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凡例

凡 例

一、外交部於民78年首度編印「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外交年鑑」,嗣按年續編,迄今共出版外交年鑑20冊,分送各界參考。此次續編,資料涵蓋期間自民國9811起至民國981231止。

 

二、本年鑑之題裁、章節,仍沿民國97年年鑑之方式,分為本文、外交活動圖片及附錄三部分。本文包含對外關係、領事事務、外交行政、外交大事日誌等。外交活動圖片係選刊與我外交事務有關之彩色照片,配合文字說明;附錄蒐錄總統之外交言論摘錄等14項與我外交業務有關之各種參考資料,以供查考。

 

三、本年鑑所用國名、人名及專有名詞等均係官方之成規或慣例所習用者,必要時亦分別加註外文。外文姓名中「姓」之全部字母使用大寫,以資辨識。

 

四、本年鑑之內容資料著重在民國98年間之各項外交業務及活動,惟與上述外交事務有關之前後事實亦酌予刊入,以明其來龍去脈。

 

五、本年鑑之文字,為求連貫,例有統一用語,如政府機關一律稱全銜;稱呼中、外政要慣加「官銜」;文內數字依據行政院秘書處民國943月出版之「文書處理手冊」附錄5: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處理;外國人名、地名一律採用外交部慣用之譯名;日期、時間之稱謂,在國內發生者用「民國」,在國外發生或國際性事件則用「西元」。

 

六、本年鑑之編輯,從資料撰寫、活動照片蒐集以至編排校對等工作,均賴外交部暨駐外各館處同仁協力合作,以竟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