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中各個援助計畫項目與類別更
是林林總總,涵蓋層面之廣更值得吾人
加以思考與回顧,以探詢何以台灣能迅
速發展,而稱羨於世人眼前。這些外援
項目包括大型基礎設施如鐵路、公路、
電力、電訊、供水、海港;工業發展設
施如水泥、化工、煉鋁、玻璃、石化、
煉油、煉鋼等;金融發展如小型工業貸
款、中華開發信託等;醫療與公衛生發
展如瘧疾撲滅;農漁業發展如水利灌
溉、漁船冷凍設施、漁用引擎、遠洋漁
業發展、肥料、糖業等以及台灣地區教
育計畫等。
這些計畫名稱或許讓國人感覺陌
生,但是只要提到中山高速公路、鐵
路電氣化、台電輸配電、台北捷運等台
灣近年來的重大公共建設,國人更該感
到吃驚的應該是,這些計畫也是台灣過
去接受外援的贈款或低利貸款而得以完
成,並讓國人能在日常生活上愉悅的享
受它們所帶來的便捷。
經統計這些名列有據的整筆資訊,台灣當時共約
接受了24億5,220萬美元的外援,這些資金如果換算
成現在的幣值更不只此數。這其實還不包括美國、日
本以及各個主要國際發展組織提供給台灣長期派遣農
業、工業、教育以及公共行政類別的人員出國接受專
業化訓練,還有各國與國際組織派遣專業人員來台灣
進行長期服務與協助的相關經費。
如果把以上台灣過去接受外援的數字,來與目前
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所公布台灣
2005年對外所提供的政府發展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的金額,佔2005年
台灣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
的百分之0.142,寬估約為5億美元,也就是新台幣
163億元的數字來做比較,台灣援外到底做的夠不夠
的問題國人應該就可以粗窺答案。
如果以台灣在1950到1960年代所舉債的債務本息
折算今日的幣值,其所應償還之數,當非這每年的區
區5億美元所能償抵的;例如當時台灣每年約接受1億
美元的外援,而在1950年1億美元等同台灣全年GDP
的百分之10,如果以2004年台灣全年GDP為3,560億
美元的百分之10來計算,則相當於當時國際間1年提
供台灣356億美元價值的外援。雖然這樣簡易化的比
喻並無法完全解釋台灣在受援與援外間轉換的關係,
但在某種程度內也明確透露出,台灣對以前受惠於
國際社會,再加上自身的努力而達到經濟、社會、民
主的全方位發展,相對於回饋國際社會的作為,實際
在比例上卻是差強人意,還有相當的空間須要再繼續
加強。只是近來國際社會業已將台灣納入已開發國家
之列時,國際社會針對已開發國家所重新擬訂的政府
發展援助標準將更加提高到百分之0.7,這無疑更是
為台灣未來所應持續努力達成的高標準。
這其中更值得一提與感到驕傲的則是,台灣更是
與韓國、希臘、葡萄牙以及以色列等國並列為全球少
數接受外援而得以成功發展的個案之一。例如在接受
國際醫療援助的14年後,也就是1965年台灣由世界
衛生組織副總幹事Milton P. Siegel正式向全球宣佈是
為第一個「瘧疾根除的開發中國家」;另外在運用美
援績效的表現上,根據美國國際開發總署(USAid)的
統計資料,在泰國、菲律賓、南韓、土耳其與台灣等
長期接受外援相當的五國比較中,台灣在過去經濟發
展的成長期中無論國民生產毛額和每人國民平均所得
的增長率均位居第一;而在美援運用效率的投入產出
率(即接受1美元援助所增加的國民生產毛額數量),
台灣雖僅次於泰國,然如果移去台灣沉重的軍事負擔
與支出對國民生產毛額的減少效應後,則台灣仍應視
為最佳表現國,也因此台灣的受援案例廣被全球視為
最成功的範例。
感恩圖報是國人的美德,台灣在接受外援而得以
成功發展之後,相較於在對國際回饋尚稱不足而同時
又被視為最佳受援國典範的雙重考量下,絕對不能也
沒有任何理由置身於國際社會的援外工作之外。台灣
應更有效地對外提供協助,尤其是身為台灣的外交人
員更應由瞭解台灣從受援到援外的歷史意義,進而積
極投身參與這項非常具有意義及高度使命感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