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第四章 外交行政/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及改制外交學院/第一項 外交人員之培訓
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及改制外交學院
壹、前言
目前我國外交人員在國內之培育與訓練主要由「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稱外講所)辦理。外講所前身「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成立於民國58年1月,民國60年5月10日更改為現名。外講所成立初期以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講習與語文訓練為主。近年來除辦理新進人員職前講習、外交部在職人員專業講習及各類外語研習,以提高同仁專業知識與素養外,亦增加外交志工職前教育訓練,並代訓國內其他相關機構派駐國外人員及舉辦全民外交事務等研習班。另為因應未來改制為外交學院所增加之政策研究與國際交流等領域之業務,外講所自民國96年起接辦研究設計委員會與國內學者、智庫聯繫之外交策略聯盟工作,並增辦代訓友邦國家外交人員及駐華官員及眷屬華語班等訓練課程。
貳、外講所培訓課程種類
一、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訓練班:外交部對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實施6個月之職前講習訓練,其中前5個半月集中在該所實施專業教育訓練,後半個月分發至外交部各單位進行實務訓練。「第41期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講習班」於
(一)外交專業技能:盱衡當前我國外交情勢及參酌各單位需求,課程著重在國際談判、外交實務、外交文牘,並實地安排學員參與及習作,俾兼收理論與實務經驗。
(二)外國語文訓練:精湛之外語能力允為駐外同仁之工作要件,為期外交人力之調度更趨靈活彈性及培育多語人才,要求每位學員研習第二外語。
(三)寫作訓練:增進學員公文寫作及外交文牘撰寫能力,強化公務處理效率、熟諳政情報告、談話紀要、會議紀錄、說帖、節略等文牘之撰寫,及檔卷分類管理與保存。
(四)專題演講與研討會:安排講述國防、外交、兩岸、經貿等政策,以及全球化、非政府組織、人權外交等重要議題,演講人以各課題之相關部會首長、民間組織人士及知名專家學者為主要延聘對象。另開放外交部及其他部會之在職人員聆聽閣員層級講座與重要課程。
(五)經驗傳承與座談:邀請外交部前任部長、退休大使及具代表性之駐華使節與學員進行座談,提升學員對外交工作之興趣並拓展其國際視野。
(六)參訪活動:拜會行政及立法部門、政黨、智庫及參訪經建文化設施並進行座談。
(七)演講訓練:邀請資深演講專家傳授學員箇中技巧,訓練外交官應有之膽識與口才。
(八)讀書報告:聘請部內資深同仁帶領導讀書目,並責成學員撰寫讀書報告,嗣於期末評選佳作。
二、在職人員專業講習班:
(一)駐外館長集體返國述職研習(第12、13期):為協助駐外館長全面瞭解國內政經社會發展狀況及體認政府重要政策與外交理念,分別於
(二)「外交決策與運作」兵棋推演:
(三)「全國駐外人員集訓講習班」(第23期):
(四)「國際會議與談判研習班」(第8期):10月14日至
(五)「科、組長專業講習班」(第18期):
(六)性別主流化專題講座:民國97年陸續安排相關訓練課程,計辦理性別主流化之概念、發展與國際參與等多項課程,總計32小時,參訓人數736人。
(七)「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第22、23期):
(八)「外調同仁行前講習班」(第26期):
(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訓練班」:行政院於7月核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訓練要點」,
(十)「新任館長行前講習」:
(十一)「跨領域駐外人員培訓」:行政院於
(十二)「夜間語文進修班」:開設24班次,每班次訓練時數48小時,培訓外交部人員、眷屬以及行政院所屬各涉外事務機關具外派資格人員共451人之外語能力。
(十三)「全民英檢考照班」(第2、3期):舉辦2期,每期3個月,訓練對象為外交部主事級人員及雇員同仁,訓練總人數60人,訓練時數48小時。
(十四)「行政院衛生署英語談判人才培育班」:外講所接受委託,於7月至9月辦理「行政院衛生署英語談判人才培育班」,共32人參加,進行20週60小時練習。
三、全民外交研習營:民國97年分別在臺北、基隆、中壢、苗栗、臺中、嘉義、雲林、高雄、花蓮等縣市舉辦第16至25梯次全民外交研習營活動,邀訓對象涵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高中教師、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立法院職員及立法委員助理、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工商業團體幹事、非政府組織、民間企業負責人等。另為擴大「全民外交研習營」之成效,並增進本部中、南、東部等三辦事處與轄區各界人士之聯繫,首次由該三辦事處於臺中、高雄及花蓮轄區各舉辦1場全民外交研習營。該項研習活動全年召訓共計2,725人次。
四、外交替代役男勤前專業訓練(第5屆):
五、「外交志工班」:民國97年特招募志工17名,並於
六、接辦研設會與學者、智庫策略聯盟業務:民國97年外講所與各相關學者專家針對外交議題共合辦35場研討會,議題包含外交時事研析、各區域外交情勢評估、參與國際組織之因應作為、如何拓展能源、環保等外交新舞臺,參與討論之學者300餘人次,提供200餘篇深具參考價值之專題報告。
七、代訓南太平洋友邦外交人員:
八、駐華外交人員及眷屬華語班:3月及9月開辦駐華外交人員及眷屬華語班,並於兩期授課始日舉行簡單隆重之歡迎茶會,另為增加課程多元性,增進學員間與我交流情誼,於每學期即將結束前舉辦成果發表會。
參、外交人員之訓練進修
一、派員出國進修:民國97年外交部派赴國外進修語文之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共38名,計有:英國5名、美國4名、日本2名、澳大利亞2名、加拿大3名、西班牙8名、葡萄牙1名、義大利1名、韓國2名、俄國2名、德國2名、法國3名、約旦2名、土耳其1名;此外為加強與政府間國際組織與非政府國際組織之聯繫及互動,另選派學員各1名赴世界貿易組織、歐洲議會、海倫凱勒全球組織紐約總部、美慈組織(Mercy
Corps)見習1年。另每年亦甄選中高級人員赴國外進修研究,民國97年計有14名中高級人員分赴美國南加大安內堡學院公眾外交研究中心、英國牛津大學外交人員訓練班、布魯金斯研究院、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倫敦政經學院、喬治華盛頓大學艾略特國際研究所等著名院校進行中長期研究或進修。
二、研習非英語國家之官方語文:民國97年度計有22個駐外單位開設日語、印尼語、泰語、韓語、俄語、蒙古語、葡萄牙語、西班牙語、丹麥語、芬蘭語、法語、希臘語、波蘭語、匈牙利語、義大利語、拉脫維亞語、捷克語等17種特殊語文班。
三、參加國內其他訓練:外交部配合業務需要,周知同仁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等國內其他機關主辦之各項訓練;另外交部亦自行辦理各項專業性及電腦研習班等課程提供該部同仁進行終身學習。
肆、設置外交獎學金
為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行列,外交部自民國67年起先後於臺大、政大、淡江、輔仁、東吳、東海、文化、暨南、中山、文藻等10所設有外交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設置獎學金,獎學金名額從早年之20名陸續增加至36名。自民國96年起為積極運用有限資源,並鼓勵國內更多學子關注國際事務,投入外交工作,外交部改變往年按學校分配名額之方法,改為開放全部名額予國內各大學院校以上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申請,民國97年外交獎學金獲獎學生3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