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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 我國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

壹、前言

非洲地區共有53個獨立國家,另有西撒哈拉(西班牙前屬地,現由摩洛哥佔領並宣稱擁有主權)一地尚未獨立。迄民國97年底,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之非洲國家計有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及聖多美普林西比等4國。我國在上述4友邦均設有大使館,該4國在臺北亦設有大使館,其中史瓦濟蘭及布吉納法索等2國另聘任駐華名譽領事。非洲無邦交國家方面,我國目前在南非、奈及利亞及利比亞設有代表機構,在南非除在其首都設處外,並在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有辦事處。另經濟部在象牙海岸設有商務辦事處,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在布吉納法索、南非、埃及、摩洛哥、阿爾及利亞、奈及利亞及肯亞設有臺灣貿易中心,協助推動我國與非洲國家之雙邊經貿關係。南非及奈及利亞在臺北設有辦事處,辦理與我國實質關係業務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統計資料,民國97年我國與非洲地區貿易總額為10,849,820,628美元,約佔我國貿易總額之2.19%,與民國96年相較,增幅達31.41%;我對非洲入超5,115,515,490美元,較民國96年增加27.652%。進口部分,民國97年我國自非洲地區進口額為7,982,668,059美元,較民國96年增加34.954%,其中安哥拉為我國最大之非洲進口國(2,016,981,350美元),其他主要輸入國家依序為赤道幾內亞、南非、剛果(布拉薩)、奈及利亞及埃及;出口方面,民國97年我國對非洲地區出口貿易額為2,867,152,569美元,較民國96年增加34.954%,其中南非為我國最大輸出國(984,079,715美元,民國96年成長5.863%),其他主要輸出國家依序為賴比瑞亞、埃及、奈及利亞及摩洛哥。

我政府除基於人道關懷精神,結合我民間慈善團體力量給予非洲友邦各項人道援助外,並鼓勵我民間資金及技術輸出,提供友邦技術合作及援助,以協助友邦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直接、間接幫助彼等改善、提升基本人權。我國自1960年代之「先鋒計畫」,開始對非洲國家提供技術合作及援助,當時主要之作法為派遣農耕隊及漁技團至非洲友邦協助農漁業生產。為因應非洲友邦發展之需求以及我國經濟能力之提昇,在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回饋國際社會之外交政策指導下,我國援非範圍日漸擴大,作法趨於多元化,由初期農漁技合作,逐漸擴展至手工藝、醫療、職訓、民生基礎建設、中小企業及勞力密集產業等領域之合作。我在協助非洲友邦技術合作及援助上,除考量我國本身能力,以及秉持公開化、合理化及透明化之基本原則來規劃援外計畫及分配預算外,並針對受援友邦總體經濟情況,就各該友邦最迫切需要發展之部門及重點,據以研擬「可行」(feasible)、「可持續」(sustainable)、「符合效益」(valuable)及「能見度高」(visible)之合作計畫與援助方式,對各項援外計畫之執行均與受援國政府密切合作,有效落實及監督。

我國在非洲友邦派駐7個技術團(4個農技團、3個醫療團),派駐人員約50餘人,執行各項技術合作計畫。另為協助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技術紮根及永續發展,外交部每年均委託國內相關機關籌辦各類專業講習及技術訓練班,代訓專業及技術人才,民國97年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共約50名學員參訓。

參與國際組織以提升我國國際地位,擴展我國國際生存空間為我國外交工作極為重要之一環。非洲地區友邦對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一向甚為支持。在支持我參與聯合國方面,民國979月,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史瓦濟蘭及聖多美普林西比等友邦會同我其他友邦為我提案;大會期間我非洲友邦代表並分別於聯大總辯論會場合發言聲援我國。

為彰顯我主權獨立、民主進步與經濟建設之成果,增進非洲地區友人對我瞭解與友誼,以鞏固我與非洲國家邦誼,外交部每年均積極推動我國與非洲地區友邦政要之互訪交流活動。民國97年我高層訪非者,主要有蕭副總統以總統特使身分率團赴史瓦濟蘭參加史國雙慶活動;非洲友邦高層訪華者,計有史瓦濟蘭國王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III)、布吉納法索總統龔保雷伉儷(Blaise COMPAORÉ)、聖多美普林西比總統梅尼士(Fradique Bandeira Melo de MENEZES)、甘比亞副總統賈莎迪(Aja Isatou NJIE-SAIDY)等率團來台北出席我第12屆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

民國97年我配合推動「臺灣獎學金」案,安排18名非洲友邦學生來我國就讀大學、研究所及研習中文;另在非洲地區辦理之救助與人道關懷案件,如臺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赴史瓦濟蘭義診、協助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赴史瓦濟蘭培訓資訊種子及人道援助、協助財團法人世界展望會捐贈史瓦濟蘭白米、協助財團法人普賢教育基金會捐贈甘比亞、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等3國各1只貨櫃之輪椅及其他助行器材。另續強化對非洲地區公衛醫療之雙(多)邊合作及援助,資助海倫凱勒基金會在布吉納法索進行之對抗砂眼計畫及食用油添加維他命A計畫;資助布吉納法索對抗愛滋病委員會預防及降低愛滋病毒感染。此外,我亦持續提供布吉納法索、史瓦濟蘭、甘比亞及聖多美普林西比醫療援助,以及代訓非洲友邦醫療人員,以提升其醫療水準,並協助防治愛滋病及對抗瘧疾等流行疾病之計畫,其中在聖多美普林西比執行「抗瘧計畫」,藉噴灑藥劑降低感染瘧疾病患人數,已有具體成效。對加強我與相關國際組織之醫療合作關係及改善非洲人民之衛生福祉,甚具助益。

貳、我國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501214與布吉納法索建交,民國621023中止外交關係,民國8322恢復邦交,隨即互設大使館。我與布國復交後即簽訂「中華民國政府與布吉納法索政府間合作混合委員會權限、組織及功能議定書」,每2年輪流在我國及布國舉行1次,旨在檢討兩國合作推動情形及規劃未來合作方向,2008年在布京召開臺布合作混合委員會第7次會議,由外交部歐部長鴻錬率團前往出席,訪問期間並主持「第23屆非洲地區工作會報」。

(二)經貿關係:民國972國貿易總額為8,615,506美元,較民國96年負成長48.524%,我自布國進口8,459,186美元,對布國出口156,320美元,負成長87.222%

(三)文教關係:自民國93年起我教育部提供「臺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民國97年計有24名布國學生來我國就讀。另我於民國94年起派遣華文教師駐布教學。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外交部歐部長鴻錬、外交部楊政務次長子葆。

2、布吉納法索來訪者:總統龔保雷(Blaise COMPAORÉ)伉儷、外交部部長巴索雷(Djibrill Yipènè BASSOLE)、參謀總長陶歐雷(Ali TRAORE)、瓦加杜古(Ouagadougou)市長龔褒磊(Simon COMPAORÉ)、農業、水利暨水產資源部部長薩德克(Laurent SEDEGO)、布國施政承諾常任秘書韋濤戈(Alphonse OUEDRAOGO)。

(五)其他:

1、技術及合作:我派駐技術團協助布吉納法索種植水稻,歷年來除開墾巴格雷墾區那干貝河右岸共計1,560公頃水稻田外,並在全國協助進行陸稻6,000公頃開發計畫,俾達成布國糧食增產、自給自足之目標。

2、醫療合作:我派遣醫療團支援布國Koudougou市友誼醫院之門診及住院工作,每年並提供醫援款供該國購買醫療器材及藥品、聘僱醫事人員及改善醫療品質之基礎建設、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深造、舉辦短期醫學研究及講習班及運用有關緊急狀況(流行病、自然災害等)之醫療合作支出。

3、職訓合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布國推動「加強職業訓練計畫」,民國97年已在我國代訓首批職訓計畫高階主管及職訓種籽師資,硬體建設之規劃亦進行中。

二、我國與甘比亞關係

(ㄧ)一般關係:我國與甘比亞於民國57112建交,民國631228中止外交關係,民國84713復交。

(二)經貿關係:民國97年雙邊貿易額為2,509,090美元,較民國96年成長54.129%,其中我對甘國出口1,354,797美元,較民國96年增加51.321%,我自甘國進口增為1,154,293美元,約成長57.766%

(三)文教關係:民國97年共有5名甘國「臺灣獎學金」生來我國就讀大學及研究所,同年甘國也有18名「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獎學金」學生來我國進修;另各有25名甘國學生就讀我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土木專班」與「電資專班」。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外交部歐部長鴻錬。

2、甘比亞來訪者:副總統賈莎迪(Aja Isatou NJIE-SAIDY)、外交部部長突瑞(Omar TOURAY)、參謀總長湯巴(Lang Tombong TAMBA)、衛生部部長賈義(Malick NJIE)、內政部部長山可(Ousman SONKO)、國會議長西塞(Fatoumatta  JAHUMPA-CEESAY)、外交部次長賈義(Momodou NJIE)、國防部次長傑西(Joseph JASSEY)、總統府次長卡馬拉(Ebrima CAMARA)、副總統辦公室次長庫雅帖(Fatou Jassey KUYATEH)、「賈梅和平基金會」執行長安舒瑪納(Ansumana JAMMEH)、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瓦法-梧谷(Susan WAFFA-OGOO)。

(五)技術合作:我駐甘技術團復團協助甘國從事稻米增產、開闢蔬菜生產區、設立農機中心、指導示範農民種植稻作及蔬菜、研發潮汐灌溉、成立蔬菜產銷合作社。

(六)醫療合作:我每年提供醫療援助款,供甘國政府聘僱外國醫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與藥品及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研習等。

三、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於民國8656與聖多美建交,旋於同月24日在聖國設立大使館。聖國於民國893月在臺北設立大使館。

(二)經貿關係:民國97年我對聖國出口金額為69,211美元,我對聖國無進口。

(三)文教關係:民國93年起我提供聖國「臺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及培育聖國工作階層官員。由於聖國僅有1所葡國大學分校,因此臺灣獎學金每年辦理甄選考試時均吸引許多優秀聖國學子報名,成為聖國培育高級人才之重要渠道。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外交部楊政務次長子葆、外交部林次長永樂。

2聖多美普林西比來訪者:總統梅尼士(Fradique Bandeira Melo de MENEZES)、總理白朗哥(Joaquim Rafael BRANCO)、新聞、青年暨體育部部長柯薇璐(Maria de Cristo de CARVALHO)。

(五)其他:

1、技術合作:我於民國80年元月派遣技術團駐聖,協助聖國提升農漁牧業生產技術,民國97年新增「縮短數位落差計畫」,於聖國國家圖書館成立「數位中心」,協助聖國發展資訊教育。

2、醫療合作:我提供聖國醫療援助款以聘請當地及國外醫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及藥品、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深造;我派遣醫療團駐聖,協助聖國改善醫療衛生環境及提升醫療水準。我國自民國927月起,執行「協助聖國瘧疾防治計畫」,成效良好,瘧疾盛行率由47%降至3.48%(民國975月),醫院病床人滿為患之情形已不復見。我抗瘧小組正持續努力進一步降低瘧疾盛行率,以期能協助聖國撲滅瘧疾。

四、我國與史瓦濟蘭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5796史瓦濟蘭王國獨立當日我即與之建交,並於1121在史國首都設立大使館。史瓦濟蘭國王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III)已多次訪問我國。

(二)經貿關係:民國97年雙邊貿易總額為26,835,380美元,我對史國出口25,939,931美元,較民國96年增加50.426%;自史國進口895,449美元,較民國96年減少84.803%。兩國訂有「投資保障協定」與「避免雙重課稅暨防杜逃稅協定」。另史國給我國人免簽證待遇,我國則予史國人民免收簽證費之優惠。

(三)文教、觀光、體育等交流關係:民國93年起我外交部及教育部提供史國學生「臺灣獎學金」,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則提供「國際高等人力資源培訓獎學金」,獎助史國官員來我國研讀碩博士班。駐史瓦濟蘭大使館亦設置「臺史友誼獎學金」,獎助史國大學優良學生。彰化高中於民國97年首度赴史訪問,捐贈電腦予史國中小學。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外交部黃部長志芳、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胡主任委員鎮埔、蕭副總統萬長伉儷、外交部歐部長鴻錬夫婦

2、史瓦濟蘭來訪者:國王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III)、經濟暨企畫部部長阿布薩隆(Absalom DLAMINI)、駐聯合國常任代表恩雷科(Joel Musa NHLEKO)、參議員姆薩內(Thulile Doris DLAMINI-MSANE)、參議員辛紀(Anthony Khephu CINDZI)、眾議員姆孔達(Bheki Sandile MKHONTA)、眾議員馬貢勾(Robert Mandla MAGONGO )

(五)其他:

1、技術合作:我國依據「臺史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派遣技術團駐史,協助史國發展農業;另並依據「臺史手工藝技術合作協定」在史國派駐手工藝專家,協助訓練史國手工藝人才,創造就業機會,績效卓著。民國85年開始,我技術團更進一步前往史國鄉村地區進行校外教學,教導各地農民、學生等學習技藝。

2、醫療合作:史國約有42%國民感染愛滋病,居全球之首,對史國人力品質、社會結構及經濟發展造均成巨大衝擊,防制愛滋病爰成為史國施政首要課題。臺史兩國於民國969月召開之「第一屆臺非元首高峰會議」期間簽署「醫療合作協議備忘錄」,我國自2008年起派遣醫療團常駐史國,協助史國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3、目前旅居史國華僑總數約1千人,其中來自臺灣者約100餘人,其餘多數來自中國大陸。「中華公會暨臺灣商會」及「旅史華人高爾夫球協會」為目前之主要僑團。僑社設有「中華學校」。

五、我國與利比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利比亞於民國48年建交,旋於62在利京設立大使館;民國67914我與利國中止外交關係,改設代表處,民國86912因功能不彰而撤處,民國97213復設代表處。

(二)經貿關係:民國97年雙邊貿易總額為35,920,501美元,我自利國進口2,718美元,對利國出口35,917,783美元。臺灣中國石油公司於20074月在利國設立分公司。

(三)醫療合作:臺大醫院提供利國10名癌症醫師受訓名額,迄97年底已有5位醫師完成訓練,餘5位醫師將陸續來我國受訓。

六、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804月我在拉哥斯(Lagos)設立「中華民國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商務代表團」,民國902月遷往奈國新都阿布加(Abuja),並於同年9月開始運作;我於民國82817在卡拉巴(Calabar)設置總領事館,民國86912關閉。奈國政府於民國8111月在臺北設立「奈及利亞駐華商務辦事處」。

(二)經貿關係:民國97年雙邊貿易總額為11億餘美元,奈國享有5億餘美元之順差。臺商在奈國投資者有28家,投資金額約16千萬美元。

(三)民國93年起我政府提供「臺灣獎學金」,獎勵優秀奈及利亞青年來我國進修,以促進雙邊文化與教育交流。

(四)僑情:旅居奈國僑胞約200人,多從事進出口貿易及投資活動。

七、我國與南非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前6411日我即於南非約翰尼斯堡設立領事館,民國21614改設總領事館,民國65426我與南非提升為大使級關係。民國8711我中止與南非之外交關係,改設聯絡代表處。目前我除在南非首都普里托利亞設置「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外,另在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置聯絡辦事處;南非則在臺北設置「南非聯絡辦事處」。

(二)經貿關係:民國97年雙邊貿易額為2,259,764,849美元,較民國96年同期成長9.371%,其中我對南非出口金額為984,079,715美元,我自南非進口金額為1,275,685,134美元。在斐投資臺灣廠商達600家,投資金額達156千萬美元。

(三)文教關係:民國93年起我政府提供「臺灣獎學金」,鼓勵優秀南非青年來我國進修,以促進雙邊文化及教育交流,至民國97年底共有7人獲獎學金來我國。

(四)南非來訪者:前總統戴克拉克(Frederik Willem de KLERK)。

(五)僑情:由於南非治安狀況不佳,我旅居南非華僑人數近年來呈現下滑走勢,目前旅斐華僑人數約1萬人,另傳統僑社有老僑約7千餘人。

參、結語

「非洲聯盟」(African Union, AU)成立機制,對非洲不穩定地區進行干預及協調,逐步促進非洲政治、經濟及社會之一體化,以及在國際上一致之立場,藉以提升非洲之國際地位。南非、奈及利亞、埃及、塞內加爾與阿爾及利亞等國元首並聯合提出「非洲發展新夥伴關係」(New Partnership for Africa's Development, NEPAD)計畫,以「非洲復興」為目標,積極爭取國際援助。

為爭取我國際生存空間,外交部將繼續積極透過高層互訪、援助、技術合作、分享發展經驗、鼓勵民間投資及經貿、文化體育交流、民間組織之合作等方式,推動務實外交,擴大爭取非洲國家之認同與支持,同時鞏固我與非洲友邦邦誼,加強我國與無邦交非洲國家之實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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