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各級政府單位無不加緊腳步進行系統 E 化作業,以期提供更便民、更有效的服務。歐美先進國家亦將推動電子化政府或電子化治理列為政府改造重要的一環,並提出具體的推動政策,因此運用資訊科技提昇政府效能,已儼然成為世界潮流。根據美國布朗大學公共政策中心九十一年針對全球一九八個國家電子化政府程度進行評比,我國電子化政府位居世界
 
  第一,九十二年則獲評為第五名,僅次於新加坡、美國、加拿大及澳洲。我國名次之所以下滑,係因各國在推動電子化政府上進步相當快,而我國進步幅度較小之故。
        為配合我國電子化政府政策之推展,本部簡前部長把推動 E 化視為重要的一項工作,曾多次在部務會議上提出具體的推動政策及階段性目標:如善用網際網路資源、提昇同仁資訊能力、減少百分之廿用紙量、電報傳輸 E 化及將電報資料轉化為資訊上網等,並指示部內外各單位密切配合,以達成全面實施 E 化的目標。
        簡前部長於九十二年二月六日部務會議中指示,將非機密性電報及公文等資料,如訪賓簡歷改以「電子交換」傳送。電務處遵奉指示,配合 E 世代資訊科技進步,推動公文電報傳輸「無紙化」,以節省人力、物力、時間,並提昇工作效率,擬訂相關計畫及配套措施,期能逐步達成本部電報業務減少紙張及電報量百分之廿以上之目標。
 
 
        為鼓勵部內各單位及駐外館處多使用「電子交換」方式,取代「傳真」方式傳送電報,達到電報傳輸 E 化目標,本處爰擬訂「外交部及 駐外館處實施電報傳輸 E 化績優單位獎勵要點」乙則,首次實施期間為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評比結果績優單位為,部內:第一名中南美司(83. 01%)、第二名亞西司(76.76%)、第三名人事處(72.17%);部外:第一名駐多米尼克大使館(97.63%)(已閉館)、第二名駐巴林代表處(97.39%)、第三名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94 .78%)、第四名駐匈牙利代表處(94 . 71%)、第五名駐格瑞那達大使館(94.39%)、第六名駐越南代表處(94.29%)、第七名駐瑞士代表處(93.99%)、第八名駐汕埠總領事館(92.75%)、第九名駐波士頓辦事處(92.31%)、第十名駐阿曼代表處(92.17%)。
        九十二年三月本部部內各單位發電電子交換總平均比率僅12.19%,至十二月已達58.14%;同年三月外館發電電子交換總平均比率為33.83%,十二月已達60.03%,不論本部或外館,電報傳輸 E 化成效均相當顯著。
在節省電報費方面,電務處電報費以九十二年三月為基準,至十月共計節省新台幣約三十五萬元(平均每月約節省五萬元)。駐外館處實施電報傳輸「無紙化」節省電報費情形,經調查外館本年二月份與十月份之電報費相較,顯示外館普遍因實施電報傳輸 E 化節省電報費由數美元至數百美元不等。
        至節省紙張部分,依據總務司統計資料,本部九十二年全年用紙量為15,337包,與九十一年之17,737包相比,降幅為14%,惟仍未達成刪減用紙量百分之二十之預期目標,有待部內各單位繼續配合辦理。
        推動電報傳輸「無紙化」並非口號,誠如部長所言,推動「無紙化」是對本部業務運作模式進行全面性的改變,亦即為系列工作方式的改革及效率的提昇。為貫徹有關電報傳輸 E 化之指示,自九十三年二月一日起全面實施以電子郵件傳輸電報,部內各單位發電時,均應附電子檔磁片送電務處拍發;至外館方面,除因附件圖表資料繁多、網路傳輸困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須
 
  以傳真方式發送外,均應以電子交換方式傳送。派駐先進國家之館處,尤應達到百分之百 E 化之目標。在變化快速、競爭激烈之年代,資訊國力無疑是國家競爭力最關鍵的要素之一。在全面推動外交部 E 化方面,非單一司處可獨力為之,實賴部內外每位同仁凝聚共識,正視資訊國力之重要性,全力配合,方能體現外交部整體力量,達成最大之績效。【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