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項   我國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

壹、 前言

非洲地區共有五十三個獨立國家,另有西撒哈拉(西班牙前屬地,現由摩洛哥佔領並宣稱擁有主權)一地尚未獨立。迄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之非洲國家計有馬拉威、史瓦濟蘭、賴比瑞亞、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塞內加爾、聖多美普林西比及查德等八國。我國在上述八友邦均設有大使館,該八國在華亦各設有大使館,其中馬拉威、史瓦濟蘭及查德等三國另聘任駐華名譽領事。至於非洲無邦交國家方面,我國目前在南非、奈及利亞及模里西斯等三國設有代表機構,其中在模里西斯及奈及利亞所設之代表機構名稱均冠以中華民國國號,在南非則除在其首都普里托利亞設有聯絡代表處外外,並在該國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有聯絡辦事處。在上述我國目前設有代表機構之三個非洲無邦交國家中,南非及奈及利亞兩國亦各在華設有辦事處,辦理與我國雙邊經貿等各項實質關係業務。

駐在國戰略重要性與駐處實質功能,係我評估檢討在無邦交國家增設或裁撤駐處之首要考量。我國在剛果、安哥拉及馬達加斯加等三個非洲無邦交國家原設有代表機構,惟因各該機構受限於客觀環境,未能發揮應有之功能,經外交部年度檢討評估,為有效運用我國有限外交資源,主動報奉行政院核准,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予以裁撤。又案經審慎評估,我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初與位處北非之埃及達成協議,雙方承允將互相在對方首都設立辦事處。

依據財政部之統計資料,民國八十九年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為四十五億九千八百餘萬美元,約佔當年同ㄧ期間我國與全球進出口貿易總額百分之一點六,與民國八十八年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三十五億一千九百餘萬美元相較,大幅增加十億七千八百餘萬美元,成長幅度約百分之三十ㄧ,成長主因在於民國八十九年間我國自非洲地區增加進口石油所致。在進口部分,民國八十九年我國自非洲地區進口金額為三十二億八千三百餘萬美元,其中自剛果進口十ㄧ億三千五百餘萬美元,約佔百分之三十五,其他輸入主要國家依序為南非、喀麥隆、奈及利亞、安哥拉及象牙海岸;至出口部分,該年我國對非洲地區出口貿易金額為十三億一千五百餘萬美元,大致仍維持前ㄧ年之水平,其中出口至南非五億九千九百餘萬美元,約佔對該地區出口總額百分之四十六,其他輸出主要國家依序為埃及、奈及利亞、模里西斯、摩洛哥及突尼西亞。我國目前在非洲地區,除有前述八個大使館、三個代表處負責拓展政經關係外,另有經濟部在象牙海岸之商務辦事處,以及外貿協會在埃及、摩洛哥兩國設置之台灣貿易中心,協助推動促進我國與非洲國家之雙邊經貿關係。

非洲友邦普遍較為落後,我政府除基於人道關懷精神,結合我民間慈善團體力量給予各項人道援助外,並鼓勵我民間資金及技術輸出、提供友邦技術合作及援助,以協助友邦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直接、間接幫助彼等改善、提升基本人權。我國自一九六○年代之「先鋒計畫」,開始對非洲國家提供技術合作及援助,當時主要之作法為派遣農耕隊及漁技團至非洲友邦協助農漁業生產。隨著非洲友邦日益增多之需求以及我國經濟能力之提昇,在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回饋國際社會之外交政策指導下,我國援非範圍日漸擴大,作法也益趨多元化,由初期農漁技合作,逐漸擴展至手工藝、醫療、職訓、民生基礎建設、中小企業及勞力密集產業等領域之合作。我在協助非洲友邦技術合作及援助上,除考量我國本身能力,以及秉持公開化、合理化及透明化之基本原則來規劃援外計畫及分配預算外,並針對受援友邦總體經濟情況,排列出各該友邦最迫切需要發展之部門及重點,據以研擬「可行」(feasible)、「可持續」(sustainable)、「符合效益」(viable)及「能見度高」(visible)之合作計畫與援助方式。

迄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我國在非洲友邦總共派駐有十四個技術團(八個農技團、四個醫療團、一個手工藝團、一個職訓顧問團),派駐專家約一百人,執行援助計畫達二十五項,不僅深受駐在國朝野各界之肯定,並且贏得國際社會之讚譽。此外,為協助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技術紮根,以便彼等能早日自力更生,外交部每年均委託國內相關機關為彼等籌辦各類專業講習及技術訓練班,代為培訓專業及技術人才。民國八十九年間,我國為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開辦貿易推廣、台灣經濟發展經驗、工業園區及加工出口區之發展管理、職業訓練、水產養殖、農產加工、農產品生產與運銷、蔬菜栽培與育種、土改、以及遠朋國建班等二十三個專業講習及技術訓練班次,計有一百四十一名非洲學員來華研習受訓。

參與國際組織以提升我國國際地位、擴展我國國際生存空間以及反制中共在國際間對我國之封鎖打壓,為我國外交工作極為重要之一環。非洲地區友邦對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一向甚為支持,以民國八十九年而言,布吉納法索於當年五月第五十三屆「世界衛生大會」前夕主辦「非洲團結組織」國家衛生部長會議,該國即曾於會議期間就我國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WHO)案,助我向與會各國從事文宣,並續於第五十三屆「世界衛生大會」在日內瓦召開期間參與提案,並在總務委員會審議我案時為我執言,力促邀請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另史瓦濟蘭亦於「世界衛生大會」上發言助我;次外,二○○○年九月聯合國大會期間,除馬拉威、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及塞內加爾等五國曾共同提案支持我國參與聯合國,而查德後來亦加入連署該項提案外,所有我非洲地區八友邦均曾先後分別在該次聯合國大會或總務委員會中為我仗義執言,大力為我聲援。

為彰顯我主權獨立、民主進步與經濟建設之成果,增進非洲地區友人對我瞭解與友誼,以鞏固我與非洲友邦邦誼,防制中共在非洲地區對我陰謀破壞,外交部每年均積極推動我國與非洲地區友邦政要之互訪交流活動。民國八十九年間我高層分別訪非者,計有外交部程部長建人於當年一月赴塞內加爾主持非洲地區工作會報,並順道訪問甘比亞; 陳總統水扁先生在完成我國歷史上首次政權和平移轉後,於當年八月率領經濟部長、農委會主委、立法委員及企業領袖等重要人士之龐大訪問團,前往甘比亞、布吉納法索及查德等三個非洲友邦,進行「民主外交、友誼之旅」,參訪我協助該等友邦完成之各項合作建設,並與各該國元首會晤,簽署聯合公報,對增進我與該等國家邦誼、宣揚我民主成就及提升我國際能見度極有助益;外交部吳次長子丹於當年十二月赴賴比瑞亞主持中賴混合委員會會議,會晤賴國高層人士。關於民國八十九年間非洲地區友邦暨友我國家政要訪華部分,計有二國元首、八國部長及一國議長訪華;當年五月我國第十任 總統暨副總統就職典禮期間,非洲八友邦政府高層,包括史瓦濟蘭國王、馬拉威、甘比亞及賴比瑞亞三國副總統、查德總理、塞內加爾、布吉納法索及聖多美普林西比等三國外長,均曾率團來華致賀,顯見我與非洲友邦關係友好。

貳、我國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馬拉威關係:

(一)一般關係:

我於一九六六年七月與馬拉威建交,並於同年九月在馬國設立大使館。馬國與我關係淵遠流長,中馬雙邊合作關係在兩國政府多年努力下日益密切。近年來,我積極協助馬國推動經濟及社會建設,又馬國每逢水、旱災侵襲,我基於人道精神,均予及時救助,深獲馬國朝野感激。馬國政府業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在華設立大使館,中馬兩國關係更趨密切。

(二)經貿關係:

為加強中馬經貿關係,台灣省菸酒公賣局自一九七七年起每年採購馬國菸葉。馬國政府近年來派工商訪問團來華,並與我方簽訂「中馬投資保證協定」,積極鼓勵我廠商前往馬國投資。二○○○年中馬雙邊貿易額為八百六十萬美元,我自馬輸入一百四十萬美元,向馬國輸出七百二十萬美元。

(三)文教關係:

馬拉威大學副校長David RUBADIRI應我私立淡江大學邀請,於二○○○年十一月上旬訪華一週,代表馬大與淡大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定。按淡大曾於同年十月敦聘渠推薦之馬國學人Frank CHIPASULA擔任該校英語系客座教授。

(四)馬國來訪者:

二○○○年五月馬國副總統馬賴維(Justin C. MALEWEZI)伉儷率特使團來華參加我第十任 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八月馬國商工部長卜米薩(S.D. Kaliyoma PHUMISA)訪華;十月馬國新聞部長史坦布利(Clement STAMBULI)訪華 。

(五)其他:

1、技術合作:
馬拉威以農立國,為協助馬國發展農業,我派遣技術團常駐馬國。目前我技術團團部設於里朗威,計有成員十人,另分別設有糧食與園藝兩個發展訓練暨推廣中心及蔬菜種子繁殖中心,協助馬國發展園藝(含蔬菜種子繁殖)、糧食作物(以玉米推廣為主,稻作推廣為輔)及小型農田水利等三項計畫。另為協助馬國發展技職訓練計畫,中馬兩國政府曾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簽署職業暨技術訓練合作協定,我方並於二○○○年四月設置駐馬拉威職訓顧問團,協助里朗威學院發展技職教育。又我基於兩國邦誼與人道精神,與馬國進行醫療合作,除於二○○○年二月派遣醫療團常駐馬國外,並委託長庚醫院代訓馬國專科醫師。此外,我協助馬國興建之姆祖祖中央醫院,已於二○○○年十ㄧ月啟用。
2、僑情:
旅馬華人僅約五十人,多數來自台灣,餘來自香港等地。「馬拉威中華協會」為當地目前唯一的僑團組織,無僑校。
3、宗教活動:
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大安教會於二○○○年一月及八月兩度組團訪馬,與馬國基督教Nkhoma教會進行宗教交流。大安教會於二○○○年十二月初,邀請Nkhoma教會組馬拉威兒童暨學院合唱團一行三十五人來華巡迴訪演ㄧ個月。

二、我國與史瓦濟蘭關係:

(一)一般關係:

我於一九六八年史瓦濟蘭王國獨立伊始即與其建立外交關係,在史國設立大使館。中史建交以來,合作關係頗為密切,兩國間訂有農業、手工藝兩項技術合作協定及引渡條約。中史兩國自一九八五年起,每年召開中史經技合作會議,討論各項雙邊合作事宜。史國政府向來反對共產主義,未曾與中共有任何接觸,與我國之高層互訪頻繁,關係良好,史王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Ⅲ)及總理德拉米尼(Sibusiso B.DLAMINI)總理均曾多次在各種場合讚揚我係史國之忠實盟邦。史國於二○○○年二月在華設立大使館,中史邦交堅實穩固。

(二)經貿關係:

我國與史瓦濟蘭經貿往來有限,但尚稱穩定。二○○○年兩國貿易總額為三百四十萬美元,我對史國出口八十萬美元,自史國進口二百六十萬美元。我東帝士集團在史國投資設立之成衣廠已於二○○○年元月進行第三期廠房擴建工程,所有計畫完成後,預計可為史國帶來約三千個就業機會。為鼓勵並保障台商前往史國投資,中史兩國簽署有「中史投資促進暨保障協定」及「中史避免雙重課稅暨防杜逃稅協定」,另史國投資促進署亦與我外貿協會簽署有「相互合作協議」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二○○○年十一月由海外投資公司武副董事長冠雄率領之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貿易投資訪問團一行九人訪史,曾晉見史國總理德拉米尼(Sibusiso B.DLAMINI)暨有關政府首長。
2、史國來訪者:
二○○○年一月總理德拉米尼(Sibusiso B.DLAMINI)率團訪華;二月大王妃馬澤布拉(HRH Inkhosikati LAMATSEBULA)訪華;五月史王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Ⅲ) 團來華參加我第十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九月國防部政次德拉米尼(Lucy DLAMINI)與親王馬西澤拉(Prince Masitsela DLAMINI)等人分別來訪;十月國會眾議院議長馬澤布拉(Nicholas MATSEBULA)訪華,另經濟企劃部長希托雷(Majozi SITHOLE)率團來華參加第六屆中史經技合作會議;十一月天然資源暨能源部長恩都尼(Mgwagwa MDLULI)訪華。

(四)其他:

1、技術合作:
目前我在史國派駐農技團協助史國發展農業,指導農民種植玉米、水稻、蔬菜、果樹及甘藷,協助史國辦理恩瓜庇西墾區之開發計畫,並舉辦新進農民蔬菜栽培訓練,成果豐碩。另我在史國派駐手工藝團辦理職訓,並協助訓練史國手工藝人才,該團每年所開設訓練的課程,計有木石雕刻、陶瓷製作、皮雕、美工、機工、家庭工藝與服裝設計、電器修護及電腦文書處理等八個科別,績效卓著。
2、僑情:
目前旅居史國華人總數約二百餘人,多係一九六八年中史建交後來史,其中來自台灣者約一百餘人,其餘分別來自香港、 中國大陸等。旅史僑胞與史國各界關係融洽,華人在史國社會受到相當程度之尊敬。「中華公會 」為當地目前唯一的僑團組織,與我駐史大使館保持密切聯繫。僑社設有「中華學校」,現有中學部及小學部,分別由兩位來自國內之教師主持教學。在史華僑目前多以經商維生,主要從事雜貨、餐飲、旅館及開設成衣廠、機械廠等。

三、我國與賴比瑞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

我於一九五七年與賴國建交,一九七七年中止外交關係。一九八九年中、賴復交,我重設駐賴大使館,對賴提供多項技援,協助其發展經濟。一九八九年十二月賴國發生內戰,歷時長達八年。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九日,賴國在歐美及西非各國選舉觀察團之監督下,舉行總統及國會大選,泰勒(Charles Ghankay TAYLOR)獲百分之七十五之選票,順利當選總統,除表示將續與我國維持外交關係,並於當年十一月以賴國總統身份首次率團訪華。一九九九年六月賴外長開普頓(Monie R. CAPTAN)率團來華,與我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賴比瑞亞共和國政府投資促進暨保護協定」。一九九九年我國發生九二ㄧ大地震,泰勒總統除致電 李總統登輝先生表示慰問外,並承諾捐贈五千立方公尺之木材,供我災區重建之用,顯示中賴兩國關係密切友好。

(二)經貿關係:

依據我國海關統計,二○○○年我國與賴比瑞亞貿易總額為四千三百一十萬美元,全係我單向對賴出口,賴國對我未有輸出。

(三)文教關係:

賴比瑞亞教育部長康達凱女士(Evelyn KANDAKAI) 於二○○○年十月九日來華訪問一週,期間曾拜會我教育部曾部長志朗,就未來中賴兩國教育合作與交流事宜廣泛交換意見。另並訪問與賴比瑞亞大學締結有姐妹校關係之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洽商兩校交換學生等學術交流計畫。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二○○○年十二月外交部吳次長子丹訪賴主持「第三次中賴混合委員會」會議,會晤賴國高層人士 。
2、賴國來訪者:
二○○○年二月總統泰勒(Charles Ghankay TAYLOR)第二度率團訪華;五月下旬副總統多哥利亞(G.Enoch DOGOLEA)率團來華參加我第十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十月教育部長康達凱(Evelyn KANDAKAI)訪華。

(五)其他:

1、技術合作:
一九九八年二月,我派技術團駐賴,提供技術指導,以協助賴國發展水稻、陸稻及蔬菜。為將中賴農技合作納入正軌並使雙方合作有所依據,中賴兩國政府簽有農業技術合作協定。一九九九年駐賴技術團在大使館指導下,配合賴國政府高層親耕,帶動賴國全民復耕重建家邦之政策,對賴國總統農場、外長農場及參議院代議長之農場等提供必要之技術協助,經當地媒體報導後,廣受賴國朝野肯定。
2、僑情:
持我國護照之旅賴僑胞僅四人,僑情單純,目前尚無僑團組織。

四、我國與甘比亞關係:

(ㄧ)一般關係:

我國與甘比亞共和國接觸始於一九六○年,兩國於一九六八年建交,一九七四年中止外交關係。一九九五年恢復外交關係,復交後雙方關係密切,政要互訪頻繁。中、甘復交以來,我對甘國提供農技、醫療、道路建設、能源等多項援助,深獲甘國朝野好評。甘國對我參與聯合國案及申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O案均表支持,曾多次為我執言聲援 ,顯示中甘邦誼敦睦,兩國關係當可在既有之基礎上持續發展。

(二)經貿關係:

近年來我與甘國貿易往來漸趨頻繁,雙方貿易額雖不大,但迭有成長,二○○○年中、甘貿易額為一百二十萬美元。一九九九年首季,我民間業者在甘國曾投資三萬美元設立進出口貿易公司,承包工程。另我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江主任委員丙坤於一九九九年元月間率團前往甘國訪問後,擬定「加強中華民國與甘比亞貿易合作建議」,以對甘國提供海外創業青年培訓機會,分享我國經濟建設之成功經驗,進一步促進兩國貿易合作。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二○○○年一月外交部程部長建人訪甘;四月交通部台中港務局黃局長清藤等一行訪甘;八月 陳總統水扁先生率團訪甘。
2、甘國來訪者:
二○○○年五月甘副總統賈莎迪(Isatou NJIE-SAIDY)率團來華參加我第十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

(四)其他:

1、技術合作:
中甘雙方簽署有「中甘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我在甘國派駐技術團,協助從事稻米之增產、開闢蔬菜生產區、設立農機中心以支援稻米及蔬菜生產、指導示範農民種植稻作及蔬菜、研發潮汐灌溉,大幅降低稻米生產成本、以及成立蔬菜產銷合作社輔導蔬菜外銷等,成效卓著,甚獲甘方肯定。該協定效期於一九九九年五月屆滿,經雙方政府同意延長三年。此外,中甘雙方於一九九五年十月簽署政府間醫療合作協定,我承諾每年提供醫療援助金,供甘國政府用以聘僱外國醫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藥品以及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研習等。
2、僑情:
旅賴華人約七、八十人,其中來自台灣者僅四人,餘來自中國大陸等地,僑情單純,無僑團組織,亦無僑校。

五、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

(一)一般關係:

布吉納法索(原名上伏塔Haute Volta)獨立後,我於一九六一年與該國建交,一九七三年九月中止外交關係,一九九四年恢復邦交,隨即互設大使館,我並派遣農技團及醫療團協助其農業、醫療方面之發展。布國政府相當重視與我國之關係,而我國亦有計畫地提供布國各項民生援助發展計畫,多年來已獲布國人民信賴。此外,布國在國際上一直大力支持我國,兩國關係在互信互利之基礎上密切友好。

(二)經貿關係: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國民間廠商十一人自行組團赴布進行投資環境考察,研究相關投資事宜。二○○○年八月,我民營「中資海外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與布國政府在「瓦加杜古二○○○」區舉行「國際貿易中心」破土典禮,計畫興建國際貿易中心及旅館,預計總投資金額將達四千萬美元。布國以農立國,主要出口產品為牲畜及棉花。二○○○年我對布國輸出金額為五十萬美元,我自布國進口金額為一百二十萬美元。

(三)文教關係:

布吉納法索資訊總署總署長譚國諾(Joachim TANKOANO)(渠亦為布國卜卜科技大學資訊系教授)於二○○○ 年六月應邀來華參加「二○○○ 年世界資訊大會」時,曾訪晤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系系主任,雙方曾就兩系合作事宜交換意見,並於同年十二月草擬合作協定與台大進一步磋商。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二○○○年八月下旬 陳總統水扁先生率團訪布,並與布總統龔保雷(Blaise COMPAORE)簽署聯合公報。
2、布國來訪者:
二○○○年五月下旬外長魏韜國(Youssouf OUEDRAOGO)率團來華參加我第十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八月上旬農業部長畢堅卡(Issa Martin BIKIENGA)一行五人訪華;十月上旬參謀總長羅固艾(Kouame LOUGUE)一行三人訪華。

(五)其他:

1、技術合作:
我駐布吉納法索農技團現有團員十二人,主要任務為開墾那干貝河右岸一千公頃水稻田及推廣五千公頃陸稻,中布第一期五年農技合作計畫將於二○○一年年底執行完畢,每年可增產稻米一萬公噸。另我駐布國醫療團現有團員三人,負責支援布國第三大城古都古(Koudougou)市友誼醫院之門診及住院工作。二○○○年八月陳總統水扁先生訪布期間,曾表示我國將繼續協助布國進行第二期五年農技合作計畫(開發六千公頃陸稻)及資助布國興建衛生
2、僑情:
旅布華人約有五十餘人,並無來自台灣僑民。

六、我國與塞內加爾關係:

(ㄧ)一般關係:

一九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我與塞國建立外交關係,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八日斷交,一九六九年七月十六日中塞復交,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七日塞國再與中共建交。一九七二年四月十二日我關閉大使館,另設「駐塞內加爾經濟暨技術合作辦事處」繼續兩國技術合作,該處嗣於一九七六年十月三十一日關閉。一九九六年元月三日我與塞內加爾恢復邦交,兩國外交部長並於復交同時簽署醫療合作協定,我駐塞大使館於同年元月十二日設立。塞國對自我國取得國家發展經驗及技術期盼甚殷,外交部自兩國復交後即積極鼓勵我國民間企業赴塞國投資。目前兩國正朝漁業合作、工業區開闢、技術諮詢等方面進行合作。

(二)經貿關係:

一九九九年五月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率領國內二十家廠商組團訪塞,考察貿易及投資環境;同年六月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所組之漁業訪問團訪塞,考察漁業合作事宜。二○○○年我國自塞國進口金額為一百三十萬美元,我國對塞國出口金額為三百九十萬美元。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二○○○年元月外交部程部長建人訪塞,主持非洲地區工作會報,並與塞方簽署中塞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2、塞國來訪者:
二○○○年五月下旬外長賈基歐(Cheikh Tidiane GADIO)夫婦率團來華參加我國第十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七月下旬國家雇主聯盟主席卡瑪(Mansour Mamadou CAMA)訪華,並與中華整廠輸出協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十月工業、手工藝暨礦業部長薩瓦尼(Landing SAVANE)訪華。

(四)其他 :

1、技術合作:
中、塞復交時,我允諾協助塞國發展稻作,以達成糧食增產目標,雙方簽署有「中塞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我在塞國派駐農技團,協助塞國從事稻作增產、吳郭魚及牡蠣養殖以及園藝、蔬菜發展等,成效良好,頗獲塞國朝野之肯定。應塞方請求,我於二○○○年起增派乙名稻作技師赴塞國北部Pordor地區進行稻作推廣工作。中塞雙方另曾簽署政府間醫療合作協定,我承諾每年提供醫療援助金,供塞國政府用以聘僱當地及外國醫事人員、採購醫療器材及藥品以及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深造。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委請海外投資公司赴塞進行協助塞國開發小型工業區計劃之先期考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塞雙方簽署「中小企業投資貸款」及「技術輔導」兩項合作備忘錄,以協助塞國中小企業之發展。
2、僑情:
塞國僅有一戶華僑人家,於塞國首都達卡開設「台灣餐廳」。

七、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

(ㄧ)一般關係:

聖多美普林西比原為葡萄牙殖民地,一九七五年七月十二日獨立,同年即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聖國對外雖採不結盟政策,惟過去極為親近共產主義陣營。近年來,聖國對外接觸,逐步轉向美國等西方國家,並與歐盟會員國之政經關係極為密切。中聖兩國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六日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我於同月二十四日在聖國正式設立大使館。中共曾於中聖建交之初,以利誘、脅迫之手段,煽動聖國反對派抵制我國,一度困擾兩國關係之發展,惟經我方努力,化解中共之阻撓與破壞,中共爰於同年七月十一日宣布與聖國中止外交關係。二○○○年三月聖國設立駐華大使館。目前兩國合作關係良好,我國已為聖國第二大援助國,兩國建交迄今之合作計畫已多達八十餘項,未來中聖關係可望在既有之基礎上繼續發展。

(二)經貿關係:

中、聖雙邊貿易原本有限,二○○○年我與聖國間 無直接貿易往來。

(三)文教關係:

二○○○年五月六日聖國郵政公司發行中聖合作三週年紀念郵票,並與我郵政總局在華舉辦「中聖合作三週年紀念郵票發行典禮暨中聖郵票聯展」活動。

(四)聖國來訪者:

二○○○年一月中旬總理科士達(Guilherme Posser da COSTA)率團訪華;五月上旬基礎工程暨環境部長巴拉茲里斯(Luis Alberto Carneiro dos PRAZERES)率團訪華;五月下旬,外交部長白朗哥(Joaquim Rafael BRANCO)率團來華參加我第十任 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八月上旬總統顧問陀沃達(Patrice TROVOADA)訪華。

(五)其他:

1、技術合作:
聖國以農業、畜牧及漁業立國,目前正接受歐盟援助,進行農業改善計畫。我國除與聖國簽署中聖醫療合作特別協定,派遣醫療團常駐聖國提供醫療服務外,並於一九九九年元月派技術團駐聖,協助聖國提升農漁牧業生產技術與產能。另為加強中聖農業合作關係,雙方於一九九九年十月簽署中聖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擇定畜牧、園藝及雜糧陸稻等合作項目,執行成效良好。
2、僑情:
聖國目前未有華僑。

八、我國與查德關係:

(一)一般關係:

一九六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我與查德建交,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斷交。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我與查德復交,雙方簽署醫療合作、經濟暨技術合作綱領兩項協定,並即展開醫療、農技與機械技術、築路造橋等合作計畫,目前兩國相互設有大使館推動合作事宜。查國支持我國參與國際社會,兩國合作關係密切,未來可望在互惠互利之基礎上,持續進行合作。

(二)經貿關係:

二○○○年中、查雙邊貿易額為三百七十萬美元。查德天然資源豐富,惜多未有效開發,尤以石油蘊藏量可觀,倘日後能有效開發,中、查兩國貿易尚具潛力。

(三)文教關係:

二○○○年十二月查德教育部長畢亥梅(Abderahim BIREME Hamid)偕同「阿貝契科技大學」校長哈雅(Mahamoud Youssouf KHAYAL)應邀訪華,彼等曾拜會教育部曾部長志朗及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陳校長舜田,就阿貝契科技大學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合作 事宜交換意見,並表示將續推動兩校合作事宜。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二○○○年八月 陳總統水扁先生曾率團訪查。
2、查國來訪者:
二○○○年五月總理亞馬舒(Nagoum YAMASSOUM)參加我國第十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六月上旬衛生部長勞貝雷(Dangde LAOUBELE)訪華;六月下旬商會訪問團訪華;十二月教育部長畢亥梅(Abderahim BIREME Hamid)一行訪華。

(五)其他:

1、技術合作:
中查復交後,我依據雙方所簽醫療合作協定,於一九九七年八月派遣五名醫療人員進駐查京恩加美納自由醫院 ,展開醫援工作。我駐查農技團先遣人員於一九九八年三月間抵查設團,中查雙方並於同年十月十二日在查京簽署「中查兩國政府間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我方目前派遣由十人組成之農技團,協助查德政府發展稻米與蔬菜作物,以增加農業產量。
2、僑情:
查國目前無華僑。

九、我國與南非關係:

(一)一般關係:

我與南非關係久遠,清光緒三十一年(一九0五年)我即於南非約翰尼斯堡(Johannesburg)設立總領事館,照顧當時前往開礦之華工。民國六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中斐雙方由總領事級關係提升為大使級關係。因受中共之蠱惑,南非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日改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我政府則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與南非終止外交關係。鑒於中斐雙方均有意願於外交關係改變後,繼續維持互惠友好關係,賡續推動兩國經濟、貿易、教育、文化、科技及其他方面之交流與合作,經雙方協議,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日在兩國首府互設相當大使館功能之聯絡代表處。目前我除在南非首都普里托利亞設置「駐南非共和國台北聯絡代表處」(Taipei Liaison Office in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外,另在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置「台北聯絡辦事處」(Taipei Liaison Office);南非則在台北設置「南非聯絡辦事處」(Liaison Office of South Africa)。


(二)經貿關係:

中斐貿易具有互補性質,南非是我煤、鈾、鐵等礦產品重要供應國,亦係我在非洲地區首要市場與貿易據點,歷年來,中斐每年雙邊貿易額均佔各該年我對非洲地區貿易總額約百分之四十五至五十。民國八十九年我與南非雙邊貿易額為十三億六千二百五十萬美元,其中我對南非出口金額為五億九千九百三十萬美元,自南非進口金額為七億六千三百二十萬美元。另在投資方面,目前在斐投資台灣廠商已達六百廿家,投資金額達十五億六千萬美元,僱用當地員工人數超過四萬人。

(三) 文教關係:

我與「南非國際事務研究所」於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合作從事為期三年以我國為重點之亞太研究計畫;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南非國際事務研究所」另與我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及「英國蘭開夏大學國防暨國際安全研究中心」合作辦理為期二年之「飛彈時代之國防與外交研討會」。

(四)南非來訪者:

二000年五月「南非國際事務研究所」所長米爾斯(Greg MILLS)應邀來華參加我第十任 總統、副總統就職大典;十一月該所研究員格琳思樂(Monika GLINZLER)應邀訪華。

(五) 僑情:

由於南非治安日益惡化,加以受到中斐外交關係生變影響,我旅居南非華僑人數近年來呈現下滑走勢,目前旅斐華僑人數約二萬八千人,其中來自台灣者約一萬二千人。

十、我國與模里西斯關係:

(一)一般關係:

民國七十三年九月我在模京設立「中華民國商務代表團」。模國亦於民國七 十七年三月在台北設立「模里西斯外銷發展投資局駐華辦事處」,負責促進我國人赴模國投資事宜,惟由於吸引投資有限,成效未彰,該處已於民國八十一年底遭模國裁撤關閉。模國為我主要遠洋漁業基地之一,我漁船進入模國港口維修、補給,已有十餘年歷史,漁船事務為中模兩國關係重要之一環。

(二)經貿關係:

民國八十九年中模雙邊貿易額為四千一百三十萬美元,我對模國出口金額為三千九百九十萬美元,自模國進口金額為一百四十萬美元。

(三)模國來訪者:

二000年四月模里西斯電視台台長橋奕博(Jugdish JOYPAUL)偕夫人訪華。

(四)僑情:

旅居模國華僑約三萬餘人,佔模國總人口百分之三,其中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為廣東梅縣之客家人,百分之十五為廣東南海及順德人士,台籍人士僅約百人,多從事零售業、服務業及進出口業。

十一、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

民國八十年四月我在奈舊都拉哥斯設立「中華民國商務代表團」,復於民國八十二年八月在卡拉巴設置總領事館;奈國政府亦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在台北設立「奈及利亞駐華商務辦事處」。由於奈國政局不穩、治安日益惡化,迄今無任何我國廠商赴卡拉巴投資,我外交部基於有效運用我國有限外交資源考量,經審慎評估後,於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二日關閉駐卡拉巴總領事館。

(二)經貿關係:

奈國是非洲經濟強國之一,盛產石油及其他礦產,為我在非洲地區僅次於南非之第二大貿易伙伴。民國八十九年中奈雙邊貿易額為四億六千六百三十萬美元,其中我自奈國輸入三億二千八百九十萬美元,對奈國輸出一億三千七百四十萬美元。奈國自完成民主化後,逐漸重視拓展與亞洲地區之經貿關係,中奈之經貿交流亦日趨活絡,未來雙邊經貿關係當可進一步提升。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
二000年元月我外貿協會籌組「二000年非洲貿易訪問團」訪奈。
2、奈國來訪者:
二000年元月奈國越河州州長杜克(Donald DUKE)訪華;十月奈國商務部計畫司司長阿布都拉(Alhaji ABDULLAHI)訪華。

(四) 僑情:

旅居奈國僑胞約五百人,其中來自台灣者約三百人。


參、結語


近年來非洲國家之政經情勢出現結構性變遷,在政治上,民主化風潮在非洲地區風起雲湧,民主政治已漸成為非洲國家政治主流;在經濟上,非洲地區則因發展落後而在經濟全球化、自由化之大環境中被更進一步邊緣化,因而更加迫切需要國際援助。我國近些年來在政經方面之成功發展經驗,適可作為彼等發展之借鏡,故非洲為我目前開拓外交空間最有利也是最具潛力地區之一,此由一九八○年迄今,我國新增之十二個邦交國中,除尼加拉瓜、馬紹爾、馬其頓及帛琉等四友邦外,餘均為非洲國家之情況獲得佐證。惟就另方面言,同一期間屈從於中共之利誘與脅迫而與我改變外交關係之七國中,僅非洲地區即有賴索托、尼日、南非、中非以及幾內亞比索五國,由此亦可見非洲也是我國與中共外交角力最主要戰場之一。

中共在國際間一向全力打壓封殺我生存活動空間,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在非洲地區,中共近年來除加強其金援外交利誘非洲國家,及派大批政要密集往訪非洲以鞏固其地盤外,更頻頻向我非洲友邦招手示好,多方蠱惑我友邦,陰謀挖我牆腳,破壞我與友邦關係。二○○○年十月間,中共在北京召開第一次「中非合作論壇----北京二○○○年部長級會議」,其目的除在鞏固擴大其在非洲地區之政經影響力外,並假借會議之名邀請我非洲友邦派員與會,藉機勸誘施壓,進行統戰,企圖破壞我與友邦關係,以遂行其壓縮我在非洲外交活動空間之陰謀。鑒於中共揚言使我邦交國數目變為零,進行其所謂「把台灣的邦交國挖光、把台灣的國際生路堵光、把台灣與中共爭對等的籌碼擠光」之三光策略,因此,在可預見之未來,中共仍將不斷運用一切可能之手段破壞我國與非洲友邦之關係。中共在非洲地區運用其「大國」優勢地位處處謀我,對我維繫與非洲友邦關係,以及開拓與其他非洲國家潛在之外交關係,實係一項艱鉅之挑戰。

徵諸年來我國在中共強力封鎖打壓我國際生存空間情況下,對非洲外交工作猶能展現相當之成果,足證我與非洲地區國家之關係仍有廣大之發展空間與潛力,絕非中共蠻橫行徑所能全面壓制。面對中共持續打壓我國在非洲地區活動空間,外交部今後將本著「民主、民間、民意」之「三民」原則,積極透過政府間高層互訪、援助、技術合作、鼓勵民間投資及經貿、文化交流等方式,繼續推動務實外交,爭取非洲國家之認同與支持,以擴展我與非洲國家關係,鞏固我與非洲友邦邦誼。展望未來,在我國朝野共同努力下,我國與非洲國家之關係可望在穩定中持續發展。

非洲地區外交活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