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部
首長外交活動照片集錦
分隔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外交年鑑 首頁全文檢索操作說明
分隔線
 
部長序言
年鑑編輯委員會序言
凡例
目錄
首長照片
第一章 首長外交活動照片
第二章 外交施政概況
第三章 中外關係
第四章 領事事務
第五章 外交行政
第六章 外交大事日誌
附錄
 
首頁/第三章 中外關係/第一節「對外關係概況」/第三項 我國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
分隔線
 
第三項 我國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
壹、前言
非洲地區共有五十三個獨立國家,另有西撒哈拉(西班牙前屬地,現由摩洛哥佔領並宣稱擁有主權)一地尚未獨立。迄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之非洲國家計有馬拉威、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塞內加爾、聖多美普林西比及查德等七國。我國在上述七友邦均設有大使館,該七國在華亦各設有大使館,其中馬拉威、史瓦濟蘭及布吉納法索、查德、塞內加爾等五國另聘任駐華名譽領事。至於非洲無邦交國家方面,我國目前在南非及奈及利亞二國設有代表機構,在南非則除在其首都普里托利亞設有聯絡代表處外,並在該國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有聯絡辦事處。另經濟部在象牙海岸設有商務辦事處,外貿協會在埃及及摩洛哥設有台灣貿易中心,協助推動我國與非洲國家之雙邊經貿關係。南非及奈及利亞在華設有辦事處,辦理與我國雙邊經貿等實質關係業務。
依據經濟部國貿局統計資料,九十二年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為三十一億八千三百九十九萬四千七百零六美元,約佔同期我國與全球進出口貿易總額百分之一點五五,與民國九十一年同期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二十六億九千一百五十四萬零七百七十五美元相較,增加四億九千二百四十五萬三千九百三十一美元,增加幅度約百分之十八點二九。進口部分,我國自非洲地區進口金額為二十一億零四百四十二萬三千九百六十九美元,較九十一年同期增加約百分之二十一點九二,其中自南非進口六億零五百零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五美元,約佔該地區進口總額百分之二十八點七五,其他輸入主要國家依序為安哥拉、剛果、奈及利亞;至出口部分,同時期我國對非洲地區出口貿易金額為十億七千九百五十七萬零七百三十七美元,較九十一年同期增加約百分之十一點八一,其中出口至南非為四億五千六百二十九萬八千二百一十六美元,約佔對該地區出口總額百分之四十二點二六,其他輸出主要國家依序為埃及、奈及利亞、賴索托、摩洛哥。
非洲友邦普遍較為落後,我政府除基於人道關懷精神,結合我民間慈善團體力量給予各項人道援助外,並鼓勵我民間資金及技術輸出、提供友邦技術合作及援助,以協助友邦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直接、間接幫助彼等改善、提升基本人權。我國自五○年代之「先鋒計畫」,開始對非洲國家提供技術合作及援助,當時主要之作法為派遣農耕隊及漁技團至非洲友邦協助農漁業生產。隨著非洲友邦日益增多之需求以及我國經濟能力之提昇,在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回饋國際社會之外交政策指導下,我國援非範圍日漸擴大,作法也益趨多元化,由初期農漁技合作,逐漸擴展至手工藝、醫療、職訓、民生基礎建設、中小企業及勞力密集產業等領域之合作。我在協助非洲友邦技術合作及援助上,除考量我國本身能力,以及秉持公開化、合理化及透明化之基本原則來規劃援外計畫及分配預算外,並針對受援友邦總體經濟情況,排列出各該友邦最迫切需要發展之部門及重點,據以研擬「可行」( feasible)、「可持續」(sustainable)、「符合效益」(valuable)及「能見度高」(visible)之合作計畫與援助方式。
迄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我國在非洲友邦總共派有十一個駐外團隊(七個技術團、四個醫療團;另駐馬拉威技術團兼管職訓顧問團,駐史瓦濟蘭技術團亦包含手工藝團),派駐人員約九十二人,執行援助計畫二十項,不僅深受駐在國朝野各界之肯定,且贏得國際社會之讚譽。此外,為協助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技術紮根,以便彼等能早日自力更生,外交部每年均委託國內相關機關為彼等籌辦各類專業講習及技術訓練班,代為培訓專業及技術人才。民國九十二年期間,我國為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開辦貿易推廣、台灣經濟發展經驗、中小企業發展經驗、社區營造與觀光產業發展、微額貸款、熱帶與亞熱帶地區漁業永續管理、農業政策與農村發展、科技產業政策與管理、食品加工技術、水產養殖技術與經營管理、紡織工業管理等十一個專業講習及技術訓練班次,有二十九名學員來台參訓,連同遠朋國建班英、法語講習班三十七名學員,總計有六十六名非洲學員來華研習受訓。
參與國際組織以提升我國國際地位、擴展我國國際生存空間為我國外交工作極為重要之一環。非洲地區友邦對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一向甚為支持。二○○三年五月中旬 世界衛生組織大會(WHA)於日內瓦召開期間,布吉納法索、甘比亞、賴比瑞亞為我申請為WHO觀察員案向大會提案,馬拉威及甘比亞亦分別為我案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在支持我參與聯合國方面,二○○三年八月五日,布吉納法索、查德、甘比亞、聖多美普林西比等國為我提案,馬拉威及史瓦濟蘭並參與連署。九月十二至二十日期間我非洲友邦代表並分別於聯大總辯論會場合發言聲援我國。
為彰顯我主權獨立、民主進步與經濟建設之成果,增進非洲地區友人對我瞭解與友誼,以鞏固我與非洲友邦邦誼,防制中共在非洲地區對我陰謀破壞,外交部每年均積極推動我國與非洲地區友邦政要之互訪交流活動。九十二年度我高層訪非者,計有八月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張副主任委員景森率經建計畫顧問團赴聖多美普林西比,協助聖國規劃經建發展方向並提出具體建議,九月間該會副主任委員謝發達代表 總統率團出席史瓦濟蘭主辦之二○○三年智慧伙伴全球對話會議,外交部常務次長杜筑生於十一月間率團赴布吉納法索參加中華民國與布國混合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十二月間經濟部常務次長施顏祥率團赴南非與斐貿工部舉行經貿諮商會議。
民國九十二年為中華民國與非洲友邦文化交流成果豐碩的一年,九月間中華女子足球代表隊曾赴南部非洲四國訪問比賽,八月及十二月間,我國主動協助布吉納法索、聖多美及查德等國分別發行以與我國合作計畫為主題之紀念郵票並舉辦發行典禮及郵票文化展,另於十月及十二月分別邀請甘比亞、馬拉威及塞內加爾等國民族舞蹈團來台訪演。此外,我政府曾於十月間在台北舉辦「非洲廣場─非洲友邦手工藝品展售會」,國立歷史博物館並自十二月六日起舉辦為期兩個半月之「前進非洲─原始藝術特展」。以上各項活動均極成功,對增進我國與非洲文化交流甚有助益。
貳、我國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馬拉威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五十五年七月與馬拉威建交,並於同年九月在馬國設立大使館。馬國與我關係源遠流長,中馬雙邊合作關係在兩國政府多年努力下日益密切。近年來,我積極協助馬國推動經濟及社會建設,又馬國每逢水、旱災侵襲,我基於人道精神,均予及時救助,深獲馬國朝野感激。馬國政府業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在華設立大使館,中馬兩國關係更趨密切。
(二)經貿關係:為加強中馬經貿關係,積極鼓勵我廠商前往馬國投資,馬國自二○○二年十二月卅日起已予我國人赴馬從事貿易、投資及觀光者簽證免費待遇。九十二年中馬雙邊貿易額為九百四十萬美元,我自馬輸入一百五十七萬美元,向馬國輸出七百八十三萬美元。
(三)文教關係:我國中華女子足球隊於九月間赴馬國進行友誼賽,馬國國家舞蹈團於十月間來華訪演,對兩國間體育文化交流甚有助益。
(四)政要來訪:九十二年迄今已有青年體育文化部部長杜西(Moses T. DOSSI)、勞工及職訓部長索曼妮(Alice SUMANI)、內政部長馬路沙(Monjeza MALUZA)及總統辦公室負責愛滋病防治事務部長瑪麗班達(Mary K. BANDA)等部長級官員應邀訪華。另莫魯士總統伉儷率團於十月間第四次以總統身分來訪,參加我國國慶相關慶祝活動。
(五)其他:
1、技術合作:依據八十七年九月簽訂之「中馬農技合作協定」,我同意派遣技術團常駐馬國,並分別設有糧食與園藝兩個發展訓練暨推廣中心,協助馬國發展園藝、糧食作物(以玉米推廣為主,稻作推廣為輔)。另為協助馬國發展技職訓練計畫,中馬兩國政府於八十八年十二月簽訂「技術暨職業訓練合作協定」,我方並派職訓專家,協助里朗威技術學院發展技職教育。又我基於兩國邦誼與人道精神,在馬國北部援建姆祖祖中央醫院,並於八十九年二月派遣醫療團常駐,嗣於九十年二月簽訂「中馬醫療合作協定」,使雙方醫療合作有所依據。
2、僑情:旅馬華人約一百餘人,多數來自台灣,餘來自香港等地。「馬拉威中華協會」為當地目前唯一的僑團組織,無僑校。
二、我國與史瓦濟蘭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五十七年史瓦濟蘭王國獨立伊始即與其建立外交關係,在史國設立大使館。中史建交以來,合作關係頗為密切,兩國間訂有農業、手工藝兩項技術合作協定及引渡條約。中史兩國自七十四年起,每年召開中史經技合作會議,討論各項雙邊合作事宜。史國政府向來反對共產主義,未曾與中共有任何接觸,與我國高層互訪頻繁,關係良好,史王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Ⅲ)及總理德拉米尼(Sibusiso B. DLAMINI)均曾多次在各種場合讚揚我係史國之忠實盟邦。史國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在華設立大使館,中史邦交堅實穩固。
(二)經貿關係:
我國與史瓦濟蘭經貿往來穩定,九十二年兩國貿易總額為二千五百五十二萬九千四百二十五美元,我對史國出口二千四百一十七萬六千零一十一美元,主要出口項目為機械、針織品、衣服配件、合成纖維棉等;自史國進口一百三十五萬三千四百一十四美元,主要進口項目為濃縮飲料及紡織品。
在投資方面,我東帝士集團於八十五年十月在史投資五百萬美元設立成衣廠,該成衣廠已於八十六年十月完工啟用並開始運轉。八十七年九月丁特使懋時率團訪史期間,東帝士集團舉行擴廠破土典禮,員工增為一千二百名,目前東帝士第三階段擴廠業已完成並投入生產,為史國境內頗具規模之工廠。
為鼓勵並保障台商前往史國投資,我與史國於八十七年三月簽訂「中史投資保障協定」,同年九月我特使團訪問期間,雙方再簽訂「中史避免雙重課稅暨防杜逃稅協定」,此二協定旨在提供國人赴史投資更佳之保障,以增進國人赴史投資意願。此外史國為推廣觀光事業且基於與我友好關係,自一九九八年二月起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我國則予史國人民免收簽證費之優惠。九十二年間,台商在史國投資計三十四件,投資金額約美金四千二百萬元,以成衣、餐飲、貿易及製造業為主,主要投資廠商包括東雲纖維、南緯實業、三越紡織及祥玉染整等。
(三)文教關係:中華女子足球隊於九月間赴史國進行友好訪問及比賽,以增進兩國體育文化交流。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謝副主任委員發達代表 總統應史王恩史瓦第三世之邀,於九月間率外交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代表一行五人出席在史京舉行之「二○○三年智慧夥伴國際對話」會議。
2、史國來訪者:二月間內政部長索班德拉親王(SOBANDLA),三月間房屋暨都市發展部夏班固部長(Albert SHABONGA),八月間財政部史托雷部長(Majozi SITHOLE)及九月王母恩彤碧陛下(Ndlovukazi NTOMBI)一行二十二人來訪並赴台大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十二月間史媒體負責人史電視台執行長馬林嘎(Sumson MANLINGA)等一行五人來台參訪。
(五)其他:
1、技術合作:我依據八十三年簽訂之「中史農技合作協定」派遣技術團駐史,協助史國發展農業,指導農民種植玉米、水稻、蔬菜、果樹及甘藷,辦理恩瓜庇西墾區之開發計畫。我另依據「中史手工藝技術合作協定」在史國派駐手工藝團,協助訓練史國手工藝人才,每年所開設訓練的課程,有木石雕刻、陶瓷製作、皮雕、美工、機工、家庭工藝與服裝設計、電器修護及電腦文書處理等科別,績效卓著。
2、僑情:目前旅居史國華人總數約二百餘人,多係於一九六八年中史建交後來史,其中來自台灣者約一百餘人,其餘分別來自香港、中國大陸等。旅史僑胞與史國各界關係融洽,華人在史國社會受到相當程度之尊敬。「中華公會」為當地目前唯一的僑團組織,與我駐史大使館保持密切聯繫。僑社設有「中華學校」,現有中學部及小學部,分別由兩位來自國內之教師主持教學。在史華僑目前多以經商維生,主要從事雜貨、餐飲、旅館及開設成衣廠、機械廠等。
三、我國與甘比亞關係:
(ㄧ)一般關係:我國與甘比亞共和國接觸始於民國四十九年,兩國於民國五十七年建交,民國六十三年中止外交關係。民國八十四年恢復外交關係,復交後雙方關係密切,政要互訪頻繁。中、甘復交以來,我對甘國提供農技、醫療、道路建設、能源等多項援助,深獲甘國朝野好評。甘國對我參與聯合國案及申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案均堅定支持,曾多次為我執言,顯示中甘邦誼敦睦。
(二)經貿關係:九十二年中、甘貿易額為七十三萬一千二百零四美元,我對甘國出口四十八萬一千五百二十七美元,進口二十四萬九千六百七十七美元。
(三)文教關係:甘國卡貝凱文化團(Kabekel Cultural Group)於十月間應邀來台訪演,參加我國慶遊行大會及晚會等慶祝活動。
(四)政要互訪:九十二年間甘國來訪政要計有,八月間通訊資訊暨科技部長賈義(Bakary NJIE),九月間國家情報局局長庫加比 (Abdulie KUJABI) 一行,十月賈梅總統(Alhaji Yahya A. J. J. JAMMEH)第四度訪華並首度參加我國慶相關活動,十一月甘國會副議長畢德薇(Belinda BIDWELL)女士率女性國會議員共六人訪華。
(五)其他:
1、技術(醫療)合作:八十四年十一月駐甘技術團復團,我並於八十五年五月間與甘國簽訂「中甘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協助甘國從事稻米增產、開闢蔬菜生產區、設立農機中心、指導示範農民種植稻作及蔬菜、研發潮汐灌溉、成立蔬菜產銷合作社,成效卓著,甚獲甘方肯定。另於八十四年十月簽訂「中甘醫療合作協定」,我承諾每年提供醫療援助金,供甘國政府用以聘僱外國醫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藥品以及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研習等。
2、僑情:旅甘華人約七、八十人,其中來自台灣者僅二人,餘來自中國大陸等地,僑情單純,無僑團組織,亦無僑校。
四、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
(一)一般關係:布吉納法索(原名上伏塔Haute Volta)獨立後,我於民國五十年與該國建交,六十二年九月中止外交關係,八十三年恢復邦交,隨即互設大使館,我並派遣農技團及醫療團協助其農業、醫療方面之發展。布國政府相當重視與我國之關係,而我國亦有計畫地提供布國各項民生援助發展計畫,多年來已獲布國人民信賴。此外,布國在國際上一直大力支持我國,兩國關係在互信互利之基礎上密切友好。
(二)經貿關係:布國進口我國商品甚多,大多以奈及利亞為轉口國,我國則大量進口布國棉花。九十二年八月大同公司曾派團赴布國考察投資環境。截至九十二年十月底止,中布兩國貿易總額為五百八十四萬三千一百二十八美元,我自布國進口五百七十六萬五千一百八十四美元,對布國出口七萬七千九百九十四美元。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九十二年十一月外交部杜次長筑生率團赴布參加中布混合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就雙邊合作計畫具體項目進行協商。
2、布國來訪者:九十二年三月布國總理雍勵(Paramanga E. YONGLI)以及布國會第一副議長姚吾克(Oubkiri M. YAO)先後於九十二年三月及十一月率團訪台。
(四)其他:
1、技術(醫療)合作:我於八十三年恢復派駐技術團,八十四年與布國簽訂「中布農技合作協定」,協助該國種植水稻,歷年來除開墾巴格雷墾區那干貝河右岸一、二○○公頃水稻田外,並進行陸稻六千公頃開發計畫,俾達布國糧食增產、自給自足之目標。此外我亦於八十八年四月與布國簽訂「防制沙漠化特別計畫財援議定書」。醫療合作方面,我分別依據八十五年四月簽訂之「中布醫療合作協定」及八十七年二月簽訂之「醫療援款特別協議」,派遣醫療團支援布國古都古(Koudougou)市友誼醫院之門診及住院工作,並每年提供醫援款供該國購買醫療器材及藥品、聘僱醫事人員及(或)用於改善醫療品質之基礎建設、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深造、舉辦短期醫學研究及講習班及運用有關緊急狀況(流行病、自然災害等)之醫療合作支出。
2、僑情:旅布華人約五十餘人,無來自台灣僑民。
五、我國與塞內加爾關係:
(ㄧ)一般關係:民國四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我與塞國建立外交關係,五十三年十一月八日斷交,五十八年七月十六日中塞復交,六十年十二月七日塞國再與中共建交。六十一年四月十二日我關閉大使館,另設「駐塞內加爾經濟暨技術合作辦事處」繼續兩國技術合作,該處嗣於六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關閉。八十五年元月三日我與塞內加爾恢復邦交,兩國外交部長並於復交同時簽署醫療合作協定,我駐塞大使館於同年元月十二日設立。塞國對自我國取得國家發展經驗及技術期盼甚殷,外交部自兩國復交後即積極鼓勵我國民間企業赴塞國投資。目前兩國正朝漁業合作、工業區開發、技術諮詢等方面進行合作。兩國政府並於八十九年十二月簽署有關促進塞國經社發展五年合作協定,擴大民生領域之合作範疇。
(二)經貿關係:九十二年三月及七月我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周嚴率我民間業者二度赴塞考察市場,並出席於達卡舉行之中小企業論壇。同年八月塞國重要工商協會八位主席組團訪華,尋求我廠商赴塞投資機會。十月國際經濟協會組團赴塞考察。九十二年中塞兩國貿易總額為七百三十七萬九千七百九十一美元,我國自塞國進口金額三百零七萬零七百三十二美元,對塞國出口金額四百三十萬九千零五十九美元。
(三)政要互訪:九十二年三月塞國衛生部長庫爾塞克(Awa Marie COLLSECK)及十二月能源暨礦業部長倪仰(Madicke NIANG)率團訪台。
(四)其他:
1、技術(醫療)合作:農技合作方面,中、塞復交時,我允諾協助塞國發展稻作,以達成糧食增產目標。雙方於八十五年簽訂「中塞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我據此在塞國派駐農技團,協助塞國從事稻作增產、吳郭魚及牡蠣養殖以及園藝、蔬菜發展等,成效良好,頗獲塞國朝野之肯定。為協助塞國發展高經濟價值作物,我技術團另在首都達卡(Dakar)試種蘆筍以及在塞國東部試種茶葉;並派遣食品加工專員前往指導製作芒果乾,獲得熱烈迴響。另應塞方請求,我於八十九年起增派乙名稻作技師赴塞國北部Pordor地區進行稻作推廣工作。醫療合作方面,中塞雙方於八十五年間簽訂醫療合作協定,我承諾每年提供醫療援助金,供塞國用以聘僱當地及外國醫事人員、採購醫療器材及藥品以及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深造。中小企業合作方面,我於八十八年十二月與塞方簽署「中小企業投資貸款」及「技術輔導」兩項合作備忘錄,以協助塞國中小企業之發展。職訓方面,八十九年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協助下,代訓塞國水產養殖及水產加工人員。
2、僑情:塞國目前僅有三戶華僑,從事漁業及進出口貿易。
六、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
(ㄧ)一般關係:聖多美普林西比原為葡萄牙殖民地,一九七五年七月十二日獨立,同年即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聖國對外雖採不結盟政策,惟過去極為親近共產主義陣營。九十年代後,聖國對外交往,逐步轉向美國等西方國家,並與歐盟會員國維持密切政經關係。中聖兩國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六日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我於同月二十四日在聖國設立大使館。中共於中聖建交之初,曾以利誘、脅迫之手段,煽動聖國反對派抵制我國,一度困擾兩國關係發展,惟經我方努力,化解中共阻撓與破壞,中共嗣於同年七月十一日宣布與聖國中止外交關係。八十九年三月聖國設立駐華大使館。目前兩國合作關係良好,我國已成為聖國第二大援助國,兩國建交迄今之合作計畫涵蓋農業、醫療、基礎建設等民生及經濟發展層面,未來中聖關係可望在既有之基礎上繼續發展。
(二)經貿關係:九十二年二月我中小企業協會曾組團前往聖國考察。該年兩國貿易總額為二萬四千四百零五美元,我自聖進口二萬三千六百八十二美元,對聖出口七百二十三美元。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九十二年八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張副主任委員景森率團訪聖,協助聖國規劃整體經濟建設發展方向,並提出具體建議。
2、聖國來訪者:九十二年三月及十月,聖國總理奈維斯(Marie das NEVES)及國會議長狄雅士(Dionisio Tome DIAS)先後率團訪台。
(四)其他:
1、技術(醫療)合作:我於八十八年元月派遣技術團駐聖,協助聖國提升農漁牧業生產技術,同年十二月雙方簽訂「中聖農業技術合作協定」,經歷次修約與變更計畫內容,目前我仍擇定畜牧及園藝為雙方合作項目。醫療合作方面,我於八十六年間與聖國簽訂「中聖醫療合作協定」,每年提供醫援款予聖國用於聘請當地及國外醫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及藥品、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深造;八十七年並簽訂「中聖醫療合作特別協定」,據此派遣醫療團常駐聖國。
2、僑情:聖國目前未有華僑。
七、我國與查德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五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我與查德建交,六十一年十二月斷交。八十六年八月十二日,我與查德復交,雙方簽訂醫療合作、經濟暨技術合作綱領兩項協定,並即展開醫療、農技與機械技術、築路造橋等合作計畫,目前兩國相互設有大使館推動合作事宜。查國支持我國參與國際社會,兩國合作關係密切,未來可望在互惠互利之基礎上,持續進行合作。
(二)經貿關係:九十二年四月中國石油公司組團考察查德石油礦區,尋求合作機會。迄九十二年十月為止,兩國貿易總額為一百八十四萬九千九百六十九美元,我自查德進口一百八十二萬四千四百二十五美元,對查德出口二萬五千五百四十四美元。
(三)政要互訪:九十二年二月查德國會議長拿舒(Guelengdouksia Ouaidou NASSOUR)、九月查外交部非洲整合國務部長亞瑪舒(Nagoum YAMASSOUM)以及十二月查總理法吉(Moussa FAKI Mahamat) 先後率團訪台。
(四)其他:
1、技術(醫療)合作:我於八十七年三月間恢復派駐技術團,同年十月間雙方簽訂「農技合作協定」,協助查國發展稻米與蔬菜作物。醫療合作方面,我與查方於八十六年八月間簽訂「中查醫療合作協定」,據此派遣醫療團進駐查京恩加美納自由醫院。
2、僑情:查國目前無華僑。
八、我國與南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南非關係久遠,清光緒三十一年(一九○五年)我即於南非約翰尼斯堡(Johannesburg)設立總領事館,照顧當時前往開礦之華工。民國六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中斐雙方由總領事級關係提升為大使級關係。因受中共蠱惑,南非於八十七年一月一日改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我政府則於八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與南非終止外交關係。鑒於中斐雙方均有意願於外交關係改變後,繼續維持互惠友好關係,賡續推動兩國經濟、貿易、教育、文化、科技及其他方面之交流與合作,經雙方協議,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日在兩國首府互設相當大使館功能之聯絡代表處。目前我除在南非首都普里托利亞設置駐「南非共和國台北聯絡代表處」外,另在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置「台北聯絡辦事處」;南非則在台北設置「南非聯絡辦事處」。
(二)經貿關係:中斐貿易具有互補性質,南非是我煤、鈾、鐵等礦產重要供應國,亦係我在非洲地區首要市場與貿易據點。九十二年我與南非雙邊貿易額為十億六千一百三十萬九千九百六十一美元,其中我對南非出口金額為四億五千六百二十九萬八千二百一十六美元,自南非進口金額為六億零五百零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五美元。另在投資方面,目前在斐投資台灣廠商已達六百廿家,投資金額達十五億六千萬美元,僱用當地員工人數超過四萬人。
(三)文教關係:中華女子足球隊於九月間訪問南非,與斐女足隊進行友誼賽。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我經濟部施次長顏祥於十二月間率團赴斐與貿工部舉行次長會議。
2、南非來訪者:內政部長布德萊齊(Manfosuthu BUTHELEZI),西開普省省長兼新國民黨黨魁范史寇威克(Marthinus Van SCHALKWYK),獨立民主黨黨魁狄莉兒(Patricia de LILLE)等人。
(五)僑情:由於南非治安日益惡化,且中斐兩國現已無正式外交關係,我旅居南非華僑人數近年來呈現下滑走勢,目前旅斐華僑人數約二萬八千人,其中來自台灣者約一萬二千人。
九、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八十年四月我在奈舊都拉哥斯設立「中華民國商務代表團」,復於民國八十二年八月在卡拉巴設置總領事館;奈國政府亦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在台北設立「奈及利亞駐華商務辦事處」。由於當時奈國政局不穩、治安惡化,並無任何我國廠商赴卡拉巴投資,基於有效運用我國有限外交資源考量,經審慎評估後,我於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二日關閉駐卡拉巴總領事館。另我於九十年九月洽獲奈國外交部同意,將原本設置於拉哥斯(Lagos)之代表處遷至奈國首都阿步加(Abuja),並於同月開始運作。
(二)經貿關係:奈國是非洲經濟大國,盛產石油及其他礦產,為我在非洲地區僅次於南非之第二大貿易伙伴。台商在奈國設廠者有數十家,投資金額超過一億美元。九十二年中奈雙邊貿易額為三億一千三百三十五萬三千三百二十一美元,其中我自奈國輸入額為一億七千七百八十萬七千九百三十四美元,對奈國輸出額為一億三千五百五十四萬三千三百八十七美元。奈國自完成民主化後,逐漸重視拓展與亞洲地區之經貿關係,中奈經貿交流亦日趨活絡,九十二年十至十二月間,我國國際經濟協會、經濟部國貿局以及台灣省機器工業協會工會先後籌組非洲貿易訪問團赴奈考察,未來雙邊經貿關係當可進一步提升。
(三)政要互訪:九十二年九月及十一月,奈吉加瓦州州長土拉奇(Ibrahim Saminu TURAKI)二度訪華。
(四)僑情:旅居奈國僑胞約三百人,大多從事進出口貿易。
參、結語
近年來非洲之政經情勢出現結構性變遷,在政治上,民主化風潮在非洲地區風起雲湧,民主政治已漸成為非洲國家政治主流;在經濟上,非洲地區則因發展落後而在經濟全球化、自由化之大環境中被更進一步邊緣化,因而更加迫切需要國際援助。我國近年來在政經方面之成功發展經驗,適可作為彼等發展之借鏡,故非洲為我較有可能拓展外交空間地區之一。惟九十二年十月十一日賴比瑞亞屈從中共之利誘與脅迫而與我斷絕外交關係,由此可見非洲也是中共謀我較力之外交角力戰場。
中共在國際間一向全力打壓封殺我生存活動空間,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在非洲地區,中共近年來除加強其金援外交利誘非洲國家,及派大批政要密集往訪非洲以鞏固其地盤外,更頻頻向我非洲友邦招手示好,多方蠱惑我友邦,陰謀挖我牆腳,破壞我與友邦關係。繼八十九年十月「中非合作論壇-北京二○○○年部長級會議」之後,中共續於九十二年十二月於衣索比亞首都阿迪斯阿貝巴舉行「中非合作論壇-第二屆部長會議」,其目的除在鞏固擴大其在非洲地區之政經影響力外,並假借會議之名邀請我非洲友邦派員與會,企圖破壞我與友邦關係,經我駐非館處積極反制,其陰謀始未得逞。鑒於中共曾揚言進行所謂「把台灣的邦交國挖光、把台灣的國際生路堵光、把台灣與中共爭對等的籌碼擠光」之「三光策略」,因此,在可預見之未來,中共仍將不斷運用一切陰險手段破壞我國與非洲友邦之關係。中共在非洲地區運用其「大國」優勢地位處處謀我,對我維繫與非洲友邦關係以及開拓與其他非洲國家之外交關係,確係一艱鉅之挑戰。
睽諸年來我國在中共強力封鎖打壓我國際生存空間情況下,對非洲外交工作猶能獲得相當之成果,足證我與非洲國家之關係仍有努力之發展空間與潛力,絕非中共蠻橫行徑能全面壓制。面對中共持續打壓我國在非洲地區外交活動,外交部將積極透過高層互訪、援助、技術合作、分享發展經驗、鼓勵民間投資及經貿、文化體育交流、民間組織之合作等方式,繼續推動務實外交,爭取非洲國家之認同與支持,以鞏固我與非洲友邦邦誼,擴展我與非洲國家關係。展望未來,在我國朝野共同努力下,我國與非洲國家之關係可望在穩定中持續發展。

 
 
分隔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外交年鑑.
分隔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