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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檔案與資訊管理

壹、前言

外交部檔案資訊處職掌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檔案管理、外交史料彙編及電腦資訊業務。

貳、檔案管理及運用

一、檔案管理:

(一)檔案保管:外交部設有檔庫一座,專門保管外交部所屬各單位已歸檔檔案,迄民國9712月已移入外交檔案共約163千餘冊。檔庫另保管年代較近並列為珍貴動產之條約約本1,025件,非珍貴動產之條約約本687件。

(二)檔案移送與寄存:下列文史專業典藏單位亦保管外交檔案:

1、國史館:外交部於民國91年「檔案法」實施前,陸續清理屆滿保存年限之檔案39,000餘冊,送交國史館篩選典藏。

2、檔案管理局:「檔案法」實施後,外交部將屆期檔案送交檔案管理局審核,經鑑定後審選接管為國家檔案者計3,357冊。

3、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外交部於民國45年將清末至民國15年間深具保存價值之檔案21,000餘冊寄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96年增加寄放其他可對外開放應用之檔案於該所檔案館。

4、國立故宮博物院:外交部於民國89年將必須恆溫恆濕保存之前清條約173件、租界圖208幅、疆界圖407幅寄存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民國96年另將至97年底即將屆滿30年之條約702冊寄存該院。

(三)檔案影像線上調閱:外交部檔案已逐步數位化,部分檔案已可經由調閱系統線上查閱。

(四)檔案審查: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外交部成立檔案審查小組,積極辦理檔案之開放應用及機密檔案之解降密事宜。自民國91812起,迄民國9712月底,共審查檔案99,560冊。

二、檔案運用:民國97年受理民眾申請應用檔案計147人次,提供4,410冊檔案予外界應用。

參、外交史料彙編

一、編印外交年鑑:外交部自民國77年起開始按年編印外交年鑑,詳述各該年度之外交工作。為便利民眾查閱,自民國86年起外交年鑑內容已刊載於外交部網站。

二、編印外交檔案叢書:

(一)界務類:第一期「界務類」叢書編纂有關中國東北、新疆及中蘇關係等界務資料共4冊,已於民國9012月出版。以中國西南及西藏為主題之第二期「界務類」叢書亦於民國949月出版。

(二)政務類:外交部與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簽約合作編纂第一期「陳大使雄飛口述外交史」。

肆、資訊管理

一、強化資訊基礎建設:

(一)外交部為提升辦公室業務自動化效率,歷年來不斷強化網際網路連線效能,陸續架構多重軟硬體防護設備,不斷引進最新資訊設備,提升專線速率。

(二)持續強化資訊機房門禁、消防、不斷電系統等設施,民國97年並建置資訊機房環控警示系統,重要資訊資料定期異地備份資料。

(三)增進網路安全及管制不明來源之設備上網,限制未經授權登記之電腦連結上網。

(四)配合外交部及駐外機構資訊安全計畫,建置駐外館處與國內虛擬私有網路系統。

二、資訊應用系統開發設計:

(一)「外交部公文管理系統」與「公文製作系統」:外交部公文管理及製作均已數位化,作業程序均依照公文相關法規設計,公文製作並已實施線上簽核。

(二)電子表單線上系統:遵照行政院推動辦公室自動化、加速文書減量及表單電子化流程,以提昇行政效能,有效縮短行政作業流程。民國97年運用電子表單系統與公文製作結合及推動「公文線上簽核」作業。

(三)電子郵件系統:外交部電子郵件系統有完整之防駭措施。

(四)內部網站系統:外交部設置內部網站,提供法令規則、部(事)務會議紀錄及指示、新聞資料、公布欄、人事命令、司處業務資料、資訊服務、資訊安全專欄、教育文康、交流園地及遠距教學等各種多元訊息。

(五)建置電子辦公室:外交部各單位依其業務特性與需要,將常用之業務功能電子化,可進行主管、部屬或同仁相互間之電子檔案傳遞,並藉由電子辦公室進行公文之分送、批示、影像檔調閱與辦理情形追蹤管理。

(六)自行發展應用系統:會計系統、薪資系統、人事管理系統、禮賓系統、條約協定查詢系統、預算系統、資安稽核系統、外交年鑑資料彙總系統、資訊設備系統及外交大事日誌系統。

三、資訊安全與維護:

(一)健全資安組織:成立外交部「資通安全小組」,統籌督導推動資安業務,並成立「資通安全會報」,由單位主管或駐外館長擔任召集人,定期集會,並指派專人擔任資安官,執行資通安全督導及內部稽核工作。

(二)通過資訊安全認證:外交部為資安A級單位,已於民國968月通過ISO-27001CNS-27001認證。

(三)擴大資安監控範圍:配合「國家資通安全防護管理服務」提供之資安監測,防範駭客入侵。

(四)強化資訊安全及效率:外交部網際網路禁止使用點對點通訊軟體,並過濾色情、賭博等不當網站,強化資訊安全。

(五)加強資訊安全宣導:定時舉行資安講習,充實部內、外同仁資安觀念。

四、加強同仁運用資訊能力:

(一)民國97年訓練課程開辦53梯次,共1,213人次受訓,大幅提升同仁公文製作能力及行政效率。

(二)派資訊專業人員至政府或民間機構接受嶄新之資訊專業課程,進一步充實專業知識。

(三)遠距離教學:提供外交部部內、外同仁線上教學服務,並於內部網站設立遠距教學專區,彙整相關訓練機構之網站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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