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如何面對現實開創新局

  務實外交係配合國際主客觀環境的變遷,以我生存發展為前提,不拘形式及名義,因時因地制宜,運用我經貿力量,推動互惠互利合作,以增進我與各國實質友好關係,及提升我在國際上的影響力。一方面確保我主權及獨立國際人格,一方面則配合國際發展趨勢,加速催化大陸政經改革,以空間爭取時間,營造兩岸雙贏的環境。面對後冷戰時期國際新環境,我應積極配合未來主客觀發展趨勢,勇敢面對現實,調整外交策略以開創新局。

一、 跨世紀務實外交的省思: 在極端困難的國際情勢中,多年來我國推動務實外交,提升了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能見度地位,凸顯了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的事實。即使我國於一九九九年第七度推動加入聯合國案,仍遭中共阻撓而受挫,但過程中也傳達了兩千三百萬人的心聲,並揭露中共「一個中國」政策的不合理性與其謀我的企圖。如今全世界都知道台灣的存在及中國人在台灣所建立的自由民主的政府與繁榮富裕的社會。 面對跨世紀的新世局,務實外交要更接近並反映人民的需要,更為民眾所感受,更結合全民的力量與資源,開創全新的氣象與成就。在民主體系的運作之中,要堅持「主權在民」與「以民為本」的思考與作為。以民主為號召,以民意為依歸,以民利為目標,在國內是如此,在國外亦然。中華民國的務實外交,不但要植基於我國人民的需要、感受與力量,也要體察友邦人民的需要與感受,促成渠等積極回應,共謀互惠互利的友好合作關係。一般國家間的外交工作係以政府互動關係為主,或僅止於政府間之交往。惟中華民國的全民外交不能以此為足,更不能以此為限,而必須超越政府運作,來自人民,走向人民。

 

二、 確立政策目標: 後冷戰時期之國際趨勢,以鞏固和平安全,重視民主人權,拓展經貿繁榮,加強對話合作等訴求為主流價值,中華民國的跨世紀務實外交,應以「和平、民主、互惠、人道、尊嚴、前瞻」為外交綱領,以擴大人民在國際間的福祉為最主要的政策目標。
(一) 和平的外交:面對兩岸分治與中共軍事霸權,台海和平與國家安全是外交工作的首要目標,外交要能促進國家安全,穩定兩岸關係,鼓勵區域和平對話,推動區域和平機制,進而對亞太及世界和平有積極貢獻。

 

(二) 民主的外交:民主是我國人民生活的方式,也是我國人民生存的力量。民主的外交不但要親民、利民,也要有效傳播我國的民主形象,結合國際民主力量,擴大世界民主陣營。從國內到國際,民主外交應該成為我們全民外交的主流價值。

 

(三) 互惠的外交:要營造一個有利且友善的國際環境,來保障及促進全民的權益與福祉。中華民國的外交不但要追求國家的繁榮與富足,並且要讓繁榮與富足回歸人民,更要與國際間「共創繁榮、分享富足」。尤其要確保友邦的政府與人民,能夠因為互惠合作的邦誼發展而真正受惠,使「台灣經驗」的分享,成 為國際間令人稱羨,爭相效法的潮流。

 

(四) 人道的外交:當前國際社會強調的是人權精神與人本思想。因此,中華民國跨世紀外交的重點也應強調人道的關懷,協助建構一個充滿人性化的國際社會。

 

(五) 尊嚴的外交:過去數十年來,我國人民因中共的外交打壓而無法在國際社會享有應有的尊嚴,也使得我國人民的權益遭到扭曲。二十一世紀的中華民國外交,將以各種方式來提振國家尊嚴與人民尊嚴,使中華民國人民在國際間得到合理的待遇。

 

(六) 前瞻的外交:跨世紀的中華民國外交將在務實的基礎上,以長遠、宏觀的角度來規劃國家的雙邊與多邊對外關係。國家資源要用於為人民爭取最高的福祉與尊嚴,外交的所有作為均在追求國家對外關係的永續發展。

 

三、 掌握運作主軸:
(一) 擴大兩岸和平共識:台海兩岸均面對後冷戰時代國際環境變化所帶來的衝擊,雙方應思考如何處理彼此在國際社會中互動關係的問題,建立新的遊戲規則,同時兩岸基於安全考量,應縝密研議「台海和平區」理念,增加大陸內部及國際間對台海和平之瞭解與重視,爭取國際認同與支持。

 

(二) 建構兩岸互信機制:建立信心機制(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CBMs)係近二十年來國際社會用以降低衝突與避免戰爭的重要方法。鑒於台海兩岸深具高度衝突的可能性,多年來台海局勢一直處於不確定的狀態,雙方確有必要發揮創意,努力達成新的建立信心措施,以共同和平解決兩岸問題。

 

(三) 以經貿為主軸拓展外交:鑒於經貿與外交的關係相輔相成密不可分,因此我們將努力落實以經貿為主軸的務實外交,深化我與世界其他國家互利互惠的關係,並建立可大可久的友誼,尤其我們相信透過政府與工商界合作共同發展外貿與投資,不但可使中華民國在國際舞台更趨活躍,更可落實外交與經貿「雙贏」的目標。

 

(四) 提昇決策效能:加強外交政策與兩岸關係之協調思考,整合涉外事務決策機制,包括外交事務、大陸政策、對外經貿投資採購、國際傳播及僑務等均應納入,以利提昇決策品質,消滅工作死角,具體展現成效。

 

(五) 結合全民力量:鑒於我民間力量雄厚,可以在對外關係上扮演一積極角色,同時民間社團與企業亦須要政府協助,以擴大其國際視野與提升對外活動能力,政府今後將繼續結合民間力量對外投資、進行海外慈善活動及BOT等,以發揮整體外交力量。例如一九九八年赴中美洲援救因颶風海嘯引發災難之賑災活動及一九九九年赴馬其頓援助阿爾巴尼亞難民之行動,皆為政府結合民間團體,共同以台灣的名義做「公益外交」,得到國際與當地政府的肯定與稱許。

 

(六) 落實全面運作:每一個外交崗位,不論國外國內都是重要的外交前線。每一個駐外館處,不論有無邦交,都可以對鞏固邦誼、開拓新關係有直接貢獻。每一個國際組織,不論政府民間,都是我國積極爭取或參與的對象。我方如果能夠「人人動起來,個個走出去」,就可以充分發揮動能,每一個點延長成線,每一條線擴大為面,形成一張綿密而週延的外交工作網,優勢運作,機動靈活,發揮不容忽視的整體力量。

 

(七) 構建援外體系:在公開化及透明化之原則下,規劃建置合理可行之援外體系,展現愛心,回饋國際社會,包括逐年調增援外經費,以達到OECD國家的平均援外水準(佔GNP的百分之零點二三)為目標。援外普遍被認為是最有效的外交手段之一,因為它是軟性的、善意的,且是立竿見影的,最容易爭取到受援的一方和國際善意的回應。

 

(八) 加強國際文宣:國際社會對兩岸關係之緣由與背景仍有許多誤解,我有必要加強國際文宣,廣為宣導兩岸關係之客觀事實以及我方之立場,同時向國際間說明我是「利益提供者」、「建設參與者」、「經貿合作者」,而絕不是「麻煩製造者」,以爭取國際對我國情之瞭解。隨著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和普及,在「資訊就是力量」的時代,我應善用此一現代科技,全面發展網路外交(web diplomacy ; internet diplomacy)以達成網際網路國際宣傳效果。此外,還要機動檢討國際文宣的「目標群眾」及「文宣主題」,以因應國際現勢變化,因人、因時及因地制宜。

 

(九) 改革外交行政:民主社會必定是一個便民、利民的社會。未來外交部與駐外單位,應從制度、訓練與設備等方面著手,持續提高外交人員素質,強化服務民眾的理念,進一步簡化出國及簽證手續。此外,政府亦應機動檢討駐外單位的人力與資源配置,隨時維持可運作的人力與資源,以充分發揮服務民眾的績效。

 

(十) 服務僑胞擴大力量:華僑與中華民國的關係源遠流長,我國目前散居世界各地的僑民共有三千三百餘萬人,估計全球華商的流動資產約七千億美元,在亞洲各國的直接投資占外人總投資百分之四十二,在政治上與經濟上均有相當影響力,今後我方務須以民主來吸引僑心,以服務來爭取支持,共同為開創國家新局努力。

 

陸、結語

  中華民國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則與目標,明訂於我國憲法。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儘管多年以來我國內憂外患不斷,國際情勢詭譎多變,然而我國推動外交工作的基本原則與目標,仍是依據憲法規定之基本原則進行,政府基於我國為主權獨立國家之事實,在平等互惠之基礎上,積極拓展外交關係,善盡國際責任,分擔國際義務,同時結合政府及民間的總體力量,全力拓展國際活動空間,以爭取國家利益與全民福祉。

  面對中共對我之無情打壓以及國際局勢之變化,政府在拓展務實外交時,將繼續秉持「主動積極、廣結善緣」之原則,一方面堅持基本國策,全力拓展對外關係,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並反對台灣獨立,且絕不發展核子武器,另在外交作為方面將因時因地制宜,彈性運用,不好高騖遠,不故步自封,結合民間廣大資源,積極推動全方位的總體外交,以追求國家最高利益與全民福祉為依歸。同時我方希望中共體認目前兩岸隔海對等分治之事實,放棄零和鬥爭,以共同追求一個有利於未來中國和平統一之國際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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