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對外關係概況 第六項 我國與中南美地區國家關係 壹、前言 在中南美地區三十三國中,我與哥斯大黎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多明尼加、海地、巴拉圭、貝里斯、聖克里斯多福、多米尼克、聖文森及格瑞那達等十四國維持外交關係並在各該國設有大使館。另我在巴拉圭之東方市、巴拿馬之箇郎市及宏都拉斯之汕埠市設有總領事館。中南美地區友邦在華設立大使館者計有哥斯大黎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多明尼加、海地、巴拉圭及貝里斯等十國。 另中南美地區與我無邦交者計有十九國,其中我在墨西哥、哥倫比亞、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巴西、阿根廷、智利及委內瑞拉等九國設有代表處,我駐玻利維亞代表處及駐厄瓜多代表處均冠用我正式國名;另我在巴西之聖保羅設有辦事處,本(九十一)年暫時關閉駐烏拉圭代表處及駐里約熱內盧辦事處。墨西哥、玻利維亞、阿根廷、智利、巴西及秘魯等六個無邦交國在台設有商務辦事處。 貳、我國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貝里斯關係 (一)一般關係:貝里斯於一九八一年九月廿一日獨立,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先與中共建交,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 十三日與我建交,同年十月廿四日與中共斷交,十月廿五日我在貝里斯市設立大使館。 (二)經貿關係: 1、民國九十一年中貝雙邊貿易總額計一千六百八十六萬美元,我享有順差為三百六十二萬美元。我自貝國進 口主要產品為木材、柳橙汁、果醬、辣椒醬等。我出口至貝國之主要產品有腳踏車、服飾、食品、機器、 五金、電器用品、農業機具及用品、種子及一般民生用品。另我與貝國簽有「中貝投資保障協定」、「締 結貿易協定之備忘錄」。 2、技術合作:中貝兩國於民國七十九年十月十五日簽訂農技合作協定,我國派有農技團在貝國服務,現有團 長及技師共六人,業務項目包括稻作生產及技術轉移計畫,蔬菜、瓜果及雜糧作物生產改進推廣計畫,農 產品加工計畫及農業機械維修等。技術團目前積極協助貝國研發乾燥水果,品質優異,已可量產,甚受貝 國重視。我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與屏東科技大學合作,提供「熱帶農業碩士班」獎學金, 貝政府於上年九月已派一名中層官員來台進修兩年;國合會亦與國立政治大學合作,提供「國際企管碩士 班」獎學金,貝政府已於本年九月,派二名中層官員來台進修兩年;另中美洲經濟發展基金之「主管訓練 計劃」,資助貝國駐聯合國官員Alfonso Gahona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國際經濟政策與管理」博士班進修兩 年。國合會貝里斯食品產業技術輔導案於九十一年十一月至十二月與貝方共同合作進行食品加工訓練計畫 ,協助貝國食品加工企業及培養貝國食品加工所需之師資。 (三)文教關係:我資助整修貝里斯博物館及興建「加利福納」(GARIFUNA)博物館暨圖書館。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游院長錫伉儷、外交部簡部長又新夫婦、僑務委員會張委員長富美、行政院文化建 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郁秀、行政院新聞局葉局長國興。 2、貝里斯來訪者:總理穆沙(Said Musa)伉儷、預算管理部長方士嘉(Ralph Fonseca)、貿易及投資發展協會 主席柯特尼(Eamon Courtenay)大使、國防軍總司令柏蘭(Cedric BORLAND)准將夫婦、投資部次長蘇沙 (Cresencio SOSA)夫婦與貝里斯市市長方士佳(David FONSECA)。 (五)其他:旅貝台僑人數目前約有一千五百餘人,老僑約兩千人,來自大陸之僑民則約有四、五千人。我在貝國僑 團有貝里斯華僑總會、貝里斯台商會、客家聯誼會、貝里斯華人救難協會、榮光會及全僑民主和平聯盟貝里斯 支盟等。 二、我國與哥斯大黎加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三十年在哥國設立公使館,四十八年五月升格為大使館。哥國於四十三年派駐華名譽領事 ,四十八年設立大使館並派專使駐華。 (二)經貿關係: 1、民國九十一年中哥雙邊貿易總額為八千六百八十六萬美元,我享有順差三千一百四十一萬美元。 2、中哥政府間之經貿合作:第二屆中華民國與中美洲五國經貿次長會議於九十一年十月在哥召開,並簽署聯 合聲明;中哥簽署雙邊相互保護智慧財產權協定;哥外貿部與我經濟部簽署加強經貿、投資及技術轉移之 聯合聲明;哥對外貿易協會與我外貿協會簽署合作協議等。 (三)文教關係: 1、台灣科技大學楊教授鍵樵於三月及五月赴哥就「改善哥國技職教育計畫」向哥新政府有關官員提出簡報。 2、四月台北市政府青少年民俗運動訪問團應哥文化部邀請,赴哥參加雙年國際藝術季表演。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游院長錫伉儷、司法院翁院長岳生伉儷、立法院王院長金平等。 2、哥國來訪者:總統白契科(Abel PACHECO)伉儷率團訪華、漁業局長卡絲楚(Ligia CASTRO)女士偕夫婿 、哥空中大學校長阿里亞斯(Rodrigo ARIAS)及哥大副校長拉米雷斯(Ramiro RAMIREZ)等。 三、我國與薩爾瓦多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二十二年首派駐瓜地馬拉總領事兼理薩國僑務,嗣於民國四十年派駐巴拿馬公使兼駐薩國 公使,四十六年七月我在薩國設公使館,民國五十年六月升格為大使館。薩國於五十八年派駐華兼使,民國六 十五年十月在華設立大使館。兩國間簽有友好條約,八十一年三月我立法院與薩國國會締盟為友好國會,民國 八十二年十月台北市與薩京聖薩爾瓦多市締結為姊妹市。 (二)經貿關係: 1、民國九十一年我與薩國雙邊貿易總額為七千零五萬七千九百美元,我享有順差五千一百九十六萬美元。兩 國間簽有貿易協定暨相互促進及投資保障協定。九十一年九月薩國組團來華參加「二00二年台北國際成 衣暨服飾展」,十月我組團赴薩參加「二00二年薩國國際商展」。迄九十一年底,我在薩投資廠商為三 十二家,總投資金額七千萬美元。 2、技術合作關係:兩國間簽有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及科學與技術合作協定。我派有技術團駐薩協助進行水產及 蔬果計畫,另派中小企業專家團定期赴薩協助,並邀請薩國派員參加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各項技術講習班 研習。 (三)文教關係:我在薩國派有桌球及武術教練各乙名,兩國間簽有文化專約,九十一年薩國派有語文學員四人來華 研習中文,同年我組綜藝團、青少年民俗運動團及民俗廟會藝術團赴薩公演。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立法院王院長金平、外交部簡部長又新、僑委會吳副委員長新興、國家安全局黃副局長磊、 陸軍總司令部霍總司令守業等。 2、薩國來訪者:國防部長馬丁內斯(Juan Antonio MARTINEZ)、外交部次長殷德里諾(Roberto Benjamin INTERIANO)、薩京市長席爾巴(Hector Ricardo SILVA)、中美洲農牧保健組織執行長巴雷德(Celio Humberto BARRETO)。 (五)其他:中薩間簽有「中華民國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政府間互免外交及公務護照簽證協定」及「降低薩國危險地區 環境污染計畫貸款協定」。 四、我國與瓜地馬拉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二十四年在瓜國首都瓜地馬拉市設置總領事館,四十三年底改設公使館,四十九年升格為 大使館,同年瓜國亦在台設置大使館。 (二)經貿關係︰ 1、民國九十一年我與瓜國雙邊貿易總額為八千六百八十七萬美元,我享有順差七千五百七十一萬美元。 2、雙邊投資方面︰瓜國尚無廠商前來我國投資,而我國廠商在瓜國投資者約四十家。 3、技術合作︰目前我在瓜派駐農技團,農援計畫項目包括熱帶果樹推廣﹑蘆筍生產技術改進﹑蔬菜產銷﹑花 卉生產技術改進﹑北碇省外銷作物發展﹑竹栽培及竹利用發展﹑農產加工技術改進。另我在瓜派駐中美洲 投資貿易服務團。 (三)文教關係︰民國九十一年我曾派「台北市青少年民俗技藝團」﹑「台灣民俗印象-廟會藝術」及「台灣綜藝訪問 團」赴瓜國訪問演出。另瓜國同年五月及八月分別在台北及台中巡迴展出馬雅文物一五五件;十月瓜國桌球協 會選派男子國家代表隊球員四人來台北移地受訓一個月;十月下旬瓜奧會主席貝爾達納(Dr.Fernando BELTRANENA VALLADARES)應我奧會黃主席大洲邀請來台訪問並簽署中瓜奧會體育交流備忘錄。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立法院王院長金平、陸軍總司令部霍總司令守業等。 2、瓜國來訪者:總統波狄優(Lic. Alfonso PORTILLO CABRERA)訪華團、外交部次長歐德內斯(Emb. Ramiro ORDOÑEZ JONAMA)、經濟部次長溫杜拉(Lic.Marco Antonio VENTURA MEJIA)、國防部長門德斯( Alvaro Lionel MENDEZ ESTRADA)夫婦、外交部次長歐瓦耶(Dr. y Emb. Erick OVALLE MARTINEZ)夫婦、 中美洲議會議長薩馬優阿(Rodrigo ZAMAYOA)夫婦一行、瓜國會議員團一行、經濟部長菈米蕾絲(Licda. Aurelia Patricia RAMIREZ)等。 (五)其他: 1、旅瓜華僑(含華裔)約一萬五千人。自民國七十年起由臺灣陸續抵瓜者約有四百餘人,大部分從事進口批 發,老華僑多從事雜貨、餐館等商業,少數從事工農業,華裔則頗多執業醫師、工程師及在瓜政府部門工 作或任國會議員者。 2、僑團組織︰計有華僑總會﹑台灣商會﹑台灣工商會﹑華人國際獅子會﹑新一代華人獅子會﹑中瓜協會﹑中 華商會﹑世界廣東同鄉總會瓜地馬拉分會等。 五、我國與宏都拉斯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三十三年我政府派駐巴拿馬公使兼駐宏國。四十六年六月在宏京設立公使館,五十一年始派首 任駐宏公使。五十四年五月二十日,兩國互將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八十六年十二月我於宏北汕埠增設總領事 館。兩國間簽有貿易協定、文化協定、農牧技術合作協定、漁技協定、經濟暨技術合作協定及電力技術合作協 定。 (二)經貿關係:多年來中宏雙邊貿易,我均享有大幅順差。民國九十一年兩國雙邊貿易總額約五千兩百四十九萬美 元,我享有順差五千一百二十一萬美元。為促進兩國貿易,我外貿協會已在宏北汕埠設立「遠東貿易中心」, 協助宏國產品諸如咖啡、棕櫚油、養殖蝦、牛肉、雪茄等銷往台灣。台商在宏投資以紡織業為主,共有二十家 ,包括台商所設之「福爾摩沙工業區」,台商總投資金額約五千萬美元,僱用員工四千八百餘人,另在宏北哥 德斯港成立宏台海事有限公司,在港區碼頭內設立鮪釣基地與冷凍倉庫,並在宏國加薩比海海域內進行漁捕外 銷。技術合作方面,目前我在宏國除派有電力團外,另有技術團協助宏國水稻、種豬繁殖、外銷蔬菜及水果生 產、吳郭魚養殖計畫。 (三)文教關係:我國每年提供五名獎學金供宏國學生來華學習中文,另派有桌球教練協助宏國培訓選手。宏國中美 洲科技大學學生每年暑假均組團前來台灣訪問並參加研習會。此外台北市政府與宏京市府亦進行駐市藝術家交 換訪問。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司法院翁院長岳生特使團、外交部簡部長又新一行及立法院王院長金平一行等。 2、宏國來訪者:總統馬度洛(Ricardo MADURO)訪華團、國會副議長韓達(Jorge Johny HANDAL)所率議員 團、財政部次長陳惠良(William CHONG Wong)、社會投資基金部部長余良兆(Leoncio YU WAY)、哥德 斯港市市長拉瑞(Marlon Guillermo LARA Orellana)、國會議長羅博(Porfirio LOBO Sosa)所率議員團。 六、我國與尼加拉瓜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二十九年我在尼京馬納瓜設置總領事館,四十四年改設公使館,五十六年升格為大使館。尼國 桑定政權於七十四年十二月七日承認中共,我與尼國中止外交關係,至七十九年十一月兩國復交,同月十三日 我恢復駐尼大使館。兩國間簽有審計總署合作協定、技術合作協定、投資保證協定、促進相互研習語言、文化 及外交實務合作瞭解備忘錄以及志工協定。我派有技術團駐尼負責農業技術合作,技援項目計有稻作及油脂作 物生產、蔬菜作物生產以及豬隻良種繁衍推廣計畫,甚獲尼國朝野好評及重視。 (二)經貿關係: 1、九十一年我與尼國雙邊貿易總額為四千三百四十一萬美元,我享有順差四千二百五十四萬美元。我國主要 進口項目為皮革、咖啡及木材;尼國自我國主要進口項目為棉梭織物、合成纖維絲紗梭織物、塑膠製品、 服飾附屬品、拉鍊及其零件、黏合劑、縫紉機、塑膠製餐桌用餐具、鐵或非合金鋼製品、針織或鉤針織圈 絨織物等。本年十月廿八日至十一月二日我駐館並舉行第二屆台灣產品商展,甚獲廣大迴響。 2、我國係尼國第四大直接投資國,投資總額約二億一千一百九十萬美元,聘用尼國勞工約二萬二千人等,在 尼投資產業係紡織業、飯店及百貨業,廠商計有富太、年興、中國唯一、鼎大、如興、統鼎、誠揚及新光 集團。 3、技術合作:國合會食品加工專家訪問團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至廿七日在尼國立自治大學舉辦食品加工 種子教師訓練班;國合會另於五月廿五日至廿七日派員赴尼考察派遣志工事宜;駐尼技術團水稻訓練班分 別於七月二日及九月二日開班;駐尼技術團八月廿二日於Omar Torrijos合作社舉辦稻作生產觀摩會;駐尼技 術團於八月廿一日舉行蕃茄品種發表會;國合會皮革及製鞋專家考察團於十月一日至十日抵尼考察,作為 研擬我提供技術合作計畫之參考。 (三)文教關係:靜宜大學陳校長振貴應尼國Santo Tomas大學邀請於四月十八日至十九日訪尼並簽訂兩校合作協議書 ,從事交換教授、研究生及研究資訊等合作事項;駐尼技術團及尼國美洲大學於五月廿五日舉辦中國詩歌朗誦 比賽,有助於尼國大專師生認識及瞭解中華文化。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呂副總統秀蓮、外交部簡部長又新暨夫人、「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第九次修約工作小組會議 」我代表團、陸軍總司令部霍總司令守業暨夫人等。 2、尼國來訪者:博拉紐總統(Ing. Enrique Bolaños Geyer)偕外交部長卡德拉(Norman CALDERA)乙行、總統 里索(Jose RIZO)偕夫人、尼京馬納瓜市長雷畢德斯夫婦(Herty LEWITES)、農牧部長納瓦羅(Jose Augusto NAWANA Fhored)及區域業務司長梅西亞(Luis MEJIA)等。 (五)其他:在尼僑民人數約五千人(含早期華僑移民第二、三代及台灣在尼移民及經商等);七月六日旅尼台商會 與中華會館成立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尼加拉瓜支盟。 七、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關係 (一)一般關係:清宣統元(一九0九)年我在巴拿馬首都設立總領事館,民國十一年設立公使館,四十一年升格為 大使館。巴國於二十二年六月在台設館。六十一年我另於巴國箇郎市設立領事館,七十八年六月升格為總領事 館。 (二)經貿關係: 1、九十一年我與巴國雙邊貿易總額為一億三千二百萬美元,我享有順差一億二千二百五十四萬美元。 2、中巴經貿關係密切,雙方簽有多項有關貿易、投資、貸款、空運、觀光及志工協定,刻正積極進行自由貿 易協定磋商,第一回合談判業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完成,期於九十二年底前完成簽署。 3、我提供巴政府機構派員來台接受國合會農業、經濟發展、工業技術、貿易推廣、中小企業及職訓師訓練課 程,至本年底受訓學員累計已達一六六名。 4、本年三月舉行之第廿屆巴拿馬國際商展,我國計有四十九廠家參加,現場成交金額五百三十萬美元,後續 成交額達一千二百八十萬美元。 5、六十三年以來我民間在巴投資總額約六億四千萬美元,其中長榮集團在巴之投資近二億美元,目前正進行 箇郎貨櫃碼頭第二期擴建計畫。 6、技術合作:九十一年三月舉辦中巴漁業合作展覽會。年內曾與農牧部多次共同舉辦田間觀摩日,巴國總統 、副總統及相關部會首長曾分別參加,並技術輔導多處巴總統推動之小型永續合作農場。 (三)文教關係:我提供巴國每年五名留學生名額,巴方提供我方每年兩名,雙方交換學生計畫進行順利,效果良好 。九十一年七月間輔導中巴文化中心舉辦第二屆千禧中華文化展示會,參觀人潮約一萬三千餘人次,大使館展 區包括我國形象、對巴技術合作及農漁業產品展示暨販售等攤位。八月中立法院蔡委員中涵偕夫人暨吳專門委 員振逢應邀以中美洲議會永久觀察員身分赴巴參加「第五屆中美洲暨多明尼加觀光發展及整合論壇」,並發表 專題演講,增進與會人士對我觀光業發展之認識。十月初台灣戲曲專科學校綜藝團赴巴宣慰僑胞,並賀巴國建 國將屆百年,共有巴婦青部長德蘿雅(Alba DE ROLLA)及中美洲議會副議長馬丁內里(Ramon MARTINELLI) 等多位巴方官員及僑外人士約二千餘人蒞臨觀賞。十一月大使館與巴拿馬大學合辦「台灣電影週」活動,約有 五、六百名觀眾趨前欣賞。另由巴政經新聞文化各界友我人士組成之台巴聯盟於四月間成立。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呂副總統秀蓮、行政院游院長錫伉儷、外交部簡部長又新、僑務委員會吳副委員長新興、 立法院蔡委員中涵偕夫人暨吳專門委員振逢及經濟部陳次長瑞隆。 2、巴拿馬來訪者:工商部次長阿羅恰(Meliton ARROCHA)夫婦、外交部外交諮詢委員會顧問賈西亞( Augusto GARCIA)夫婦、最高法院院長阿努佛(Adan ARNULFO ARJONA)、立法議會議長阿羅賽梅納( Ruben AROSEMENA)夫婦率團、勞工部長瓦亞里諾(Joaquin VALLARINO)、巴副審計長劉恩里格( Enrique LAU)夫婦、婦青部長德蘿雅(Alba DE ROLLA)夫婦等。 (五)其他:五月成立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巴拿馬支盟;中巴文化中心第四屆董事會改選,董事長張志誠獲蟬聯,於九 月就職;同月中華總會選出新任理監事,花縣同鄉會會長劉汶輝接任會長,兩人均分別由胡大使正堯監誓就職 。 八、我國與多明尼加關係 (一)一般關係:中多兩國於民國二十九年五月一日簽訂中、多友好條約,三十三年二月駐古巴大使奉命兼任駐多明 尼加公使,四十六年八月兩國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中多兩國簽有友好條約、引渡條約、貿易協定、農技協定 、海蝦養殖示範計畫協定、開發小水力發電計畫協定、外交及公務護照免簽證協定,台北市與聖多明哥市並結 為姊妹市。 (二)經貿關係:九十一年我與多明尼加雙邊貿易總額為八千四百九十萬美元,我享有順差八千二百二十四萬美元。 目前我旅多台商約有六十家,從事行業包括加工區經營管理、紡織業、汽機車零配件進口、塑膠製品、旅行箱 、印刷業及相片沖洗等,投資總額約達一億美元。 (三)文教關係:中多兩國簽有文化協定,我正推動一項為期十年之獎學金計畫,供多國政府派員赴國外留學,另協 助多國教育部興建學校及掃除文盲,成效卓著。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立法院王院長金平、外交部藍次長智民及中南美司侯司長清山、行政院新聞局張副局長平男 、立法院蔡委員中涵及吳專門委員振逢等。 2、多明尼加來訪者:總統梅西亞(Rafael Hipolito MEJIA Dominguez)、外交部長鐸連第諾(Hugo TOLENTINO Dipp)、環境暨天然資源部長莫亞(Frank MOYA Pons)、觀光部長舒博比(Rafael SUBERVI Bonilla)、參議 院議長鮑第斯達(Andres BAUTISTA Garcia)、眾議院議長阿布爾(Rafaela ALBURQUERQUE)、國防部長索 多(Jose Miguel SOTO Jimenez)上將等。 (五)其他: 1、九十一年元月下旬中南美洲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在聖多明哥市舉行第七屆全體會員聯誼會。 2、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多國眾議院通過決議呼籲中共撤除台海沿岸飛彈,另決議支持歐洲議會有關要求世 界衛生組織接納中華民國為觀察員之立場。 九、我國與多米尼克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多米尼克於民國七十二年五月十日正式建交後,七十三年八月在多京設立大使館。八十八年四 月多政府聘台灣大哥大電訊公司董事長孫道存先生為多國駐華名譽總領事。兩國間簽有「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中多文化協定」及「中多友好條約」。 (二)經貿關係: 1、九十一年我與多米尼克雙邊貿易總額為一百二十八萬美元,我享有順差一百零六萬美元。多米尼克主要輸 出品為:香蕉、肥皂、水果、蔬菜、月桂油、椰子油;主要輸入品為:汽車、汽油、食品、水泥及工業產 品。 2、中多兩國於民國七十二年九月廿二日簽訂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我技術團於七十四年一月成立,現該團共有 五人,協助多國進行農業多元化發展,積極協助栽植鳳梨、甜玉米及木瓜與推廣養殖泰國蝦及吳郭魚等農 漁產品出口鄰近外島。 (三)文教關係:九十一年五月間多國教育部推薦並協助提供九幅多國兒童代表畫作參加在我國舉辦之第三十三屆兒 童畫展。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衛生署企劃處郭處長旭崧、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楊副院長友任、國合會鮑專家小 霞等。 2、多米尼克來訪者:總理查爾斯(Pierre CHARLES)伉儷、外交部政務司長阿克帕(Mrs. Sonia Magloire- AKPA)女士、交通部電信局長卡岱特(Mr. Sylvester CADETTE)、總理辦公室安全官艾費爾(Mr. Shawn Phillip HIGHFIL)、參議員都柏林皮林絲(Josephins DUBLIN-PRINCE)女士、普資茅斯市市長布魯斯特( Julian BREWESTER)、衛生部統計局局長里克特(Paul RICKETTS)、總理辦公室特別助理柏萊克模( Rayburn BLACKMOOR)等。 十、我國與格瑞那達關係 (一)一般關係:格瑞那達於一九七四年二月獨立,同年十月十日承認中共,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與中共建立外交關 係。格國於民國七十八年七月廿日與我國建立外交關係,同年七月卅一日我在格國設立大使館,八月七日中共 與格國斷交。中格間簽署有農技合作協定、引渡條約、友好條約及國合會志工協定。我現派有技術團駐格,技 術合作項目為園藝作物、食品加工與小農貸款等計畫。 (二)經貿關係: 1、民國九十一年我與格瑞那達雙邊貿易總額為十七萬美元,我享有順差十六萬九千七百美元。 2、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派有一名技師駐格國,推動雙方經貿關係之發展。 3、經我駐格瑞那達大使館之招攬,美國佛羅里達州台灣廠商聯誼會及邁阿密台灣商會派員參加二00二年八 月間在格瑞那達舉辦的加勒比海綜合商展。 (三)文教關係:中華足球代表隊於本年七月廿八日至三十一日前往格瑞那達訪問,與格瑞那達國家代表隊進行友誼 賽。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中華足協理事長黃石城、國合會醫療設備評估團等。 2、格國來訪者:外交部長林洛德(Elvin NIMROD)、觀光部長賀德(Brenda HOOD)偕夫婿、住宅部長馬坤( Brian McQUEEN)、工務部長包文(Gregory BOWEN)夫婦。 十一、我國與海地關係 (一)一般關係:中華民國與海地共和國自民國四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建交以來,即維持密切友好關係,多年來更透 過高層政要互訪、共同推動合作計畫以及教育訓練等途徑,加強彼此間之互助合作關係,總統亞里斯第德(Jean Bertrand ARISTIDE)九十一年七月間率重要訪問團來台訪問及游院長錫伉儷八月間率團赴訪,為兩國關係樹立 新的里程碑。 (二)經貿關係: 1、民國九十一年我對海地輸出為九百四十一萬八千美元,自海地幾無輸入。 2、三勝集團戴董事長勝通九十一年八月間陪同行政院游院長錫赴訪期間,曾與海地貿易工業部簽署投資意 願書,預定投資製帽廠,創造一至二千個就業機會,本案現正積極進行中,同時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 會、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與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等三個團體亦與海地工商總會簽署合作協議。 3、我國「海外工程公司」所提為海地政府維修車輛機具,逐步全面修復公共工程部等單位車輛、機具案,目 前獲海地政府撥款近百萬美元,積極進行中。 4、由台商吳麟德先生投資之海地唯一中餐廳「吳家園餐館」於十月間開幕。 5、長榮海運於九十一年五月開航邁阿密—海地太子港海運航線。 6、技術合作:目前中、海兩國主要雙邊合作計畫包括機場大道、國民住宅、青年體育公園以及大學城等工程 。另我國為海地友邦中唯一派駐農技團之國家,該團現有團員九人;一九九八年海地發生葉鞘腐敗病,我 團引進五十二種含抗病基因稻種,已初步成功篩選出合適之品種,預計尚需三至四年之實驗,始能擇定最 佳良種。 (三)文教關係: 1、我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自八十七學年度起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合作,每年提供乙名名額,供海地政府選派 農業專業人士赴華進修熱帶農業碩士班,另該基金會與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等機構每年共提供三十 餘個名額,供海地政府選派職司租稅、金融、農業發展以及都市計畫等方面官員赴華參加各類研習營或訓 練班,對協助海地政府加強人員訓練甚具裨益。 2、文化建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郁秀及中正文化中心朱主任宗慶於九十一年八月陪同行政院游院長錫赴訪, 其後分別邀請海地文化部長戴絲姬虹(Lilas DESQUIRON)及海地著名打擊樂團來華訪問及表演,預定均將 於九十二年內成行。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游院長錫伉儷率外交部簡部長又新夫婦、文化建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郁秀以及僑務 委員會張委員長富美等訪海。 2、海地來訪者:總統亞里斯第德(Jean Bertrand ARISTIDE)伉儷、外交部長安東尼奧(Joseph Philippe ANTONIO)、教育部長索赫爾(Myrtho CELESTIN-SAUREL)、貿工部長顧帝耶(Leslie GOUTIER)、總司 長(相當我國次長)傑菲(Gabriel ZEPHIR)、眾議院副議長艾帝彥(Lionel ETIENNE)、外交委員會主席龔 棟(Wilnet CONTENT)等。 十二、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關係 (一)一般關係:聖克里斯多福前總理賽孟滋(Kennedy A. SIMMONDS)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八日率團來台訪問,翌 日與我簽署聯合公報建立外交關係。七十三年八月我在聖國設立大使館。八十一年八月聖國聘王金世英女士為 駐台北名譽總領事。 (二)經貿關係:我與聖國貿易量不大,聖國目前對我國並無出口,而自我國進口量亦極有限。 (三)文教關係:我國曾於九十一年七月派遣足球隊參加聖國第五屆足球節。聖國每年亦派數十名包括政府官員、軍 警及文教單位等人員來華參加我國開設之各項研習班。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中華足協理事長黃石城先生等。 2、聖克里斯多福來訪者:總督佘培勳(H.E. Sir Cuthbert SEBASTIAN)、文化暨體育部長亨利瑪汀(Hon. Jacinth HENRY-MARTIN)女士偕夫婿、國會議長甘姆斯(Hon.Walford GUMBS)及聖國駐牙買加暨古巴大使哈波 (H.E. Cedric HARPER)等。 十三、我國與聖文森關係 (一)一般關係:聖文森總理卡拓(Milton CATO)於民國七十年八月應邀來台訪問,同月十五日與我簽署聯合公報及 建交聲明,並自是日起建立外交關係。我於七十二年三月在聖文森設立大使館。兩國間現簽有引渡條約及志工 協定。目前中、聖文森兩國關係在穩定中發展。 (二)經貿關係: 1、由於聖文森市場不大,我國輸出至聖國產品金額不大,聖國亦無產品外銷到我國。 2、農技合作:中、聖農技合作協定係於民國七十一年八月卅一日簽署,由於協定執行成效良好,本年八月中 、聖兩國同意續延該合作協定兩年。本年五月底聖國內閣在技術團桔山工作站舉行內閣行政革新講習,包 括總理龔薩福(Ralph GONSALVES)、副總理兼外長史垂克(Louis STRAKE)、所有內閣成員以及各部次 長級官員均出席,渠等實地參觀技術團組織及果樹栽培推廣之成果,對我國協助聖國發展農業所作貢獻均 表肯定。 (三)文教關係:聖國無大學,亦無智庫。我國主辦之獎學金案為我方與聖國文教界連繫與交流之最重要計畫。我將 繼續運用獎學金案,進一步加強與聖國各級學校之關係。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顧問溪洲等。 2、聖文森來訪者:副總理兼外長史垂克(Louis STRAKE)夫婦、衛生部長史萊特(Hon. Douglas SLATER)、 科技部長湯普生(Hon. Jerrol THOMPSON)及社會發展部長米蓋兒(Hon. Girlyn MIGUEL)等。 十四、我國與巴拉圭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巴拉圭於民國四十六年七月八日建立外交關係,雙方換文同意互派大使,同年八月我派駐巴西 大使兼駐巴拉圭大使,四十八年五月我在巴設立大使館,五十一年起我派專使駐巴。七十七年七月我設置駐史 托斯納爾市總領事館,嗣改名為駐東方市總領事館。五十一年十一月巴拉圭派其駐日大使兼任駐華大使,六十 五年九月起派專使駐華。中、巴兩國間簽有文化專約、友好條約、引渡條約、科技教育合作協定。 (二)經貿關係: 1、九十一年我對巴雙邊貿易總額為二千九百八十四萬美元,我享有順差一千四百三十三萬美元。我國銷往巴 國主要產品為機器、機械用具及零件、家電用品、汽車零件、塑膠製品、人造纖維、針織品、運動用品及 玩具等。巴國輸往我國主要產品為棉花、木材及木製品、雜糧飼料、皮革及鋁製品。 2、中巴兩國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在台北舉行第十三屆「中巴經濟合作會議」,兩國就促進投資及貿易等方面 達成多項協議。我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籌組「二00二年中華民國赴拉丁美洲經貿投資訪問團」於本年八月 赴巴訪問。另共計二十五家巴拉圭廠商應邀參加本年四月在台北舉辦之「拉丁廣場-中南美洲友邦商品展」 ,展出逾一千六百項商品。 3、技術合作:我與巴拉圭於六十年簽訂中巴經濟暨合作議定書,隨即派團赴巴。先後辦理養豬、養鴨、甘蔗 、鳳梨、洋菇、水稻、花卉、蔬菜栽培、疫苗製造及水利等工作,對提高巴國小農生產技術及改善農民生 活頗具成效。目前駐巴技術團有團員共九人,設立八個農牧產銷中心。各項工作進行順利成果頗獲肯定。 (三)文教關係 1、我呂副總統秀蓮於九十一年元月率團訪巴,獲巴國立亞松森大學頒贈榮譽哲學博士學位;八月巴國總統鞏 薩雷斯於訪華期間獲我國立嘉義大學頒贈榮譽教育學博士學位。 2、巴國獲我教育部贈送之三名特設獎學金學生已分別申請就讀於我公私立大學,僑胞捐贈國立亞松森大學之 『聯合獎學金』,本年計有四十一名學生各獲頒二百美元之獎學金。除巴拉圭國立亞松森大學與我大學之 學術合作外,巴天主教大學將與我靜宜大學進行學術交流。 3、在文化活動方面,本年度駐巴大使館除參加巴政府或民間機構主辦之十數項文化活動外,並主辦「慶祝詩 人節—中華美食之夜」、「各國文化節—中華民國之夜」、「中華民國詩歌朗誦會」、「各國文化博覽會 —聯合國文化遺產年」等活動。另亦協助巴「ITAKYRY青少年民俗音樂舞蹈團」來台參加「宜蘭國際童玩 節活動」。 4、此外,我並派有桌球及排球教練各一人在巴協助訓練。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呂副總統秀蓮等。 2、巴拉圭來訪者:總統鞏薩雷斯(Luis Angel GONZALEZ MACCHI)伉儷、參議員貝德婁索(Gustavo Adolfo PEDROZO Abbate)、參議院議長賈雷阿諾(Juan Roque GALEANO)伉儷、眾議院議長孟赫斯(Juan Dario MONGES)伉儷、省長團、紅黨總統初選候選人該黨主席杜華德(Nicanor DUARTE FRUTOS)夫婦、副總 統初選候選人眾議員賈司迪憂尼(Luis CASTIGLIONI)伉儷、財政部次長布特訥(Jose BUTTNER)、工商 部商業次長朵蕾絲(Myriam TORRES de SEGOVIA)及工商部工業次長比雅爾巴(Fernando VILLALBA)等。 (五)其他:國人移居巴拉圭始自二次大戰後,但大批華人移民此地為一九七五年以後之事。現總僑數約六千餘人, 絕大多數來自台灣,少部份來自大陸、香港及其他地區,分布於東方市、亞松森、貝多芳及英格納頌市等四個 地區,其中以在東方市僑胞最多約佔百分之七十五,亞松森居次約佔百分之十。渠等在東方市、亞松森及貝多 芳成立中華會館及其他僑團。僑胞多經營進出口貿易、餐館及小型工廠,一般事業及生活均屬穩定。近年來僑 社尚稱穩定,惟東方市僑社治安問題仍值得關切。 十五、我國與墨西哥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二年墨西哥承認我國,同年我國在墨西哥設立公使館,三十三年升格為大使館。六十年十一月 十六日墨西哥承認中共並與我中止外交關係。六十一年元月,我在墨京設立商務辦事處,同年十月,墨西哥政 府不同意我辦事處人員續留墨境,雙方往來完全中斷。七十六年四月我國外貿協會在墨京與墨國企業家國際事 務協會簽署合作協議書,八十八年兩會先後互設辦事處。八十九年六月墨方改由主管對外貿易投資事務之國家 外貿銀行以墨西哥商務辦事處名義在台設處。七十九年墨政府派外交人員來台辦理簽證業務。八十年五月我在 墨京設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兩國往來漸趨頻繁。 (二)經貿關係:民國九十一年我國與墨西哥雙邊貿易總額為十三億美元,我享有順差五億八千二百四十六萬美元。 我輸出產品主要為積體電路、計算機等零件、印刷電路、自動資料處理機、電視機零件、升降機等零件、切割 器具、半導體裝置、電容器及變壓器整流器等。我自墨西哥輸入總值三億五千八百九十四萬美元,主要產品為 電動機器零組件、資料處理機、傳輸器具、核酸及其鹽類、甲殼類動物、內燃活塞引擎、啤酒麥芽釀造、棉梭 織物、鹵化衍生物及其他著色料等。 (三)政要互訪:經濟部林部長義夫、交通部林部長陵三、財政部李部長庸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菊、中 央研究院李院長遠哲等。 (四)其他:我國在墨西哥僑民主要從商,各地僑商成立有墨京台灣工商會、墨西哥華瑞茲市台灣工商會、墨西哥下 加州台灣工商聯誼會等三個僑商組織。 十六、我國與阿根廷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六十一年二月十九日阿與中共建交,我於八月十日關閉駐阿大使館,同時依據阿國外交部所提 之備忘錄設立「駐阿根廷台灣商務辦事處」,復於八十三年八月間改名為「台北商務文化辦事處」維持中阿兩 國間之實質關係。因雙方均具發展關係之意願,中阿兩國政府漸接觸洽談改善及提昇兩國關係等議題。多年來 經過各種管道協商結果,繼墨西哥、巴西、智利等中南美大國來台設處後,阿政府亦於八十一年七月在台設立 「阿根廷商務文化辦事處」並直接簽發赴阿旅行許可證。阿處在台成立之同時,阿外交部亦曾一度亦成立所謂 「後援中心」,專門負責承轉阿處與阿政府間之公務事項,後阿政府為節省開支,於八十九年停止該中心運作 。 (二)經貿關係:阿根廷自一九八九年起實施貿易自由化政策,大幅開放進口。我對阿國貿易開始逐年上升。八十六 年我對阿國出口最高曾達三億一千二百六十五萬美元,八十七年阿國對我出口亦創二億六千七百卅萬美元高峰 。八十七年下半年起阿國經濟遭逢近五十年來最嚴重之不景氣,並持續至今仍無起色,進口不斷下降,中阿雙 貿易深受影響。由於九十年底阿國爆發金融危機,進口大幅萎縮。九十一年我與阿國雙邊貿易總額為一億六千 百萬美元,我對阿國出口四千五百五十三萬美元,較九十年大幅衰退71.717%,自阿進口則因阿幣巨幅貶值而成 223.974%,金額達一億一千七百萬美元,我方逆差七千二百一十五萬美元。由於阿國經濟大幅衰退,對外付款 力不足,短期內雙邊貿易恐難見好轉。我輸阿主要項目為電腦及周邊設備、車輛零配件,機器及零配件、以及 紡織品絲紗原料等工業產品,進口則以石油、動物皮革、黃豆、銅及鋁等農牧礦產品為主,雙邊產業結構及出 口產品類別具有高度互補性,未來阿根廷經濟一旦恢復穩定,雙邊貿易將有極大發展空間。 (三)文教關係:阿根廷國家廣播管理處與我國中央廣播電台交流合作案業已於九十一年一月廿五日通訊簽約,並由 我駐阿根廷王代表豫元代表中央廣播電台與阿根廷國家廣播管理處總經理Marcelo MANUELE於二月十九日完成 換約儀式,以西語音樂文化性節目展開交流。另阿根廷新聞電子媒體及平面媒體以及重要學術機構均與我國合 交流關係良好。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阿國因二00一年末之嚴重金融危機致該國二00二年大小示威抗議活動不斷,並失控爆發 多起不幸社會暴動事件,政局及社會治安極不穩定,現總統杜瓦德(Eduardo DUHALDE)由國會推舉,政 府亦為過渡政府,故九十一年未安排我國政要訪阿。 2、阿國來訪者:眾議院外委會主席艾斯可巴(Jorge Alberto ESCOBAR)。 (五)其他:民國九十一年阿根廷面臨五十年來最大經濟衰退,各國紛以不同方式予以濟助。我駐阿根廷代表處為表 達我政府關切阿國嚴重金融經濟危機之意,曾於四月代表我政府捐贈阿根廷布宜諾市老人中心民生救濟物資, 宣揚我國關懷長者之傳統美德。並於十二月捐贈阿根廷杜古曼(Tucuman)省原住民基金會縫紉機以協助原住民 縫衣出售,改善生計。 十七、我國與玻利維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玻利維亞於民國八年建交,玻國於七十四年七月九日承認中共後,我即與玻國中止外交關係。 七十九年十月我在玻京設立「中華民國商務領務辦事處」,享有比照國際組織之禮遇及特權,並列名於玻國外 交部所刊外交官名錄商務處項內。八十一年玻國在台設立「玻利維亞商務暨金融代表處」。 (二)經貿關係:九十一年我國與玻利維亞雙邊貿易總額為四百二十一萬七千美元 ,我享有貿易順差四百零九萬五千 美元。 (三)文教關係:「玻國會友華(台灣)聯盟」於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舉行慶祝成立週年大會與餐會。會中通過 「聲明文件」除譴責中共對台部署飛彈及呼籲立即拆除外;另促進玻政府與我加強關係。「中玻中心」於二0 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舉行會員大會,會中選出二00三年至二00五年理監事,並通過「聲明文件」強烈譴責 中共對台部署飛彈及呼籲立即拆除。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僑務委員會張委員長富美等。 2、玻利維亞來訪者:玻利維亞參議員卡爾瓦哈(Hugo CARARVAJAL DONOSO)等。 (五)其他: 1、「中南美洲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第七屆年會」於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在玻國第二大城市聖泰克魯斯 市舉行。 2、九十一年十一月駐玻張代表文雄赴Pando、Potosi、Chuquisaca及Tarija等四省訪問並致贈慰問金、電視機、殘 障輪椅予各該省孤兒院、老人院,以及殘障人士。 十八、我國與巴西關係 (一)一般關係:巴西與中共於一九七四年八月十五日建交,與我斷絕外交關係。其後,我在巴西利亞、聖保羅及里 約設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巴西在台北設立「巴西貿易中心」,負責核發簽證及促進雙方經貿文化交流 。我國在調整全球駐外館處通盤考量下,駐里約經濟文化辦事處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底暫時閉館,業務移由駐聖 保羅辦事處接管。 (二)經貿關係: 1、九十一年我國與巴西雙邊貿易總額達十億五千萬美元,我方逆差一億一千二百萬美元。 2、我國際合作經濟協會(前工商協進會)與巴西全國工業總會(CNI)定期舉行經濟聯席會議,為固定之諮商 管道,第六屆雙邊經濟聯席會議已於九十一年八月間在聖保羅舉行。另我透過世界貿易組織就兩國貿易爭 端與巴方進行諮商談判。 3、民間企業如大眾電腦、唯冠電腦螢幕及飛宏科技等在巴設有產銷據點,總投資額約十億美元。 4、經濟部籌組之「拉美貿訪團」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七日抵聖保羅舉辦投資說明會,進行兩天拓銷活動。 外貿協會籌組之「中南美洲貿易訪問團」一行廿二人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七日至十一日訪問聖保羅,舉行貿 易洽談會並拜訪大型聯鎖店及賣場。 (三)文教關係:聖保羅頁報(Folha de Sao Paulo)、聖保羅州報(Estado de Sao Paulo)、巴西利亞郵報(Correio Brasiliense)、里約騎士電視台(Banderante)及巴西系統電視台(SBT)等重要媒體從業人員應邀訪華;海席飛 舞蹈團(Bacnare Balede Cultura Nagra do Recife)赴華參加宜蘭童玩節演出;巴西殘障奧林匹克桌球隊一行廿七人赴 華參加國際殘障奧林匹克桌球賽;台北市立美術館以「台灣台北市立美術館」名稱參加第廿五屆聖保羅雙年展 ;國立故宮博物院資訊中心派員參加在聖保羅舉行之「二00二年國際博物館與文化資產多媒體展示及競賽會 議」。巴京天主教大學與輔仁大學簽訂建立姐妹校協定。另巴西政黨、軍、警及教育界人士多人獲遴薦赴華參 加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各項研習班及遠朋國建班。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楊代秘書長子葆、中央銀行雷研究員仲達、中華民國國際合作經濟協會 副理事長王立法委員鍾渝、僑務委員會吳副委員長新興等。 2、巴西來訪者:參議員蘇沙(Joao Alberto SOUZA)及奈多(Freitas NETO)等。 (五)其他:旅巴西華僑約有十二萬人,多集中在聖保羅地區,僑團林立,活動頻繁,華僑中以台僑居多,僑團間無 所謂省籍情結,確有左傾右向之分。巴西利亞僑胞約百餘人,多從事餐飲、百貨及教職業,無社團組織。中文 教育方面,聖保羅有數所中文學校,海席飛(Recife)及佛塔雷沙(Fortaleza)均有中文班。目前聖保羅地區有威 廉巫、林政揚兩位華裔市議員,林崑玉則當選為佛塔雷沙市市議員。 十九、我國與智利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四年二月十八日我與智利簽訂通商及友好條約,是為中智正式建交之始,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 三日我原設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六十年一月五日我因智利承認中共,自該日起與智利斷交。六十四年八月我 在智京設立「遠東商務辦事處」,該處於七十九年及八十一年先後更名為「台北商務辦事處」及「台北經濟文 化辦事處」。七十四年智利外交部外銷推廣局在台設立辦事處,並於七十八年易名為「智利駐華商務辦事處」 。 (二)經貿關係: 1、九十一年我與智利雙邊貿易總額為七億二千八百萬美元,我方逆差三億八千五百萬美元。輸入產品主要為 漁網、漁業用繩、汽機車零配件、合成纖維、煉銅、魚粉、海產品、葡萄酒、水果、紙漿、木材等。 2、九十一年三月份配合經濟部全球出口拓銷方案旗艦計畫,籌辦「二00二年拉丁美洲貿易訪問團」訪問智 利舉行貿易洽談會拓銷活動,共計招商六百家以上,現場及後續交易機會約五百萬美元,並促成智利大型 連鎖店擬定具體赴台採購計畫。八月辦理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籌組「二00二年拉丁美洲經貿投資 訪問團」訪智活動,拜會智利經濟部部長羅德里格斯(Jorge RODRIGUEZ Grossi)、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 福斯雷(Alejandro FOXLEY)外,並與智利全國工業總會聯合會舉行「第四屆台智民間經濟合作聯席會議」 ,有效加強雙邊經濟合作關係。十二月辦理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籌組「二00二年中南美洲貿易訪 問團」訪問智利,進行拓銷活動,成效頗為良好。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經濟部國貿局王組長振福、中小企業處賴處長杉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張副主任委員景 森、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副理事長王立法委員鍾渝、衛生署林主任委員宜信、台灣經濟研究院詹處 長滿容等。 2、智利來訪者: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達魯(Jorge TARUD Daccarett)、台智國會工作小組發起人沙拉貝里( Felipe SALABERRY)眾議員等。 (四)其他: 1、旅智台商會與國內曹仲植基金會聯合捐贈智國殘障人士輪椅一百廿輛之捐贈儀式,於九十一年七月八日在 Pudahuel 市政府由第一夫人杜蘭女士(Luisa DURAN de Lagos)親臨主持,我旅智台商會代表出席觀禮外, Pudahuel市長卡拉斯科(Johnny CARRASCO)及Lo Prado市長甘波(Santiago del CAMPO)等二百多位貴賓出 席。第一夫人杜蘭女士在致詞中對我嘉惠智利弱勢團體表示感謝,並強調台智距離遙遠,但台灣人民的愛 心與關懷卻穿越太平洋散播到智利。 2、經由換文程序,經濟部陳次長瑞隆與智利經濟部次長迪亞斯(Alvaro DIAZ)在APEC智慧財產權專家工作小 組架構下簽署「台北經濟部與聖地牙哥經濟部瞭解備忘錄」,並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生效,奠立繼續 在APEC架構下與智利進行雙邊經濟、技術合作之基礎。 二十、我國與厄瓜多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三十七年在厄設立公使館,四十六年升格為大使館。六十年十一月十七日厄國承認中共, 我當日中止與厄國外交關係。嗣於六十三年九月我在惠夜基設立「臺灣領務代理處」,六十六年五月我復於厄 設立「中華民國駐厄瓜多商務處」,開創我在無邦交國家以國號設處之先例,並將原設之「臺灣領務代理處」 更名為「中華民國駐厄瓜多商務處惠夜基分處」,嗣該處因故於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關閉。厄國於七十二年 三月在台北設立商務處,七十六年七月厄政府以財政困難無法維持為由,暫時關閉商務處。又厄政府自八十一 年起予我國人赴厄免簽證待遇。 (二)經貿關係: 1、九十一年我與厄國雙邊貿易總額為七千七百五十二萬美元,我享有順差六千五百四十七萬美元。我國自厄 進口海蝦、漁貨、木材、花卉等,並向厄輸出機械、電腦零組件、汽車零組件、手錶、輪胎、布類及其他 輕工業產品。厄方頗重視兩國經貿關係,積極籌備在台設置商務處。 2、我政府依據民國六十八年簽訂之中厄技術合作協定,在厄派駐農技團,目前該團計有團長一人,技師兩人 及替代役助理一人,指導厄農民培植稻作及蔬果。九十一年九月我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厄方請求,派竹 工技師一名赴厄考察,俾我方未來派員協助厄國發展竹業。 3、我中油公司十餘年來在厄國東部兩處油田進行石油探勘及開採,投資額約四億美元。該公司於本年五月恢 復厄京基多市設置辦事處,並擴增投資總額至五億美元。 4、我國台商約五十戶在厄國南部馬恰拉(Machala)經營海蝦養殖業,雖遭白斑病影響,本年產量減少,仍繼 續開創經營。 (三)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僑務委員會張委員長富美等。 2、厄瓜多來訪者;農牧部長布拉薩(Galo PLAZA)夫婦及資深國會議員培瑞斯(Alvaro PEREZ)夫婦等。 (四)其他:我國旅厄台商分布於厄國三大城市(基多、惠夜基、馬恰拉),僑民共約七百人。本年初,我駐厄代表 處協助僑界成立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厄瓜多支盟。高雄元亨寺在惠夜基及崑卡(Cuenca)建有佛堂,供僑胞及當地 人士信仰,目前在惠埠正興建佛寺。另來自台灣一貫道僑民約百餘人分布於厄國各大小城市。 二一、我國與秘魯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秘魯於清光緒元(一八七五)年簽訂友好條約後,雙方即相互派使設館。迨民國六十年十一月 二日秘魯與中共建交,我於同日與秘中止外交關係。嗣於六十七年五月我在利馬設立「遠東貿易中心」,七十 九年該中心改名為「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七十七年八月秘魯在台設立「太平洋盆地貿易推廣暨諮詢辦事處 」,惟於次年關閉,八十三年五月秘魯恢復在華設處,定名為「秘魯駐臺北商務辦事處」。雙方簽有「中秘審 計合作協定」。 (二)經貿關係: 1、依據我國貿局之統計資料,九十一年我與秘魯雙邊貿易總額為二億一千萬美元,我方逆差七百一十三萬美 元。我輸出至秘魯產品主要為合成、聚脂或人造纖維、磁碟、通訊器材、手提資料處理機、聚脂纖維紗、 電話機具、縫紉機、機車輪胎及合成皮等。我自秘輸入項目主要為魚粉、精煉銅、冷凍烏賊及魷魚、非合 金鋅、精煉鉛與調製過之蚌與鮑魚等。 2、九十一年三月經濟部拉丁美洲旗艦貿易訪問團一行七十八人訪秘舉行貿易洽談會。 3、七月外貿協會「2002年南美洲汽機車零配件拓銷團」訪問利馬舉行貿易洽談會。 4、七月卅一日中華民國經濟合作協會籌組之「拉丁美洲貿易投資訪問團」訪秘與秘魯全國私人企業協會( CONFIEP)舉行第三屆中秘經濟聯席會議。 (三)文教關係:秘魯知名「剪刀舞蹈團」一行五人於九十一年七月抵台參加「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演出;七名秘 魯青年於八月抵台參加「國際青年台灣觀摩研習營」、「國際青年學術研討會」;兩名秘魯青年獲我方獎學金 於九月抵台學習中文為期一年。第四屆台灣電影展於十月在秘舉行。 (四)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交通部張次長家祝等。 2、秘魯來訪者:秘魯國會議員德拉馬妲(Judith DE LA MATA)偕夫婿、國家團結黨黨魁芙洛蕾絲(Lourdes FLORES Nano)等。 (五)其他: 1、台灣路竹會組團一行四十餘人於九十一年八月抵秘魯,赴遍遠地區阿馬遜(Amazonas)省義診。 2、「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秘魯支盟於九十一年八月十日成立。 二二、我與委內瑞拉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三十年派駐古巴公使兼駐委公使,三十三年八月我在委京設立公使館,三十四年八月我首 位專任公使到任。五十五年七月中委兩國公使館同時升格為大使館。委政府於六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承認中共 ,我於同日宣布中止與委國外交關係,同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在委京設立「臺灣商務辦事處」,八十年更名為「 駐委內瑞拉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七十五年起委政府予我國人落地簽證入境,效期六十天。 (二)經貿關係:九十一年我與委國雙邊貿易總額為九千五百七十三萬元,我享有順差八千六百五十六萬美元。我輸 出產品以汽機車零配件、音響設備、發動機及其零組件、塑膠製品、人造花、鋼鐵製品、紡織品、機械設備等 為主;我自委國進口產品以鋼鐵原料、鋁廢料、魚類產品及化工產品為主。 (三)文教關係:委國德阿瑪斯集團(Bloque Dearmas)國際版總協調人羅薩諾(Saul LOZANO)、委國新消息報(Las Ultimas Noticias)國際版編輯貝雷斯(Maria PEREZ)應邀來台訪問。另邊界日報〈La Frontera〉社長索拉德( Adelfo SOLARTE)於十二月三日至八日來台參加北高市長觀選團。 (四)政要互訪:委國國會外委會主席孟多亞(Julio MONTOYA)等一行六人訪華。 (五)其他:旅委傳統僑社之僑胞約六萬人,絕大多數為廣東四邑人,集中在委京卡拉卡斯(Caracas)、馬拉開波( Maracaibo)、華戀社(Valencia)等地,以經營超市、進出口、雜貨舖、餐館及建築業為主。目前旅委台商十餘 家,約五十餘人,另有信仰一貫道國人約三百人在委定居。八十三年成立「旅委台灣同鄉會」,現已改為「旅 委台灣商會」。九十一年四月間並以「旅委台灣商會」為骨幹,結合傳統僑社共同成立「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委 內瑞拉支盟」。 二三、我國與哥倫比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六十九年二月八日中止與哥國之外交關係,嗣於同年八月在波哥大設立遠東商務辦事處,並在 巴蘭幾亞設立分處。七十九年八月,哥國政府同意我遠東商務處易名為台北商務辦事處,八十年七月,我關閉 駐巴蘭幾亞辦事處。八十二年五月七日哥貿易推廣局在台北設立哥倫比亞商務辦事處,嗣因哥政府緊縮預算, 處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關閉。 (二)經貿關係:民國九十一年我與哥國雙邊貿易總額為一億六千七百萬美元,我享有順差八千三百萬美元。我中南 洲汽車零配件貿易訪問團於七月十四日至十七日赴哥舉辦貿易洽談會,與會哥商五百餘人,交易成果豐碩。中 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於十月一日派員赴哥以型錄資料參加波哥大第二十四屆國際工業展,貿易洽詢案件踴 躍,展出成效良好。另我中南美綜合貿易訪問團於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三十日赴哥舉行貿易洽談會,赴會哥商約 六百人,後續交易機會估計可達三千二百萬美元以上。 (三)文教關係:台灣國立交響樂團陳指揮澄雄赴哥於哥京波哥大哥隆國家劇院擔任交換指揮,哥國家交響樂團常任 指揮霍夫曼(Irwin HOFFMAN)應台灣國立交響樂團之邀,偕樂團首席小提琴可拉希米露(KRASIMIRA)及中 提琴首席臧雷來台分別於台北新舞臺、新竹文化中心及苗栗文化中心演出。 (四)政要互訪:哥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哥國保守黨前主席)高梅斯(Enrique GOMEZ)夫婦偕參院外委會議員 狄亞斯(Manuel DIAZ)、參院憲政委員會議員安德拉地(Hernan ANDRADE)等應邀訪華。 (五)其他: 1、哥國科學發展局與我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就基礎科學(包括自然科學、數學、生命科學)、醫療衛生、 社會人文科學、農牧、教育及科學園區等資料進行科技資訊交換合作。 2、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哥倫比亞支盟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五日晚假哥京波哥大舉行成立大會,選出北部大城加里 市僑領蔡德誠先生為理事長。 3、波哥大電影展協會九月九日至十六日舉辦亞洲影片展,展出我「客途秋恨」、「上海假期」、「暗戀桃花 源」、「我從山中來」等影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