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參加國際組織、會議與活動
隨著國際情勢之演變,我外交政策亦相應調整,採取更靈活務實之作法,除尋求與更多國家建立外交及實質關係外,並以擔任「區域之合作者」及「全球事務之積極參與者」為外交政策目標之一。由於我在國際社會處境特殊,參與國際組織及其活動之客觀環境與其他國家所面臨者不同,故所採之策略及方式亦有所不同。外交部目前係以務實之態度推動參與國際組織,現正積極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關以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並與我已加入之各國際組織加強關係,以維護我會籍地位與權益,進而爭取更多參與國際事務之機會。此外,亦積極協助我其他政府機關、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加各種國際組織、會議、國際交流活動及從事國際人道救援工作。
壹、推動參與聯合國
我於民國六十年被迫退出聯合國後,歷經二十餘年之奮鬥經營,國內之政治經濟及社會各方面均有長足之發展,使國人對拓展國際活動空間及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更為重視。鑑於參與聯合國已為全體國人共同之期望,政府爰自八十二年起正式推動參與聯合國案。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我友邦布吉納法索、索羅門群島、甘比亞、賴比瑞亞、馬紹爾群島、塞內加爾、史瓦濟蘭、薩爾瓦多、格瑞那達、尼加拉瓜、聖文森及宏都拉斯等十二國為我參與聯合國事向聯大提案,馬拉威嗣後加入連署。彼等促請聯大成立工作小組,就我在聯合國迄無代表之問題加以研議並提出解決建議,俾使我二千三百萬人民在聯合國中有適當之代表為其發言。九月十五日聯大總務委員會審議該提案時,總計有六十八國代表發言,其中二十國支持,四十七國(包括中共)反對,美國則發言重申其「一個中國」政策,討論前後歷時三小時卅分。最後聯大主席納米比亞外長Theo-Ben
GURIRAB以該案尚無共識為由,裁定不建議將其列入正式議程。
第五十四屆聯大總辯論自九月二十日至十月二日舉行期間,索羅門群島、布吉納法索、查德、甘比亞、賴比瑞亞、馬拉威、塞內加爾、馬紹爾群島、哥斯大黎加、史瓦濟蘭、貝里斯、多米尼克、薩爾瓦多、格瑞那達、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拉圭、聖克里斯多福、聖文森、海地、馬其頓、捷克、巴布亞紐幾內亞及密克羅尼西亞等二十五國之元首、總理或外長,發言助我。彼等明確表達支持我參與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之立場,或關注兩岸情勢之發展並籲請和平解決;另若干國家代表亦對我九二一地震災情表示關切。
貳、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
聯合國專門機關「世界衛生組織」(WHO)係由我與巴西聯合倡議,於一九四八年正式成立,為目前推動改善世界醫療技術、增進衛生保建工作最重要之政府間國際組織。我雖為該組織之創始會員國,惟我退出聯合國後,亦於一九七二年被迫退出該組織。我政府基於人道精神,並為積極參與國際交流與提升我醫療衛生品質,爰於一九九七年以「邀請中華民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為訴求,積極推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
一九九九年我友邦索羅門群島、宏都拉斯、聖文森、賴比瑞亞及塞內加爾五國,先後於四、五月間致函WHO幹事長,要求將「邀請中華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之補充議題列入大會議程。五月十七日總務委員會審議該案時,宏都拉斯以提案國身分列席發言支持,另布吉納法索亦以總務委員會成員身分發言支持,但因中共代表頑固反對,且阿根廷、古巴、俄羅斯、尚比亞及斯里蘭卡等五國附和中共主張,該案未獲建議納入議程。嗣世界衛生大會審議總務委員會所提報告時,尼加拉瓜及多米尼克兩國發言對總務委員會不將邀我參與世界衛生大會之提案列入議程之決定,表示遺憾,而中共與緬甸則仍發言反對我參與案。最後大會仍以未交付表決之方式,通過總務委員會之報告。本案推動三年來,雖因中共之阻撓而無法列入大會議程,然在推動過程中,國際社會成員對我訴求表示同情與瞭解者與日俱增,此將有助我參與案未來爭取多數國家之支持。
參、爭取加入聯合國以外之功能性國際組織
除推動參與聯合國之工作外,我亦積極運用我政經實力,以靈活務實之作法,鞏固與我已加入之各國際組織之關係,維護我會籍地位與權益。對於我尚未加入之國際組織,亦積極爭取加入或增進實質聯繫,爭取參與其活動之機會。目前我擁有會籍之政府間國際組織計有亞洲開發銀行(ADB)、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ICAC)、國際畜疫會(OIE)、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亞非農村發展組織(AARRO)、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FFTC/ASPAC)、中美洲銀行(CABEI)、東南亞中央銀行總裁聯合會(SEACEN)、國際種子檢查協會(ISTA)、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AVRDC)、亞太科技合作協會(ASCA)、亞洲稅務管理暨研究組織(SGATAR)、亞太經濟合作(APEC)、亞洲選舉官署協會(AAEA)、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及國際防制洗錢組織(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等十六個;另我亦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TTAC)、美洲開發銀行(IDB)、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世界貿易組織(WTO)、中美洲議會、中美洲議長論壇及中美洲統合體等九個國際組織。茲將我在參與之國際組織中之重要進展略述於後:
一、 |
亞太經濟合作(APEC)
我自八十年十一月加入
APEC 以來,即積極參加 APEC 各項會議及活動,以增進我與 APEC 其
他會員體外交及經貿上之交流,並努力爭取在台主辦 APEC
各項會議及活動,以擴大我在 APEC 之影響力。八十八年我除參加 APEC
「第七次經濟領袖會議」及「第十一屆部長級年會」外,並出 席 APEC
財政、中小企業、貿易及人力資源發展等四次專業部長會議暨三次資深官員會議;另在台
主辦「APEC 新創事業及創業投資研討會」等 APEC
活動計八次。總計八十八年我主辦及參加 APEC
各項會議及活動達一○五次。八十八年我在 APEC
中擔任之重要職位包括農業技術合作專家小組、
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及貿易推廣工作小組之主導成員。另我於 APEC
第十一屆部長級年會提出之
「藉由推動新創事業及創業投資促進經濟復甦」倡議,除獲列為部長級會議之正式文件外,部長聯合
聲明中亦述及對我上揭倡議表示歡迎,並盼 APEC
下一年於該議題有具體之推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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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世界貿易組織(WTO) 世界貿易組織於八十四年元月一日成立,同年元月三十一日WTO予我觀察員身分。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與WTO
並存一年後,於八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失效,並由WTO
完全取代。我已於同年十二月一日依據WTO 協定第十二條向WTO
秘書處提出轉換申請加入WTO ,我前在GATT架構下所進行之入關進展均獲轉換為WTO
入會之基礎,GATT 審查我入關工作小組亦轉換為WTO
工作小組。審查我入會工作小組迄八十八年十二月底止,已舉行十次正式會議及三次非正式會議,另二十六個要求與我進行雙邊談判之WTO
會員中,我已與二十五個會員完成雙邊諮商並簽署協議,僅香港已與我完成雙邊談判,惟尚未簽署協議。未來我入會案重點在於促請各會員支持我早日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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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簡稱ADB) 該組織成立於一九六六年,址設菲律賓馬尼拉,我為亞銀創始會員之一。中共自一九八三年起即企圖加入,亞銀迫於壓力,乃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與中共簽署備忘錄,同意中共以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之名義加入,並自中共入會之日起,改稱我為Taipei,China。我以該名稱具地方性涵意,除向亞銀當局提出嚴正抗議外,並以拒絕出席其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七年兩屆年會,表達我之不滿。一九八八年政府經與亞銀當局多次磋商,終在獲其明確保證我為亞銀正式會員之地位及權益絕不因會籍名稱變更而有所影響之情形下,以「抗議中」之方式組團出席亞銀第二十一屆年會。一九八九年亞銀第二十二屆年會在北平舉行,政府在獲得亞銀與主辦單位保證以平等地位對待我與其他與會代表團之情形下,再度組團參加年會。一九九○年迄今我續組團參加亞銀年會,並持續向亞銀爭取改善我在該行之名稱。亞銀第三十二屆理事會年會於八十八年四月三十日至五月二日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我援例組團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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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美洲開發銀行(IDB)
IDB成立於一九五九年,總部設於美國華府,旨在提供貸款及技術協助予美洲地區之會員國政府機構或私人企業,以促進區域內會員國之經社發展。IDB
自民國八十年起邀我以觀察員身分列席該行理事會年會,此後,每年我皆派員參加。該行總裁伊格雷西亞斯(Enrique
V. IGLESIAS)曾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訪華,期間曾與中央銀行就我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出資兩千萬美元與該行共同貸款予其會員國等合作計畫完成換函手續。IDB
八十八年年會三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在法國巴黎舉行,我由中央銀行彭總裁淮南率團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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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該組織係已開發國家政府討論經濟事務之論壇,旨在協助會員國制訂適當之政策,以促進會員國之經濟發展與社會福祉,並協調會員國援助開發中國家。為增進其會員國與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之相互瞭解,該組織於一九八八年五月部長會議中發表聯合公報,除肯定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之重要性外,並決定與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地區)展開非正式對話,邀請我以及韓國、新加坡、香港、泰國、馬來西亞等國之產、官、學界代表參加。迄今我已應邀參與六十餘次OECD/DNMEs非正式對話研討會。至於有關我推動參與OECD乙節,現階段我以推動成為OECD
競爭法與政策委員會之觀察員為目標。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曾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在曼谷與OECD
合辦競爭政策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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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
歐銀設立於一九九一年四月,總部設於英國倫敦,其宗旨為鼓勵中歐與東歐國家實施市場經濟及促進國營事業民營化。該組織現有五十八個國家會員及二個組織會員(歐聯及歐洲投資銀行)。該組織之國家會員限為歐洲國家或歐洲以外之國際貨幣基金(IMF)會員國。我於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六日與EBRD合設「台北中國─歐銀合作基金」(Taipei
China- European Bank Cooperation Fund,簡稱TCEBCF),迄今共出資二千萬美元,融資項目包括能源、環保、交通、電訊、人才訓練等各項計畫;受益國包括中東及前蘇聯之若干加盟共和國等二十六個國家或地區。EBRD運用該基金時多告知受益國有關資金係由我提供。一九九二年該行自第一屆理事會年會起即邀我組團與會。該行第八屆理事會年會於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在英國倫敦舉行,我由駐英國鄭代表文華率團以特別觀察員(Special
Observer)身分與會。我並在會中舉辦台北座談會,向與會者介紹我中小企業發展之經驗,頗獲與會者一致好評。我為參與國際援助科索沃重建案,於一九九九年七月間與歐銀初步達成協議,參與歐銀之三項「巴爾幹行動計畫」,三項包括長期貸款等共同融資計畫,以協助馬其頓及科索沃地區重建。另歐銀秘書長柯士達(Antonio
Maria COSTA)夫婦曾應邀於同年元月來華訪問四天,我國與歐銀關係日趨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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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CABEI)
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成立於一九六0年十二月,總行設於宏都拉斯,會員國共九國,惟區域外國家得
經理事會通過後加入為區域外會員。我於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日正式成為該組織區域外會員,會籍
名稱為中華民國,代表機構為中央銀行。另我與CABEI積極進行之合作關係,包括我國際合作發展
基金提供一千萬美元貸款之「中美洲中小企業融資計畫」、「中美洲基礎建設計畫」及對薩爾瓦多等
七個計畫受益國各提供一千萬美元之「中美洲國家中小企業發展計畫」等,另我中國輸出入銀行亦提
供該行五百萬美元限定用途貸款,作為薩爾瓦多等中美洲五國進口我資本財或工業產品轉融資之用。
未來我仍將繼續加強與CABEI之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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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
該組織係由太平洋盆地內各國產、官、學界代表以個人名義參加之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旨在透過各
項研討會,瞭解太平洋地區各國產業之差異,尋求解決區域內貿易紛爭之途,以加強區域性經濟及技
術合作,提高區域內各國經濟之成長。我於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加入該組織,目前擔任其「貿易政策論
壇」、「漁業發展與合作」任務小組之國際共同協調人及「科學與技術」、「人力資源發展」任務小組之 國際協調人。我一向積極參與或爭取主辦
PECC 各項會議及活動。PECC 中華民國委員會自加入該
組織起,即派員參加 PECC
所屬各任務小組會議及研討會,亦在台舉辦第十二、十三及十四屆太平
洋經濟共同體研討會。另一九九九年十月派員出席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之
PECC 第十三屆大會。目 前該組織秘書長係由我國籍之詹滿容博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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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PBEC) 該組織成立之宗旨在增進太平洋盆地區域內採行自由經濟體制之各國民間企業之聯繫與瞭解,加速彼
此間貿易、投資、金融、技術之合作與交流,以促進本區域之經濟成長,最終目標為促成「太平洋經
濟共同體」之實現。我會張副理事長安平擔任 PBEC
特別基金委員會主席及環境工作委員會副主席。 |
肆、協助人民團體或個人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
政府一向鼓勵並協助國內民間社團及個人積極參與並申請加入相關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經多年努力,參加之數目逐年增加,範圍更擴及工商、金融、學術、科技、文化、環保、生態、醫藥衛生、宗教、婦女、體育及觀光等各層面,使我民間對外接觸日益擴增,對促進各國對我瞭解亦具有正面意義。八十八年一月至十二月止,我參加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共九六二個。新加入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計有國際選擇權市場協會、期貨業協會及國際聯合勸募協會等十八個。
伍、國際會議及活動
政府鼓勵並支持國內有關機關、團體及個人積極參與各種國際會議及活動,亦爭取各國際組織在台舉辦各項國際會議及活動。為進一步擴大參與國際事務,政府已適時調整我參與國際會議及活動之作法,使我之參與更趨彈性與務實。茲將年來我參加國際會議及活動之情形分述如后:
一、 |
國際會議:
(一) |
政府間國際會議: 八十八年一月至十二月止,我參加政府間國際組織之會議包括:出席在澳大利亞坎培拉舉行之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第六屆年會第一次會議、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之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成立大會、在法國巴黎舉行之美洲開發銀行第四十屆理事會年會、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之亞洲開發銀行第三十二屆年會、在英國倫敦舉行之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第八屆理事會年會、在法國巴黎舉行之國際畜疫會第六十七屆年會、在日本東京舉行之亞洲生產力組織第四十一屆理事會會議、在美國加州La
Jolla舉行之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第六十五屆會議、在美國夏威夷舉行之第四、五屆中西太平洋高度迴游魚類養護暨管理多邊高層會議、在美國夏威夷舉行之第二屆北太平洋鮪魚臨時科學委員會會議、在薩爾瓦多舉行之中美洲銀行第三十九屆理事會年會、在美國舉行之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第五十八屆年會、在巴西里約舉行之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第十六屆大會及在美國洛杉磯舉行之「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政府諮詢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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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非政府間國際會議: 我於民國八十八年出席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所召開之國際會議,其要者計有:在荷蘭舉行之海牙保和會一百週年會議、在澳大利亞舉行之亞太城市高峰會議、在台灣舉行之國際新聞協會第四十八屆年會、在瑞士舉行之世界衛生組織大會、在台灣舉行之第一屆全球青年領袖會議、在多倫多舉行之國際乾洗協會一九九九年多倫多年會、在義大利舉行之國際中小企業協會第四十四屆年會、在芬蘭舉行之國際金屬工人聯合會一九九九年中央委員會議、在荷蘭舉行之第十二屆歐洲模擬國際法庭暨聯合國會議、在愛爾蘭舉行之世界女童軍總會第三十屆世界會議、在英國舉行之國際行政學會年會及國際行政學校暨機構聯合會會議、在美國舉行之國際戰略研究所第四十一屆年會、在韓國舉行之一九九九年漢城國際非政府組織會議、在美國舉行之國際護理榮譽學會第卅五屆雙年會、在美國舉行之國際聯合勸募理事會會議等共計一、二二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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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國際活動: 八十八年我參加(或舉辦)之國際交流活動計有三一四次,其中四十二次在台灣舉行。其中重要者有:一九九九年世界自由日活動、跨世紀青年領袖研習營、八十八年炬光節頒獎暨表揚亞太區炬光十大優秀青年活動、第七屆世界童子軍青年論壇、第廿屆亞洲男子籃球錦標賽、第十屆亞洲杯男子排球錦標賽、一九九九年日本桌球公開賽、第八屆亞洲青年田徑錦標賽、一九九九年世界花式溜冰錦標賽、一九九九年世界擊劍錦標賽及第一屆國際民族舞蹈藝術節活動等。 |
陸、國際人道援助
外交部為結合我充沛之民間慈善團體力量,主動投入國際人道救援工作,自民國八十七年起
邀集國內二十餘個公益慈善團體召開「援外協調會議」,有計畫地展開國際人道援助賑濟工作。八十八年四月外交部與民間團體共同籌組「馬其頓境內難民救援團」,前赴馬其頓賑濟及設置醫療站,使「國際人道援助」與「外交工作」相輔相成,並讓台灣有限資源發揮最大功效,成效卓著。此外,我駐外館處於駐在國發生天災亟需緊急援助或當地物資缺乏亟需濟助時,均迅速報請外交部請求支援,國內慈善公益團體多慨予濟助,受濟助之國家計有:土耳其、布吉納法索、塞內加爾、馬拉威、查德、聖多美普林西比、賴比瑞亞、甘比亞、史瓦濟蘭、馬紹爾群島、貝里斯及馬其頓等十二國,濟助方式包括捐款、捐贈醫療用品、輪椅、電腦設備、新舊衣物及學童書包用品等。外交部與我民間團體在上述各項緊急救援行動之合作中,已發展出有效率及高度之共識,以持續推動未來進程。我並計畫於民國八十九年元月正式成立「台灣援外聯盟」,透過此常設性援外協調機制,更能發揮其統合協調辦理國際人道救援工作,以彰顯台灣不僅經濟發展、政治民主,同時也是一個「愛心輸出」的國家。
柒、援助科索沃重建
李總統為響應國際間緊急人道救援呼籲,於八十八年六月七日宣布我將以三億美元援助科索沃重建案。外交部首先動員駐外單位積極向駐在國宣揚我政府此一政策之宗旨及作法;其次派遣高級官員赴重要國家遊說,爭取我參與國際間援助科索沃重建之行動。另外,亦透過國內外重要民間慈善組織及團體,合作進行緊急救援科索沃難民重返家園之工作。行政院蕭院長萬長於八月一日復偕同立法院朝野各黨派委員組團赴馬其頓訪問,除促成我與科索沃臨時政府高層接觸會談外,並由慈濟、紅十字總會及台灣世界展望會三個我民間慈善團體代表捐贈大批緊急援助物資予科省地區人民;此行即代表我朝野上下共同參與援助科索沃重建案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