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區邦交國經貿投資參考手冊
(6) 租稅規定及融資環境說明 164 ■租稅規定 ①尼國稅制主要分為中央稅及地方稅。 國稅為所得稅(IR)、加值稅(IVA)、 選擇性消費稅(ISC)、印花稅、關稅 (DAI)、社會保險稅。地方稅則為市政 府稅、執照稅、不動產稅,以前三者為 最重要; ②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依不同年收入級距 課徵不同稅率,其適用稅率介於 0% 至 30%; ③加值稅(即加值型營業稅):以商品或 服務價格為基礎,課徵 15% 加值稅, 由消費者支付; ④選擇性消費稅(類似我國貨物稅):屬於奢侈稅之一種,由 銷售店家或進口商先支付,銷售時轉嫁消費者。進口品以 CIF 加關稅及其他海關規費後之價格為課徵基礎,而國產品 則以製造者出售價格為課徵基礎。主要課徵貨品項目為煙、 酒、汽車等。 ■融資環境: ①尼加拉瓜的金融體系表現良好,風險管理充足,盈利能力、 償付能力和資本狀態亦優良,風險指標為該地區最低; ②前三大銀行為:Banpro、Lafise 和 BAC,均與我國中國輸出 入銀行簽署有轉融資合作契約,提供尼國客戶具競爭力之融 資利率以進口我國產製商品,包括食品、製鞋和電機之機械 設備等(詳情逕洽中國輸出入銀行轉融資業務專線: (02)2397-1505) 165 。 * 前述相關資訊請詳閱:外交部全球資訊網→友邦經貿 投資商機→邦交國經貿投資資訊→拉美地區→尼加拉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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