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項  我國與北美地區國家關係

壹、 前言

    北美地區涵蓋美、加兩國,係我整體外交戰略中最重要地區之一。中美關係之架構近廿年來已大致定型,雙方在「台灣關係法」之基礎上發展包括經貿、科技、文化、教育及安全等各方面密切之實質關係。美國雖有其「一個中國」政策且與中共簽訂三項公報,然其對台海兩岸政策尚包括一九八二年美國對我之「六項保證」、柯林頓政府之「一九九四年對台政策檢討」等承諾。柯林頓總統復於二○○○年二月表示「台灣問題之解決必須獲得台灣人民之同意」,凡此均反映美國對我國之政策及立場。

    我與加拿大雖無邦交,然加國與美國及墨西哥組成北美自由貿易區,美加關係向極密切。我國多年來政治開放民主,經貿力量強大,加拿大亦頗重視與我國實質關係之發展,雙方在科技合作及文化交流方面之成果亦頗豐碩。以下謹分別闡述我國與美、加兩國之關係。

貳、我國與美國關係

  一、行政部門:中美實質關係於柯林頓總統八年任內維持密切、友好。渠雖於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在上海公開宣示所謂「三不」,對我造成若干衝擊,惟揆諸八十九年三月十八日我總統大選以來,美方多次公開發言肯定我民主成就及對兩岸關係之務實作法。柯林頓政府更以具體行動表達對我新政府之支持。如於選後即請其摯友,前聯邦眾議員漢彌爾頓(Lee HAMILTON) 偕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來華向總統當選人陳水扁先生表達祝賀之意,嗣請柏克萊加州大學哈斯商學院院長、白宮國家經濟會議前主席泰森(Laura TYSON)女士代表渠來華參加五月二十日我第十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旋另派遣運輸部長史雷特(Rodney SLATER)參加六月在台北舉行之第二十四屆中美工商界聯合會議等。

八十九年八月中旬陳總統出訪我中美洲及非洲友邦進行「民主外交友誼之旅」,過境洛杉磯。九月底呂副總統訪中美洲進行「柔性外交之旅」過境洛杉磯、邁亞密及舊金山等地。美方均基於「安全、便利及舒適」之原則,提供我政府首長妥善禮遇及協助。另中共企圖在八十九年七月於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工作小組報告草案中載列有關「一個中國」及將我地位貶同港、澳,作為其所屬個別關稅領域之文字,經我方立即反制,積極向美國及歐洲遊說,中共陰謀遂未得逞。此外,柯林頓總統於八月卅一日及九月十二日分別函復美國聯邦參議員凱爾(Jon KYL)及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羅特(Trent LOTT),亦重申美國支持我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 名義與中共在「同一會期」加入WTO。柯氏並於九月八日於紐約會晤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時,親向江某表達美方上述立場。凡此種種,均展現美方對與我關係之重視。

  二、國會:美國國會一向對我友好。經常以通過各項法案、決議案、發表聲明或致函行政部門等方式,展現對我國之支持。聯邦眾議院於八十九年二月一日以三四一票對七十票表決通過「台灣安全加強法案」;聯邦參議院於十月十九日以無異議方式通過有關支持我參與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之第三九O號共同決議案;十月二十五日聯邦參、眾兩院分別以六十五票比二十七票,及三O七票比一○一票通過「二○○一會計年度國外運作撥款法案」之兩院協商報告,要求美國總統於中美下次軍售諮商前三十日,需就對我軍售議題與適當之國會領袖、委員會主席及資深議員進行祕密諮商,在在顯示參、眾兩院對我國家安全之重視。

  三、軍售:依據「台灣關係法」,美國根據我防禦需求,提供台灣自衛所需之各項軍資及服務,美方年來除多次重申信守上述安全承諾之誠意外,並落實在具體行動上。八十九年美方售我之軍品及服務,總金額計達十三億零八百萬美元。對提升我防衛能力及確保兩岸軍力平衡極有助益。因應中共在台海對岸增加部署飛 彈,構成對我國防重大威 脅,及兩岸軍力可能在二○○五年失衡之趨勢,我將繼續爭取美方提供先進之神盾戰艦、潛艦等高性能武器,以確保台海安全與和平。

  四、經貿關係:根據我海關統計,八十九年我對美出口額三四八點二億美元,自美進口額二五一點三億美元,中美雙邊貿易額為五九九點五億美元,我對美順差為九十六點九億美元,較一九九九年順差減少百分之十三點五。美國為我第一大出口國、第二大進口國。八十九年中美雙邊貿易額佔我全球貿易總額百分之二十點八。根據美商務部統計,二○○○年一至十月美對我商品出口額為二○七億美元,美自我進口額三三九點五億美元,貿易逆差為一三二億美元,我為美第八大貿易夥伴、第七大進口來源國、第七大出口市場、第六大貿易逆差國,我作為美貨市場為中共之一點五七倍。八十九年我國主要輸美產品以機械用具及電機設備為主,進口方面則以機電產品、光學儀器、航空器等為主。

    (一)重要成效:我自美「毒品轉運國名單」除名:美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首次將我列入主要毒品轉運國名單,連續六年均將我列名其上,我極為關切。六年來駐美代表處迭向美方交涉,力陳美方連年僅以地理、商業及經濟等含糊概念將我列名,實屬不當,亦非公允,要求美方具體提證,否則應即將我除名。近年來外交部積極邀集法務部等相關機關代表與美國在台協會加強溝通,八十九年九月復組團訪美宣達我反毒成效。美國總統柯林頓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送交國會「主要毒品生產暨轉運國名單」,已正式將我自該名單除名。對我國際形象之提升,極有助益。

    (二)重要諮商與對話:

1、 中美次長級經濟對話:該項對話係一九九四年美對台政策檢討中美方之提議,舉辦四屆以來,成效良好,已為雙方高層經貿官員建立制度化溝通管道。第五屆中美次長級經濟對話於八十九年十月五日在華府舉行。我方代表團由駐美代表處程代表建人擔任團長,經濟部林次長義夫及財政部陳次長沖共同擔任主談。美方則由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擔任團長,財政部次長蓋納(Timothy GEITHNER)主談。雙方曾就總體經濟與財政、金融政策與法規、貿易投資、金融犯罪執法等議題廣泛交換意見。

      2、第廿四屆中美工商界聯合會議於八十九年六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大會主題為:「台灣之新景觀:廿一世紀之商機」。陳總統曾親蒞會場致辭。美國柯林頓總統派遣運輸部長史雷特來華與會,並攜來柯林頓總統賀詞。中美雙方工商界人士計有四百餘人與會。

      3、組團赴美:為貫徹「以經貿為主軸之外交」施政方針,外交部積極運用我經貿資源,不定期邀集民間業者組團訪美,成效頗佳。「八十九年農產品貿易赴美友好訪問團」於五月廿一日至六月四日訪美,先在華府簽署包括二○○○至二○○一年我向美採購之各類穀物共計約一千五百五十五萬公噸之意向書,再分赴北達科他、懷俄明、愛達荷、內布拉斯加、伊利諾、印地安那州各地訪問,廣受美國聯邦參眾議員及政府官員、州市政府及業界之歡迎與重視。

  五、簽署重要協定:

   (一)中美氣象預報系統發展技術合作協議第十二號執行協定(Implementing Arrangement #12 Continuing Development of the Scalable Modeling System, Internet-based Workst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Local Analysis and Prediction System to the Agreement for Technical Cooperation in Meteorological and Forecast Systems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八十九年一月卅一日簽署生效)(八十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終止)

    (二)美國在台協會與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間公務人員研習計畫協定(Letter of Agreement between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on the Academic and Exchange Program Services for Civil Servants)(八十九年八月一日簽署生效)

    (三)中美間關於「國際氣候預測研究院」協定(Agreement between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on the Inter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e for Climate Prediction(IRI))(八十九年十月廿六日簽署生效)

  六、政要互訪:

    (一)我重要官員及團體赴美訪問者:五月二十日前包括經濟部王部長志剛、考試院考選部劉部長初枝、行政院環保署蔡署長勳雄、行政院國科會黃主委鎮台、行政院陸委會蘇主委起、行政院退輔會李主委禎林、行政院農委會林主委享能、行政院衛生署詹署長啟賢、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華主委加志、行政院體委會趙主委麗雲等;五月二十日後包括教育部曾部長志朗、行政院研考會林主委嘉誠、行政院衛生署李署長明亮、行政院環保署林署長俊義、行政院青輔會林主委芳玫、台灣省政府張兼主席博雅、台北市馬市長英九、高雄市謝市長長廷、最高法院盧檢察總長仁發等。

    (二)美國各界來華訪問重要人士計二四五批,共一、七七0人,包括:美國聯邦參議員高登(Slade GORTON)、克瑞格(Larry CRAIG)、哈奇遜(Tim HUTCHINSON)、洛克斐勒(John ROCKEFELLER)、穆考斯基(Frank MURKOWSKI)、芮德(Jack REED)、包可士(Max BAUCUS)、聯邦眾議員歐提茲(Solomon ORTIZ)、吉爾曼(Ben GILMAN)、庫克西(John COOKSEY)、裴洛西(Nancy PELOSI)、善勃納(James SENSENBRENER)、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邵建隆(Matt SALMON)、邵德(Mark SOUDER)、萊利(Bob RILEY)、柯若禮(Joe CROWLEY)、史班斯(Floyd SPENCE)、希里瑞(Van HILLEARY)、佛蒙特州州長狄恩(Howard DEAN)、愛達荷州州長柯偉德(Dirk KEMPTHORNE)、艾荷華州州長威爾薩克(Tom VILSACK)、奧克拉荷馬州州長基亭(Frank KEATING)、緬因州州長金恩(Angus S. KING)、麻州州長施祿齊(Paul CELLUCCI)、新澤西州州長惠特蔓(Christine Todd WHITMAN)、維吉尼亞州州長吉爾莫(Jim GILMORE)、北卡羅萊納州州長杭特(James HUNT)、北達科他州州長謝佛(Edwrad T. SCHAFER)、內布拉斯加州州長裘漢(Mike JOHANNS)、田納西州州長桑魁士(Don SUNDQUIST)、前副總統奎爾(James Danforth QUAYLE)、前聯邦參議員杜爾(Bob DOLE)、前聯邦眾議員索拉茲(Stephen J. SOLARZ)、前國防部長溫伯格(Caspar WEINBERGER)、前國防部長裴利(William PERRY)、前AIT理事主席白樂崎(Nat BELLOCCHI)、全美州檢察長訪華團、青年政治領袖協會訪華團、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等。

參、我國與加拿大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加拿大實質關係在既有之基礎上穩健發展,我駐加代表處與加國聯邦政府、聯邦上、下議院溝通及連繫管道順暢。同時為強化與加國國會議員之互動,並已運作加國國會議員成立「加台國會議員友好協會」,為加國國會同類組織中規模最大者。代表處依大使館之例,承辦全國性政務、領務、僑務、經濟事務、文教、科技交流與新聞宣傳聯繫等工作;駐多倫多辦事處及駐溫哥華辦事處屬於總領事館性質,承辦所轄區域內領務、僑務、商務及與省市政府之聯繫。三處與轄區內之加國各省、市級政府亦均維持密切友好之關係。加拿大在台設有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其業務包括簽證、經貿、投資、觀光、旅遊、文教交流等工作;加國省級政府中,如卑詩省、亞伯達省及魁北克省均在華設有貿易辦事處。

  二、經貿關係:加國為我第十三大出口國,第二十大進口國,係我第十六大貿易夥伴。我則為加國第九大貿易夥伴,亦為加在亞洲第四大貿易夥伴。八十九年我外銷加國十八億八千二百萬美元,我自加國進口十二億七千六百萬美元,我對加國享有六億五百萬美元之貿易順差。第十四屆中加經濟聯席會議於八十九年五月三十日至六月二日在加拿大溫哥華展開,共有雙方產官學界共二百多人與會,就經貿、科技合作等議題共同諮商。

  三、文教關係:中加間定期召開高等教育會議,我甄選加國學者來華研究並給與獎助學金。雙方訂有學生交換計劃。加國政府亦提供我國學者研究與加國相關事務之「馬偕學者」獎學金。近年赴加國短期遊學人數漸增,本年加國共核發我兩千五百多件學生簽證,目前我在加國各級留學生總數已逾六千人。

  四、政要互訪:

    (一)本期內我國有多批重要官員及團體赴加訪問,其中包括總統府姚資政嘉文、僑委會陳副委員長榮傑、經濟部林次長義夫、國科會吳副主委茂昆、台北市馬市長英九。

    (二)本期內加國各界來華訪問之重要人士計十批共一四人,包括國會議員爾洛美(Rose-Marie UR)、柯德爾(Murray CALDER)、史泰可(Paul STECKLE)、貝利(Roy BAILEY)、卜明敦(Louis PLAMONDON)、戴嘉莉(Bev DEJARLAIS)、古勵曼(Normand GRIMARD)、馬凱(John McKAY)、席友蘭(Yolande THIBEAULT)、柯勞迪(Hec CLOUTHIER)、麥康敏(Larry McCORMICK)、盛希蕾(Caroline St. HILAIRE)、孟思禮(Peter MANCINI)、薩寶(Paul SZABO)、梁陳明任(Sophia LEUNG)、羅賓生(Svend ROBINSON)、盧碧耶(Yvan LOUBIER)、亞當斯(Peter ADAMS)、白恩斯(Sue BARNES)、喬登(Joe JORDAN)、米爾斯(Bob MILLS)、古瑞爾(Gurmant GREWAL)、紀莫妮(Monique GUAY)等二十三位聯邦參眾議員,以及工業部副部長林曲(Kevin LYNCH)等。

  五、推動締結姐妹市:台北縣淡水鎮與馬偕傳教士故里安大略省牛津郡締盟案,由淡水鎮長率領鎮民代表團於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赴加國正式簽署盟約。另台北市亦正與多倫多市商談締結姐妹市事宜。

北美地區外交活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