界貿易組織之辦理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與貿易相關之各項能力建構計畫:
(一)提供低度開發國家優惠關稅待遇
WTO總理事會於1999年6月通過優惠關稅豁免決議,允許會員在2009年6月30日前得片面對低度開發國家產品提供優惠關稅待遇,不受GATT第一條最惠國待遇之限制,我在杜哈部長會議中曾宣示我願對低度開發國家給予免關稅優惠待遇之政策,為履踐這項承諾,我於2003年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修正海關進口稅則給予低度開發國家141項產品項目免關稅待遇,並報行政院核定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俟其審查通過後,將可正式實施。
(二)提供技術協助
捐贈:從2000年開始,為協助開發中國家參與WTO活動,我贊助WTO在非洲舉辦貿易部長會議、2001年我贊助非洲國家貿易部長出席杜哈部長會議的部分經費、2003年我贊助低度開發國家部長出席坎肯部長會議的部分經費;我於2002年首度捐贈「杜哈發展議程全球信託基金」30萬美元;2003年在坎昆部長會議中由我代表團林團長義夫宣布我捐贈該基金25萬美元;

項 目

辦 理 情 形

SPS 禽畜類防疫與檢疫研習班

2003 年 8 月 13 日 至 26 日舉辦,中南美地區 17 國 19 位學員參訓

關務現代化研習班

2003 年 11 月 11 日 至 25 日舉辦,亞太地區 14 國 18 位學員與訓

關務現代化研習班

2004 年 6 月 24 日 至 7 月 7 日 舉辦,亞太、歐、非、加勒比海地區 14 國 19 位學員與訓

SPS 水產類防疫與檢疫研習班

2004 年 7 月 8 日 至 28 日舉辦,中南美地區 17 國 18 位學員參訓

關務現代化研習班

2005 年 6 月 15 日 至 28 日舉辦,亞太、歐、非、加勒比海地區 30 國 34 位學員與訓


我與WTO合作舉辦區域性研討會
1.2003年3月我首次與WTO秘書處合作舉辦亞太地區「貿易技巧諮商」區域性研討會,亞太地區28個開發中會員及觀察員派員參加
2.2004年3月我再度與WTO秘書處合作舉辦亞太地區「區域貿易協定」區域性研討會,亞太地區24個開發中會員及觀察員派員參加

肆、我國辦理國際合作之執行機構及現狀
一、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鑒於我國政經發展成就斐然,已逐步邁入已開發民主國家之列,且各國對我大力回饋國際社會之期望亦甚殷切,因此如何適切提供國際合作計畫,善盡我國際責任,已成為我外交工作要務。我國致力於推行國際技術合作、提供貸款協助友邦經建發展,並獎勵促進對友邦投資等對外援助工作雖已有多年歷史,惟以往各項國際合作工作係分由隸屬不同部會之機構來執行,致事權未能統一,成效難以完全發揮。此外,援外業務日益專業,我整體援外資源亦應整合運用,故亟需成立一專責處理國際合作事務之機構。考量我國對外處境,該機構又以民間組織形態運作為宜。為達成上述目的,外交部遂研擬「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經行政院送立法院於民國84年12月19日3讀通過,並於85年1月15日由 總統公佈施行,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嗣於85年7月1日正式成立。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係以財團法人型態組成,其董事會置董事11人至15人,由行政院長遴聘之,並設董事長1人,董事成員包括相關部會首長、民意代表、學者專家及全國工商團體代表;業務執行人員則幾乎全數延攬自民間專業人士,期以結合政府和民間的才智與力量,共同規劃國際合作及援助工作,有效運用我有限資源,爭取最大成果。此外,依據「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國合會尚須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藉此接受民意監督並使我援外工作透明化。
國際合作工作之開展,乃反映出我積極拓展國際活動空間、提昇國際形象及爭取邦誼之努力,自當求其最大效益。國合會之成立,除將整合分散於各部會及各行各界之人才外,並冀能以其財團法人型態,靈活運用諸如貸款、投資、捐贈及國際技術合作等方式,充分發揮其職掌、落實國際合作計畫之成效,並促使國際合作計畫與國內產業緊密結合、經貿與外交相互支援,進而達成藉國際合作發展外交,以外交回饋經貿之良性互動。
二、國際技術合作現況之簡介
(一)農、漁、醫療之技術合作
我國經濟發展初期以傳統農業為基礎,隨而沿農產加工、輕工業、重工業漸進至今日之高科技產業。昔日農產品曾占我國輸出產品之大宗,並賺取大量外匯,奠定經濟發展之基礎,創造載譽國際之「臺灣奇蹟」。我國推行國際技術合作亦以「臺灣經驗」提供其他開發中國家作為借鏡。
1、駐外技術團工作概況:
我國對推動國際合作事務向來不遺餘力,自民國48年首先在越南成立農業技術團以來,前後曾與七十餘個國家合作,派遣技術團共達109個,派遣人員累計達12,946人次。迄93年12月底止,共有駐外技術團38個,分布於亞太、亞西、非洲、加勒比海、中美洲及南美洲地區之32國,實派技術人員265人,執行包括農藝、漁業、園藝、畜牧、手工藝、醫療、水利、農機、交通、印製及貿易投資等合作計畫,詳如下表:

地區

國家數

技術團隊

工作人員數

技術團

醫療團

印製團

小計

編制

實派

亞太

9

9

 

 

9

39

38

亞西

2

2

 

1

3

23

23

非洲

7

7

4

 

11

92

89

加勒比海

*5

6

 

 

6

38

37

中美洲

7

8

 

 

8

62

64

南美洲

2

2

 

 

2

14

14

合計

32

34

4

1

39

268

265

*註:不含前駐多米尼克技術團

我技術團在駐在國工作除依據協定內容釐訂工作計畫外,並應駐在國政府之要求,辦理農作、水利、農機、畜牧獸醫、漁蝦繁殖、組織培養、手(竹)工藝及醫療服務等工作,項目繁多,工作地點分散,在有限之人力、物力條件下,皆能克盡所能,全力以赴。至93年12月底止各技術團工作項目,依地區別列表如下:

序次

地區、國家、技術團

成立年月

人員
編制

計畫名稱

備註

亞太地區

1

駐泰國技術團

62 年 6 月

1

從事泰北園藝及森林發展與皇家計畫。

 

2

駐印尼技術團

65 年 10 月

8

從事農業綜合經營、畜產及水產養殖計畫。

 

3

駐斐濟技術團

81 年 1 月

5

進行非產期蔬菜計畫。

 

4

駐索羅門技術團

72 年 12 月

5

進行稻作計畫。

 

5

駐帛琉技術團

74 年 5 月

3

從事園藝及雜作推廣計畫。

 

6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技術團

79 年 10 月

5

從事糧食生產、蔬菜及雜作產銷計畫。

 

7

駐馬紹爾技術團

88 年 8 月

4

進行園藝作物發展及畜牧計畫。

 

8

駐吐瓦魯技術團

92 年 12 月

2

進行園藝作物發展計畫。

 

9

駐吉里巴斯技術團

93 年 2 月

5

進行園藝作物發展、水產養殖及畜牧計畫

 

亞西地區

10

駐沙烏地阿拉伯技術團

69 年 8 月

6

進行農漁業技術合作及交通技術合作計畫。

 

11

駐沙烏地阿拉伯印製團

72 年 8 月

13

進行印製技術合作計畫。

 

十一

12

駐巴林技術團

76 年 4 月

4

進行園藝計畫及景觀計畫。

 

非洲地區

十二

13

駐馬拉威技術團

54 年 12 月

14

進行糧食發展推廣、園藝試驗與推廣及職訓合作計畫等項。

 

14

駐馬拉威醫療團

89 年 2 月

9

提供醫療技術服務。

 

十三

15

駐史瓦濟蘭技術團

58 年 9 月

14

進行小農糧食增產計畫、王室農場經營輔導計畫及技藝訓練計畫等項。

 

十四

16

駐布吉納法索技術團

83 年 5 月

13

從事巴格雷右岸墾區開墾計畫及陸稻開墾增產推廣計畫。

 

17

駐布吉納法索醫療團

83 年 6 月

5

從事醫療服務計畫。

 

十五

18

駐甘比亞技術團

84 年 11 月

11

進行稻作增產與農機中心計畫及蔬菜綜合經營推廣計畫。

 

十六

19

駐塞內加爾技術團

85 年 10 月 .

14

進行稻作推廣、蔬菜及水產養殖計畫。

 

十七

20

駐查德技術團

87 年 4 月

8

進行稻作增產及蔬菜產銷班計畫。

 

21

駐查德醫療團

86 年 9 月

5

於查京自由醫院進行醫療服務計畫。

 

十八

22

駐聖多美普林西比技術團

88 年 1 月

3

進行園藝推廣發展計畫及畜牧養殖發展計畫。

 

23

駐聖多美普林西比醫療團

87 年 5 月

5

提供醫療技術服務。

 

加勒比海地區

十九

24

駐多明尼加技術團

52 年 11 月

9

進行稻作品種改良及增產計畫、園藝作物栽培、竹工藝熱帶水果計畫、水產養殖推廣計畫等項。

 

25

駐多明尼加工業服務團

89 年 3 月

2

進行工業技術合作計畫。

 

二十

26

駐海地技術團

61 年 10 月

10

進行稻米計畫及竹類栽培計畫。

 

二一

27

駐聖克里斯多福技術團

71 年 2 月

4

進行蔬果計畫。

 

二二

28

駐聖文森技術團

71 年 10 月

6

從事園藝作物發展計畫及禽畜推廣計畫。

 

二三

29

駐格瑞那達技術團

80 年 5 月

7

進行農產加工、園藝計畫及經貿計畫。

 

中美洲地區

二四

30

駐巴拿馬技術團

59 年 4 月

8

進行蔬果、食品加工及漁村發展計畫。

 

二五

31

駐宏都拉斯技術團

61 年 2 月

12

進行作物生產、養豬及水產養殖計畫。

 

二六

32

駐哥斯大黎加技術團

61 年 9 月

6

從事農業綜合發展及漁業綜合發展計畫。

 

二七

33

駐尼加拉瓜技術團

80 年 7 月

11

進行園藝作物、油脂、稻作及禽畜綜合生產計畫。

 

二八

34

駐瓜地馬拉技術團

62 年 2 月

8

進行竹建築發展計畫、外銷作物產銷發展計畫、水產養殖及農產加工發展計畫。

 

35

中美洲投資貿易服務團

89 年 10 月

2

進行投資推廣計畫及出口推廣計畫

 

二九

36

駐薩爾瓦多技術團

61 年 8 月

9

進行蔬菜生產推廣、果樹生產改進及水產養殖推廣計畫。

 

三十

37

駐貝里斯技術團

80 年 1 月

6

進行稻作生產及技術轉移計畫、蔬果及豆類推廣計畫以及食品加工計畫等項。

 

南美洲地區

三一

38

駐巴拉圭技術團

61 年 4 月

10

進行農園藝作物推廣、花卉及養豬計畫。

 

三二

39

駐厄瓜多技術團

67 年 12 月

4

從事沿海灌溉區蔬菜專業區計畫、稻作計畫及竹栽培暨竹工藝計畫。

 


(二)工業及科學技術合作:
美洲國家發展中小企業技術合作計畫:本計畫旨在與中美洲國家分享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之成功經驗,同時協助該地區之發展。計畫內容包括「資訊科技合作計畫」(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Project)、「與國際組織合作」及「機構體制建立與強化」等;至93年12月底,執行成果如下:
1、ICT合作計畫:為協助國際數位落差機會,積極提供我國資訊升級與降低數位落差之經驗發展予友邦國家,以協助當地推動資訊教育,所執行之計畫包括:配合行政院縮減數位落差落實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中我政府對數位計畫之倡議,於93年5月派遣資訊專家團赴智利、秘魯及巴拉圭等國,瞭解各國政府及學校推動資訊教育之政策與結果,並於同年11月派遣資訊教育專家推動相關協助計畫,於上述國家共設立四處台灣數位發展中心,提供所需軟硬體設備及架設電腦網路,並舉行數位研討會與一系列之種子教師訓練課程,以培訓當地資訊教育師資,增進當地居民及學生之基本電腦使用技能,增進就業能力。
2、與國際組織合作:為協助友邦國家之發展及農業升級,積極尋求與國際組織合作機會,以擴大計畫執行層面與成效:
(1)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CABEI):運用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之資金,由我駐外技術團規劃執行,自93年9月至12月與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合作,於中美洲5國辦理6項技術訓練班或研討會,辦理之班別及參與人數分別為:於尼加拉瓜舉辦「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水稻栽培技術與產銷經營管理研討會」,計9國51名代表參與;於宏都拉斯舉辦「中美洲東方蔬菜栽培訓練班」,計7國32名代表參加;於薩爾瓦多辦理「中美洲區域海蝦繁養殖訓練班」,計有8國27名代表參加;於哥斯大黎加辦理「中美洲地區組織培養訓練班」,計有8國24名代表參與;於瓜地馬拉舉辦「中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竹整體發展研習會」、「中美洲地區中小企業政策研討會」,分別有8國35名、8國38名代表出席與會。
(2)美洲國家組織:93年5月,與美洲國家組織美洲青年創業基金於瓜地馬拉與該基金合作辦理「企業家育成研討會」,分享台灣中小企業之經驗;並與該基金、世界銀行全球發展學習網路合作,分別於5月及12月共同辦理第二屆「台灣與拉丁美洲農業及農企業發展經驗」、第三屆「拉丁美洲地區稻作推廣經驗」國際視訊會議,分別有6國官員或代表參與此次會議,會議中分享我駐中南美地區技術團協助友邦發展農企業之相關輔導培訓及經驗。另提供10萬美元與美洲國家組織青年創業基金合作,推動拉美地區青年科技資訊商業計畫(InfoBiz project),藉由拉丁美洲地區資訊商業平台之建立,協助青年創業,推動拉美地區中小企業發展及區域經濟活動。
(3)美洲開發銀行:接受美洲開發銀行日本計畫(Japan Program,IDB)委託派遣專家赴尼加拉瓜協助發展水產加工業。
3、機構體制建立及強化:為協助東加勒比海友邦提昇醫療水準、改善當地人民就醫品質,自民國87年以來,每年捐贈東加勒比海友邦所需之醫療設備及耗材,包含病房設備、醫療儀器、救護車等,對提昇當地醫療水準頗具成效。
4、塞內加爾及甘比亞食品加工輔導計畫:本計畫主要係為協助塞內加爾及甘比亞發展食品加工產業;本案針對塞內加爾及甘比亞之發展加工產業政策提供輔導,包括派遣國內食品加工產業輔導經驗專家赴塞、甘針對現行發展政策提供具體建議,另對塞、甘二國食品加工產業選定輔導廠商進行食品加工輔導,並對當地農產品開發可行之加工產品及技術進行初步、深度輔導及研提輔導報告,舉行研討會後提送結案評估報告;截至93年12月止,計派遣9人次學者專家前往塞、甘二國進行規劃及輔導工作。
(三)駐外技術團人員儲訓計畫:
為提升我駐外技術團人員素質,自駐外技術團中遴選具有發展潛力之 優秀團員,返國赴屏東科技大學接受為期一年之專業進修,培植其新科技專業與語文能力,以培訓中間幹部,提高技術合作層次與成果,迄目前止已有25人完成碩士班進修,其中有18人取得碩士學位,93年度有3位團員於屏科大研修完畢取得學位。鑒於國合會辦理儲備人員的招募計畫業已多年,93年度起變更方式並調整方向,改以培訓現任技術團團長及專家之管理能力,規劃辦理全面管理能力提昇培訓計畫,以PDCA管理循環(Plan-Do-Check-Action)為架構,切入計畫力、執行力、管控力及改善力等計畫管理之四大核心能力,並加入專利與知識管理實務方面之課程,對技術團團長推動團務,更有助力和效益。
(四)友邦人士來台觀摩考察及接受專業訓練:
以台灣經驗分享為主軸,與國內外之專業機構及大學訓練單位合作籌辦人力資源培訓計畫,共同推動國際人力資源合作,加速國際化及擴大國際視野。93年1月至12月間,國合會辦理之各項研習班如下:
1、農漁業相關研習班:計有「食品加工技術」、「農業政策與農村發展」、「水產養殖」及「WTO水產檢疫」等4個農漁業相關研習班,計有來自40個國家共99名學員接受訓練。
2、經貿相關訓練班:計有「中小企業發展經驗」、「台灣經驗與發展研習班」、「科技產業政策與管理」、「微額金融經驗」、「貿易推廣」、「紡織工業管理」、「社區營造與觀光產業發展」及「WTO關務現代化」等8個經貿相關訓練班,計有來自61個國家共240名學員參加。
(五)國際技術合作業務監督評估:
為確實瞭解技術合作計畫,93年1至12月間,由外交部、國合會及學者專家組派技術團業務評估、監督或規劃團計14次,計22人次,赴駐外技術團進行業務執行成效評估監督及業務規劃,前往國家計有尼加拉瓜、瓜地馬拉、史瓦濟蘭、哥斯大黎加、貝里斯、巴拿馬、薩爾瓦多、多明尼加、宏都拉斯、海地、塞內加爾、甘比亞、布吉納法索、查德、聖多美普林西比、俄羅斯、斐濟、吐瓦魯及吉里巴斯等19國,計完成14份技術評估或建議報告,考察團所撰考察報告之建議事項及短期專家提供之專業意見,均供作釐訂技術合作決策之參考。
(六)國合會派遣海外服務工作團赴友邦從事志願服務工作:
為協助友好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及鼓勵我有志青年參與國際業務,前經濟部海合會於民國83年設置「海外經貿志願工作團」,民國85年7月1日國合會成立後,變更為「海外服務工作團」,並於85年11月正式派遣5名志工人員赴史瓦濟蘭進行為期兩年之中小企業發展、電腦教學與農村生活改善等服務,為中華民國積極回饋國際社會之行動展開新的里程碑,亦為嚮往國際志願工作或有志前往海外工作接受歷練之國民提供參與管道。截至93年12月底止,國合會計派遣8梯次共157名志工分赴中南美洲、東加勒比海、非洲及亞太等地區共22個國家服務,目前仍有53名志工分別派駐於布吉納法索、馬拉威、貝里斯、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巴拿馬、聖文森、泰國、印度及馬紹爾等11國服務,服務項目包括中小企業諮詢、電腦、中文、民族舞蹈教學、農業產銷輔導、職訓、手工藝教學以及藥劑護理等。
伍、外交部推展經貿外交之概況
一、對外經貿工作的聯繫與協調:拓展對外經貿關係是一整體性工作,需要政府與民間共同推動。為整合經貿外交資源並與相關單位相互支援,外交部除定期邀集經貿、投資、對外技術援助等單位舉行工作座談,就共同之工作目標達成共識外,並協同相關單位推動雙邊或多邊經貿合作,參與稅則、貿易法規之修訂或審查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活動。同時,外交部與國內重要且具代表性之工商企業團體均保持聯繫,並藉由參與、交流、對話等方式建立聯繫及諮商管道,以統合民間豐厚經濟實力,配合政府政策,推展對外關係。
二、參加(或舉辦)國際商展:為協助國內廠商拓展海外市場、展現我國經貿實力、提升國家形象及推廣我國優良產品,並藉此加強我與邦交國經貿關係,外交部每年均擬定參加(舉辦)國際商展計畫。93年外交部委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在國外參加(或舉辦)國際商展,計有「巴拿馬2004年國際商展」、「宏都拉斯2004年中華民國商展」、「沙烏地阿拉伯2004年GITEX電腦展」、「保加利亞國際消費暨科技展」、「瓜地馬拉第13屆紡織成衣布料暨設備展」、「千里達2004年貿易暨投資展」、「馬拉威第16屆國際商展」、「蒙古2004年國際春季展」、「聖文森2004年中華民國展」、「巴拉圭2004年農牧工商國際展」、「瓜地馬拉第6屆國內暨國際商展」、「史瓦濟蘭2004年國際商展」、「蒙古2004年國際友誼展」、「貝里斯2004年商展」、「沙烏地阿拉伯2004年吉達國際電腦展」、「南非2004年國際貿易展」、「尼加拉瓜2004年中華民國商展」、「薩爾瓦多第21屆國際商展」、「立陶宛2004年波海資訊展」、「哥斯大黎加台灣產品型錄及樣品展」、「以色列2004年電信科技展」、「塞內加爾第16屆達卡國際商展」、「第27屆加勒比海年會中華民國商展」及「布吉納法索2004年中華民國精品展售會」等24項商展順利完成展出,僅「格瑞那達2004年加勒比海綜合國際商展」因故取消。參展場數比起往年有大幅成長。每場商展除設有參展廠商攤位及貿易洽談區外,並規劃有「國家形象館」,詳細介紹我國政經發展及文化風俗,俾使觀眾藉由展覽對我國有更深入之認識。總計參觀人數超過41萬人次,國內參展廠商家數共577家,現場成交金額達2,817萬美元,後續交易機會金額可達8,849萬美元,並促成交易機會1,790件,對於推廣我國優質產品及提升國家地位,成效良好。
三、辦理友邦政要與企業界早餐會、投資說明會、協助友邦產品來台拓銷:為促進我企業界對邦交國投資環境之瞭解,進而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藉以提升我與邦交國之經貿關係,外交部在友邦政要訪台時舉辦該國投資說明會,如93年2月巴拉圭副總統?司迪優尼(Luis Alberto Castiglioni)閣下、同年5月巴拉圭總統杜華德(Nicanor Duarte Frutos)閣下、同年8月間薩爾瓦多總統薩卡(Elias Antonio Saca)閣下訪台期間,外交部均分別舉辦各國投資說明會;另同年11月外交部與宏都拉斯駐華大使館共同舉辦了「宏都拉斯商貿週暨商品展」。此外,外交部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籌組之「赴塞內加爾、甘比亞工業合作訪問團」提供隨團人員差旅費及隨團考察業者機票款之補助。為協助友邦產品來台拓銷,外交部於93年10月24日至28日在外貿協會舉辦之秋季文具禮品展中合併辦理「拉丁廣場—中南美洲商品展」,呂副總統偕中南美洲各國駐華使節均蒞臨現場主持開幕典禮,活動熱鬧有趣且展品深具特色,吸引眾多民眾參觀。
四、舉辦友邦駐華使節參訪活動:為加強友邦駐華使節與我企業界之瞭解及聯繫,93年共辦理:「第26次2004年駐華使節暨商務代表中小企業彰化地區參訪團」、「第27次2004年駐華使節暨商務代表中小企業台南地區參訪團」等參訪活動。
五、加強與工商企業界聯繫:外交部為結合民間經貿力量,推動經貿外交,不定期與全國商業總會、全國工業總會、世界臺灣商會、全球台商經貿學員聯誼總會等工商團體舉行業務交流;另協助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在外交部舉行年度國際事務委員會暨國際關係研究會聯席會議等,旨在加強工商企業界參與並協助外交工作之推展。
六、促進對外投資,增進邦誼:為積極協助我友邦從事經濟建設,並協助我廠商拓展海外市場,外交部於77年訂定「鼓勵民間業者赴中南美友邦投資補助要點」,鼓勵我民間業者赴中南美邦交國家投資,83年修訂為「鼓勵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將實施範圍擴及全部有邦交國家,其後於87年及89年又兩度修正,增列補助項目以符業者實際需要,並修正為「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自補助辦法實施以來,已有56家廠商接受補助前往有邦交國家投資設廠,效果良好。另為有效協助解決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融資問題,外交部會同國合會研定「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證處理辦法」,已於90年10月3日訂定發佈,由國合會負責執行,凡有意前往邦交國投資的廠商可依據該處理辦法向國合會申請授信保證,並向金融機構申辦融資。
陸、推動漁業小組,以迅速處理國際漁業糾紛或急難事件,並促進遠洋漁業發展:
我國目前為世界第6大公海捕魚國,僅次於俄羅斯、日本、西班牙、波蘭及南韓,顯示我國漁業實力在國際間已佔有不可忽視之地位。然而國際間對公海捕漁作業的限制日益增多,且雙邊或多邊漁業合作,亦已逐漸從單純的付費入漁,演變成須配合漁技合作或援助,才能獲得入漁之權利。此外,我國漁船誤闖外國海域被扣或發生喋血案等不幸事件,時有所聞,國人亦十分關切。為保障我漁民權益,迅速因應處理意外事件,外交部除由各地域司負責轄區內漁務,隨時處理漁民在海外緊急事故外,更透過駐外各館處蒐集駐在國漁務、海域主張等資訊,長期將以累積經驗、培養專業人才、協助發展遠洋漁業及參與國際漁業交涉、談判等為努力目標。
柒、推動對外經貿關係與國際合作發展之展望:
我國為全世界有效運用外援,逐步發展經濟最成功的國家之一,經濟發展水準幾已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成功的「台灣發展經驗」,更成為發展中國家亟欲學習的榜樣。我們除應感謝先進國家早年的援助對我國經濟發展所帶來的重大貢獻,更應飲水思源,在促進國際經貿繁榮和推動援外工作上,一如已開發國家,承擔起更大的責任和義務,提供更有意義的貢獻,以回饋國際社會,並藉機擴大國際參與,開拓國際空間,以建立符合我國家實力的對外關係。
由於我國的特殊國際處境,今後政府必須規劃更前瞻、更務實、更靈活的援外政策,注入民主和人道關懷精神,以政府有限的經費結合民間充沛的資源,共同提昇援外層次、擴大援外層面,並建立專業、效能、透明的援外體系,以落實永續化和民間化的援外成效。本著立足台灣,關懷世界的精神,政府有信心,更加積極推動國際合作發展工作,使我國成為援外最佳榜樣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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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外交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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