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第三章 領事事務/第三節 推展業務/第四項 文件證明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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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項 國會聯絡業務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劉委員盛良等一行於民國98年5月27日視察領務局及其所屬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
民國98年經領務局受理之民意代表協助案件共計1,761件,其中多為國人結婚面談、外籍配偶或外籍人士簽證案,約佔總量之82.34%;其他則為護照、文件證明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