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研究設計業務
壹、前言
外交部研究設計委員會(以下簡稱研設會)掌理外交政策及計畫之研究,並協助外交部所屬各單位研擬相關之中、長程外交政策及方案。研設會審度國內外情勢,並針對當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重大外交問題,與各單位協調配合,透過委託學者專案研究、邀請各界人士參與所舉辦之研討會或座談會,集思廣益,籌謀因應方案。同時檢討及評估以往政策或計畫之得失,作為外交施政之參考。此外,研設會亦負責彙編外交部施政計畫暨承辦預警、外交政策說明會、政府再造及各項管制考核業務。
貳、研設會一年來(八十九年一月至十二月)業務推行概況及成果
一、研究設計:
(一)召開研設會擴大研討會:
邀請學者專家暨外交部有關單位主管及研究設計委員,就國際間發生之重大事件或特定專題進行研討,藉集思廣益之方式作成具體可行之方案,分送有關單位參辦,或呈報行政院及分送有關機關參考。八十九年一月至十二月外交部召開之研討會共計六次,議題如后:
1、總統大選後我國外交政策走向及建議(三月卅日)。
2、從總統就職演說談「人權外交」(五月廿四日)。
3、我國參與聯合國的策略與作法(部內)(六月十三日)。
4、我國參與聯合國的策略與作法(公開)(七月六日)。
5、如何推展全民外交—觀光、文化、教育領域(九月十三日)。
6、如何推展全民外交—經濟、僑務、國際交流領域(十一月十
六日)。
(二)委託專題研究:
為加強對國際問題及外交策略之研究分析,外交部委請國內學術機構、學者專家就當前重要國際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並撰寫「專題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及具體建議,以供外交部實際作業之參考。
八十九會計年度研設會委請學術機構或學者專家研究之專題,計有六項:
1、科索沃危機後巴爾幹重建對我務實外交之影響。
2、中共在非洲加強經貿工作對我國之影響暨我國的因應對策。
3、俄羅斯聯邦主要行政區自主性之研究—兼論我國對俄外交
工作之優先順序及中長期規劃。
4、特殊國與國關係後之中美中共三角關係。
5、如何強化我國的對外經濟援助工作。
6、冷戰後日本東亞安全政策之研究。
(三)舉辦專題座談會:
外交部隨時審度國際情勢及參酌業務需要,由研設會不定期舉辦專題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政府機關代表、新聞媒體、民間團體人士及外交部主管人員就當前外交重要問題交換意見。會中決議之建議事項,除由外交部主管司處參辦外,亦酌情報請行政院核備或函送有關機關參考。八十九年一月至十二月,研設會共計召開六次座談會,議題如后:
1、民調顧問會議第一次(六月十五日)。
2、民調顧問會議第二次(六月廿三日)。
3、民調顧問會議第三次(七月廿四日)。
4、「外交危機處理要點」檢討會(八月卅日)。
5、「國際合作發展法草案」專案小組會議第一次(八月
卅一日)。
6、「國際合作發展法草案」專案小組會議第二次(九月
廿一日)。
二、研究發展:
研設會依據行政院頒 布之「各級行政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辦法 」及「外交部各單位(同仁)撰寫年度研究發展項目自行研究報告注意事項」,於年度開始前,協調外交部各單位就業務主管範圍,擬提年度研究發展項目,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分別進行研究。並於年度結束後,撰寫研究報告,由研設會送請專家學者評審。並於簽請部次長核定後,提送行政院研考會參加綜合評獎。獲獎之績優報告並分送外交部有關單位及各駐外館處,供推動業務之參考。
八十九年度外交部提出之研究報告計有四篇:
(一)二○○○年代美國與中共對非洲及東亞政策之研究:展望及我因應之道。
(二)阿姆斯特丹條約決策機制之影響—兼論對我國之影響。
(三)危機處理的理論與實務。
(四)歐聯與中華民國關係發展之研究。
三、企劃設計:
(一)「全民外交」政策:
全民外交主要意義即推動「民主、民間、民意」之外交;旨在結合國內各界及民間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人士,以民意為依歸,協助政府推動國際事務,以便將台灣民主成就推廣於世,以利拓展我國際空間。具體推動議題如下:
1、完成規劃籌設外交部「非政府組織(NGO) 國際事務委員
會」,該委員會於十月二日成立,作為外交部協助推動
我國民間組織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之窗口。
2、規劃「全民外交事務研習班」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陸
續開班,公開招訓國會助理、政黨、NGO主管、新聞媒體
人員等民間各界菁英,期許建立一支我國民間外交「種
子部隊」。
3、擴大遴聘各界專業菁英擔任「無任所大使」,以協助外
交部推動包括醫療、企業、婦女、原住民、人權等議題
之外交任務。相關人選將於九十年元月間產生。
4、協助規劃「外交替代役」,九十年度先行分配卅五名役
男至我駐外農技團服勤「海外合作 役」,未來將續擴大
推動「外交替代役」。
5、規劃外交部招募「外交志工」案,以落實 總統昭示之
「志工台灣」精神,預定九十年初先期招募「短期專案
志工」至外交部服務,未來將續規劃中長期及海外外交
志工。
6、規劃外交部「外交事務協會」轉型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
人基金會,期使其成為協助外交部具體推動全民外交之
外圍組織。
(二)協助規劃籌設「外交學院」:
新政府推動外交新政,極重視涉外人才之養成,並為提昇外交政策之中長期研究分析能力,外交部因此將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改建及外交學院之籌設列為未來三年施政重點。研設會將共同負責該學院軟體規劃,期使該學院發展為綜合「外交人員專業精實訓練」、「全國駐外人員統一指揮基礎教育」、「研究智庫」、「全民外交民間人才委託代訓」等功能,期使成為「全功能」之學院。
四、管制考核:
管制考核之目的,在追蹤計畫執行情形,評估計畫執行績效,以確保計畫目標之達成。外交部運用現代管理科學之理論與方法,將計畫、執行、考核全程貫徹,成為一個周密循環的行政管理體系。
研設會負責之管制考核工作,概況如后:
(一)追蹤管制:
1、有關推動施政計畫三級管考(院列管、部會列管、自行列管)及由院列管計畫管考一元 化,行政院研考會已完成四項法規之修訂及實施,並配合電腦化及網路化建置運用,將可減少各種文書作業及縮短作業流程,對整體施政計畫之管理更具效率,並已函請各部會確實依據規定配合辦理。
2、外交部已參考行政院作法,訂定有關規定,落實推動管考制度。
(二)考核評估:
1、領事事務局推行為民服務工作年終考核:
「提高行政效率,加強為民服務」為外交部工作重點之一。行政院為使各機關及公務人員為民服務之努力獲得普遍認可與肯定,自民國七十年度起每年辦理各機關推行為民服務工作年終考核,由行政院(研考會及各部會成員)組成為民服務考核小組至所屬各機關實地考核,外交部此項業務由研設會彙辦。外交部對為民服務工作,至為重視,且不斷力求革新,無論在修訂為民服務相關法規、簡化申請案件流程、改善服務態度、為民服務專題研究及運用民間社會資源各方面,均有顯著績效。自七十年參加考核以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已榮獲團體甲等獎三次,個人甲等獎八次。為提昇服務品質及對民眾服務承諾,該局於八十六年一月編印「為民服務白皮書」,供民眾參考,頗獲好評,並榮獲行政院頒發優等獎,白皮書並依實際需要每年修訂。該局參加八十七年度「行政院服務品質獎」考核,榮獲「優良服務規範獎」,依規定凡榮獲優良獎項者,下年度免予考核。為落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平時考核工作,行政院業於本(八十九)年七月六日函頒「行政院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外交部依此規定訂定「外交部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每半年將考核結果函告領事事務局及所屬分支機構參考改進,並函行政院研考會備查;另為展現親民、保民、愛民之服務效能,建構直接與民眾面對面溝通機制,主動發掘問題,行政院於同年十月十六日頒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首長與民有約作業原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並依此規定訂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局長與民有約活動執行計畫」。
2、預警制度:
為掌握我與各國雙邊關係之發展,外交部自八十一年十二月開始建立「預警制度」,擬訂「我與現有邦交國家雙邊關係穩定性分析表」及「我與無邦交國家雙邊關係可能性分析表」二種分級參考指標,由各地域司將轄區內國家與我之雙邊關係現況依據該指標格式填列後由研設會彙整呈部次長核閱,每三個月重新檢討評估一次,針對關係可能變化之國家,研設會均請主管地域司,斟酌雙邊關係現況,於必要時立即分擬密稿呈部次長核示後,電請駐館就特別注意之事項加強工作,該指標格式並依實際情形適時修正。
五、綜合計畫:
綜合計畫乃政府政策形成過程中不可或缺之一環,從事計畫的組織或個人,以「長程」及「整體」眼光,全盤考量各種有關因素,選定目標並制訂達成該目標策略行動之作業過程。研設會承辦及推動之外交部綜合計畫,較重要者有下列三種:
(一)研擬年度施政方針:
行政院秘書處於每年四月或五月上旬(自九十年度起,改為每年九月或十月)函請外交部研擬下一年度之施政方針,均由研設會函請部內相關單位衡酌業務需要提供資料,予以彙整,呈部次長核定後報院。
外交部之「施政方針」經院核定後,亦由研設會分送外交部各單位,據以編訂年度施政計畫。
(二)編訂年度施政計畫:
研設會依據八十年十月九日院頒之「行政院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及行政院研考會函送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作業注意事項」,於每年七月下旬至八月中旬(自九十年度起,改為每年二月下旬至三月中旬)函請部內外各相關單位依據「施政方針」編訂「重要施政計畫」草案,並予彙整、呈部次長核定後報院。
(三)推動中、長程計畫:
健全有效之政策措施有賴於長、中程的施政規劃作業,以因應國內外環境情勢的急劇變遷,因此擬訂具前瞻性、積極性與創新性的政策與計畫,可以洞燭機先,達到落實國家長期施政之目標。研設會依據民國六十九年三月行政院訂頒之「復興基地重要建設方針案」之指示,以國家整體建設之長程策略與目標為考量,協調部內重要業務單位研訂長、中程外交事務之計畫作業,先後研訂十項工作方案,即:加強外交功能與對韓國、對日本、對東南亞及南亞、對澳、紐暨南太平洋、對中東、對非洲、對歐洲、對北美以及對中南美各地區國家等十項工作方案,並隨即執行,此十項工作方案屬長期且永續性之施政計畫,惟由於國際情勢之變遷與工作執行上之實際需要,必須視情況適時予以修正。至目前為止,經研訂修正者計有九項,即:對日本與對東南亞及南亞、對澳、紐暨南太平洋、對中東、對非洲、對歐洲、對歐聯、對北美及對中南美各地區國家等之工作方案。此外,由於參與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WTO、
WHO等以重獲我在國際社會之地位之工作日趨重要,因此,外交部正衡酌實際需要,未來擬繼續研訂相關工作方案,訂定優先順序,積極進行。
八十九年行政院研考會函請各機關就未來四年(民國九十年至九十三年)提出重要之中程施政計畫,本部計提出下列五項計畫:
1、加強我民間團體國際事務能力及國際參與。
2、設立外交學院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改建。
3、國際合作發展法案。
4、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
5、外交部職務輪調宿舍第二期改建工程。
六、外交議題民意調查:
外交部委託專業民調機構從事外交議題民意調查,其目的在於透過科學方法瞭解國內一般民眾對於當前國際情勢、國家地位、外交部總體表現的滿意度、整體外交政策的評價以及各項外交政策的意見與看法,作為外交部推動施政之參考。外交部委託國立中正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於八十九年七月展開首度的民意調查,並於八月公佈調查結果。
七、承辦國際交流業務:
(一)國際學術交流合作之聯繫與補助:
辦理國際學術交流合作事項,邀請我學術界個人或組 團出國訪問,以加強與國外學術界之交流及聯繫,並處理國內學術界個人或團體之出國申請補助案,及安排或接待來華從事學術研究交流之外國學者。
(二)政黨舉辦國際會議或出國訪問之補助:
辦理國內各政黨申請舉辦國際會議或出國訪問補助案。
參、檢討
研設會依據部次長有關外交的施政理念及政策,區分近程、中程及長程的外交政策目標,推動研究發展、企劃設計及綜合管制重點業務,加強外交設計功能,期與外交部內各司處及駐外單位共同努力達成目標。研設會目前並無專門研究人員的設置,惟力求有限資源的有效運用,廣泛的藉重民間組織、智庫及學界人士的專業知識及參與國際活動的經驗,充實研究設計的功能。同時加強外交部諮詢委員功能的發揮,對於研究設計功能的進一步落實,亦助益良多。
未來研究設計事項的可行,有賴部內同仁繼續給予更多的建議,並期研究設計事項的成果充分反映寶貴的意見。
肆、未來努力方向
今後研設會除繼續推動前述各項業務外,為期進一步發揮其法定職掌與功能,當朝下述方向努力:
一、爭取強化研設會組織並加強研究設施:
研設會現有人力有限,難以自行深入研發,須爭取設置專任研究人員職缺以納編調部資深人員賦予教學、研究、諮詢、訪賓接待及學術交流等任務,使發揮其專長並避免閒置人力,及強化研設會組織暨功能。
二、加強與學術界之聯繫:
(一)與國際政治、外交、國際法、經貿等各界學者加強聯繫,俾能運用其智
慧與經驗對我外交政策提供建言。
(二)與國內各智庫密切聯繫,積極參加或贊助其舉辦之相關研討會或演講會
,並蒐集其論文或出版品供參。
(三)透過我駐外單位,蒐集國外輿論或智庫有關我對外關係之研究資料供參。
(四)推動設立外交部諮詢委員,延聘國內外學者專家共同就我當前外交相關
議題提供諮詢意見,必要時並委託渠等代表本部出席相關國際會議或撰寫
專題報告,俾確實發揮「多元外交」、「全民外交」之政策及功能。
三、加強全民外交之推動:
(一)持續透過民意調查以及各項與民間團體座談、交流的機會,瞭解民間在
參與國際事務方面的需求,提供適當的協助,鼓勵國人為推動全民外交共
同努力。
(二)舉辦各種講習、講座,推展全民外交理念,提升國人對於國際事務的瞭
解以及參與感。
(三)加強跨部會間的協調,整合可運用資源,期能有效運用政府資源,協助
國人走入國際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