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外交部於七十八年首度編印「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外交年鑑」
,嗣按年續編,迄今共出版外交年鑑十一冊,分送各界參考
。此次續編,資料涵蓋期間自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民
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標題為「中華民國八十九年
外交年鑑」。
二、本年鑑之體裁、章節,仍沿上年年鑑之方式,分為本文、外
交活動圖片及附錄三部分。本文包含外交施政概況、中外關
係、領事事務、外交行政、外交大事日誌等。外交活動圖片
係選刊與我外交事務有關之彩色照片,配合文字說明;附錄
係蒐錄總統之外交言論摘錄等十三項與我外交業務有關之各
種參考資料,以供查考。
三、本年鑑資料絕大部分係由外交部所屬各單位及駐外機構所提
供,至部分由其他機關提供之資料則註明出處。
四、本年鑑所用國名、人名及專有名詞等均係官方之成規或慣例
所習用者,必要時亦分別加註外文。外文姓名中「姓」之全
部字母使用大寫,以資辨識。
五、本年鑑之內容資料著重在八十九年一月至八十九年十二月期
間之各項外交業務及活動,惟與上述外交事務有關之前後事
實亦酌予刊入,以明其來龍去脈。
六、本年鑑之文字,為求連貫,例有統一用語,如「本部」均稱
「外交部」;政府機關一律稱全銜;稱呼中、外政要慣加「
官銜」;文內數字皆用中文;對外國人名、地名,一律採用
外交部慣用之譯名;而對日期、時間之稱謂,在國內發生而
由我國主辦之業務用「民國」,在國外發生或國際性事件則
用西元。
七、本年鑑由「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主編,全書資料均經編輯
委員分工初審及綜合審閱,一般編務及聯繫工作係由檔案資
訊處負責。編輯期間,從資料撰寫、活動照片蒐集以至編排
校對等工作,咸賴部內外同仁協力合作,以竟全功;惟疏漏
之處在所難免,未來自當繼續改進,以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