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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對外關係
第一節 對外關係概況
第一項 我國與亞太地區國家關係
壹、前言
亞東太平洋地區範圍泛指由日本、朝鮮半島而下,南至澳大利亞、紐西蘭,西起印度、斯里蘭卡向東橫跨孟加拉、中南半島、菲律賓、印尼以及南、北太平洋諸島國,其種族、歷史、文化、宗教及社會之發展互異。亞太地區倘不包括中國及外蒙古,計有34個獨立國家,其貿易量佔世界總量百分之43以上,為全球重要之政治外交重心。其中我與太平洋地區之索羅門群島、吐瓦魯、馬紹爾群島、帛琉、吉里巴斯、諾魯等6國有外交關係,其餘亞太地區國家則大多數與我有密切實質關係。亞太地區國家眾多,一般以地緣及政治因素加以區分,大致分為東北亞、東南亞、南亞、澳紐與南太平洋4個區域。
貳、我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日本關係
(一)一般關係:
我與日本自
(二)經貿關係:
我與日本經貿關係至為密切,民國95年我與日本貿易達627億美元。其中我輸日金額為163.1億美元;自日本進口為463.9億美元,我對日逆差為300.8億美元。日本為我國第二大貿易夥伴,而我則為日本第四大貿易夥伴。
(三)文教及地方交流關係:
1、民國
2、
3、
4、台南市與日本仙台市於95年2月簽訂友好交流協定。
5、台北市與日本橫濱市於95年5月簽訂都市交流協定。
6、高雄市與日本八王子市於
7、95年計有日本地方自治體首長東京都等8位知事(相當於州長)率團訪台與我進行地方交流。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1) 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行政院政務委員何美玥、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外交部政務次長高英茂、常務次長張小月、總統府資政彭明敏、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漁業署署長謝大文、經濟部國貿局局長黃志鵬、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亞東關係協會會長羅福全、高雄市代理市長葉菊蘭、台南縣縣長蘇煥智、高雄縣縣長楊秋興及彰化縣縣長卓伯源等人。
(2) 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副院長鍾榮吉、委員王拓、前副院長饒穎奇、委員陳明真、委員高思博、委員蔡同榮、委員林重謨、委員吳富貴、委員林育生、委員尤清、委員許榮淑、委員張花冠、委員盧博基、委員莊碩漢、委員陳景峻、委員莊和子、委員蕭美琴、委員余政道、委員唐碧娥、委員李昆澤、委員沈發慧、委員蔡其昌、委員吳秉叡、委員黃劍輝、委員潘孟安、委員謝欣霓及委員陳瑩等人;客委會副主委邱議瑩、委員周守訓、委員江丙坤、委員謝文政、委員吳松柏、委員李紀珠、委員劉寬平、委員邱鏡淳等人。
2.日本來訪者:
95年我接待日本訪賓共計280團次,2,880人次。其中包括:
(1) 眾參議員:
前首相森喜朗眾議員、前自民黨幹事長小澤一郎眾議員、日華議員懇談會平沼赳夫眾議員、玉澤德一郎眾議員、愛知和男眾議員、龜井久興眾議員、坂本剛二眾議員、西銘恒三郎眾議員及大江康弘參議員等共計102位。
(2) 縣市訪賓:
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鳥取縣知事片山善博、廣島縣知事藤田雄山、香川縣知事真鍋武紀、岡山縣知事石井正弘、長野縣知事田中康夫、島根縣知事澄田信義、宮城縣知事村井嘉浩及橫濱市市長中田宏等人率團訪台。
(3) 其他:
前國際法院法官小田滋夫婦等多位學術、文化界人士訪台。
(五)其他實質關係進展:
1、民國
2、
3、
4、
二、我與韓國關係
(一)一般關係:由於朝鮮半島緊張情勢一直未減,南韓朝野多存籠絡北京牽制平壤之心態。南韓政府在與我進行官方交往之交涉與談判上,係採取「一個中國」原則與「政經分離」政策。對任何涉及官方協定之舉動均戒慎處理,僅在經貿往來上,因符合其國家利益而積極推動。我政府近年來致力促進與韓國關係,使雙方民間交流合作獲致相當程度之改善與進展。繼韓政府予我國人赴韓免簽證待遇後,民國91年5月南韓政府續同意予我在韓華僑永居權,9月南韓法務部同意免費予我在韓國人2年效期多次重入境加簽。我國則自民國92年1月起給予韓人來台免簽證待遇。雙方並於
(二)經貿關係:民國95年我與韓國雙邊貿易總值計達221億5,300萬美元。我對韓之出口為71億5,400萬美元,我自韓國進口為149億9,900萬美元,我對韓貿易逆差為78億4,500萬美元。目前韓國已成為台灣第4大貿易伙伴(僅次於中國大陸、日本及美國)、第4大進口來源(僅次於日本、中國大陸及美國)、第5大出口對象(僅次於中國大陸、美國、日本及新加坡)暨第3大貿易逆差國家(僅次於日本及沙烏地阿拉伯)。
(三)觀光旅遊:民國95年韓國旅客來台共196,000餘人次,我國旅客赴韓共396,000餘人次,雙方往來人數共約59萬餘人次,已恢復到斷交前互訪人數之高峰。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資政吳榮義、國策顧問蕭新煌、國策顧問黃天麟、國安會諮詢委員翁明賢、法務部部長施茂林、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林曼麗、外交部前部長簡又新、次長張小月、教育部前次長范巽綠、新聞局局長鄭文燦、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主席黃大洲、主席蔡辰威、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大使吳樹民、大使吳運東、立法院副院長鍾榮吉、立法委員高志鵬、陳重信、黃偉哲、賴清德、尤清、莊和子、莊碩漢、劉憶如、張昌財、廖本煙、蔡同榮、林重謨、許榮淑、唐碧娥、陳景峻、管碧玲、吳松柏、蕭美琴及前國策顧問黃石城、世盟中國總會秘書長葛永光、財團法人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董事長林碧炤及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中心主任鄭端耀等人。
2、韓國來訪者:忠清北道知事鄭宇澤、韓國前檢察總長金鍾彬、國會議員文炳浩、柳弼佑、鄭長善、李源榮、李錫玄、宋永仙、高京華及李在雄等18人。「韓台灣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崔宗燮、首爾「台北俱樂部」會長孫炳斗、副會長白茸基、副會長孫銀玉、「韓國全國經濟人聯合會」會長姜信浩及「21世紀經濟社會研究院」理事長柳峻相等人。
(五)重要交流活動:
1、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世界衛生組織(WHO)遊說團於民國
2、立法院副院長鍾榮吉率團於民國
3、「中華民國工商婦女企業管理協會」首長於民國
4、資政吳榮義、國策顧問蕭新煌、國策顧問黃天麟、立法院委員尤清、委員陳重信、委員莊和子、委員莊碩漢、委員劉憶如、委員張昌財及民主太平洋聯盟(DPU)「產經訪問團」於民國
5、國立台灣大學於民國
6、國立清華大學於民國
7、立法委員蕭美琴於民國
8、我與韓國於民國
9、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與韓國財政經濟部金融情報分析院局長權泰鈞於民國
10、第15屆「台北首爾論壇」於民國
三、我國與泰國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泰國於民國64年7月中止外交關係,由華航及泰航分別在曼谷及台北互設辦事處處理旅行簽證等一般性事務。民國88年我駐泰機構易名為「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hailand);泰駐台機構更名為「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Thailand Trade and Economic Office)。泰國政府雖堅持「一中」政策,惟基於經貿、勞工、觀光等領域之互利關係,甚願與我加強非政治性之實質關係。
(二)經貿關係:民國95年我與泰國雙邊貿易總額78億9,389萬美元(較94年成長19.9%)。我對泰出口額為45億7,652萬美元、自泰進口額為33億1,737萬美元。產品方面,我輸泰產品有積體電路及微組件、原油、電機設備、航空設備、鋼鐵、塑膠、金屬製品等;泰國輸台產品有積體電路、稻米、水產、橡膠、成衣等。台泰雙方貿易互補性強,雙方貿易額仍呈持續成長趨勢。
(三)投資關係:目前我在泰國投資廠家約5,000餘家,累計投資金額約118億美元,為泰國之第3大外資來源國,僅次於日、美二國。近年來台資流入中國大陸比重增加,台商赴泰投資出現減緩趨勢。據統計,民國95年我在泰投資件數僅10件,惟投資金額高達8,167萬美元。台商在泰主要投資項目為電子、電機、金屬、機械、紡織、化工及珠寶等。
(四)勞務及觀光關係:我國於民國80年起開始引進泰籍勞工,至95年12月止,在台泰勞人數共92,894人。泰國係我國最大外勞來源國。在台泰勞多屬營造業及製造業工人。歷經多年之合作,台泰勞務合作業成為兩國實質關係極為重要之一環。泰勞刻苦耐勞,深獲我雇主喜愛及倚賴,對補充我國內基層勞力不足及提振我產業發展具有重大貢獻。觀光關係方面,我國赴泰旅遊人數每年平均約60萬人次,為泰國名列前茅之觀光客來源國。因曼谷係亞歐重要轉運站,且台泰地理位置接近,故泰國向為我國人熱門海外旅遊地點。
(五)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委員張俊雄、委員劉盛良及委員謝文正等人曾分別率團赴訪,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副委員長楊黃美幸等人亦曾分別應邀率團參加僑界及「台灣電子展」等重要活動。此外,台北市政府副市長金溥聰、考試院委員郭光雄、行政院退輔會副祕書長劉艾迪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秘書長陳正忠等人均曾分別訪泰。
2、泰國來訪者:國家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Suraphol KIETCHAIYAKORN、前外交部長Dr. Krasae CHANAWONGSE、總理府副秘書長Werakorn KHUMPRAKOB及資訊通訊技術部次長Mr. Kraisorn
PORNSUTEE等人均曾應邀率團前來訪問。另泰國公共衛生部疾病管制局ARV中心副主任Dr. Sanchai CHASOMBAT曾應邀來台參加「世界衛生領袖高峰會」。
四、我國與印尼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60年我與印尼雙方同意在雅加達及台北互設代表機構。民國78年我「駐雅加達中華商會」改名為「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Taipei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我前總統李登輝、前行政院長蕭萬長及副總統呂秀蓮均曾訪問印尼,兩國實質關係密切。民國83年我推動「南向政策」迄今,台、印尼雙邊經貿往來日益頻繁。印尼總統蘇希洛於2004年10月就任後,對台、印尼關係較前總統梅嘉瓦蒂政府採取更為務實彈性之路線,在外交上雖仍採「一中」原則,惟在政治、經貿、勞務、文化、科技、農漁業及觀光等層面之互動與交流皆較前更為密切。雙方並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投資保證協定、漁業合作備忘錄及勞工合作備忘錄。
(二)經貿關係:民國95年我與印尼貿易總額為77億美元,我出口25億美元,進口52億美元,印尼享有約27億美元順差。印尼為我國第12大貿易夥伴,第10大進口來源及第15大外銷市場。投資部分,截至民國95年12月,我在印尼累計投資1,163件,投資累計總額約134.76億美元,次於日本、英國、新加坡、香港,居外人投資第5位。在印尼台商及技術人員高達7,000餘人。
(三)勞務關係:亞洲金融風暴後,印尼失業問題嚴重,印尼政府大力鼓勵勞工赴海外工作,期兼收改善失業問題及增加外匯收益之效。在台工作之印尼勞工曾一度高達10萬餘人。惟鑒於印方對強制代收印勞保證金、仲介費偏高及在台印勞逃逸等問題上一直未能採取有效改善措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爰自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總統陳水扁及外交部部長黃志芳曾於95年5月過境巴譚島、經濟部前部長黃營杉赴雅加達主持「第2屆台印尼部長級經濟合作會議」。
2、印尼來訪者:投資協調委員會主席Mr. Muhammad Lutfi、蘇希洛總統中東事務特使Hon. Alwi Shihab、國會第一委員會副主席Dr. Yusron Ihza, LL.M、國會交流委員會副主席Mr. Ade Nasution議員、教育部長Bambang Sudibyo、前教育部長Dr. Abdul Malik Fadjar、印尼時代週刊TEMPO Weekly Magazine英文版執行總編輯Yuli Ismartono女士暨執行編輯Natalia Soebagio女士及印華百家姓協會」總主席熊將軍德怡夫婦。
(五)其他:每年我赴印尼旅客高達30萬人次,其中約25萬人赴印尼峇厘島,我係峇厘島外國遊客重要來源之一。目前我在印尼雅加達及泗水各設有一所台北學校,並設有9個台灣商會組織。
五、我國與新加坡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58年3月我在新加坡設立「中華民國駐新加坡商務代表團」,
(二)經貿關係:民國95年我與新加坡雙邊貿易總額為143.84億美元,較94年成長10.6%。新加坡對我出口總額為51.05億美元,較94年成長2.9%,自我進口總額為92.79億美元,成長15.4%,我享有41.74億美元貿易順差。
(三)文教關係:我與新加坡文教交流頗為頻繁。20年來兩國皆籌組80人之高中生友好訪問團進行互訪。新加坡教育部運用我紀錄影片製作供中小學生使用之電腦教學資料。我與新加坡定期在雙方舉辦書展、粧藝遊行及兒童畫展。我每年皆協助新加坡辦理並組團參加該國春到河畔迎新年活動,我並舉辦暑期青年學術研討會甄選星青年來台留學等。此外,我與新加坡新聞合作關係亦密切良好。目前我每年皆邀請固定名額之新加坡新聞界人士來台訪問,並隨時提供我國情資料供星國媒體登載,另我正與新加坡電視公司討論播出我攝製之影片及我國內重大活動之實況等。
(四)政要互訪:我與新加坡兩國官員互訪堪稱密切,惟民國93年7月間星國前副總理李顯龍來台訪問遭致中國強烈抗議,致兩國高層互訪交流暫告中斷。嗣經我駐星代表處積極與星國政府進行對話溝通,目前兩國關係業已恢復常態,相關合作計畫亦皆順利且持續推動中。
(五)其他:我與新加坡兩國人民旅行往返頻密,星政府早予我國30天免簽證待遇,我方則於民國90年5月開放星籍人士來台30天免簽證待遇。外交部為配合我觀光客倍增計畫,多年來陸續辦理多項宣導活動,有助於吸引星國人士來台觀光,致近年來星國來台觀光人數逐年增加。民國95年星國來台旅遊人數高達18萬4千餘人,為歷年之最。我國人民赴星旅遊或進行商務活動者則為20萬4千餘人。
六、我國與菲律賓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與菲律賓於民國64年終止外交關係,惟雙方實質關係仍穩定發展。菲國現任總統亞羅育於
(二)經貿關係:
1、貿易:我為菲國第5大貿易夥伴,僅次於美國、日本、中國大陸、香港。民國95年雙邊貿易額計72.6億美元,較民國94年成長1.97%。我對菲國出口總額為44.8億美元,菲國對我出口總額為27.8億美元,我國享有17億美元順貿易差。雙方主要貿易產品包括半導體、電子零件、汽車零組件、電機設備、通訊器材、椰子油及漁產品等。
2、投資:我在菲國投資設廠業者約千餘家,累計總投資額美金15億,居菲國外人投資第5位,僅次於日本、美國、英國及韓國。為強化兩國經貿關係,雙方更於民國
(三)文教關係:近年來兩國在文化、新聞、學術、體育及影藝等層面之交流日益密切。目前我國約有500名留學生在菲進修,其中絕大多數攻讀醫學、牙醫及特殊教育。我政府每年提供10個獎學金名額予菲國學生來台就讀中文,菲國學生亦經常來台參加中文研習營。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訪菲政要:
中國國民黨東協政黨訪問團、前行政院院長張俊雄夫婦、衛生署署長侯勝茂、勞委會主任委員李應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秘書長陳正忠、立法院委員李復興、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行政院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局長鄭樟雄、台灣生態碳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溪洲及中華造林事業協會理事長張速行等人。
2、菲國來訪政要:
交通部民航委員會執行長Tomas Manalac、警政署署長Arturo
Lomibao、參議員Edgardo Angara、眾議院衛生委員會副主席Arthur Pingoy眾議員一行14人、反洗錢委員會(AMLC)執行長Vicente
Aquino、觀光部長Joseph Durano、貿工部長Peter Favila、勞工部長Arturo Brion、眾議員Roilo Golez等人。
(五)其他:
1、觀光:民國95年前3季我赴菲旅客為87,471人次,為菲國第5大觀光客來源國,僅次於美國、南韓、日本及中國大陸。
2、勞務合作:台菲勞務合作關係堪稱密切,截至95年12月止,在台菲勞達88,000餘人,居我國外勞來源國之第3位,對我經濟發展及社會服務貢獻良多。以每位在台菲勞每月薪資500美元計,每年菲勞自我國賺取之外匯超過5億美元,對挹注菲國財政收入甚具助益。
3、僑務:據非正式統計,菲國華裔人口約100萬人以上,其中90%來自閩南地區,10%來自廣東省及其他省份。由於華僑工作勤奮,刻苦耐勞,因此在菲國商業上成功者眾,掌控大部分菲國經濟,對菲國政界具有舉足輕重之影響力,對我亦有一定之向心力。
七、我國與馬來西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馬來西亞對我向採「政經分離」政策,一方面抱持「一中」政策,另方面則重視與我發展經貿關係,尤盼我國人續赴馬國投資。近年來,馬國體認中國經濟崛起成為區域大國之事實,在兩岸關係上明顯向中國傾斜,在處理與我關係時甚為低調,惟兩國政府溝通管道暢通,並建立相當之瞭解及互信。雙方高層互訪及雙邊合作仍持續進行。
(二)經貿關係:據統計,民國95年我與馬國雙邊貿易總額約109億9,300萬美元,較94年成長15.9%。馬國對我出口總額為60.5億美元,較94年成長15.9%;馬國自我進口總額為49.4億美元,較同期成長15.38%。
(三)文教關係:馬來西亞約有600萬華人,華文教育保留完整。目前,馬國約有1,200所華文小學及60餘所獨立華文中學,歷年馬國留台學生人數累計達3萬餘人,馬國政府並於民國85年宣布承認我國部分大學之學位。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立法院委員陳重信、劉盛良、交通部副司長江建琴及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楊黃美幸等人。
2、馬國來訪者:馬來西亞「婦女、家庭暨社區發展部」周政務次長美芬、國會議員陳祖排、Mr. Fadillah bin Yusof (法帝拉)、Mr. Haji Idris bin
Haji Haron (伊狄利司)、Dr. Junaidy Wahab (朱那帝)。
(五)其他:
1、旅遊關係:近年來我國人赴馬旅遊人數迭有波動,民國89年曾達30萬人次,90年減為25萬餘人次,91年降為20萬人次,92年因受SARS及伊拉克戰爭之影響,驟降為12萬餘人,93年則回升至18萬人次,94年又降為16萬人次,95年為18萬人次。
2、近年我與馬來西亞簽署之協定與重要文件
(1)民國79年簽署「台馬交換航權協定」。
(2)民國82年簽署「台馬投資保證協定」。
(3)民國85年簽署「台馬租稅協定」。
(4)民國93年簽署「台馬暫准通關證制度協定 」。
八、我國與越南關係
(一)一般關係:南越於民國64年淪陷後,我與前南越政府之外交關係即告中斷。新成立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與我幾無往來。迨75年越南對外採改革開放政策後,始與我發展關係。76年我國廠商陸續前往越南投資,80年我外貿協會分別在河內及胡志明市設立商務辦事處。同年9月經濟部次長江丙坤率團訪越,雙方簽署合作備忘錄。81年9月台越正式通航。同年6月台越雙方簽署互設代表處協定,11月我在河內及胡志明市分別設立「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及「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越方則於82年7月在台設立「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
(二)經貿關係:越南資源豐富、人力充沛、經貿潛力雄厚,為我民間企業投資生產及分散產品市場之理想地區。該國亦亟思借重我國經濟發展經驗,以重整其經濟建設,故兩國在經濟上有極大之互補性。95年台越雙邊貿易總額超過57.91億美元。我自越南進口9.687億美元,對越南出口48.228億美元,我享有38.541億美元之順差。95年我係越南第5大貿易夥伴,次於中國大陸、日、美、星。我對越出口主要產品為合成纖維絲紗等半成品原料、生產設備、自動資料處理機等。我向越進口主要產品為廢鋼鐵、木材、羽毛、籐材等。截至95年底止,歷年我在越南累計投資總額達82.584億美元,為越南第1大投資國。我在越投資80%以上集中在南部胡志明市及其周邊省市,其中胡志明市一地即佔60%。其餘百分之20%分佈在臨近胡市之各省,如同奈、平陽、隆安、芹苴、林同和頭頓等地。過去我在越南之投資,主要為中小企業,最近則已有公民營大型企業赴越投資。目前在越南投資案件較大者如新順加工區、南西貢造鎮計畫、協福發電廠、味丹、慶豐機車、慶豐海防水泥廠、飼料廠及越台糖等。台商大企業集團如鴻海、東元、大同、徠德、中央貿開、慶豐、味丹、味全、台糖、中鋼、長榮、中油、義美、統一、台塑、中銀、世華銀、中信銀、第一銀行等。投資產業包括木材加工、傢具、手工藝品、紡織、成衣、製鞋、食品加工、機車及零配件組裝、塑膠製品、土地開發(商業辦公大樓、工業區開發)、水產養殖及農產(茶葉種植)等。
(三)已簽署之台越雙邊協定包括:台越相互設處協定、台越投資保障協定、台越避免雙重課稅及防杜逃漏稅協定、台越勞務合作協定、台越通航協定、台越農漁業合作協定、台越人口暨家庭計畫瞭解備忘錄、台越貿易協定、台越保護瀕臨絕種物種技術合作備忘錄、台越符合性評估結果相互承認合作協議、台越衛生合作協定及台越教育合作協定等。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衛生署署長侯勝茂、經濟部部長陳瑞隆及前部長黃營杉、財政部部長何志欽、經濟部次長施顏祥、交通部部長蔡堆、行政院政務委員何美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胡勝正及領袖代表董事長張忠謀先後赴越出席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禽流感部長會議、雙部長年會及貿易部長會議、財政部長會議、中小企業部長會議、觀光部長會議、婦女領袖會議及經濟領袖會議。
2、越南來訪者:越南台灣事務委員會秘書長黎英慶、隆安省主席楊國春、外交部國際關係學院代院長阮光戰、同塔省副主席黎永新、前鋒報總編輯楊春南。
九、我國與汶萊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67年6月我政府以私人公司方式在汶萊設立「駐汶萊遠東貿易文化中心」,以處理雙方政經、貿易、簽證及僑務等工作。
(二)經貿關係:95年我與汶萊雙邊貿易總額約1,600萬美元,其中我對汶輸出產品為針織品、機械器材、塑膠製品及食品等,自汶輸入產品為海產、光學零件及電器零件等。投資部分,我對汶萊投資總額達2,500萬美元,汶萊對我投資總額為4,900萬美元。台汶雙邊經貿投資合作甚具發展空間。汶萊主要出口產品為原油、液化天然氣及成衣,其他民生用品、工業製品、汽車及糧食等皆仰賴進口。汶萊因農產品及農業用品多賴進口,而擬發展農業以求自給自足;又因一切醫藥均賴進口,亟思自設藥廠生產一般藥品以應需要,因而台汶雙方可就農業及生化科技進行合作,並次第開展雙方政經關係。
展望未來,我與汶萊雙方官員、產業及民間之互訪、合作與交流將更加密切頻繁。
十、我國與澳大利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澳大利亞於
(二)經貿關係:我與澳洲雙邊經貿往來甚為密切。民國95年我對澳出口約35億美元,自澳進口約55億美元,兩國貿易總額約為90億美元,澳洲享有對我貿易順差達20億美元。目前我為澳洲第8大貿易夥伴(中國大陸排名第三)。民國91年元月我加入世貿組織(WTO)後,促成澳洲最大食品出口商Sun Rice公司及澳商Barclay Mowlen獲得稻米出口我國配額及承建台灣高鐵部份軌道工程合約。台、澳雙邊經貿關係未來將在世貿組織(WTO)機制下繼續增強。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考選部部長林嘉誠、台北市市長馬英九、高雄市代市長葉菊蘭、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瓦歷斯貝林等人。
2、澳洲來訪者:澳大利亞聯邦國會「友台小組」主席瑪格莉特(Margaret MAY)參、眾議員等50餘人、南澳州議會「友台小組」主席甘致理(Thomas KENYON)、新南威爾斯州議會赫裘爾(Chris HARTCHER)議員等10人及「澳台經貿協會」(Australia-Taiwan Business Council)主席辛克萊(Ian SINCLAIR)等人。
(四)其他:
1、我與澳大利亞現已簽訂「科學技術合作協定」、「保護工業財產權備忘錄」、「貨品暫准免稅通關備忘錄」、「避免所得稅雙邊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競爭法合作備忘錄」、「飛航安全合作備忘錄」、「促進暨便利生物科技雙向投資瞭解備忘錄」、「科技合作瞭解備忘錄」、「農業及農企業合作備忘錄」、「台、澳、紐三邊競爭法合作協議」、「資訊分享及合作議定書」。
2、澳洲「國會友台小組」(Australia-Taiwan Parlia-mentary
Friendship Group)目前已有120名議員參加,為澳洲國會第3大之友誼小組。目前小組主席由自由黨籍眾議員Magaret MAY擔任。另我立法院「台澳國會議員聯誼會」亦於民國
3、「第11屆台澳經濟諮商會議」於民國95年10月在台北舉行。
4、「第12屆台澳能礦諮商會議」於民國95年2月在花蓮舉行。
十一、我國與紐西蘭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紐西蘭於
(二)經貿關係:民國95年台、紐雙邊貿易額為10億多美元,我係紐西蘭第8大出口市場及第12大進口來源國。第13屆台紐經貿諮商會議於民國95年8月在台北舉行,雙邊經貿關係密切。
十二、我國與索羅門群島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索羅門群島於
(二)技術合作:台、索於
(三)政要來訪:
1、索國來訪者:總理蘇嘉瓦瑞(Manasseh SOGAVARE)伉儷。
2、外長歐提(Patteson OTI)、國會議長肯尼羅瑞亞(Peter
KENILOREA)等人。
十三、我與吐瓦魯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吐瓦魯於
(二)農漁技合作:吐國自然資源部長狄奧(Samuelu TEO)於民國91年10月中旬來台訪問時,與我鮪魚公會業者簽署入漁協定。另台、吐於民國92年9月簽署農業技術合作協定,並於同年底派遣農技團赴吐國作業。
(三)政要來訪:
吐國來訪者:葉雷米亞總理伉儷及梅迪亞財長夫婦。
十四、我與諾魯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國與諾魯於民國69年建交,並設立總領事館,嗣於民國79年升格為大使館,雙方互訪與交流頻密。我國並派駐技術團先後進行蛋雞養殖、示範農場及虱目魚養殖計畫,且於民國90年末開始提供諾魯經援。其後,諾魯哈里斯(Rene HARRIS)政府在
(二)政要來訪:
諾國來訪者:史可迪總統伉儷及亞定外長(David ADEANG)夫婦。
十五、我國與帛琉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帛琉於
(二)農技及觀光方面:我駐帛國農技團於民國74年正式成立,藉由舉辦農業訓練班及田間展示等活動推廣當地農業,深獲帛國各界肯定。該團最近在科羅州( Koror )舉辦家庭園藝推廣課程,期提升帛國婦女園藝方面之技能。自民國92年起,我赴帛國觀光人數開始超越日本,成為帛國最大觀光客來源國。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陳總統於民國
2、帛琉來訪者:總統府幕僚長庫瓦第(Billy KUARTEI)、教育部長卡多桑(Mario KATOSANG)及眾議院議長梅薩貝魯(Augustine
MESEBELUU)。
十六、我國與馬紹爾群島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於民國87年11月20日建交,並於同年
(二)技術合作:台、馬貿易額甚微,兩國間缺少實質互補關係。雙方簽有農技合作協定、「台、馬志工協定」。目前我方派有技術團5人常駐當地協助發展農業。我國目前在馬國有「微額貸款」及「志工」計畫,以協助馬國發展。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總統府前資政辜寬敏。
2、馬國來訪者:諾特總統伉儷 (H.E. Kessai NOTE and First Lady Mary
NOTE)、外長查其奧(Gerald ZACKIOS)、公共工程部長查克樂(Mattlan ZACKHRAS)及自然資源部長席爾克(John SILK)等人。
十七、我國與吉里巴斯共和國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吉里巴斯共和國於
(二)經貿關係:吉國擁有豐富、廣大之漁場,經濟海域面積達3百60萬平方公里。我與吉國於建交前在漁業方面即有密切之交流與合作。我每年約有30餘艘大型漁船前往吉國海域捕魚,繳付吉國政府之入漁費高達數百萬美元。兩國建交後,我方曾籌組經貿訪問團前往吉國考察,加強兩國政府與民間之互動與聯繫,積極鼓勵我廠商前往吉國投資。我亦已在吉國首府設置技術團,協助吉國推動農、漁業發展。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外交部亞太司司長李傳通赴吉國參加我援建之吉國貝壽體育館完工典禮。
2、吉國來訪者:湯安諾總統閣下(H. E. Anote TONG),財政及經濟發展部長梅納布(Nabuti MWEM-WENIK-ARAWA);國會議員暨前總統塔拜(Ieremia
TABAI)參加民主太平洋聯盟(DPU)研討會;內政部長尼柯拉(Amberoti NIKORA)來台參加南島民族論壇。
十八、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
(二)農技合作:民國79年10月間我派遣農技團赴巴紐萊易城(Lae)試種稻米及蔬菜,向當地農民推廣農技,另有分團設在莫士比港(Port Moresby)。巴、我兩國技術合作協定於
(三)政要來訪:
巴國來訪者:Sanduan省省長兼國會議員Calos YUNI及Manus省省長兼國會議員Jacob JUMOGOT。
十九、我國與斐濟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60年在斐濟設立「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民國65年改為「亞東貿易中心」,民國76年12月更名為「中華民國駐斐濟共和國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uva, Republic of Fiji)。斐濟則於民國86年6月派遣前駐比利時大使館參事並曾任工商暨貿易部副秘書長馬慕善(Josaia MAIVUSAROKO)來台設立「斐濟駐華貿易暨觀光代表處」(Fiji
Trade and Tourism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並擔任首任駐華代表。斐濟總統馬拉閣下(H.E. Kamisese MARA)曾於
(二)農技合作:我為增進台斐關係,於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張富美及總統府資政彭明敏赴斐濟參加全球自由民主聯盟大會。
2、斐濟來訪者:國會參、眾議院「友台小組」議員12人、農業部長圖伊賽賽(Ilaitia TUISESE)、大酋長委員會議主席波基尼(Ratu Ovini
BOKINI)等人。
二十、我國與印度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印度於民國84年2月間達成互設代表處協議。同年7月印度率先在台設立「印度-台北協會」(India-Taipei Association);現任會長史泰朗(T. P. Seetharam)係印度資深外交官。我則於同年9月在新德里設立「駐新德里台北經濟文化中心」(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New Delhi),該處係我在南亞地區設立之第1個據點。近年來,台、印間透過雙邊經貿、科技、文化、學術及宗教等方面之交流與往來,雙邊實質關係日益提升。
(二)經貿關係:台、印雙邊貿易自相互設處以來均呈穩定成長,民國95年之雙邊貿易額為27億1,600萬美元(我國享有2億2,500萬美元之順差)。我自印度進口之貨物以棉花、建築石材及化學品為主;我出口至印度之產品則以合成纖維、機器及配件、模具、電腦等產品為大宗。「台、印航權協定」於95年7月完成換文修約,除大幅提升台、印雙方互飛航班,由每週3班增至14班外,並增闢長榮航空由台北飛往孟買之航線,對台、印雙方往來商旅稱便不少。另有關「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科技合作協定」及「暫准通關證協議」等項之簽訂尚由雙方協議中。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立法委員蕭美琴等人;經濟部次長施顏祥率領之大型貿訪團一行115人。
2、印度來訪者:國會議員Dr. Chandan MITRA等7人。
二一、我與孟加拉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駐孟加拉代表處於
(二)經貿關係:孟國政府因受中共之影響,台、孟雙邊關係進展緩慢。民國94年台、孟雙邊貿易總額為4億6,200萬美元,孟國為我國第47名貿易夥伴,我國享有4億2,600萬美元之順差。目前在孟國之台商人數約有600餘人,總投資金額為7千5百萬美元。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經濟部次長施顏祥率領之大型貿訪團一行80餘人。
2、孟加拉來訪者:孟加拉人民醫院創辦人喬德瑞(Dr. Zafrullah CHOEDHU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