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對外關係概況
第五項 我國與北美地區國家關係
壹、我與美國關係
  一、一般關係

    自布希政府上台後,台美關係相較於柯林頓政府晚期已有顯著提升,除「強勁」對我軍售外,並多次強調將依據『台
  灣關係法』助我自衛,二00二年二月布希總統訪問亞洲時曾公開表示美國將「牢記對台灣民眾之承諾」,並盼見台海兩
  岸以和平方式解決歧見。另布希總統於四月四日簽署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之法案,成為美國
  法律,正式授權美國行政部門設法協助台灣以觀察員資格參加五月間於日內瓦舉行之世界衛生大會(WHA),對我申請入
  會及洽商其他國家給予支持等均具有正面之宣示意義,明確向國際社會展現美國助我參與國際社會之決心。

    此外,國務卿鮑爾於六月在紐約「亞洲協會」發表演說時,強調美國非常認真看待其在「台灣關係法」下之責任,正
  面說明我方不是問題而是一個「成功故事」。同年十月美國家安全顧問萊斯女士應邀於紐約「曼哈頓政策研究中心」就「
  有利自由理念之權力均衡」發表專題演說,稱許我與德國、日本等國家各自以適切之方式呈現「自由價值」,並且成功地
  在既有之傳統文化中確立其地位。

    (一)高層過境:布希政府對我需求均予積極回應,陳總統、呂副總統、張院長、游院長等高層均曾過境美國,美方
       基於「安全、舒適、便利及尊嚴」原則以高規格待遇予我,目前可謂於我高層過境,在合理之範圍內,美國政
       府已視為一常態;九十一年九月第一夫人吳淑珍女士訪美,在華府進行多項活動,使此行增添特殊之外交意涵
       。

    (二)政要互訪:

       1、我國赴訪者:我方訪美:國防部湯部長曜明於九十一年三月中旬赴佛州參加國防研討會,並與美國防部副
         部長伍佛維茲(Paul WOLFOWITZ)及亞太助卿柯立金(James KELLY)會晤,堪稱雙方高層交往上之一項
         突破。此外,九十一年間我高層官員訪美者計有監察院錢院長復、立法院王院長金平、司法院翁院長岳生
         、城副院長仲模、外交部簡部長又新、法務部陳部長定南、交通部林部長陵三、蔡政務委員清彥、環保署
         郝署長龍斌、農委會范主委振宗、國科會魏主委哲和、經濟部施次長顏祥、行政院經建會張副主委景森、
         財政部張次長秀蓮等人。九十一年度全美協調會報九月間於西雅圖召開,外交部簡部長又新率外交部相關
         官員前往主持,就增進我對美工作進行深入之研究與檢討。

       2、美國來訪者:九十一年美國重要訪賓包括:聯邦參議員范絲丹(Sen. Dianne FEINSTEIN, D-CA)、井上健(
         Sen. Daniel INOUYE, D-HI)、聯邦眾議員歐斯(Rep. Doug OSE, R-CA)、布朗(Sherrod BROWN, D-OH)、
         卡拉漢(Rep. Sonny CALLAHAN, R-AL)、鄧肯(Rep. John DUNCAN, Jr., R-TN)、謝宣(Rep. Pete SESSIONS,
         R-TX)、史密斯(Rep. Adam SMITH, D-WA)、藍格(Rep. Charles RANGEL, D-NY)、聯邦眾議員奚禮德(
         Earl HILLIARD, D-AL)夫婦、德拉瓦州州長明娜(Gov. Ruth Ann MINNER)、關島總督古德瑞斯(Carl T.C.
         GUTIERREZ)、美屬薩摩亞副總督杜拉方諾(Togiola TULAFONO)夫婦、密蘇里州農業廳廳長莫勒(Lowell
         MOHLER)乙行、夏威夷州商業廳長那亞(Seiji NAYA)、俄勒岡州經濟及社區發展廳廳長史考特(William
         SCOTT)、美參院外交委員會資深專業幕僚羅曼(Walter LOHMAN)、美國際合作委員會主席陳香梅女士
         、東南區州議會領袖訪問團、美國中西部州議會領袖訪問團、紐英崙州議會領袖訪問團、內華達州府會領
         袖訪問團、蒙大拿州參眾議長訪問團、全美州務卿協會鍾柏乙行、美國民間友我組織訪問團、及美國國會
         助理訪華團等。上述外賓對我政經現況及民主成就均留下深刻印象,邀訪成效良好。美訪台高層財經官員
         計有商務部助理部長賴許(William H. LASH, III)、財政部助理部長奎爾斯(Randal QUARLES)、商務部次
         長艾爾多納斯(Grant ALDONAS)、貿易代表署副助理貿易代表佛利曼(Charles FREEMAN)、聯邦法院大
         法官史格里亞(Antonin SCALIA)、美國貿易代表署助理代表帕波維奇(Joseph PAPOVICH)等。

    (三)美方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布希總統於二00二年四月簽署支持我成為WHO觀察員之法案,衛生部長湯普森(
       Tommy G. TOMPSON)於五月十四日在日內瓦首度公開表達美國支持台灣取得WHO觀察員地位,明確向國際
       社會展現美國協助我國之決心。

    (四)司法合作:法務部陳部長定南於九十一年七月訪問華府,會晤美國司法部長艾希克羅(John ASHCROFT),曾
       就九一一事件後之反恐議題、台美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之合作打擊毒品、洗錢犯罪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節,
       廣泛交換意見。

    (五)反恐合作:九一一事件發生以來,我政府多次重申堅定支持美國之立場,並已對阿富汗難民捐助包括醫藥、口
       糧、毛毯、帳篷及運輸工具等物資,總計我政府與民間海內外之人道捐助已超過一千七百萬美元,外交部亦編
       列反恐預算,供作反恐合作用途,美方對我合作一再表示感激。未來我將持續擴大台美雙方戰略需求,並以互
       信、互惠為基礎,在反恐相關議題上與美國繼續合作。

  二、美國對兩岸問題之立場

    (一)布希政府在兩岸政策上尚能平衡待我,對我之承諾明確且堅定,布希本人於二00一年四月廿五日美方公布對
       台軍售清單後表示,美國將「竭盡所能協助台灣自衛」;二00二年二月布希訪問日本及北京時,曾多次提及
       灣關係法,並公開表示美國不會忘記對台灣人民的承諾。

    (二)美對兩岸政策係植基於「台灣關係法」及三公報之上,其內涵基本上包括其「一個中國」政策、兩岸對話及和
       平解決,且須獲得台灣人民之同意,其中堅持「和平解決」係美方政策之基礎。

    (三)國務卿鮑爾(Colin L. POWELL)於二00二年六月十日在紐約「亞洲協會」中闡述美國外交政策時,特別強調
       美國非常認真看待其在「台灣關係法」下之責任,且曾十七次提及台灣,正面說明我方不是問題而是一個「成
       功故事」。

    (四)二00二年十月一日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萊斯(Condoleezza RICE)女士應邀於紐約「曼哈頓政策研究中心」以「
       支持自由理念之權力均衡體系」為題發表專題演說,伊稱許我與德國、日本等國家各自以適切之方式呈現「自
       由價值」,並且成功地在既有之傳統文化中確立其地位。另伊亦提醒中共領導人,欲達成其提升中國人民生活
       水準之總目標,應以發展中國人力資源為重,而非仰賴天然資源開發或對周邊領土之野心。

  三、美國對我軍售問題

    (一)依據「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應提供我足夠之防禦性軍資與服務。

    (二)依據一九八二年「六項保證」,美國不會就我軍售需求項目事先與中共諮商,亦不會設定停止對台軍售之期限
       。

    (三)中共曾向美國表示考慮將撤除部分沿岸飛彈,用以換取美方減少或停止對台軍售之意圖甚明。美方已表示將遵
       守「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等相關承諾,不就對台軍售事與中共諮商,亦不會同意中共將軍售與飛彈事
       掛鉤。

  四、我對美國會工作概況

    (一)為廣植與美聯邦參眾議員及助理之友誼,駐美代表處持續加強對美國國會工作,第一0七屆國會(九十至九十
       一年)年訪台國會議員共五十一人,另有國會助理多人訪台,效果良好。

    (二)美國國會亦屢以友我法案、決議案、國會聲明及致函行政部門等方式,在有關台海安全、我參與國際組織、以
       及提升雙邊關係等議題上,表達對我之關切與支持。

    (三)二00二年十一月舉行期中選舉,產生本(一0八)屆國會議員,參議院共和黨五十一席、民主黨四十八席、
       無黨籍一席,眾議院共和黨二二九席、民主黨二0五席、無黨籍一席,參眾兩院共和黨均居多數。

    (四)美國會眾議院於二00二年四月九日成立「國會台灣連線」,該連線係魏斯樂(Robert WEXLER)、布朗(
       Sherrod BROWN)、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薛博特(Steve CHABOT)等分屬兩黨之四位眾議員發
       起,並擔任共同主席,成員高達一百一十餘位。

  五、我對美國學界工作概況

    (一)鑒於美國學界對美政府政策制定及輿論之形成具影響力,我一向注重與重要智庫及大學之合作與互動,積極參
       與相關研討會,加強洽邀具代表性之政學界人士訪台。

    (二)我亦籌組負責兩岸事務等相關重要官員或專家學者團訪美,透過對話與交流,以增進美國意見領袖對我立場之
       認識與支持。

    (三)目前共有十所智庫及七所大學與外交部有合作計畫,合作項目包括政策研究計畫、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及培訓我
       國官員等部分,統計平均每年進行研究計畫、國際研討會均達數十次,官員赴美受訓亦達數十人。

  六、台美經貿關係

    (一)雙邊貿易:九十一年我對美出口額美金二百六十七億七千萬元,自美進口額美金一百八十一億四千萬元,雙邊
       貿易總額為美金四百四十九億元,較九十年減少百分之二點二,我對美順差為美金八十六億三千萬元,較九十
       年順差減少百分之八點四。美國為我第二大出口國,第二大進口國。九十一年中美雙邊貿易額佔我全球貿易總
       額百分之十八點五。

    (二)簽署重要協定:

       1、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簽署生效)
       2、航空氣象現代化作業系統發展技術合作協議書第五號執行辦法(九十一年元月一日簽署生效)
       3、熱帶雨量測量計畫合作協議(九十一年四月二日簽署生效)
       4、技術合作發展、發射並操作氣象電離層及氣候之衛星星系觀測系統協議第一號執行協定(九十一年五月十
         四日簽署生效)
       5、氣象預報系統發展技術合作協議第十四號執行協定(九十一年八月二日簽署生效)
       6、有關漁業及養殖合作備忘錄(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簽署生效)
       7、水資源發展技術支援協議第四號修正案、第六號附錄第一號修正案及第七號附錄第一號修正案(九十一年
         十二月四日簽署生效)
       8、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第五號執行辦法公元二00二與二00三年美國會計年度計畫(九十一年十二月九
         日簽署生效)
       9、航空氣象現代化作業系統技術合作協議第六號執行協定(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簽署生效)

    (三)我方努力及貢獻

       1、推動台美自由貿易協定
         在駐美國代表處積極推動下,美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針對本案於二00二年五月十三日舉行公聽會,我
         駐美國程代表建人及其他出席作證之美方團體與人士對本案多表支持。ITC另於同年五月十七日派員來台實
         地訪談並蒐集資料,並於十月十七日發表本案調查報告,目前本案正積極推動中。

       2、組團赴美拓展貿易:
         二00二年「農產品貿易友好訪問團」於五月赴美訪問兩週,先於五月十三至十五日訪華府,拜會美國貿
         易代表署副助理貿易代表佛利曼(Charles FREEMAN, III)及農業部國際農業事務主管次長潘恩(J.B.
         PENN),以及多位聯邦參眾議員,並與穀物供應商簽訂採購意向書,廣受各界歡迎。該團隨後分為黃豆玉
         米團及小麥團,分訪密蘇里州、伊利諾州、明尼蘇達州、愛阿華州、南達科他州、華盛頓州及科羅拉多州
         。

  七、文教關係
    根據美國國際教育研究所統計資料,二00一至二00二學年度我國留美學生人數為二萬八千九百三十人,較前一學
    年度增加百分之一點三。九十一年我國人赴美人數為四十九萬九千人次,較上年減少百分之八。我為美最重要之觀光
    客、留學生來源國之一。

貳、我與加拿大關係
  一、一般關係

      我與加拿大實質關係在既有之基礎上穩健發展,雙方溝通及聯繫管道順暢,加國國會會議員並成立「加台國會議
    員友好協會」,為加國國會同類組織規模最大者。我在渥太華設有駐加拿大代表處,另在溫哥華及多倫多亦分設有辦
    事處,上述三處與轄區內之加國聯邦及各省、市級政府維持密切及友好之關係。加拿大在台設有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其業務包括簽證、經貿、投資、觀光、旅遊、文教交流等工作;加國省級政府如卑詩省、亞伯達省及魁北克省均在台
    設立貿易辦事處,台加關係可望在雙邊密切之經貿、科技及文教交流下繼續發展。

  二、經貿關係

      民國九十一年我對加出口額為十五億五千四百萬美元,較前一年減少約百分之零點六六,自加國進口九億四千五
    百萬美元,較前一年減少百分之五點一二。我為加國第十大貿易夥伴。國人赴加旅遊者眾,加國於九十一年核發九七
    、八三六件觀光簽證予我國人。

  三、 文教關係

      我與加國定期召開高等教育會議,甄選加國學者來華研究並給予獎助學金,雙方訂有學生交換計畫,加國政府亦
    提供我學者研究與加國相關事務之「馬偕學者」獎學金。近年赴加留、遊學人數漸增,加國於九十一年核發二、四三
    三件學生簽證予我國人,若含持觀光簽證至加國短期遊學者,每年有近五千名我國學生至加國求學,目前我在加國各
    級學校之留學生總數已逾六千人。

  四、 政要互訪:

    (一)我國赴訪者:考試院長許水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魏主任委員哲和、銓敘部吳部長容明、經濟部尹次長啟
       銘、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陳副主委明通、僑務委員會陳副委員長榮傑及廖副委員長勝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陳主任委員建年、鄭副主任委員天財等人。外交部高政務次長英茂於九十一年八月廿九日至九月六日偕員赴加
       主持「對加工作會報」、視察駐加三處館務,並拜會加國外交部主管亞太事務政務次長基爾格(David
       KILGOUR),另拜會加拿大亞太基金會及環球郵報等重要智庫及媒體負責人,就台、加及兩岸事務交換意見,
       對增進渠等對我之認識與了解,極具助益。立法院蔡委員同榮等十三位立委於七月廿五日訪問多倫多,並與加
       台國會議員友好協會會長馬凱(John MCKAY)等十位國會議員簽署友好合作聲明。

    (二)加拿大來訪者:加國各界來台訪問之重要人士,包括二位參議員、十六位國會議員、高階司法人員團、前外長
       艾斯威西(Lloyd AXWORTHY)、人權委員會主席瑞恩西(Michelle FALARDEAU-RAMSAY)等。

  五、雙邊重要交流

    (一)經濟部尹次長啟銘率領我經貿官員、企業主管及重要科技產業廠商約一百五十人組團於二00二年六月五日至
       十日赴加拿大多倫多市參加「二00二台加工商企業研討會」;會中針對航太、新媒體及投資等三類產業進行
       分組研討,並邀請台、加雙方企業領袖剖析各產業現況及未來發展趨勢。

    (二)國際知名生化科技產業組織BIO(Biotechnology Industry Organization)於二00二年六月九日至十二日在多倫多市
       舉辦「生物科技產業展」,我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籌組數十家業者報名參加,外交部並協助該中心於六
       月十日舉辦「台北之夜」餐會,以協助推動雙邊生化科技交流。

    (三)加拿大原住民訪問團乙行廿人由加國前原住民國會議員哈伯爾(Elijah HARPER)率領於五月廿一日至六月一日
       訪台,拜會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及外交部等單位,並赴屏東、台東及花蓮等地,拜會當地縣政府,並與我原住
       民進行文化交流活動。

    (四)加拿大「慶祝聯合國宣布國際殘障日十週年活動」主辦單位於二00二年十二月三日頒發International Excellence in
       Leadership Award予我第一夫人吳淑珍女士(由第一夫人堂兄吳景裕醫師在渥太華代表受獎),並設立The First
       Lady of Taiwan/ Wu Shu-chen Career Award獎項,表彰伊對我民主之貢獻。

  六、學術交流

    (一)「加拿大亞太基金會」於二00二年八月十五日與駐溫哥華辦事處於卑詩大學合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兩岸
       關係之意涵」研討會,外交部邀請並補助國安會賴諮詢委員幸媛及東吳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李副教授貴英參加該
       會議。

    (二)加國智庫學者團渥太華大學寇瓦利歐(Jacob KOVALIO)教授等乙行七人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至十五日訪台,
       團員約克大學亞洲研究中心亞洲商務及管理計畫主任富若利克(Bernie FROLIC)並就台加關係及中共政權交替
       後之加「中」關係等議題向本部中高階同仁演講交流,另F主任及多倫多大學東亞系主任季索(Richard
       GUISSO)等人亦就外交部人員赴加進修等事與相關人員交換意見,另位團員—加國國際事務發展協會主席史卡
       特(Brian SCOTT)就NGO事務及我國際宣傳工作事與外交部相關人員晤談。

    (三)外交部補助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至十七日舉辦「台加人類安全會議」,加
       拿大卑詩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佳伯(Brian JOB)及資深教授依凡斯(Paul EVANS)等學者應邀與會。

  七、經貿及科技協定及交流

    (一)台加「通信及資訊技術合作瞭解備忘錄」簽署於八十七年六月。在該架構下辦理之台加電信及資訊合作第二次
       諮議會議於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在台北召開。

    (二)台加「電磁相容性檢驗相互承認協定」於二00二年六月七日在多倫多市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