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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國際文教交流活動

壹、政府間簽訂之教育文化協定

教育部杜正勝部長於施政之初即提出「創意臺灣、全球布局-培育各盡其才新國民」之施政願景,並以「培養現代國民」、「建立臺灣主體性」、「拓展全球視野」、「強化社會關懷」等四大綱領作為施政主軸,提出13項策略及33項行動方案。教育部國際文教處則秉承此項指示,以推動教育國際化、發揮創意展現特色與擴大雙向留學為策略,與世界各國合作推動各項國際文教合作交流計畫,並積極與外國政府洽簽教育合作有關之協定或備忘錄,積極拓展我國教育之全球視野。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張欽盛處長與加拿大駐臺北貿易辦事處副代表Richard Bale民國9666重新簽署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Education Between the Bureau of International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Relations,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he Canadian Trade Office in Taipei,加強兩國教育交流合作,並引進加國英語教師。

外交部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與俄羅斯莫斯科臺北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於民國96625完成簽署教育文化合作瞭解備忘錄,持續推動兩國文教交流及交換學生案。

為加強臺灣與美國間師資交換及學術合作,教育部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張欽盛處長與美國內華達州教育廳直屬之克拉克郡學區於民國96320日及514以換文方式簽署交換教師計畫瞭解備忘錄,以推薦我合格華語文及數理科教師赴美國任教。

 

貳、非政府間之文教交流

推展非政府間國際教育交流暨合作關係亦為教育部工作重點。茲就民國96年之辦理情形扼述如后:

一、與美國文教合作:

(一)積極支持傅爾布萊特學術交換計畫:致力推動我與美國學者互訪、交換研究、進修、講學及提供留美資訊服務,96年共有35位美籍學者專家、學生獲獎來我國,我國53位學者專家、學生獲獎赴美研究、教學和進修。

(二)專設獎學金鼓勵美國學生來我國研習中文:教育部自80年起提供美國聯邦教育部每年10名獎學金,供遴選優秀學生來我國研習華語文。

(三)民國94年起,首次推動臺美姐妹關係聯盟(TUSA)暑期華語文獎學金,藉由提供獎學金方式,推動與美國各州文教工作,培養友我親善青年大使,厚植未來長遠關係基礎,民國96年續提供14名獎學金。

(四)推動「臺灣研究訪問計畫」,邀請美國優秀學者來我國短期研究,民國96年邀請6名學者,研究領域涵括臺灣政治、社會、經濟發展等。

二、與加拿大文教合作:

(一)推動「臺灣研究訪問計畫」,邀請加國優秀學者來我國短期研究,民國96年邀請4名學者,研究領域涵括臺灣政治、社會、經濟發展等。

(二)籌備將與加拿大合辦之2009臺加高等教育會議,由駐加拿大代表處文化組與加國卡爾頓大學成立籌備工作小組,共同推動。

三、與英國文教合作:

為提升我國在國際關係上之能見度,奠定「臺灣研究」在國際間學術研究主體地位,民國95年正式於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劍橋大學、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等校設置臺灣研究講座及臺語等相關課程,並持續推動中。

四、與中南美洲友邦國家交流:

(一)民國9632630日,輔仁大學、淡江大學、靜宜大學、文藻外語學院等4校分別舉辦「中南美友邦遊學推廣列車」活動,推廣中南美洲遊學(包括語文學習及文教參訪)。行前宣導會中,邀請各友邦駐台大使介紹中南美洲國家特色及學習環境,協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邀請2名海外志工進行經驗分享,並請旅遊業者針對遊學行程進行說明。

(二)民國9652425日,由輔仁大學主辦,淡江大學、靜宜大學、文藻外語學院等校協辦舉行「西語文化研討會」,邀請中南美洲友邦各國學者專家及合辦4校之教師與會發表論文,藉與中南美友邦國家進行西語文化之研討及意見交流,促進雙方良好互動及文化學術交流。

(三)民國967284,遴選輔仁大學、淡江大學、靜宜大學、文藻外語學院等4校成績優良、有興趣研究中南美洲國家經貿事務之大學部學生共20名,並選派1名教師隨團協助,前往巴拿馬等國,進行為期約1個月之語文學習及經貿參訪。

(四)民國96715815辦理第三屆巴拉圭西語精修遊學團,藉赴巴拉圭接受西班牙語文課程並參訪經貿、文教機構,增進我國學生西語能力,加強對中南美洲文化及經貿發展之認識,培養西語經貿人才。

五、與其他地區國家之文教交流:

(一)與歐盟國家交流:

1、為提升我國在國際關係上之能見度,奠定「臺灣研究」在國際間學術研究主體地位,與荷蘭萊頓大學、德國海德堡大學、柏林自由大學等校合作設置臺灣研究講座及課程。

2、民國96年總計補助淡江大學、政治大學、崑山科技學院、中興大學、清雲科技大學、臺灣大學、東海大學等7校,20名教師、研究生之歐盟專題研究案。

3、推動「臺灣研究訪問計畫」,邀請優秀學者及具潛力研究生來我國短期研究,計邀瑞典、德國、奧地利、法國、波蘭及比利時612名學者來我國,彼等研究領域包括:臺灣政治發展、企業經營、宗教民俗等。

(二)與亞太國家交流:

1、協助日本早稻田大學辦理臺灣研究計畫,自20032008年共5年,計畫內容包括臺灣專題研討、臺灣議題講座及出版刊物。

2、推動「臺灣研究訪問計畫」,邀請優秀學者及具潛力研究生來我國短期研究。計邀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及印尼412名學者來我國,研究領域包括:臺灣高等教育發展、臺灣中小企業與經濟發展、臺灣外交安全等。

3、甄選我國3名技專院校教師赴設在泰國之亞洲理工學院攻讀博士學位,增進我國與該院之學術交流,並提昇技職教育體系師資素質。 

六、國際教育校際合作:

(一)有鑒於國際學術交流日益頻繁,為有效掌握國內大專院校與外國學校或學術機構簽署教育學術交流合作合約情形,教育部於民國95年建置完成「國內大專院校學術交流調查系統」,民國96年計有133所國內學校與529所國外學校建立合作關係,並簽訂711件學術交流合約。

(二)補助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87件,其中58件係學校提出,其餘為設立有案之民間學術機構或教育事務之法人團體所提出,補助金額共773萬元。

(三)持續執行民國95年訂頒之「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推動臺灣研究國際合作計畫實施要點」,鼓勵我大專院校推動臺灣研究國際合作交流。

 

參、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

民國78112在政府與企業界共同捐助下,成立「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基金會現任董事長為李亦園先生,基金會以純學術立場,鼓勵國內外之中共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方面之研究與出版計畫,以提昇我國在國際學術界的地位。該會所支持之研究計畫包括下列項目,但並不完全侷限於此:

(一)中共文化傳統及其轉變。

(二)中華民國之發展(包括辛亥立國以後各時期之演變與發展)

(三)臺灣地區研究(包括臺澎地區之考古研究,並涵蓋17 世紀以來之社會經濟研究)

(四)與中共有關之比較研究。

(五)經籍與歷史著作之研究。

 

肆、輔導外國學生來我國留學

一、民國96年度辦理臺灣獎學金計核定478個新生名額,其中包括教育部提供之249名,新舊受獎人數合計1,241人,來自包括美國、加拿大、日本、印度、俄羅斯等90個國家,於國內55所大學院校就讀。

二、民國96年度外國學生於我大學院校就讀總人數(含攻讀學位、交換生、及研習華語文)計17,742人,較95年度之14,479人增加3,263人。其中攻讀學位者由953,935人成長至965,259人,交換生由951,409人增加為962,306人,在大學院校附設華語中心研習華語文者,由959,135人成長至9610,177人。

三、為推動「擴大招收外國學生來我國留學」政策,教育部已設置「留學臺灣資訊入口網站」、編印Study in Taiwan並分送各駐外館處、並於俄羅斯、日本、法國、英國、紐西蘭、美國洛杉磯、韓國、越南、泰國及美國舊金山等地成立十個「臺灣教育資料中心」。

四、教育部為執行行政院擴大招收外國學生來我國留學方案及推動國家對外華語文政策,於民國961月補助臺灣師範大學於泰國曼谷成立「臺灣教育中心」,並於民國9628發布「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境外設立臺灣教育中心要點」,補助國內大學為招收外國學生來我國就學於境外設立臺灣教育中心;依此要點成立的臺灣教育中心計有:泰國清邁(國立中興大學)、越南河內(文藻外語學院)、越南胡志明市(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馬來西亞吉隆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韓國首爾(銘傳大學)及蒙古烏蘭巴托(銘傳大學)

五、為在國際社會大力推動華語文學習,民國96年提供「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264名供外國學生來我國研習華語文。

六、外國學生輔導活動

民國96年度補助國立成功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世新大學、逢甲大學、中共文化大學等15校辦理外國學生在我國環境適應文教參訪活動。並在北、中、南舉辦2007年臺灣獎學金新生研習會各一場。

 

伍、公()費留學輔導

一、留學生輔導:

(一)教育部為加強服務北、中、南、東部有意出國留學之青年學生,自民國841月起改變留學生研習會舉辦方式,除教育部自行辦理之活動外,並派員赴各大專院校為輔導應屆畢業生出國留學而舉行座談。教育部自行辦理之留學宣導研習會,於民國965月至6月初,於北、中、南及東部計辦理6場,同時並對一般民眾提供多元完整之留學資訊,如充實教育部留學資訊網站、提供留學海外安全資訊、委託相關機構辦理留學宣導活動。

(二)依據外國駐華機構所提供統計資料顯示,民國96年我國學生取得主要國家留學簽證人數共有31,003人,比去年的34,811人略有減少。其中英國(7,132)及澳大利亞(2,570)人數的減少,可能係因英鎊及澳幣大幅升值,影響國人前往該二國就學意願,德國(606)成長18.36%,成長幅度最高,或因本部近年積極推動臺德教育學術交流,並提供獎學金鼓勵大學生前往德國留學的緣故;其次,日本(2,424)、紐西蘭(618)、法國(723)等國家亦有成長;留美學生人數仍居冠,共14,916人,其餘國家:加拿大2,014人,西班牙353人,荷蘭260人,義大利206人,俄羅斯178人,瑞士140人,奧地利100人,瑞典70人,比利時67人,捷克43人,芬蘭26人,丹麥16人,愛爾蘭9人,韓國362人,泰國82人,印度41人,以色列5人,南非32人。我國近7年來出國留學生人數時有起伏升降,教育部將繼續推動相關政策,以鼓勵學生出國留學。

(三)教育部駐外文化單位協助駐在國各校我留學生同學會舉辦各項活動、接待新生、節日慶典及聯誼活動。

(四)教育部為服務有意留學之青年學生,特於台北、台中、高雄三地設立「留學生資料服務中心」, 並委請臺北市立圖書館、高雄市立圖書館、台灣省立台中圖書館提供留學生資訊服務;自87年起增加澎湖、金門2處留學資訊查詢站,嘉惠離島地區青年。教育部輔導各留學資料服務中心辦理鼓勵留學活動100場次,甚受有志出國留學青年歡迎。

(五)教育部為提供有意出國留學者更正確而便捷豐富的留學資訊,完成「海外留遊學資訊入口網」,提供留、遊學定型化契約範本、消費糾紛案例及相關資訊,建置完成國內學子赴海外留、遊學宣導之資訊整合平台,隨時持續擴充及更新網站內容,便利國內外學術機構及留學生上網查詢各國留學訊息,中華民國留學資訊站網址為:http://saec.edu.tw./;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址為:http://www.edu.tw./bicer

(六)教育部為提供國人留學國外選校及學歷認定之參考,依據各國教育主管機關及專業教育評鑑認可團體對該國大專院校立案認可情形,編印各主要「留學國家大專院校參考名冊」,免費寄贈全國公立圖書館、高中職以上學校圖書館、畢業生輔導室、各留學資料參考室等供陳列瀏覽,並刊佈於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頁,隨時補充、更新。

二、公費留學考試:

辦理一般公費留學考試、留學獎學金甄選,獎助國內大學院校選送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及實習之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系列計畫以鼓勵學生出國留學。民國96年度公費留學考試錄取總名額為109名,並增加東歐、大洋洲、中東區域研究、國際運動賽會管理、中東政治、太平洋永續及海洋等學群;留學獎學金生錄取名額192名。

三、辦理外國贈送我留學獎學金候選人遴薦事宜:

配合外國政府及機構提供之獎學金,遴選學生前往進修。民國96年度日本政府贈我80名、日本民間機構5名、俄羅斯23名、韓國2名、科威特6名、約旦2名、巴拿馬2名、波蘭8名、紐西蘭1名、英國6名、美國(傅爾布萊特獎學金)20名及歐盟5名,共計160名。

 

陸、參與國際學術會議及國際文教組織活動

一、在國內舉辦國際學術會議

(一)近年各學校及學術團體從事國際交流意願強烈且積極,在國內舉辦國際學術會議之次數增多,規模漸大。教育部為加強輔導,邀請國外著名專家學者來我國與會,以英文發表論文及進行研討,提昇我國之國際學術地位,訂頒「教育部補助國內文教機構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處理要點」,據以提供經費補助。民國96年計補助國立臺灣大學等學術機構舉辦60項國際會議。

(二)另民國96111618日首次舉辦「資訊融入教育國際研討會」,邀請亞非及南太平洋國家之教育部長、次長及高層資訊教育官員來我國與會:計有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甘比亞、馬拉威、南非、帛琉、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索羅門群島、英國、尼泊爾及庫德族政府1535人應邀來我國與會,訪賓層級極高,交流成效十分良好。

二、赴國外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為配合「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提昇國內學生專業領域英語能力,訂頒「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院校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處理要點」,授權各學校自行辦理審查,鼓勵博士班研究生赴國外出席國際會議,以英語發表論文,民國96年計補助1,358名博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三、參加國際文教組織活動

(一)民國964月教育部派員赴澳大利亞參與APEC29屆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會議暨第23次教育分組會議;另參與日本及泰國在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議教育分組內推動之「數學教學授業研究」計畫,並分別派專家學者參與8月於泰國舉辦及12月於日本舉辦之APEC 數學教學研究學術會議;補助清華大學楊叔卿教授率團赴韓國參加第3APEC未來教育論壇;1245日在臺北舉辦「APEC Learning Standards for English and Other Languages」研討會。

(二)民國963月及10月指派國家聯絡人國立臺灣大學分別赴墨西哥、泰國出席「亞太大學交流會」理事會,並辦理亞太大學交流會(UMAP)2007-2008年交換生臺灣獎學金,促進我與UMAP會員國大學之學術交流;另委派國立成功大學於民國96111822日與泰國馬希多大學合作舉辦「臺灣與東南亞產學合作高峰會」、「臺灣與東南亞大學學生創業競賽」及「東南亞大學校長論壇推動委員會議」等活動;而「臺灣與東南亞大學校長論壇」亦於本年擴大納入印度知名大學,並將論壇名稱更名為「臺灣與東南亞暨南亞大學校長論壇」,擴展我國與東南亞及南亞各國進行高等教育與技職教育交流之機會與途徑。

 

柒、安排教育部首長出國參與國際文教活動

部次長級重要教育決策主管出國參與國際重要教育學術會議活動,有助強化我與外國官方高層互動關係:

一、杜部長正勝於民國961617日赴英國出席2007年「世界教育部長會議」,並順道在歐洲進行文教參訪,如拜會梵諦岡教育部部長、博物館館長、會見羅馬大學校長及參訪該校東方研究所。於義大利參加國際大學運動總會於杜林舉行之2011年世界大學運動會舉辦城市投票活動,為高雄市遊說競選。

二、呂政務次長木琳於民國96369日應邀赴新加坡與該國教育部副部長級官員商討選送華語師資至該國中小學任教、恢復互派公費留學生及參加本年度亞洲國際教育年會暨教育展等事。

三、杜部長正勝於民國9661326日赴加拿大出席「國際健康促進及教育聯盟」主辦之「第19屆世界健康促進暨健康教育會議」、會晤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省首長等人,赴美國芝加哥主持「北美地區文化組長會議」、會晤伊利諾大學副校長等人、赴華府支持中華工程教育學會爭取加入國際工程教育認證組織正式會員參訪馬里蘭大學並會晤該校校長、會晤波士頓大學校長並於該校文學院演講、赴紐約市立大學參訪並演講。

四、呂政務次長木琳於民國967817日赴美國首府華盛頓參加「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並於華府及紐約進行文教交流參訪。

五、杜部長正勝於民國969517日赴德國參訪柏林自由大學、會見「德國各邦文教部長常設會議」秘書長Erich THIES及德國大學校長會議主席Winter MANTEL、赴比利時會見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司長David WHITE及口譯總署長Marco BENEDETTI、聽取法語魯汶大學簡報、赴丹麥參訪哥本哈根國立大學、赴瑞典斯德哥爾摩主持「駐歐文化組長會議」、會晤Uppsala大學副校長Kerstin SAHLIN、會見瑞典教育部次長Peter HONETH及斯德哥爾摩大學校長Kare BREMER、赴英參加「臺英華語文助理教師合作計畫啟動典禮暨酒會」、聽取英國文化協會「英國高教改革簡報」、赴挪威出席「19th Annual EAIE Conference」,並參與「Higher Education in Taiwan: Renaissance, Remaking and Reaching out」專題研討會。

 

捌、邀請國際文教人士訪問我國

基於「學術取向」、「質重於量」、「對等接待」及「實質互惠」等原則,並兼顧教育部駐外單位駐地文教環境特質,安排當地學術界具影響力之領導人士及教育行政首長來我國訪問,強化雙方交流合作關係。民國96年以經費補助方式邀請各國教育行政首長及著名大學校長、學者訪問我國外賓共138人次,較原計畫擬邀之110人次增加28人次,在外賓邀訪之質量兩方面,均有大幅突破與成長,對我國教育國際化進展,助益甚大,簡表如下。

 

教育部96年度邀訪外賓一覽表

 

單    位

姓     名

人數

美國

大學理事會

首席國際顧問 任長慧博士

1

美國

哈佛大學

教學中心主任 James WILKINSON

1

美國

舊金山州立大學

校長 Robert CORRIGAN

1

美國

賓州大學

校長 Amy GUTMANN

1

加拿大

渥太華大學

校長 Gilles G. PATRY

1

加拿大

UBC 大學

校長 Stephen TOOPE

1

英國

兒童、學校暨家庭教育部體育司

司長 Ian BROADBRIDGE

1

英國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教授 Jackie HARRISON

1

英國

University of Bedfordshire

校長 Les EBDON

1

法國

教育部總督學及法國歐洲理事會實用外語教學政策代表

Francis GOULLIER

1

比利時

根特大學

校長 Paul Van CAUWENBERGE

1

德國

德國各邦文教部長常設會議

秘書長 Erich THIES

1

德國

德勒斯登工業大學

校長 KOKENGE

1

德國

布萊梅大學

校長 MUELLER

1

波蘭

University of Wroclaw

校長 Krztsztof NAWOTKA

1

奧地利

聯邦教育科學文化部大學事務國際司

司長 Christoph RAMOSER

2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教育科學暨訓練部產業技能發展處

處長Rebecca CROSS

1

韓國

韓國大學教育協議會

事務總長 (前教育人力資源部次長)金永植

1

日本

京都市教育委員會

教育長 門川大作

1

巴拉圭

巴拉圭文化部

代理部長 Bruno BARRIOS Sosa

1

巴拉圭

教育暨文化部國際文教處

處長 Osvaldo BARRESSI

1

泰國

皇家師範大學 Udon Thani

校長Charoon THAWORNCHAK

1

紐西蘭

Waikato大學

校長 Roy CRAWFORD

1

 

玖、國際藝術交流及教育旅行活動

一、補助國內各級學校組團出國訪問演出:總計補助53個學校藝文團體分赴歐、美、亞三洲13國訪演,促進臺灣與世界各國間藝文交流活動。

二、辦理國際教育旅行

(一)民國96年計有國立竹東高中等1176,189人赴日本進行國際教育旅行。

(二)民國96年日本高中職學校計有916,420人來我國進行修學旅行。

 

拾、推動海外華語文教學

一、與各國政府教育主管機關簽訂教育合作協議,選送合格華語教師赴海外任教。教育部於96學年度共選送3名華語教師分赴美國賓州、俄亥俄州及密西根州中小學任教。

二、輔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泰國華語教師師資儲訓班,連續2年共選送培訓44位華語教師前往泰國各級主流學校任教。

三、自民國73年以來,持續推動華語教師輸出計畫,至民國96年為止,共選送265位教師赴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哥斯大黎加、英國、德國等14國大學任教,為國際華語教學推動,貢獻良多。

四、訂定「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選送學生赴國外學校從事華語實習作業要點」,96年補助臺灣師範大學及高雄師範大學2校共14名學生赴海外教學實習。

 

拾壹、充實駐外文化機構

教育部配合總體外交工作,積極推動學術外交,以促進國際學術合作交流,提升我國際競爭力、厚植國家影響力,並爭取國際認同及友我力量,於巴拉圭設有文化參事處;在美國華府、波士頓、紐約、舊金山、休士頓、芝加哥及洛杉磯7大都市,在加拿大渥太華及溫哥華2大都市,在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法國、比利時、德國、奧地利、英國、瑞典、波蘭及俄羅斯11國首都設有文化組;另於日本大阪、泰國曼谷及越南胡志明市各派駐文化工作人員1名,以上合計於16國設21駐外文化機構及3名派駐人員。嗣後,教育部將續派合適人選赴上述組()工作,並配合整體對外工作,適時於重點國家增設駐外文化單位,俾全面加強推動與各有關國家之文教關係。

駐外文化機構近年來配合國家政策,加強與外國各級政府簽訂學術合作協定或備忘錄,以引進英語師資及派出華語教師,並作為雙方加強交流合作之依據。此外,配合E世代國家發展計畫,於海外辦理外國學生來我國留學宣導及執行臺灣獎學金計畫,另配合國家級教育產業國際化旗艦計畫,推動對外華語教學、協助大學赴外國設置分校與成立各類專班或臺灣教育中心、及教育()輸出等(包括推動臺灣研究講座、華語文教師赴國外任教)等,業務量更甚以往;民國96年推動工作重要事項臚列如下:

1、與美國內華達州及俄羅斯莫斯科簽訂教育合作備忘錄。

2、執行臺灣獎學金計畫及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計畫,遴選受獎生來我國攻讀學位或研讀華語文。

3、辦理臺美姐妹關係聯盟(TUSA)暑期華語文獎學金,藉由提供獎學金方式,培養青少年文化大使,推動對美文教工作,奠定未來長遠關係。

4、辦理臺灣研究訪問學者,民國96年邀請45名。

5、持續推動在英國劍橋大學、倫敦大學政經學院、荷蘭萊頓大學設置臺灣研究講座。

6、依據與各國合作備忘錄,引進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等國英文教師來我國任教,我中學英語教師組團赴各該國大學接受TESOL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訓練,推動我國華語教師出國教學、我華語系所高年級學生出國實習等交換教師交流業務。

7、擴大辦理華語文教師輸出計畫:民國9694名。

8、邀請美國、法國、德國、英國、加拿大、比利時、波蘭、奧地利、日本、韓國、泰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巴拉圭等國家重要文教機構行政主管及各級學校校長來訪。

9、照料及核發公費生獎助金、輔導我留學生團體;補助我留學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與國際藝術展演比賽、並針對學生個別需要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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