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第二章  對外關係/第一節  對外關係概況/第三項  我國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

回上頁

第三項 我國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

壹、前言

非洲地區共有53個獨立國家,另有西撒哈拉(西班牙前屬地,現由摩洛哥佔領並宣稱擁有主權)一地尚未獨立。民國9612月,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之非洲國家計有馬拉威、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及聖多美普林西比等5國。我國在上述5友邦均設有大使館,該5國在華亦各設有大使館,其中馬拉威、史瓦濟蘭及布吉納法索等3國另聘任駐華名譽領事。至於非洲無邦交國家方面,我國目前在南非及奈及利亞2國設有代表機構,在南非則除在其首都普里托利亞設有聯絡代表處外,並在該國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有聯絡辦事處。另經濟部在象牙海岸設有商務辦事處,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在埃及、摩洛哥、奈及利亞及肯亞設有台灣貿易中心,協助推動我國與非洲國家之雙邊經貿關係。南非及奈及利亞在華設有辦事處,辦理與我國雙邊經貿等實質關係業務。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統計資料,民國96年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為8,240,342,770美元,約我貿易總額之1.65%,與民國95年我國與非洲貿易總額7,568,145,748美元相較,增幅達8.882%;以96年我與非貿易總額來看,安哥拉、南非、剛果、赤道幾內亞、埃及奈及利亞為我國6大貿易夥伴。進口部分,96年我國自非洲地區進口額為6,129,250,695美元,較民國95年增加11.064%,其中安哥拉已躍升為我國最大之非洲進口國(金額2,118,771,059美元,民國95年為1,866,922,218美元,成長13.490%),其他主要輸入國家依序為赤道幾內亞、南非、埃及、剛果及奈及利亞;至出口部分,民國96年我國對非洲地區出口貿易額為2,111,092,075美元,較95年增加3.005%,其中南非為我國最大輸出國(金額921,383,929美元,民國95年為917,430,099美元,成長0.431%),其他主要輸出國家依序為埃及、奈及利亞、摩洛哥及肯亞。民國96年我對非洲入超4,018,158,620美元,較民國95年增加15.826%

非洲友邦普遍較為貧窮落後,我政府除基於人道關懷精神,結合我民間慈善團體力量給予各項人道援助外,並鼓勵我民間資金及技術輸出,提供友邦技術合作及援助,以協助友邦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直接、間接幫助彼等改善、提升基本人權。我國自1960年代之「先鋒計畫」,開始對非洲國家提供技術合作及援助,當時主要之作法為派遣農耕隊及漁技團至非洲友邦協助農漁業生產。為因應非洲友邦發展之需求以及我國經濟能力之提昇,在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回饋國際社會之外交政策指導下,我國援非範圍日漸擴大,作法趨於多元化,由初期農漁技合作,逐漸擴展至手工藝、醫療、職訓、民生基礎建設、中小企業及勞力密集產業等領域之合作。我在協助非洲友邦技術合作及援助上,除考量我國本身能力,以及秉持公開化、合理化及透明化之基本原則來規劃援外計畫及分配預算外,並針對受援友邦總體經濟情況,就各該友邦最迫切需要發展之部門及重點,據以擬「可行」(feasible)、「可持續」(sustainable)、「符合效益」(valuable)及「能見度高」(visible)之合作計畫與援助方式,對各項援外計畫之執行均與受援國政府密切合作,有效監督。

我國目前在非洲友邦派駐7個技術團(4個農技團、3個醫療團),派駐人員63人,執行各項技術合作計畫,成果深獲友邦與國際友人讚譽。此外,為協助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技術紮根及永續發展,外交部每年均委託國內相關機關籌辦各類專業講習及技術訓練班,代訓專業及技術人才,民國96年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共約50學員參訓,課程包括土地租佃與農村發展、台灣經驗與發展、貿易推廣、中小企業發展、社區營造與觀光產業發展、科技政策與管理、農業政策與農村發展、微額貸款經驗、世界貿易組織(WTO)關務現代化、食品加工技術、水產養殖及紡織工業管理等,學員學成歸國後,發揮所學協助其本國之經濟發展,成效良好。

參與國際組織以提升我國國際地位,擴展我國國際生存空間為我國外交工作極為重要之一環。非洲地區友邦對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一向甚為支持。在支持我參與聯合國方面,969月,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史瓦濟蘭等國會同我其他友邦為我提案;大會期間我非洲友邦代表並分別於聯大總辯論會場合發言聲援我國。

為彰顯我主權獨立、民主進步與經濟建設之成果,增進非洲地區友人對我瞭解與友誼,以鞏固我與非洲友邦邦誼,外交部每年均積極推動我國與非洲地區友邦政要之互訪交流活動。民國96年我高層訪非者,主要有行政院蘇前院長貞昌伉儷以特使身分率團赴馬拉威參加馬國第一夫人喪禮;考選部林前部長嘉誠、立法院外交委員會訪問團。

民國96年我與非洲友邦教育文化交流亦成果豐碩,例如為配合推動「台灣獎學金」案,民國96年已安排30名非洲友邦學生來我國就讀大學、研究所及研習中文;民國96年我在非洲地區辦理之救助與人道關懷案件包括:協助「路加傳道會與中華牙醫服務團」前往聖多美普林西比義診;協助「財團法人大安教會」、「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赴馬拉威及肯亞義診;協助「台灣路竹會」赴索瑪利蘭義診;協助「財團法人世界展望會」捐贈史瓦濟蘭5,000公噸白米。另協助「財團法人普賢教育基金會」捐贈甘比亞、馬拉威、史瓦濟蘭、南非及布吉納法索等5國各1只貨櫃之輪椅及其他助行器材。轉贈「日本台商裕源株式會社」之人道及慈善救濟商品貨櫃至史瓦濟蘭、馬拉威及甘比亞。另續強化對非洲地區公衛醫療之雙()邊合作及援助,資助「海倫凱勒基金會」在布吉納法索進行之對抗砂眼計畫及食用油添加維他命A計畫;協助中原大學赴馬拉威推廣愛滋病歷資訊系統建置暨推廣教育專案。此外,我亦持續提供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及聖多美普林西比醫療援助,以及代訓非洲友邦醫療人員,以提升其醫療水準,並協助防治愛滋病及對抗瘧疾等流行疾病之計畫,其中在聖多美普林西比執行「抗計畫」,藉噴灑劑降低感染瘧疾病患人數,已有具體成效。對加強我與相關國際組織之醫療合作關係及改善非洲人民之衛生福祉,甚具助益。

 

貳、我國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馬拉威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557月與馬拉威建交,並於同年7月在馬國設立大使館。雙邊合作關係在兩國政府多年努力下日益密切。近年來,我積極協助馬國推動經濟及社會建設,又馬國每逢洪或乾旱等天災,我基於人道精神,均予及時救助,深獲馬國朝野感激。馬國政府於民國8812月在華設立大使館,加強推動台馬關係,惟於民國96年下半年起,中共不斷透過相關管道與馬國高層接觸,逐漸形成我與馬國邦誼之隱憂。

(二)經貿關係:為加強台馬經貿關係,積極鼓勵我廠商前往馬國投資,馬國自民國911230起,給予我國人赴馬從事貿易、投資及觀光者簽證免費待遇。民國96年雙邊貿易額為11,087,358美元,我自馬輸入4,420,822美元,向馬國輸出6,666,536美元,對馬國進出口均較95小幅成長。

(三)文教關係:我除每年提供馬國官員短期職訓課程外,我教育部並自民國93年起提供「臺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民國949596年分別有433名「臺灣獎學金」學生來我國就讀。另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於民國96年提供高等教育獎學金,7名馬拉威政府官員或教師通過甄選,來我國攻讀碩士學位。

(四)政要互訪:總統莫泰加(Bingu wa MUTHARIKA)、財政部部長貢德威(Goodall Edward GONDWE)夫婦、工業暨貿易部部長李朋嘉(Ken LIPENGA)、衛生部部長恩高潔(Majorie NGAUNJE)、莫泰加總統首席政治顧問恩塔巴(Hetherwick NTABA)、國會女議員聯盟成員、外交暨國際合作部副部長蒙巴(Henri MUMBA)夫婦、外交暨國際合作部常務次長姆貝偉(Mark Bennet MBEWE)夫婦等人訪問我國。外交部黃部長志芳於75以特使身分抵馬拉威參加該國獨立慶典。外交部楊政務次長子葆於122124日赴馬國訪問。

(五)其他:

1、技術合作:依據我與馬國簽訂之「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我同意派遣技術團常駐馬國,並分別設有糧食與園藝兩個發展訓練暨推廣中心,協助馬國發展糧食作物(玉米推廣為主)及園藝。另兩國政府簽訂「技術暨職業訓練合作協定」,我方派遣職訓專家,協助馬國發展技職教育訓練。又基於兩國邦誼與人道精神,我於民國892月派遣醫療團常駐,並簽訂「醫療合作協定」,使雙方醫療合作有所依據。另於民國8911月在馬國北部協助建成中央醫院,主要進行愛滋病研究與防治,成效斐然。

2、僑情:旅馬華僑100餘人,多數來自台灣,餘來自香港等地。除「馬拉威台灣商會」外,「馬拉威台灣商會首都分會」亦於民國 96年成立,無僑校

二、我國與史瓦濟蘭關係

(一)一般關係:史瓦濟蘭於民國5796獨立當日,即與我國建立外交關係。史王恩史瓦帝三(King MSWATI III)迄今多次訪問我國,王母恩(Queen Mother NTOMBI)亦曾多次訪問我國並在台大醫院接受手術與體檢。李前總統與陳總統水扁先生曾分別於民國83年與91年率團訪問史國。凡此兩國高層之互訪與溝通,對於增進雙邊關係頗有助益。

史國政府對我參與聯合國及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活動一向均全力支持。

(二)經貿關係:我國與史瓦濟蘭經貿往來穩定,史國為我非洲5友邦中與我雙邊貿易量最高者。民國96年兩國貿易總額為23,137萬美元,我對史國出口17,244萬美元,較民國95年減少27.17%,主要出口項目為機械、針織品、衣服配件、合成纖維棉等;自史國進口5,892,322美元,較民國95年成長23.57%,主要進口項目為濃縮飲料及紡織品。

台商前往史國投資,對增進誼上扮演重要角色。目前已有26家台商成衣、紡紗及紙箱廠在史國設廠生產外銷,對於促史國經濟發展至有助益;惟我旅史台商近年亦面臨匯率波動、全球物價及原料成本提升、勞工薪資提升、工會力量抬頭等多項挑戰。

為鼓勵並保障台商前往史國投資,我與史國於民國87年簽訂「投資保障協定」與「避免雙重課稅暨防杜逃稅協定」。此外,史國自民國872月起給我國人免簽證待遇,我國則予史國人民免收簽證費之優惠。

(三)文教、觀光、體育等交流關係:民國93年起我外交部及教育部提供史國學生「台灣獎學金」,我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則提供「國際高等人力資源培訓獎學金」,獎助史國官員來我國研讀碩博士班。我駐館亦設置「台史友誼獎學金」,獎助史國大學優良學生。

為了執行邦交「多元化」工作,駐館自民國96年開始加強文化交流。「舞鈴劇場」於2月赴史表演,國內水彩畫家陳陽春曾於3月在駐館禮堂舉行畫展。兩場文化活動,史國高層政要均蒞臨觀賞。駐館於10月與史國「金獅影展」在駐館共同合辦首屆「台灣電影之夜」活動,進行電影文化外交。

此外駐館亦協助史國推廣觀光,國人訪史人數於民國96年快速成長。我國三立電視台於8月赴史拍攝史國傳統蘆葦節慶典,中華民國木球推廣協會亦赴史推廣木球。

(四)政要互訪:民國96年史國訪問我國政要計有王母恩碧、國王恩史瓦帝三、眾議院議長古杜親王(Guduza DLAMINI);我國訪史政要計有立法院「台灣史瓦濟蘭國會議員聯誼會」代表團與外交部長黃部長志芳

(五)其他:

1、技術合作:我國依據「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派遣技術團駐史,協助史國發展農業。我國另依據「手工藝技術合作協定」在史國派駐手工藝專家,協助訓練史國手工藝人才,績效卓著。民國95年開始,我技術團更進一步前往史國鄉村地區校外教學,教導各地農民、學生學習技藝,以落實駐館力行之「草根外交」。

2、醫療合作:史國約有39%國民感染愛滋病,居全球之首,對史國人力品質、社會結構及經濟發展均造成巨大衝擊,防治愛滋病爰成為史國施政首要課題。經駐館之推動,兩國於民國96年「非高峰會議」期間簽署「醫療合作協議備忘錄」,我國將派遣醫療團常駐史國,協助史國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3、僑情:旅居史國華僑總數約2千人,其中來自台灣者約200餘人,其餘多數來自中國大陸。旅史華僑與史國各界關係融洽,「中華公會暨台灣商會」、「旅史華人高爾夫球協會」及「史瓦濟蘭台灣同鄉會」為主要僑團,與駐館及技術團均保持密切聯繫。

三、我國與甘比亞關係

)一般關係:我國與甘比亞共和國接觸始於民國49年,兩國於民國57年建交,民國63年中止外交關係,民國84年復交;復交後雙方關係密切。我對甘國提供農技、醫療、道路建設等多項援助,深獲甘國朝野好評。

(二)經貿關係:民國96年雙邊貿易額為1,626,965美元,較民國95年微幅成長,其中我對甘國出口895,315美元,較民國95年減少44.6%,惟我自甘國進口增為731,650美元,成長49.9%,兼顧貿易平衡。

(三)文教關係:民國93年起我教育部提供「台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及訓練甘國工作階層官員,每年陸續有4名「台灣獎學金」學生來我國就讀,同時甘國民國96年也有13名「國合會獎學金」學生來我國。另甘國民國96年共有50名留學生就讀我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甘比亞石油專班」及「資訊專班」。

(四)來訪政要:賈梅總統(Yahya A.J.J. JAMMEH)、副總統賈莎迪(Isatou NJIE-SAIDY)、參謀總長湯巴(Lang Tombong TAMBA)、農業部長山內(Kanja SANNEH)、高教部長強生(Crispin Grey-JOHNSON)、司法部長聖弗到(Marie SAINE-FIRDAUS)及大法官沙發吉(Abdou-Kareem SAVAGE)等人。

(五)其他:

1、技術及醫療合作:民國8411月我駐甘技術團復團,兩國並於民國855月簽訂「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協助甘國從事稻米增產、開闢蔬菜生產區、設立農機中心、指導示範農民種植稻作及蔬菜、研發潮汐灌溉、成立蔬菜產銷合作社,成效卓著,甚獲甘方肯定。另簽訂「醫療合作協定」,我承諾每年提供醫療援助款,供甘國政府用以聘僱外國醫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與藥品、及派遣事人員赴國外研習等。

2、僑情:旅甘華僑來自台灣者不及10人;來自中國大陸各地約200人,僑情單純,無僑團組織,亦無僑校

四、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

(一)一般關係:布吉納法索(原名上伏塔Haute Volta)獨立後,我於民國50年與該國建交,民國629月中止外交關係,民國83年恢復邦交,隨即互設大使館,我並派遣技術團及醫療團協助發展農業及醫療。布國政府相當重視與我國關係,而我國依規劃提供布國各項民生援助發展計畫,已獲布國人民信賴。此外,布國在國際上一直大力支持我國,兩國關係在互信互利之基礎上密切友好。

(二)經貿關係:布國進口我國商品甚多,大多以奈及利亞為轉口國,我國則大量進口布國棉花。民國96年兩國貿易總額為16,709,465美元,較95年成長88.187%,我自布國進口15,513,784美元,對布國出口1,195,681美元,對布國進出口均較95年大幅成長。

(三)文教關係:自民國93年起我教育部提供「台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迄民國96年計有18名「台灣獎學金」學生來我國就讀。另於民國94年起,我派遣華文教師駐布教學,以推動文化交流。

(四)來訪政要:總統龔保雷(Blaise COMPAORÉ)伉儷、外交部長巴索雷(Djibrill Yipene BASSOLE)、農業部長狄亞羅(Salif DIALLO)、聯勤總司令盧介(Kodio LOUGUE)及中高等教育暨科學研究部職訓教育權理部長蘇(Maxime SOME)等人。

(五)其他:

1、技術及醫療合作:我於民國83年恢復派駐技術團,民國84與布國簽訂「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協助該國種植水稻,歷年來除開墾巴格雷墾區那干貝河右岸共計1,560公頃水稻田外,並在全國協助進行陸稻6,000公頃開發計畫,俾達成布國糧食增產、自給自足之目標。民國937月起協助布國執行發展養魚計畫。在醫療合作方面,我分別依據854月簽訂之「醫療合作協定」及民國872月簽訂之「醫療援款特別協議」,派遣醫療團支援布國古都(Koudougou)市友誼醫院之門診及住院工作,每年並提供援款供該國購買醫療器材及藥品、聘僱事人員及改善醫療品質之基礎建設、派遣事人員赴國外深造、舉辦短期醫學研究及講習班及運用有關緊急狀況(流行病、自然災害等)之醫療合作支出。

2、僑情:旅布華僑20餘人。

五、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

(一)一般關係:聖多美普林西比原為葡萄牙殖民地, 民國64712獨立,同年即與中共建交。聖國對外不結盟政策,惟過去極為親近共產主義陣營。1990年代後,聖國對外交往,逐步轉向美國等西方國家,並與歐盟會員國維持密切政經關係。台聖兩國民國8656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我於同月24在聖國設立大使館。中共於我與聖國建交之初,曾以利、脅迫之手段,煽動聖國反對派抵制我國,一度困擾兩國關係發展,惟經我方努力,化解中共阻撓與破壞,中共於同年711宣布與聖國中止外交關係。民國893月聖國設立駐華大使館。目前兩國關係良好,我國已成為聖國主要援助國,合作計畫涵蓋農業、醫療、基礎建設等民生及經濟發展層面,未來兩國關係可望在既有基礎上繼續發展。

(二)經貿關係:民國96年兩國貿易總額約為75,072美元,其中我對聖國出口金額68,732美元,自聖國進口約為6,340美元。

(三)文教關係:民國93年起我教育部提供「台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及訓練聖國工作階層官員。由於聖國並無正式大學,因此每年辦理甄選考試時均吸引大批優秀聖國學子報名,為聖國培育高級人才。

(四)政要來訪:總統梅尼士 (Fradique Bandeira  Melo de MENEZES)、總理湯克魯(Tomé Soares da Vera CRUZ)、國會議長范士華(Francisco da SILVA)、衛生部長卡瓦流(Arlindo Vicente de Assunção CARVALHO)及前總統陀沃達(Miguel dos Anjos da Cunha Lisboa TROVOADA)等人。

(五)其他:

1、技術及醫療合作:我於民國88年元月派遣技術團駐聖協助聖國提升農漁牧業生產技術,同年12月雙方簽訂「農業技術合作協定」,目前以畜牧及園藝為主要合作項目。醫療合作方面,我於民國86與聖國簽訂「醫療合作協定」,每年提供醫療援助款予聖國用於聘請當地及國外事人員、採購醫療設備及藥品、派遣事人員赴國外深造;民國87年並簽訂「醫療合作特別協定」,據此派遣醫療團駐聖。另自民國927月起,執行協助聖國瘧疾防治計畫,成效良好,瘧疾盛行率由原來的60%劇降至10%以下,醫院病床人滿為患之情形已不復見。我抗小組正持續努力盼能進一步降低瘧疾盛行率。

2、僑情:聖國目前無華僑。

六、我國與南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南非關係久遠,清光緒31(1905)我即於南非約翰尼斯堡(Johannesburg)設立總領事館,照顧當時前往開礦之華工。民國65426,我與南非雙方由總領事級關係提升為大使級關係。南非於民國8711改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我政府則於民國861231宣佈與南非終止外交關係。鑒於我與斐均有意願於外交關係改變後,繼續維持互惠友好關係,續推動兩國經濟、貿易、教育、文化、科技及其他方面之交流與合作,經雙方協議,於民國8711在兩國首都互設相當大使館功能之聯絡代表處。目前我除在南非首都普里托利亞設置「駐南非共和國北聯絡代表處」外,另在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兩地分別設置「北聯絡辦事處」;南非則在北設置「南非聯絡辦事處」。

(二)經貿關係:我與貿易具有互補性質,南非是我煤、鈾、鐵等礦產重要供應國,亦係我在非洲地區首要市場與貿易據點。民國96年我與南非雙邊貿易額為2,066,151,411美元,較民國95年成長8.795%,其中我對南非出口金額為929,579,584美元,我自南非進口金額為1,136,571,827美元。另在投資方面,在投資台灣廠商已達600家,投資金額達156千萬美元。

(三)文教關係:民國93年起我政府提供南非「台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教育交流,至民國96共有5人獲獎學金來我國。

(四)來訪政要:前總統戴克拉克(Frederik Willem de KLERK)於民國961月來我國參加全球新興民主論壇倡議大會;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屠圖總主教(Desmond TUTU)於同年4月訪問我國分享南非民主化過程中族群和解經驗。

(五)僑情:由於南非治安狀況不佳,我旅居南非華僑人數近年來呈現下滑走勢,目前旅華僑人數約12千人,另傳統僑社有老僑約8千餘人。

  七、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804月我在奈國當時首都拉哥斯(Lagos)設立「中華民國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商務代表團」,復於民國828月在卡拉巴(Calabar)設置總領事館;奈國政府亦於民國8111月在北設立「奈及利亞駐華商務辦事處」。由於當時奈國政局不穩,治安惡化,並無任何我國廠商赴卡拉巴投資,基於有效運用我國外交資源考量,經審慎評估後,我於民國86912關閉駐卡拉巴總領事館。另我國於民國898月洽獲奈國外交部同意,民國902再洽獲奈國商工部同意,將原本設置於拉哥斯之代表處遷至奈國新都阿布加(Abuja),並自民國902月開始運作。

(二)經貿關係:奈國為非洲經濟大國,盛產石油、煤、鐵、銅及其他天然資源。台商在奈國投資者目前共計28家,投資金額約2億美元。民國96年我國與奈國雙邊貿易總額為540,734,571美元,其中我對奈出口金額為189,384,130美元,自奈進口金額為351,350,441美元。奈國自完成民主化後,逐漸重視拓展與亞洲地區之經貿關係,我國與奈國經貿交流亦日趨活絡,由於國際石油價格暴漲,奈國累積大量油元,未來雙邊經貿關係尚有極大之成長空間。

(三)文教關係:民國93年起我教育部提供「台灣獎學金」,以促進雙邊文教交流。

(四)來訪政要:奈國聯邦國會之參議員及眾議員多人曾於民國96年中訪問我國。

(五)僑情:旅居奈國僑胞約200人,大多從事進口出口貿易及投資活動。

 

參、結語

近年來,非洲整體情勢已出現結構性變遷,「非洲團結組織」(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 OAU)已轉型為「非洲聯盟」(African Union, AU),並成立協調機制,對非洲不穩定地區進行干預及協調,逐步促進非洲政治、經濟及社會之一體化,以及在國際上一致之立場,藉以提升非洲之國際地位,南非、奈及利亞、埃及、塞內加爾與阿爾及利亞等國元首並聯合提出「非洲發展新夥伴關係」(New Partnership for Africa's Development, NEPAD)計畫,以「非洲復興」為目標,積極爭取國際援助,而我多年來協助友邦推動合作計畫之成就與經驗,甚受友邦朝野讚賞,適可作為彼等發展之借鏡。

為爭取我國際生存空間,對非洲外交工作仍有待努力,惟與中共在外交上做惡性競爭,實無益於我國未來發展,外交部將繼續積極透過高層互訪、援助、技術合作、分享發展經驗、鼓勵民間投資及經貿、文化體育交流、民間組織之合作等方式,推動務實外交,擴大爭取非洲國家之認同與支持,同時鞏固我與非洲友邦邦誼。展望未來,期盼我國朝野共同努力,加強我國與非洲國家之實質關係。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