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區邦交國經貿投資參考手冊

(6) 租稅規定及融資環境 207 ■ 租稅規定: 克國當局不課徵個人所得稅,但公司行 號須繳納「所得稅」、「預扣所得稅」 及「資本利得稅」等。主要租稅規定如下: ①公司稅(Tax on Income):已由過去 淨收入 40% 稅率降低至 35%,但專 案核准者可享有最多 15 年免公司稅 待遇; ②預扣所得稅(Withholding Tax):個別 和一般公司匯款予克國境外的個人 時,需預扣 10% 的預扣所得稅; ③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s Tax):位 於克國境內,自購得起一年內即處分 之資產,對其相關交易所獲得的利潤 及盈餘,需課 20% 的資本利得稅; * 前述相關資訊請詳:外交部全球資訊網→友邦經貿投 資商機→邦交國經貿投資資訊→拉美地區→聖克里斯多 福及尼維斯 ④土地稅(Land Tax):在克島上所有已耕種開發的土地 1.48 美元 / 英畝,國內其餘所有土地 0.37 美元 / 英畝; ⑤房屋稅(Property Tax):以年度租賃價值的 5% 計算,但若 房屋所有人僅用於自宅居住時,則可享有 25%的退稅優惠。 ■ 融資環境 : 208 ①克國為「東加勒比海中央銀行」(the Eastern Central Bank, ECCB)成員之一,該銀行總部設於克國,主要任務為管理成 員國間的貨幣政策,統一採用東加勒比海幣(EC),並採取 1 美元兌換 2.6882EC 的固定匯率; ②當地銀行一般放款利率約為 10%,最優放款利率可到 7% 至 8%;一般存款利率僅 1% 以下,最高存款利率可到 3%。主 要銀行包括 St.Kitts-Nevis–Anguilla National Bank(當地最大 銀行)、the Development Bank of St. Kitts and Nevis(國營)、 the Bank of Nevis、First Caribbean International、Royal Bank of Canada、Bank of Nova Scotia、the Nevis Cooperative Credit、the Nevis Cooperative Credit Union 及 the St. Kitts Co- operative Credit 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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