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角色
在美國有某些人對律師有負面的看法,認為他們貪婪、道德低落、冷酷無
情等,例如
1991
年「意外人生(
Regarding Henry
)」
這部電影中,將哈里遜福
特(
Harrison Ford
描述成是一個冷酷無情且有婚外情的律師。然而事實上,律
師在美國是高度自律的行業,誠實為最重要的原則,對於客戶負有「受託義務
fiduciary duty
)」
而須全力爭取其權益,且律師與當事人間的關係,舉凡借貸、
商業合作、利益衝突及仲介費用等行為,均受到法庭與律師公會嚴格規範,違者
輕則書面警告,重則吊銷執照。
律師除了對客戶有義務外,對社會亦負有義務,例如廣為各州採用之美
國律師公會(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
律師倫理法(
Cod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
規定,若客戶在訴訟過程中有違法之處,律師應勸其客戶停止違
法,否則應向法庭舉發不法行為。此外,倘若律師作出不誠實或違背對社會責任
之事,可能會被逐出律師業,例如美國前總統尼克森在
1976
年因水門案而遭到紐
約州撤銷律師執照,而尼克森之副總統安格紐(
Spiro Agnew
亦因賄賂及逃稅醜
聞而遭到馬里蘭州撤銷律師執照。所以律師在美國司法體系之角色,應是忠實協
助客戶在法庭取得權益並善盡對社會之責任。
聯邦法院與州法院
美國法院基本上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聯邦法院,第二類為州法院,兩種法
院各自依美國憲法所賦予權限審理案件。除牽涉美國憲法案件外,州法院並非下
屬聯邦法院,聯邦法院無法過問州法院審理案件,即便州法院審理中案件牽涉到
憲法或聯邦法,理論上聯邦法院亦有管轄權,但聯邦法院多會克制不受理同一案
件。但州法院終審後,敗訴一方可直接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有關憲法或聯邦
法部分。
外交部通訊|第
32
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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