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第四章 外交行政/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及改制外交學院/第一項 外交人員之培訓
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及改制外交學院
第一項 外交人員之培訓
壹、前言
目前我國外交人員在國內之培育與訓練主要由「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稱外講所)辦理。外講所成立於民國58年1月,當時名稱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民國60年5月10日更改為現名。外講所成立初期,係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講習與語文訓練為主。近年來除辦理新進人員職前講習、外交部在職人員專業講習及各類外語研習,以提高同仁專業知識與素養外,亦增加志工團,另並代訓國內其他相關機構派駐國外人員,及舉辦全民外交事務等研習班。又為因應未來改制為外交學院所增加之政策研究與國際交流等領域之業務,該所自民國96年起,已先接辦研究設計委員會與國內學者、智庫聯繫之外交策略聯盟工作,並增辦代訓友邦國家外交人員及駐台官員及眷屬華語班等訓練課程。
貳、外講所培訓課程種類
一、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訓練班:
職前訓練班之主要對象為每年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外交部對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實施6個月之職前講習訓練,其中前5個半月集中在該所實施專業教育訓練,後半個月分發至外交部各單位進行實務訓練。「第40期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講習班」於
訓練課程綱要以「月」為單位,民國96年1月至6月依序規劃「認識外交部月」、「民主與人權月」、「外貿財經月」、「人文與科技月」、「國家安全月」、「訓練養成月」等六部分。課程包括經貿專題、區域研究、國際法專題研究、重要國際情勢、國家安全、中國外交等外交學科進階講座及行政院規定之政策性課程等。內容包括:
(一)外交專業技能:盱衡當前我國外交情勢及參酌各單位需求,課程著重在國際談判、外交實務、外交文牘,並實地安排學員參與及習作,俾兼收理論與實務經驗。
(二)外國語文訓練:精湛之外語能力允為駐外同仁之工作要件,為期外交人力之調度更趨靈活彈性及培育多語人才,要求每位學員研習第二外語。
(三)寫作訓練:增進學員公文寫作及外交文牘撰寫能力,強化公務處理效率、熟諳政情報告、談話紀要、會議紀錄、說帖、節略等文牘之撰寫,及檔卷分類管理與保存。
(四)專題演講與研討會:安排講述國防、外交、兩岸、經貿等政策,以及全球化、非政府組織、人權外交等重要議題,講座以各課題之相關部會首長、民間組織人士及知名專家學者為主要延聘對象。另為擴大訓練之效益,開放外交部及其他部會之在職人員聆聽閣員層級講座與重要課程。
(五)經驗傳承與座談:邀請外交部前任部長、退休大使及具代表性之駐華使節與學員進行座談,提升學員對外交工作之興趣並拓展其國際視野。
(六)參訪活動:拜會行政及立法部門、政黨、智庫及參訪經建文化設施,如拜會立法院外交暨僑務委員會、國內主要政黨、台灣民主基金會、中華經濟研究院等並進行座談。
(七)演講訓練:邀請資深演講專家傳授學員箇中技巧,訓練外交官應有之膽識與口才。
(八)讀書報告:聘請部內資深同仁帶領導讀書目,並責成學員撰寫讀書報告,嗣於期末評選佳作。
二、在職人員專業講習班:
(一)駐外館長集體返國述職研習(第10、11期):為協助駐外館長全面瞭解國內政經社會發展狀況及體認政府重要政策與外交理念,分別於
(二)「外交決策與運作」兵棋推演:外交部為強化動態訓練,提升戰鬥能力,自民國95年起與中華歐亞基金會合作創辦「外交決策與運作」兵棋推演,訓練中、高階層外交人員在時間壓力下,針對預先設定之外交突發事件及臨場狀況,擬定劇本進行腦力激盪,模擬作外交決策、交涉談判及外交行政等演練,嗣於
(三)「全國駐外人員集訓講習班」(第22期):為培養我政府各部會駐外人員之團隊精神,加強彼此協調合作,以增進駐外機構之總體戰力。訓練對象包括外交部、國防部、經濟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調查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國家安全局、行政院新聞局、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中央銀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等涉外事務機關之駐外人員。該班於
(四)「國際會議與談判研習班」(第7期):為提升外交部同仁與其他部會相關涉外事務人員出席國際會議之議事能力,培訓多邊外交工作人才,於
(五)「科、組長專業講習班」(第17期):為提升基層主管人員之溝通協調與領導統御才能,達致提高工作品質及效能目的,外交部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初任各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管理才能發展訓練實施計畫並遵照該計畫之「初任薦任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研究班」之規範辦理科、組長專業講習課程,並於
(六)性別主流化專題講座:依據行政院修正之「各機關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外講所於民國96年1月至12月並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公約)、「性別統計、分析、預算、影響評估意識培育」、「性別主流化與兩性平權」、「兩性關係與衝突管理」、「性別主流化與外交工作」、「性別主流化的歷史發展與總體架構」、「性別主流化與外交工作」、「婦女與經濟」及「國際參與」等為主題安排訓練課程。對於建立本部各單位性別主流化聯絡窗口,提升種籽學員及非種籽學員重視性別平等觀念,落實兩性平權及國際參與等甚具效益。
(七)「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第20期、第21期):為使甫自國外調返外交部服務之人員儘速瞭解國內政、經、社會變動及政府施政現況,俾能立即適應國內環境,提昇工作效率,先後於
(八)「外調同仁行前講習班」(第24期、第25期):為使外交部及國內其他相關機構外派人員行前瞭解外館工作性質,充實駐外工作應具備之職能,俾利赴任後順利推展業務,先後於
(九)「夜間語文進修班」:培訓外交部及其他機關人員增進外語能力,分別於
(十)「基礎英文進修班」(第17期):為協助有意經外文測試取得外館主事儲備資格之外交部人員加強外文進修,以利外館業務運作,於民國96年3月20日至
(十一)「全民英檢考照班」(第1期):為提昇外交部同仁及眷屬之英語能力並提高外交部通過全民英檢人員之比例,於
(十二)「行政院衛生署英語談判人才培育班」:行政院衛生署為增進該署同仁參加國際會議之英語談判能力,並培育國際衛生事務人才,特委託外講所於
三、全民外交研習營:
為有效運用及整合民間力量,充實外交資源,發揮全民外交績效,達成「外交走出去、全民走進來」目標,外講所自民國93年11月規劃「全民外交研習營-大家做夥拼外交」活動,於
四、外交替代役男勤前專業訓練(第4屆):
為協助役男了解服勤各單位工作性質環境及工作倫理,以提升渠等對外交替代役之使命感及對新環境之調適能力,
五、「外交志工班」:
依據「外交志工服務計畫」並配合外交部業務需要,且為提供民眾更完善之服務,民國96年特招募志工26名,並於同年
六、接辦研設會與學者、智庫策略聯盟業務:
自民國96年1月起接辦研設會移交之外交策略聯盟業務,全年共舉辦43場有關外交議題研討會,參與座談學者總計200餘人次,提供書面資料180餘篇,約60餘萬字,均已分送外交部相關單位參用,甚具裨益。
七、代訓南太平洋友邦外交人員:
為鞏固我與太平洋6友邦邦誼及拓展與友好國家之實質關係並爭取與國,該所96年8月10日至
八、駐台外交人員及眷屬華語班:
為增進各國駐台官員及其配偶之華語能力,提昇其對我國文化之興趣與瞭解,並加強友我情誼,該所於96年9月開辦駐華外交人員及眷屬華語班,另為增加課程的多元性,增進學員間與我交流情誼,於學期即將結束前舉辦成果發表會,參訓官員及眷屬均表示收穫良多。
參、外交人員之訓練進修
一、派員出國進修:
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設立之初,其第1、2期學員結訓後,即依當時講習計畫,選派部分人員赴國外進修英、法、德、西、葡、阿拉伯等語文,為期1年,嗣後停辦多年。自民國68年起按年遴選新進人員及外講所結業學員數名,分別派往外國進修語文。進修期滿,仍回外交部工作。民國76年起恢復學員全數派赴國外進修語文,分2梯次實施。為使語文進修獲致更佳成效,外交部定期檢討改進語文進修計畫,自民國83年起取消分梯次派遣,以使學員有更完整之學習計畫。民國96年外交部派赴國外進修語文之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共33名,計有:英國4名、美國2名、日本2名、澳大利亞1名、加拿大1名、西班牙6名、義大利1名、韓國1名、俄國1名、德國2名、法國1名;另派往學習葡萄牙、波蘭、捷克、匈牙利、泰國、希臘及伊朗(學習波斯語)等語言者各1名;此外,為加強與政府間國際組織與非政府國際組織之聯繫及互動,選派1名學員赴世界貿易組織及歐盟議會實習,另分別選派1名學員前往海倫凱勒全球組織紐約總部及美慈組織(Mercy
Corps)美國總部各見習1年。此外,每年亦甄選中高級人員赴國外進修研究,同仁於進修期間有機會結識來自全世界各國學生及各國未來重要政、經人士,有助於日後我對各國工作之推展。民國96年計有15名中高級人員分赴美軍太平洋總部亞太安全研究中心、布魯金斯研究院、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倫敦政經學院、喬治華盛頓大學艾略特國際研究所、奧地利維也納外交學院國際研究特別課程、及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等7校,進行中長期研究或進修。
二、研習非英語國家之官方語文:
對於派駐非英語地區同仁,我駐外機構視實際需要得聘請優良教師於公餘時間,教授駐外同仁當地官方語文,教師薪酬由外交部負擔並補助學習同仁每年200美元額度內之教材及書籍費,如駐外同仁在當地語文學校進修,亦可比照辦理。民國96年度計有駐日本代表處、駐印尼代表處、駐泰國代表處、駐俄羅斯代表處等18個駐外單位開設日語、馬來語、印尼語、Tagalog語、泰語、葡語、法語、義語、拉脫維亞語、波蘭語、捷克語、西班牙語、俄語、蒙語等14種特殊語文班。
三、參加國內其他訓練:
外交部為配合業務需要,周知同仁參加國內其他機關所主辦之各項訓練,如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國家文官培訓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所主辦之各項公務人員訓練及進修課程,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國立歷史博物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法務部、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台灣金融研究院所舉辦之資訊訓練課程、國立政治大學公務人員教育中心等各單位所舉辦之專題演講會、經濟部所舉辦之國際經濟事務研究班等;另外交部亦自行辦理各項專業性及電腦研習班等課程提供該部同仁進行終身學習。
肆、設置外交獎學金:
為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行列,外交部自民國67年起先後於台大、政大、淡江、輔仁、東吳、東海、文化、暨南、中山、文藻等10所設有外交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設置獎學金,獎學金名額從早年之20名陸續增加至36名。自民國96年起為積極運用有限資源,並鼓勵國內更多學子關注國際事務,投入外交工作,外交部改變往年按學校分配名額之方法,改為開放全部名額(36個)予國內各大學院校以上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申請,每名每學年獎學金新臺幣2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