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外關係/第一節 對外關係概況 |
壹、前言
亞西地區共有三十個國家,包括十八個中東國家及十二個獨立國協國家。其中,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約旦、巴林、科威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曼、土耳其、以色列、俄羅斯及白俄羅斯等十國維持良好實質關係並在各國設有代表處或辦事處;沙烏地阿拉伯、約旦、阿曼、土耳其、以色列、俄羅斯等六國在華亦設有辦事處。
貳、我國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關係
(一) | 一般關係:沙烏地阿拉伯於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與中共建交,我國與沙國中止外交關係後,續在原有之友好基礎上推展各項實質關係。依照雙方八十年一月簽署之備忘錄,我在沙國首都利雅德(Riyadh)設有「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並在吉達設置辦事處;沙國則在華設有「沙烏地阿拉伯商務辦事處」。雙方互設之新機構及其人員均享有與傳統特權及豁免同等之各項便利、保護及待遇。 | |
(二) | 經貿關係:民國九十年中沙貿易總額為三十億九千零卅萬美元,我方逆差約二十四億美元,沙國為我主要石油供應國。 | |
(三) | 文教關係:中沙兩國繼續推展文化、藝術方面之交流活動,沙國教育部遴選優良兒童作品,參加台北國際兒童畫展,沙方並提供我二名獎學金名額赴沙國攻讀阿文。 | |
(四) | 政要互訪: |
1、 |
我國赴訪者:行政院新聞局張副局長平男等。 |
2、 | 沙國來訪者:世界回教青年會議沙籍副秘書長瓦利博士(Dr. AL-WALI)、世界伊斯蘭會議副秘書長兼國際伊斯蘭對話論壇主席芮法義博士(Dr.Hamid Ahmad AL-RIFAIE)、世界回教聯盟研究發展中心主任艾方(Abdul Rahman AL-AIFAN)等。 | ||
(五) | 技術合作:本年我繼續派遣農業技術團、印製服務團,協助沙國發展農業、淡水漁業養 殖及印製政府文件。此外,沙國派遣多批學員來華接受商檢、農技及其他職業訓練,而 我國亦不定期遴派專家赴沙提供專業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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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中華民國回教朝覲團一行二十四人於九十年二月由外交部王專門委員保新率團赴沙烏地阿拉伯朝覲,期間曾拜會沙國麥加省總督馬吉德親王、吉達郡長米夏爾親王及朝覲部長等政要。 | |
二、我國與約旦關係
(一) | 一般關係:民國六十六年四月約旦與中共建交,我與約國外交關係雖告中斷,但兩國仍互設代表處推展實質關係。八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約旦政府正式同意我原設之「遠東商務辦事處」更名為「中華民國(臺灣)商務辦事處」, 藉以提昇我駐約國代表處之地位。中、約兩國現有多項經技合作計畫,深獲約國當局之重視;歷來兩國間政要互訪頻繁,文教、體育等方面交往不斷。約國每年派員來華受訓、參加遠朋班訓練、國際青年夏令學術研討會及青年育樂營活動。我前駐約旦代表處張代表添能與約國高教委員會秘書長於八十八年八月十日正式簽署中約交換獎學金備忘錄之續約,雙方相互提供獎學金名額。 | |
(二) | 經貿關係:九十年中約雙邊貿易總額為八千三百三十萬美元,我享有順差六千一百一十萬美元,另我國多家廠商在約國工業區投資設廠,深獲約國重視。 | |
(三) | 政要互訪: |
1、 |
我國赴訪者:行政院新聞局張副局長平男及立法院訪問團等。 |
2、 | 約旦來訪者:下議院秘書長馬沙勒哈(Dr. Mohammed MASALHA)、約旦大學校長瓦里德.馬安尼(Dr. Walid AL- MA'ANI)、國務部長穆薩.馬安尼(Mr. Musa AL- MA'ANI)、國王經濟顧問瓦薩尼(Dr. Khaled AL- WAZANI)、郵電部長朱比(Dr. Fawaz ZU'BI)夫婦、行政發展部長塔內巴(Dr. Mohammad THNEIBAT)夫婦於等。 | ||
三、我國與巴林關係
(一) | 一般關係:巴林為波斯灣區金融、電訊及交通中心。我國於民國六十六年四月在巴林首都麥納瑪(Manama)設立「中華民國商務代表團」,以推展雙方之經貿來往及經技合作。 | |
(二) | 經貿關係:九十年我國與巴林雙邊貿易總額共計一億五千四百七十萬美元,我方逆差一億八千一百五十萬美元。 | |
(三) |
技術合作:我與巴林於七十六年二月簽訂「中巴農技合作協定」,期限兩年,迄今已七次換函同意續約,九十年六月由巴林房屋暨農業部部長與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希煌完成換函手續,同意展延中巴農技合作協定。根據該協定,我現有三名專家所組成之農技團,繼續協助巴國都市綠化、景觀規劃及改良該國農漁生產技術,甚受巴林朝野之好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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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要互訪:巴林房屋暨農業部助理次長阿拉威(Siddiq AL-ALAWI)來華訪問。 | |
四、我國與科威特關係:
(一) | 一般關係:民國五十二年十一月我與科威特建立外交關係,惟科國與中共於六十年三月宣布建交,我乃與科國中止外交關係。為加強拓展與科國之實質關係,我於七十五年在科國設立「駐科威特王國台北商務代表處」。近年來我積極爭取中東與我無邦交國家之友誼,中科雙方有長期之購油關係及國際體育合作,民間互訪亦趨頻繁。 | |
(二) | 經貿關係:九十年我與科威特雙邊貿易總額為十一億九千三百一十萬美元,我方逆差十億六千七百五十萬美元。 | |
(三) | 文教關係:科威特大學語言中心自七十七年起每年提供我若干全額獎學金名額,九十年我有五名學生在該中心研習阿文。九十年六月下旬科威特男子籃球隊來台與我中華籃球協會合辦短期集訓。七月下旬科威特少年跆拳國家代表隊來台集訓並參加八月上旬在台舉辦之「第一屆亞洲杯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 | |
(四) | 政要互訪: |
1、 |
我國赴訪者:中華奧會執行委員、中華手球協會蔡理事長賜爵、中華奧會黃主席大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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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國來訪者:拳擊暨舉重協會會長法赫德親王(Sheikh Fahad Jaber Al-Ali AL- SABAH)、高等教育部政務次長賴霞公主(Dr. Rasha Hamood Al-Jaber Al-Mubarak AL-SABAH )及該部私立大學事務計畫執行辦公室主任穆妮拉公主(Sheikha Muneerah S. J. AL-SABAH)等。 | ||
五、我國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關係
(一) | 一般關係:民國六十年我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甫告獨立時即予承認,嗣於六十八年五月在杜拜設立名譽領事館,六十九年七月升格為名譽總領事館。七十三年十一月阿聯與中共建交,我於七十七年五月洽獲阿方同意將「駐杜拜名譽總領事館」改制為「中華民國駐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商務辦事處」。 | |
(二) | 經貿關係:我國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雙方經貿往來密切,九十年我與大公國雙邊貿易總額為十五億三千零一十萬美元,我方逆差一千七百九十萬美元。 | |
(三) |
政要互訪:中華奧會黃主席大洲、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李教授登科及文化訪問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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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國與阿曼關係
(一) | 一般關係:我於民國六十六年三月在阿曼首都馬斯喀特(Muscat)設置商務代表團。六十七年五月阿曼與中共建交,我商務代表團於六十八年四月關閉,旋於同年九月設立「遠東貿易中心駐阿曼代表處」。我代表處於八十年七月一日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阿曼為拓展對華貿易、吸引我國廠商前往投資及加強兩國經技合作,於民國八十年十月一日在台北成立「阿曼王國駐華商務辦事處」。 | |
(二) | 經貿關係:我與阿曼九十年雙邊貿易總額為一億五千一百萬美元,我方逆差一億一千四百萬美元。 | |
(三) | 政要互訪:阿曼世貿中心執行長阿妮沙女士(Annisa S. AL-RAISHI)、阿曼商工總會副會長賈宓(Jamil Ali Sultan AL-LAWAFI)等。 | |
七、我國與土耳其關係
(一) | 一般關係:民國二十三年我與土耳其共和國正式建交並簽訂友好條約,六十年八月土耳其承認中共後,我即宣布與其中止外交關係。外貿協會於七十六年三月在伊斯坦堡設立「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伊斯坦堡辦事處」,外交部亦於七十八年八月在土國首都設立「駐安卡拉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並於八十二年九月改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代表團」。土耳其則於八十二年十二月在華設立「土耳其經濟代表團」。近年來中土實質關係穩健發展,雙方貿易亦有相當增進。為進一步加強我與土耳其之民間交流,友我土國國會議員於八十三年成立「土台友好協會」。另在土國駐華代表處主導下成立「台北市台灣|土耳其文化經濟協進會」,成員包括兩國政商及學界人士。 | |
(二) | 經貿關係:我國與土耳其雙方經貿往來密切,九十年中土雙邊貿易總額為三億零八百六十萬美元,我方享有順差一億三千八百二十萬美元。 | |
(三) | 文教關係:國立政治大學與土耳其安卡拉大學簽訂有學術合作協議,交換教授及提供獎學金;此外土國政府派員參加我遠朋國建班及國合會講習班。 | |
(四) | 政要互訪: |
1、 |
我國赴訪者:外交部田部長弘茂、考試院蔡委員政文等。 |
2、 | 土耳其來訪者:國會議員狄爾雅其(Mehmet Hanifi TIRYAKI)、艾爾德(Mahmut ERDIR)、阿爾拜依(Necati ALBAY)等。 | ||
八、我國與以色列關係
(一) | 一般關係:以往我與以色列僅有民間之經貿往來,近年來中、以兩國均有意加強彼此經貿、科技、文化及旅遊等方面之實質關係,經長期之磋商,雙方終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以換文方式達成互設辦事處協議,我駐以國之「駐臺拉維夫台北經濟貿易辦事處」於八十二年五月正式成立,以國亦於同年七月在華設立「駐臺北以色列經濟貿易辦事處」。為符合實際業務之需要,中、以兩國於八十四年九月十一日相互同意將雙方之經貿辦事處更名為「駐臺拉維夫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及「駐臺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中、以兩國之經貿及文化交流日趨頻繁,已舉辦四屆「中以經濟合作會議」,建立良好溝通管道與機制。台北市與以國耶路撒冷市於八十九至九十年期間進行藝術家駐市創作等文化交流,成效良好。 | |
(二) | 經貿關係:中、以雙邊貿易近年來迭有成長,九十年中以雙邊貿易總額為六億二千六百廿萬美元,我方逆差二千零四十萬美元。 | |
(三) | 政要互訪: |
1、 | 我國赴訪者:行政院新聞局張副局長平男等。 |
2、 | 以色列來訪者:以色列籍聯合國行政法院院長賈拜(H. E. Mayer GABAY)夫婦、國會議員珊柏格(Mr. Eliezer SANDBERG)夫婦、國會副議長蘭肯塔(Hon. Nachum LANGENTAL)夫婦等。 | ||
九 、我國與俄羅斯關係
(一) | 一般關係:我以「台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之名義於民國八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在莫斯科成立代表處,以推動雙方實質關係。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俄方以「莫斯科|台北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之名義在台北成立代表處,並於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正式對外運作。雙方代表處除具核發旅行證件之功能外,並致力推動兩國關係之發展。 | |
(二) | 經貿關係:我政府自七十九年三、四月間即開放對前蘇聯直接貿易、投資。九十年中俄雙邊貿易總額為八億六千五百九十萬美元,我方逆差三億四千一百十萬美元。 | |
(三) | 文教關係:自八十九年起我教育部提供獨立國協國家十五名獎學金名額與國協內各大學進行對等互惠之交換計畫,九十年並與俄國立莫斯科大學、新西伯利亞大學、遠東大學(海參崴)、遠東科技大學、國立莫斯科國際關係學院、聖彼得堡大學、烏克蘭基輔大學、白俄羅斯大學、明斯克語言大學、哈薩克開依那大學、烏茲別克塔什干東方大學等十一大學所簽訂交流合作計畫。我私立淡江大學與國立政治大學分別於十一、十二月間舉辦「中俄傳統價值觀與兩國現代化問題」及「俄羅斯與兩岸關係」等國際學術研討會,俾增進中俄瞭解,以促成雙方文化及學術交流。另俄羅斯猶太宗教社區協會主席果剛(Zinoviy KOGAN)、摩爾多瓦東正教主教肯塔列努(Nikolae CANTAREANU)及亞美尼亞葉里溫國立大學宗教學教授薩格斯陽(Lilit SARGSYAN)來華參加財團法人世界宗教博物館發展基金會之世界宗教博物館開幕活動,對促進世界各大宗教交流、和平共處等方面頗具意義。 | |
(四) | 政要互訪: |
1、 |
我國赴訪者:經濟部國合處劉處長志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謝副主任委員清志、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范委員揚盛、張委員旭成、洪委員讀及楊委員作洲等,中華民國對外貿易協會黃秘書長志鵬、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劉秘書長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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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俄國來訪者:「統一黨」副黨魁卡列林(Alexander KARELIN)、「俄中友好協會」榮譽會長帕拉吉斯(Alexander PARADIZ)、國會議員布吉拉(Mikhail BUGERA)、卡札科夫契夫(Valdimir KAZAKOVTSEV)、科留金(Alexander KLYUKIN)及莫斯科大學亞非學院院長梅爾(Mikhail MEYER )、副院長高念甫(Andrei KARNEEV)等。 | ||
(五) | 技術合作:經濟部國際合作處於九十年六月與俄簽署「中俄技術合作協定」第四次續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八月二十三日與俄羅斯科學院西伯利亞分院簽署「科學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 | |
(六) | 其他: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中俄雙方航權代表團於莫斯科簽署台俄民航合作協定。經多次協商,曾於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三日,經由「北莫協」、「莫北協」之架構完成換函生效,雙方指定之航空公司-我方為華航,俄方為全祿(Transaero)公司。目前雙方指定之航空公司已簽署完成商業協定,其餘就航約換函方式及互免空運貨物稅捐等細節亦獲共識,台北至莫斯科直航事宜諒可早日實現。九十年四月長榮航空與俄國海參崴航空首度完成以包機方式直飛台北與海參崴及華航和長榮航空獲飛越俄西伯利亞領空權,為台俄空運直航開啟另一新里程碑。 | |
九、我國與白俄羅斯關係
(一) | 一般關係:民國八十五年一月我與白俄羅斯正式簽署「中白設處議定書」,同年七月一日我在白國首府明斯克正式成立「臺北駐明斯克經濟貿易代表團」,積極推動與白國之關係。 | |
(二) | 經貿關係:九十年中白雙邊貿易總額共一千七百萬美元,我方逆差七百四十萬美元。 | |
(三) | 文教關係:九十年五月廿三日國立白俄羅斯大學副校長亞斯達平科(Astapenko)應邀來台參加青輔會舉辦之第一屆全球青年領袖會議;八月白俄羅斯財政部第一副部長盧莫斯(Nikolai RUMUS)應邀來台訪問;九月白俄羅斯一名學員獲屏東科技大學獎學金在該校熱帶農業研究所碩士班進修。十二月初我駐白俄羅斯代表處在明斯克舉行「台灣電影週」活動。十二月三日至九日白俄羅斯電影欣賞協會主席莎維綺(Sviatlana SAUCHYK )訪台參加金馬獎頒獎活動。我教育部每年提供兩位白國留學生獎學金,鼓勵渠等來華研習中文,九十年仍提供二個名額。此外,我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亦提供受訓名額一名予白俄羅斯,供該國派員來華接受專業講習或訓練。 | |
(四) | 政要互訪: |
1、 | 我國赴訪者: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劉理事長逖及訪問團等。 |
2、 | 白國來訪者:財政部第一副部長盧莫斯(Nikolai RUMUS)、對外經濟關係銀行總裁葉格羅夫(Georgy EGOROV)、「白台友好協會」主席瓦羅什寧(Vladimir VOROSHNIN)、國會議員李普金(Valery LIPKIN)及下院副議長之子柯羅普涅夫(Nikolai KONOPLIOV)等。 | ||
(五) |
其他:九十年八月行政院張院長俊雄代表政府捐贈二萬美元予白國「車諾比災變善後委員會」,白俄羅斯財政部第一副部長盧莫斯(Nikolai RUMUS)代表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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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我與獨立國協其他國家關係
烏克蘭係我在獨立國協國家中,僅次於俄羅斯之第二大貿易伙伴,九十中烏雙邊貿易總額二億五千零四十萬美元,我方逆差一億零四百六十萬美元。
喬治亞國會議員穆克巴尼亞尼(Zviad MUKBANIANI)、楚賓尼許維力(Irakli CHUBINISHVILI)及李帕鐵利亞尼(Gogi LIPARTELIANI)等一行三人應外交部邀請於九十年五月廿五日至六月二日來華訪問,增進中喬兩國國會交流。
九十年五月交通部郵政總局與哈薩克郵政總局簽署「台灣郵政總局與哈薩克郵政總局國際快捷郵件業務協定及施行細則」,八月廿三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與哈薩克國家科學院簽署「科學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另哈薩克中亞貿易代表團一行七人於十二月間來台訪問,促進雙方關係及經貿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