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服務民眾
第一項 服務理念
領務局現設有四個組:
護照行政組(一組)--負責國人護照行政業務,包括護照法規的研擬及解釋,護照的印製與配發,以及護照資料的建檔儲存。
外國護照簽證組(二組)--負責外國護照的外交、禮遇、居留及停留簽證業務。
文件證明組(三組)--負責文件證明業務及保僑與護僑的綜合業務。
護照製發組(四組)--受理本國護照的申請核發與護照各項加簽業務。
四個室: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負責有關一般行政業務。
三個小組:
國會聯絡組--負責國會協調聯繫及服務業務。
資訊小組--負責綜理規劃全局的電腦與資訊業務。
法制小組--負責領務法規之研修、制訂與解釋,辦理民眾陳情訴願及訴訟案件。
四個辦事處:
在桃園國際機場設有辦事處,專門辦理外籍人士落地簽證業務及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另外原設之花蓮、台中、高雄等三個辦事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