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通訊第40-4期

| 17 外交部縅岝 02F$ 4U$57(5/< YRO 由於外交部辦公大樓在2019 年5 月經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為台北市歷史建築, 相關管理維護受「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 範,須以歷史建築整體內外環境進行規劃, 在避免人為破壞並保留建築物原貌的原則 下,並經過文化局審核同意後,始能施作。 因此,如能在位於首善之區的外交部辦公大 樓正門設置現代化無障礙設施,當是展現我 國建全社會及優質國家形象的重要指標,但 在在需要管理單位綜合考量,審慎規劃。 秘書處在收到任務後積極徵詢前曾協助 外交部撰擬歷史建築維護管理計畫的建築師 與國內設置無障礙設施的績優廠商等各方專 業意見,盼凝聚共識,提出「外交部辦公大 樓正門設置現代化無障礙設施方案 」。但經 現地場勘後發現,大樓正門車廳(車寄)空 間著實有限,且無障礙設施及動線設計須符 合「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保留歷史建築物 本體的完整性,也不得遮蓋其外貌或阻塞其 觀覽之通道等相關規定,在與文化局數度溝 通及公文書往返後,終獲同意採可復原式工 法,也就是在大樓正門入口側邊加裝全台首 座無需使用任何螺絲固定於建築物主體的移 動式無障礙升降平台,另於車廳至升降平台 ▲ 秘書處同仁練習操作移動式無障礙設施並全程陪同乘坐及照護需輪椅代步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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