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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 我國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

壹、前言

非洲地區共有53個獨立國家,另有西撒哈拉(西班牙前屬地,現由摩洛哥佔領並宣稱擁有主權)一地尚未獨立。民國97年底,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之非洲國家計有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及聖多美普林西比等4國。我國在上述4友邦均設有大使館,該4國在臺北亦設有大使館,其中史瓦濟蘭及布吉納法索等2國另聘任駐華名譽領事。非洲無邦交國家方面,我國目前在南非、奈及利亞及利比亞設有代表機構,在南非除在其首都設處外,並在開普敦設有辦事處。另經濟部在象牙海岸設有商務辦事處,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在布吉納法索、南非、埃及、摩洛哥、阿爾及利亞、奈及利亞及肯亞設有臺灣貿易中心,協助推動我國與非洲國家之雙邊經貿關係。南非及奈及利亞在北設有辦事處,辦理與我國實質關係業務。

貳、我國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於19611214與布吉納法索建交,19731023中止外交關係,199422恢復邦交,隨即互設大使館,並簽訂「中華民國政府與布吉納法索政府間合作混合委員會權限、組織及功能議定書」,規範每2年輪流在我國及布國舉行會議,檢討合作推動情形及規劃未來合作計畫。

(二)經貿關係:98年雙邊貿易總額超過1千萬美元,較97年成長21%,其中我自布國進口250萬美元,對布國出口750萬美元(較97年成長4,739%)。

(三)文教關係:2009年計有29名「臺灣獎學金」受獎學生來我國就讀。另2005年起由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派遣華文教師駐布推廣正體字中文教學,2009年起改由布國政府聘請,下半年起我駐布華語教師增為2名,曾參與1129「九天民俗技藝團」布京公演活動,華語教學計畫與臺灣文化推廣相互結合。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

2、布吉納法索來訪者:青年暨就業部部長顧達巴(Justin KOUTABA)、商業、企業暨手工業推廣部部長薩努(Mamadou SANOU)、文化、觀光暨新聞部部長薩瓦多哥(Filippe SAWADOGO)、衛生部部長卜達(Seydou BOUDA)夫婦、布京市長Simon COMPAORÉ)。

(五)其他:

1、技術及合作:我國自復交以來派駐布國巴格雷墾區進行水稻種植之技術團已於2009年底完成技術移轉,並將墾區業務與資材全部交由布方自行經營管理;我改以合作計畫形式繼續在布國全境協助進行陸稻開發,挑戰性更大,2009年開發面積達1,751.26公頃陸稻總產量5,365,879公斤,期協助布國滿足糧食安全之目標。另高梁酒生產計畫(酒廠設備可利用當地樹薯生產藥用酒精)亦於2009年底順利結束並移交布國政府,未來將朝民營化方向發展。

2、醫療合作:我派遣醫療團支援布國Koudougou市友誼醫院之門診及住院工作,每年並提供醫療援款供該國購買醫療器材及藥品、聘僱事人員及改善醫療品質之基礎建設、派遣事人員赴國外深造、舉辦短期醫學研究及講習班,以及用於因應緊急狀況(流行病、自然災害等)。

3、職訓合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布國推動「加強職業訓練計畫」,除在我國代訓職訓計畫高階主管及職訓種籽師資外,另在布國古都古大學設立工教系,其實習工場於200910月完成建置,並開始招生,強化布國自行培養技教及職訓師資之能力。

二、我國與甘比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與甘比亞於民國57112建交,民國631228中止外交關係,民國84713復交

(二)經貿關係:民國97年雙邊貿易額為2,509,090美元,較民國96年成長54.129%,其中我對甘國出口1,354,797美元,較民國96年增加51.321%,我自甘國進口增為1,154,293美元,約成長57.766%

(三)文教關係:民國98年共有5名甘比亞「臺灣獎學金」學生來我國就讀大學及研究所、1名「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學習中文,同年甘國也有17名「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獎學金」學生以及數名各校單獨提供碩士班獎學金者來我國進修;另各有25名甘國學生就讀我國立北科技大學「土木專班」與「電資專班」;以及屏東科技大學「農業專班」,總計98年甘國學生在華人數逾140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外交部政務次長夏立言。

2、甘比亞來訪者:總統賈梅Yahya A.J.J. JAMMEH、總統府秘書長沙拉(Abdoulie SALLAH)、貿工部部長柯里(Abdou KOLLEY)、衛生部部長賈洛(Mariama JALLOW)、青年體育部部長鞏梅茲(Sheriff GOMEZ)、總統府內閣秘書巴爾(Njogou BAH)、班竹市長法爾(Samba FAAL)。

(五)技術合作:我駐甘技術團復團協助甘國從事稻米增產,自98年起發起4年為期之「協助甘國稻米自給自足計畫」,逐年新增8千公頃稻作面積,首年開辦成效良好;另外,技術團亦協助開闢蔬菜生產區、設立農機中心、指導示範農民種植稻作及蔬菜、研發潮汐灌溉、成立蔬菜產銷合作社。

(六)醫療合作:我每年提供醫療援助款,供甘國政府聘僱外國醫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與藥品及派遣事人員赴國外研習等。

三、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於民國8656與聖多美建交,旋於同月24在聖國設立大使館。聖國於民國893月在北設立大使館。

(二)經貿關係:民國98年我對聖國出口金額為60.6萬美元,我自聖國進口0.3萬美元。

(三)文教關係:我每年提供聖國固定名額之「臺灣獎學金」,以及諸多長、短期訓練課程機會,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及培育聖國工作階層官員。

(四)聖多美普林西比來訪者:外交部部長卡尼(Carlos Alberto Pires TINY)、司法部部長璩維佳Justino Tavares da VEIGA)、國會代議長柯史達(Jayme José da COSTA)。

(五)其他:

1、技術合作:技術團持續協助聖國提升農漁牧業生產技術,以及推動「縮短數位落差計畫」,協助聖國發展資訊教育,另並推動「振興農村永續發展計畫」,改善農村社區灌溉系統,設立「農牧綜合經營示範中心」,傳授農業新觀念及新農牧知識技能,推廣種植高經濟價值蔬果。

2、醫療合作:持續提供聖國醫療援助款以聘請當地及國外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及藥品、派遣事人員赴國外深造;先後捐贈款項及醫護用口罩協助聖國防治H1N1情。

3、抗小組執行「協助聖國瘧疾防治計畫」,瘧疾盛行率由2003年之47%逐年降至4%以下。

4協助聖國在Santo Amaro興建新電廠。

5我與ADDAX石油公司共同援贈交通船予聖國,協助改善普林西比島與聖多美島間之交通。

四、我國與史瓦濟蘭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於196896史瓦濟蘭王國獨立當日卽與之建交,並於1121在史京設立大使館。史瓦濟蘭駐華大使館於民國89126在臺北市正式運作。

(二)經貿關係:民國98年雙邊貿易總額為14,795,201美元,我對史國出口14,573,276美元,較民國97年減少43.819%;自史國進口221,931美元,較民國97年減少75.216%

(三)文教、觀光、體育等交流關係:民國93年起我外交部及教育部提供史國學生「臺灣獎學金」,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則提供「國際高等人力資源培訓獎學金」,獎助史國官員來我國研讀碩、博士班。我國每年舉辦各項研習班,提供史國專業人士參訪學習之機會。北醫學大學及高雄醫學大學志工團、北醫學大學醫師團赴史義診;彰化高中赴史訪問,捐贈電腦及球鞋等予史國中小學。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外交部部長楊進添、經濟部部長尹啟銘。

2史瓦濟蘭來訪者:總理德拉米尼(Barnabas Sibusiso DLAMINI)夫婦、衛生部部長扎巴(Bennedict XABA)、新聞通訊暨技術部部長熊薇(Nelisiwe SHONGWE)、商工暨貿易部部長馬夏瑪(Jabulile MASHWAMA)、國會總理府事務委員會主席穆耶尼(Timothy MYENI)、公共工程暨運輸部部長涂圖可Ntuthuko DLAMINI)、公共工程暨運輸委員會副主席尼可德慕(Nicodemus ‘Ace’ MASHWAMA)、眾議院史臺國會聯誼會主席德拉米尼(Mduduzi ‘Small Joe’ DLAMINI)、參議院史臺國會聯誼會主席卜潔拉(Nozibele BUJELA)、參議員馬謝科(Velamuva MASEKO)酋長、眾議員米查裡(Charles MYEZA)、杜史邦(Jennifer DUPOINT-SHIBA )、馬谷拉(Mduduzi MAGAGULA)。

(五)其他:

1、技術合作:我國依據「史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派遣技術團駐史,協助史國發展農業;另並依據「史手工藝技術合作協定」在史國派遣技藝訓練專家,協助史國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

2醫療合作:我國自2008年起派遣醫療團常駐史國,協助史國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目前我派遣5名醫師、1名護理師及1名行政人員常駐史京醫院,藉以提升醫療服務技術,改善醫院管理效率。

3、僑情:華僑約1千人,其中百餘人來自臺灣。中華公會暨臺灣商會及旅史華人高爾夫球協會為主要僑團。

五、我國與利比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利比亞於1959510日建交,並於利京的黎波里設立大使館,1978914中止外交關係,1980319設立「中華民國駐利比亞商務辦事處」,1997912關閉,我於2008213在利京設立「駐的黎波里臺灣商務代表處」。

(二)經貿關係:2009年雙邊貿易總額成長至3,692萬美元,我對利國出口3,691.39萬美元。

(三)雙邊合作:我與利國在醫療衛生及人力培訓擁有密切合作關係,我國合會現協助提升利國人力素質外,我貿協歷年來亦組團參加利國主要商展Tripoli International Fair

六、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於1991221設置「中華民國駐奈及利亞共和國商務代表團」,518在拉哥斯(Lagos)正式成立,20012月遷往奈國新都阿布加Abuja),並於同年91開始運作;我於1993817在卡拉巴(Calabar)設置總領事館,1997912關閉。奈國於民國811111在臺北市設立「奈及利亞駐華商務辦事處」。

(二)經貿關係:民國98年雙邊貿易總額為7.5億餘美元,奈國享有2.6億餘美元順差。商在奈國投資者有30餘家,投資金額約1.6億美元。

(三)文教交流:民國93年起我政府提供「臺灣獎學金」、經貿講習班等機會,獎勵奈國優秀青年前來我國進修、參訓,以促進雙邊文化及教育交流。

(四)僑情:旅居奈國僑胞約200人,多從事進出口貿易及投資業務。

七、我國與南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南非關係久遠,清光緒3141119055月)設「駐南斐領事館」於約翰尼斯堡,1932614升格為「駐約翰尼斯堡總領事館」,1976426提升為大使級關係,19971231中止外交關係,我旋於199811在首都普里托利亞設立「駐南非共和國北聯絡代表處」,同時在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置「北聯絡辦事處」。「駐約翰尼斯堡臺北聯絡辦事處」於20091031裁撤。南非於民國8711在臺北市設置「南非聯絡辦事處」。

(二)經貿關係:民國98年雙邊貿易額為1,546,849,464元,其中我對南非出口650,601,286美元,進口896,248,178美元。另在投資方面,在投資商已達6家,金額逾15.6億美元。

(三)南非來訪者:國會議員卓力普(Athol TROLLIP)夫婦。

(四)文教關係:民國93年起我政府提供南非「臺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至民國98共有9人獲獎學金來我國。

(五)僑情:來自臺灣的僑胞人數約12千人,傳統僑社僑胞約8千餘人。

(六)其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與南非貿工部中小企業局於1118簽署生效「中小企業合作協議備忘錄」。國科會與南非科技部於114簽署「台斐科技合作協議」。

參、結語

「非洲聯盟」(African Union, AU)成立機制,對非洲不穩定地區進行干預及協調,逐步促進非洲政治、經濟及社會之一體化,以及在國際上一致之立場,藉以提升非洲之國際地位。南非、奈及利亞、埃及、塞內加爾與阿爾及利亞等國元首並聯合提出「非洲發展新夥伴關係」(New Partnership for Africa’s Development, NEPAD)計畫,以「非洲復興」為目標,積極爭取國際援助。

為爭取我國際生存空間,外交部將繼續積極透過高層互訪、援助、技術合作、分享發展經驗、鼓勵民間投資及經貿、文化體育交流、民間組織之合作等方式,推動務實外交,擴大爭取非洲國家之認同與支持,同時鞏固我與非洲友邦邦誼,加強我國與無邦交非洲國家之實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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