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第四章 外交行政/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改制外交學院/第一項 外交人員之培訓 

回上頁

第四章 外交行政

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及改制外交學院

第一項 外交人員之培訓

 

壹、前言

目前我國外交人員在國內之培育與訓練主要由「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稱外講所)辦理。外講所成立於民國581月,當時名稱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60510日更改為現名。外講所成立初期,係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講習與語文訓練為主。近年來除辦理新進人員職前講習、外交部在職人員專業講習及各類外語研習,以提高同仁專業知識與素養外,另代訓國內其他相關機構派駐國外人員,及舉辦全民外交事務等相關研習班。

貳、外交人員培訓之種類

一、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訓練班:

職前講習班之主要對象為每年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外交部對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實施6個月之職前講習訓練,其中前4個半月集中在該所實施專業講習教育訓練,後1個半月分發至部內各單位進行實務訓練。95年「第39期外交領事人員專業講習班」於95116531辦理教育訓練專業講習,訓練新進外交領事人員35人。課程安排以實務為主,佐以理論,以充實學員外交專業知識、增強外語能力、訓練公文寫作技巧、陶冶優雅氣質、培養外交人員應具備之基本知識、能力與素養,期能在結業後分發至各司處時,可立即投入工作,充實外交部業務人力。本年訓練課程單元包括:

(一)課程架構及內容:訓練課程以「月」為單位,951月至5月依序規劃「認識外交部月」、「民主與人權月」、「經貿科技月」、「國家安全月」、「訓練養成月」等五部分。課程包括經貿專題、區域研究、國際法專題研究、重要國際情勢、國家安全、中國外交等外交學科進階講座及行政院規定之政策性課程等。

(二)外交專業技能:盱衡當前我國外交情勢及參酌各單位需求,課程著重在國際談判、外交實務、外交文牘,並實地安排學員參與及習作,俾兼收理論與實務經驗。

(三)外國語文訓練:精湛之外語能力允為駐外同仁之工作要件,為使學員進入外交界服務,在外語專業技能項目能靈活運用,要求每位學員培養第二外語專長。

(四)寫作訓練:增進學員公文寫作及外交文牘撰寫能力,強化公務處理效率、熟諳政情報告、談話紀要、會議紀錄、說帖、節略等文牘之撰寫,及檔卷分類與保存。

(五)專題演講與研討會:安排講述國防、外交、兩岸、經貿等政策,以及全球化、非政府組織、人權外交等重要議題,講座以各課題之相關部會首長、民間組織人士及知名專家學者為主要延聘對象。另為擴大外講所辦訓練之經濟效益,安排本部及其他部會之學員聆聽閣員層級講座與重要課程。

(六)經驗傳承與座談:邀請前任部長、退休大使及具代表性之駐台使節與學員進行座談,提升學員對外交工作的興趣並拓展其國際視野。

(七)參訪活動:參訪拜會政府及立法部門、政黨、智庫及文化設施活動,如拜會立法院外交暨僑務委員會、國內主要政黨、台灣民主基金會、中華經濟研究院、國父紀念館、陽明山國家公園等並進行座談。

(八)演講比賽:邀請資深演講專家傳授學員箇中技巧,訓練外交官應有之膽識與口才。

(九)讀書報告:聘請部內資深同仁帶領導讀書目,亦責成學員撰寫讀書報告,嗣於期末評選佳作。

二、在職人員專業講習班:

(一)駐外館長集體返國述職研習(第89期):為協助駐外館長全面了解國內政經社會發展狀況及體認政府重要政策與外交理念,分別於9551520日及82127日辦理兩梯次研習,安排述職館長共20位晉見總統、行政院長、拜會立法院長。外交部黃部長對述職館長之經驗閱歷至表重視,特邀集各政務司處主管就「外交工作新思維」與述職館長進行深度座談,並指示研設會自第10期派員與館長個別進行政務深談;另為實踐外交經驗傳承,亦指示外講所每梯次安排述職館長舉行兩場「外館工作實戰經驗講述」,深受外交部內同仁歡迎。本年度之研習課程一改往年單向授課方式,邀請政府部會首長、資深學者專家就國家安全、兩岸關係、國防政策、中國國情及外交策略、台灣永續發展、台灣金融與外交等專題進行全方位討論,全程紀錄,並將建言製表分送相關部會及外交部各主管司處參研;本年度兩梯次參訪活動以軍事、人權及科技、觀光為主題,分別安排參訪花蓮空軍基地、綠島人權紀念館、台南科學園區、亞洲蔬菜中心及澎湖離島建設。

(二)「外交決策與運作」兵棋推演:外交部為強化動態訓練,提升戰鬥能力,於95年與中華歐亞基金會合作創辦「外交決策與運作」兵棋推演,訓練中、高階層外交人員在時間壓力下,針對外交突發事件及臨場狀況,以外交決策、交涉談判及外交行政等擬定劇本進行腦力激盪、集思廣益的演練,於52728兩日及729分別以「國際會議運作與狀況管理」、「外交決策與危機管理」為主題舉辦兩梯次外交兵棋推演,由人事處荐選外交部資深同仁30人參加訓練。黃部長志芳於視導時指示將此項兵推計劃列為外講所年度常態訓練,並研議擴大舉辦與外交事務有關之跨部會聯合兵棋推演。

(三)「全國駐外人員集訓講習班」(第21期):為培養我國各部會駐外人員之團隊精神,加強彼此協調合作,以增進駐外機構之總體戰力。訓練對象包括外交部、國防部、經濟部、財政部、法務部調查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國家安全局、行政院新聞局、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中央銀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教育部國際文教處、僑務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等涉外事務機關之駐外人員。該班於956516日實施,為期2週,集訓人數40人,講授時數80小時。訓練內容包括「外交工作新思維」、「當前大陸政策」、「加入WTO對我國經貿之影響」、「當前國內金融市場與制度簡介」、「瞭解觀光推展計劃」、「我資訊工業之現況與展望」、「挑戰2008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國合會理念與援外策略」、「我國農業發展與國際開發合作」、「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國際人權發展解析」、「非政府組織與新外交」、「台灣資訊國力的開展」、「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中國與我國外交競逐分析」、「兩岸關係與中國對台政策」、「當前推動參與國際組織之作法」、「僑務政策」、「國際禮儀與外交儀節」、「性別主流化與外交工作」、「駐外工作經驗談」、「國防戰略與建軍規劃」、「國際人權問題」、「民間洽助世界衛生組織之經驗分享」、「危機管理與應變機制」、「國際恐怖組織之擴散」、「爆炸()物之認識與防處」、「資通訊安全防護」、「國際會議規則與發言技巧」、「談判與溝通技巧」及「台灣傳統戲曲藝術」、「原住民文化與藝術賞析」、「西方藝文賞析」、「貪瀆法規及案例之介紹」、「如何籌劃及召開國際會議」等。

(四)「國際會議與談判研習班」(第6期):為提升外交部同仁與其他部會相關涉外事務人員出席國際會議之議事能力,培訓多邊外交工作人才,於9510311222實施,研習人數48人,時數72小時,課程包括「國際會議與外交研習之重要性」、「我參與國際組織之現況」、「WTO會議機制」、「APEC會議機制」、「國際經貿會議談判」、「國際會議實況解析」、「WTO談判經驗」、「國際會議機制與語言」、「國際會議規則」、「WHO案民間洽取經驗分享」、「談判技巧及實務」、「模擬國際會議練習」、「FTA實務」及「參與國際會議實務經驗談」、「國際禮儀」、「兩岸談判實務」、「國際場合如何因應中國打壓實務技巧」、「國際會議文件及立場之寫作」等。

(五)「科、組長專業講習班」(第15期):為加強外交部基層主管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於9591829日實施,訓練人數33人,時數30小時。課程包括「危機管理與應變機制」、「危機管理與應變機制─案例研究」、「主管人員之角色與職責」、「高效能管理與領導」、「國際關係與外交政策-建交案」、「公關與媒體溝通技巧」、「部屬培育與輔導」、「政策方案規劃與評估─施政計畫管制評核作業」、「我國與大陸經濟情勢及政策分析」、「組織學習與組織文化」等課程。

(六)「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第18期、第19期):為使甫自國外調返外交部服務之人員儘速瞭解國內政、經、社會變動及政府施政現況,俾能立即適應國內環境,提昇工作效率,先後於95220日至22日及82931日實施,訓練人數107人,兩班時數計48小時。課程包括「兩岸關係與中國對台策略」、「外交工作新思維」、「國內經濟現況分析」、「國家當前社會問題分析」、「憲政改革之重要性」、「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國內政治現況分析」、「資()訊安全防護」、「核心價值推動與實務」、「對消費者時代公務員應有之認識」及「貪瀆法規及案例之介紹」等。

(七)「外調同仁行前講習班」(第22期、第23期):為使外交部及國內其他相關機構外派人員行前瞭解外館工作性質,充實駐外工作應具備之職能,俾利赴任後對外順利推展業務,先後於95526620日及1110日至128實施,共70人參加講習,時數共計270小時。課程包括:「台灣經濟現況與展望」、「貪瀆法規與案例之介紹」、「我國觀光發展計畫」、「危機管理與應變機制」、「歐美、非洲、大洋洲、中南美洲、日本及東南亞風俗民情簡介」、「性別主流化與外交工作」、「外交工作新思維」、「憲政改革之重要性」、「國合會理念與援外策略」、「僑務政策」、「駐外人員防疫訓練」、「反恐與爆炸()物之認識與防處」、「兩岸關係與中國對台策略」、「檔案管理與會計系統簡介」、「中國與我國外交競逐分析」、「駐外館處之安全維護與危機處理」、「國際人權發展解析」、「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當前推動參與國際組織之作法」、「金融外交」、「談判與溝通技巧」、「當前國內金融市場與制度簡介」、「地域司政務座談會」、「外館通訊保密與安全防護」及「參訪」課程等。

(八)「夜間語文進修班」:培訓外交部及其他機關人員增進外語能力,分別於95320日至68開設8班次、918128開設12班次,培訓對象包括外交部人員、眷屬以及行政院所屬各涉外事務機關具外派資格人員,訓練總人數342人,訓練時數共96小時。班別包括「英語會話中、高級班」(5)、「英文閱讀寫作中、高級班」(3)、「高級英語傳譯班」、「日語高級班」、「日文中級班」、「日語中、高級班」、「法語中、高級班」、「西班牙語初、中、高級班」、「俄文高級班」及「德語中、高級班」等。

(九)「基礎英文進修班」(第16期、第17期):為協助有意經外文測試取得外館主事儲備資格之外交部人員加強外文進修,以利外館業務運作,分別於95320日至68918128實施2期,每期3個月,訓練對象為外交部主事級人員及雇員同仁,班別包括「英語初級班」及「英語中級班」。訓練總人數81人,訓練時數96小時。

(十)「法規規範講習班」:95428510日各辦理1梯次,以協助外交部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正操守之法律,計有206人參加。主要課程為「談依法行政原則」及「貪瀆法規之介紹」。

(十一)「身心健康系列講座」:9571987舉行,計有「吃對了嗎?吃出健康的減重飲食」、「情緒管理」、「人際溝通與互動」、「健康宇宙操(1)(2)」、「認識與預防糖尿病」、「認識憂鬱症」、「高血壓之預防與治療」,計有外交部員眷及其他中央機關人員298人參加。

(十二)「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系列講座」:9582128日舉行,計有「人際溝通的藝術─如何成為一個高EQ的職場贏家」、「幽默人生」及「人際衝突及其化解」3項課程,總時數6小時,計有外交部員眷及其他中央機關人員260人參加。

(十三)台灣文化系列講座:958115日舉行,計有「音樂與生活」、「台灣原住民的文化展演」、「透過作品賞析談繪畫藝術裡的種種組合因素」「從常民的角度解讀台灣歷史」、「客家文化之美」、「充滿不確定感的台灣」、「台灣戲劇研究與賞析」、「淺談台灣電影」,計有外交部員眷及其他中央機關人員186人參加。

(十四)「行政院衛生署英語談判人才培育班」:行政院衛生署為提供該署同仁參加國際會議之英語談判能力,並培育國際衛生事務人才,委託外講所於9512199631期間辦理研習,共28人參加,講授課程包括「WTO會議機制及FTA實務」、「國際會議規則」、「政府間組織談判經驗」、「國際會議實況解析」、「談判理論與技巧」、「國際場合如何因應中國打壓實務技巧」等課程。

三、全民外交研習營:

為有效運用及整合民間力量,充實外交資源,發揮全民外交,達成「外交走出去、全民走進來」目標,外講所自9311月規劃「全民外交研習營-大家做夥拼外交」活動,於9533141689日,1012日至13日及111825日月分別在花蓮、嘉義、台中及外講所舉辦第58期全民外交研習營活動,召訓大專院校學生、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高中教師、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立法院職員及立法委員助理、外貿協會、國合會、非政府組織等人士計1,274人,成功擴大社會參與層面,提升學員瞭解國家當前外交處境,對凝聚外交工作向心,發揮全民外交總體戰力,極具正面助益。

四、外交替代役男勤前專業訓練(第3屆):

為協助役男了解服勤各單位工作性質與環境及適應工作倫理,以提升渠等對外交替代役之認知與使命感,95101124日進行「外交替代役男勤前專業訓練」,為期兩週,訓練役男總人數為34人,訓練時數40小時。課程除提供役男學員服勤工作及生活之基本知識和技能,加強適應與自保能力外,另加強身心調適、衛生保健、安全維護和保密及服勤規定等課程,內容包括「外交部業務簡介」、「辦公行政」、「啟發及養成教育」、「身心調適衛生保健及安全維護」、「保密及服勤管理規定」,受訓地點在外講所。

參、外交人員之訓練

一、派員出國進修:

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設立之初,其第12期學員結訓後,即依當時講習計畫,選派部分人員赴國外進修英、法、德、西、葡、阿拉伯等語文,為期1年,嗣後停辦多年。自民國68年起按年遴選新進人員及外講所結業學員數名,分別派往外國進修語文。進修期滿,仍回外交部工作。76年起恢復學員全數派赴國外進修語文,分2梯次實施。為使語文進修獲致更佳成效,外交部定期檢討改進語文進修計畫,自83年起取消分梯次派遣,以使學員有更完整之學習計畫。95年外交部派赴國外進修語文之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共27名,計有:英國2名、美國2名、澳洲2名、加拿大2名、西班牙6名、德國2名、法國及布吉納法索3名;另派往葡萄牙、波蘭、捷克及約旦(學習波斯語)等國者各1名;此外為加強與政府間國際組織與非政府國際組織之聯繫及互動,選派1名學員赴世界貿易組織實習,另分別選派1名學員前往海倫凱勒全球組織紐約總部及國際慈悲組織(Mercy Corps International)美國總部各見習1年。此外,每年亦甄選中高級人員赴國外進修研究,同仁於進修期間有機會結識來自全世界各國學生及各國未來重要政、經人士,有助於日後我對各國工作之推展。95年計有7名中高級人員分赴美國史丹福大學亞太研究中心、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中心、牛津外交人員訓練班全球治理與外交碩士課程外交研究課程、維也納外交學院國際研究特別課程、私立國際關係暨戰略研究所及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等7校,進行中長期研究或進修。

二、研習非英語國家之官方語文:

對於派駐非英語地區同仁,我駐外機構視實際需要得聘請優良教師於公餘時間,教授駐外同仁當地官方語文,教師薪酬由外交部負擔並補助學習同仁每年200美元額度內之教材及書籍費,如駐外同仁在當地語文學校進修,亦可比照辦理。95年度計有駐日本代表處、駐印尼代表處、駐泰國代表處、駐俄羅斯代表處等21個駐外單位開設日語、馬來語、泰語、俄語、越語、韓語、德語、芬蘭語、荷蘭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挪威語、阿拉伯語、丹麥語、斯洛伐克語、摩西語及拉脫維亞語等15種特殊語文班。

三、參加國內其他訓練:

外交部為配合業務需要,周知同仁參加國內其他機關所主辦之各項訓練,如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所主辦之各項公務人員訓練及進修課程,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國立歷史博物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法務部、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台灣金融研究院所舉辦之資訊訓練課程、國立政治大學公務人員教育中心等各單位所舉辦之專題演講會、經濟部所舉辦之國際經濟事務研究班等;另外交部亦自行辦理各項專業性及電腦研習班等課程提供該部同仁進行終身學習。

四、設置外交獎學金:

為長期培育外交人才,並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行列,外交部自民國67年起先後於台大、政大、淡江、輔仁、東吳、東海、文化、暨南、中山、文藻等10所設有外交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設置獎學金,獎學金名額從早年之20名陸續增加至36名。自95年起為積極運用有限資源,並鼓勵國內更多人才關注國際事務,投入外交工作,外交部改變往年按學校分配名額之方法,改為開放全部名額(36個)予國內各大學院校以上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申請,每名每學年獎學金新臺幣25,000元整。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