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外交人員之培訓及外交學院

      第一項  外交人員之培訓

壹、前言

    目前我國外交人員在國內之培育與訓練主要由「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稱外講所)辦理。外講所於民國五十八年元月成立,當時名稱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六十年五月十日更名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外講所成立初期,以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講習與語文訓練為主。近年來,除辦理新進人員職前講習、外交部在職人員專業講習及國外語文研習,以提高同仁專業知識與素養外,並代訓國內其他相關機構派外人員、友邦外交人員及舉辦全民外交事務之講習等。

    外講所於八十九年元月至十二月期間共辦理各類講習二十九個班次,參加講習人員達一、三九五人次,訓練時數總計二、九五一小時。

        貳、外交人員培訓之種類

          一、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訓練班:

    職前訓練班之主要對象為每年參加考試院「外交領事人員特種考試」之錄取人員。八十九年「第卅三期外交領事人員專業講習班」於元月一日開訓至四月廿九日結業,受訓人數卅八人,總講習時數六六六小時講習班第卅四期亦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開訓,至卅一日,已上課兩週。受訓人數卅五人,上課時數七十六小時。外交部對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實施職前講習,歷來為期均為六個月。對第卅三期新進外交領事人員之職前講習亦先施予四個月在外講所之專業講習(含住班集訓兩週及參訪活動),另兩個月在外交部接受實務訓練。課程內容包括:我國內政、外交、國防、經貿、大陸事務等重要政策,外國語文,外交傳統,經驗傳承,國際法,國際關係,國際組織,國際經濟,國際禮儀,媒體工作,政情研析,文宣與文教合作,金融,環保,我與各國雙邊關係與多邊合作等實務。以及諸如溝通與談判、交涉、演講及辯論等技術之演練,並有時間管理,情緒管理,心理衛生,中西文化與藝術,外丹功,標準交際舞及高爾夫球入門等若干軟性科目。課程內容可說相當完整。其中,外國語文課程重點在加強第二外國語文之訓練。對增進新進同仁之公文及外交文牘撰寫能力,亦列為訓練重點,以增進處理公務之效率、熟諳政情研析及節略等文牘之撰寫。新進同仁之品學資質雖已具相當水準但外交部考量當今國際事務所涉層面甚廣,並為補強其所欠缺之實務歷練仍對彼等之基礎訓練不遺餘力。

     二、在職講習班

(一)「科組長專業講習班」(第十期):為加強外交部基層主管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於八十九年十一月六日至廿八日實施,訓練人數廿九人,講習時數廿三點五小時。講習內容包括:「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行政管理」、「主管的角色功能與職責」、「國會聯繫與媒體溝通技巧」、「領導統御」、「外交人員的責任與使命」、「緊急災變管理策略」、「我國經濟現況與展望」、「行政程序法」及「創意思維與企劃」等。

(二)「經貿專題研究班」(第二期):為落實我國經貿為主軸之外交策略,增進外交部外放人員之經貿知識,於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二月廿二日實施。訓練人數四一人講習時數卅九小時講習內容包括總體經濟」、「落後國家發展之道」、「我國當前財政政策」、「貿易談判技巧與實例」、「國際金融變局下亞洲與世界經濟發展趨勢」及「經濟情勢與兩岸關係」等。

(三)「新進同仁在職專業講習班」(第二期):第卅二期新進外交領事人員結束在國外語文訓練返部服務,為加強渠等處理公務之基本知能,爰開辦此班,講習於八十九年八月九日至廿五日實施,訓練人數廿五人,講習時數廿一小時。講習內容包括「公文寫作要領與作業練」、「訪賓接待作業」、「公務人員對機關保防應有之認識」、「聞稿寫作要領與實務作業練習」及「談話紀要寫作要領」等。

(四)「新近調部同仁講習班」(第六期、第七期):為使甫自國外調返外交部服務之人員瞭解國內政經、社會、媒體及國會之現況,並確實掌握政府政策,加速適應國內工作環境,以提昇工作效率,先後於八十九年二月廿五日至三月十日及八月廿八日至九月十一日實施,訓練人數八十八人,講習時數卅九小時。講習內容包括「國內經濟現況」、「目標管理與服務精神」、「務實外交」、「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新聞稿撰寫」、「我國國會與媒體現況」、「國內社會近況」、「簡報與摘要之製作要領」及「條約協定處理與約本製作」等。

(五)「外調同仁行前講習班」(第十期、第十一期):為使外交部與國內其他機關外放同仁行前瞭解外館工作質,充實駐外工作應備之知能,俾利赴任後對外推展業務,乃先後於八十九年六月七日至廿四日及十二月一日至廿九日實施,共七十九人參加講習,講習時數為一一八點五小時。內容包括「當前推動參與國際組織之作法」、「國際經濟合作」、「外館工作注意事項」、「約協定處理準則及約本製作」、「外館人事與行政處理」、「當前經濟問題與對」、「媒體之運用與溝通」、「駐外人員法治觀念與保防警覺」、「國際禮儀」、「談話藝術與社交技巧」、「危機處理」、「國際公益活動」、「中共對外關係」、「檔案管理」、「我國外交政策」、「人際關係與情緒管理」、「國際情報蒐集與研析」及「兩岸關係與大陸政策」等。部分課程依同仁外放地區、資歷深淺及是否第一次外放等因素分組進行。此外,並開放部分名額供政府其他機構外派人員參加。

(六)「外館主事行政事務專業講習班」(第二期):為增進外交部具主事資格人員處理外館行政業務之能力,於八十九年九月五日至十月十七日實施,訓練人數十六人,講習時數卅八小時。講習內容包括「領務法規及外館作業注意事項」、「出納相關規定及外館作業須知」、「外館人事作業須知」、「外館財務管理」、「外館文書收發與郵袋處理」、「電務相關規定與作業須知」、「外館檔案管理與實務作業」及「保防觀念與認知」等。

(七)「基礎英語進修班」(第三期、第四期):為協助主事資格之外放人員通過英語程度鑑定測驗,先後於八十九年三月廿八日至六月卅日及八月廿八日至十二月七日辦理。受訓人數六十三人次,時數一六八小時。

(八)「第二外國語文中級班」(第二期):為便利外交部新進人員接受第二外國語文之訓練,凡渠等於結束國外語文學習返部服務時,為其開辦中級班講習課程。本班分兩階段,第一階段八十九年部份係延續八十八年未完之課程,實施期間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五月十二日,訓練人數卅四人,訓練時數一九八小時。分英文、法文及西班牙文三組授課。

(九)「外國語文精粹班」(第十期、第十一期):為增進外交部外放人員之外文能力,先後於八十九年二月十四日至五月十九日及八月廿八日至十一月卅日實施,訓練人數為一一O人,訓練時數為三七八小時。本班內容包括「英語會話班」、「英語寫作班」、「英語口譯班」、「法文班」、「西班牙語口譯班」、「葡萄牙文班」及「俄文班」等。

(十)「世界貿易組織專業講習班」(第一期、第二期):為增進外交部外放人員對我國未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認識,先後於八十九年二月十四日至四月六日及十月十七日至十二月十四日辦理,講習人數一二一人,講習時數一O四小時。課程內容包括「WTO論」、GATT/WTO之沿革及組織架構」、ATT/WTO 基本實體法則」、「GATT/WTO市場開放及貿易自由化之機制」、「市場防衛機制」、「特殊產品貿易」、「服務貿易」、「我國加入WTO的談判過程及涉及的問題」、「我國所面臨的外貿體制變革」、「WTO實務經驗法」、「WTO爭端解決及新議題」、「WTO規範下區域貿易協定之介」、「加入WTO農業談判經驗談」、「WTO有形貨品貿易的實體規範」、「國加WTO工業之影響與因應措施」及「WTO與貿易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等。

(十一)「亞太經濟合作與區域安全研究班」(第一期):為因應全球日益明顯的國際化趨勢,加強外交部外放人員對預防外交第二軌外交及亞太經濟與安全合作的瞭解,於八十九年七月三日至八月十四日開辦本班,講習人數四十人講習時數五十七小時。課程包括「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對亞太合作的影響」、「亞太安全理事會與第二軌外交」、「美日合作與亞太區域合作」、「亞太能源問題」、「美國與亞太區域合作」、「朝鮮半島與東北亞區域安全」、「東南亞政治與社會」、「東南亞區域合作」、「南海問題的合作與挑戰」、「亞太區域軍事合作」、「台灣安全多邊化戰略」等。

(十二)「溝通與管理研習班」(第一期):為瞭解溝通與管理之基本理論,熟悉其實務運作方法及技巧,增進外交部職員間之溝通與管理能力,於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至九月十八日辦理,研習人數五十一人,研習時數卅二小時,內容包括「創意思考」、「媒體經營與創意取勝」、「媒體溝通技術」、「EQ的意涵管理與再造」、「人際關係」、「行銷策略」、「指標管理」、「目標管理」、「管理與領導」、「交談藝術」及「超優勢競爭」等。

         三、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講習班:

(一)「國際新聞人員專業講習班」(第二十三期):代訓行政院新聞局國際新聞人員九人,訓練期間自八十九年元月一日至三月十日,為期十三週。另該講習班廿四期前兩週在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至卅一日期間辦理,共七十六小時,人數七人。內容除若干新聞專業課程單獨上課外,其餘均與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及僑務委員會僑務人員合班上課。

(二)「僑務人員專業講習班」(第七期):代訓僑務委員會僑務人員二人,於八十九年元月一日至三月十日辦理,為期十三週;另該講習班第八期前兩週在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至卅一日期間辦理,共七十六小時,人數三人。該班課程均與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及行政院新聞局國際新聞人員合班上課。

(三)「全國駐外人員集訓講習班」(第十五期):為培養我國駐外人員之團隊精神,加強彼此協調、合作,以加強駐外機構之總體戰力。訓練對象包括外交部、國防部、經濟部財政部、法務部調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國家安全局、行政院新聞局、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等駐外人員。於八十九年六月七日至廿四日辦理。訓練人數卅五人,訓練時數七十六小時。訓練內容包括「外交政策」、「國會外交」、「科技外交」、「外交談判實務」、「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中共談判策略與技巧」、「當前經濟問題與對策」、「亞洲金融風暴之因應策略」、「我國資訊工業之現況與展望」、「拓展國際經濟合作」、「國際開發合作」、「國際公益活動」、「國際會議暨談判須知」、「談判理論與實務」、「危機管理」、「國際宣傳」、「國際安全與大陸情勢之報告」、「駐外人員應有的保防警覺」、「公務人員之操守與服務精神」、「談判技巧」、「人際關係」、「國際禮」、「華文化介紹」、「國劇漫談」及「國際環境生態暨稀有動物保育」等

(四)「我國援外工作與國際合作發展實務研習會」(第二期):本項研習會由國合會主辦,外講所代辦,為增進我駐外館處與國合會對援外事務之協調合作。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至廿四日辦理,訓練人數五十一人,研習時數四十八小時。課程內容包括「國際援助與國合會援外現況」、「學術界我援外工作的觀點與望」、「外交與援外」、「新時代國際合作發展理念之反芻」、「援外與對外投資的聯BOT海外可行性探討」、「國合會之援外策略規劃」、「援外技術團之革新與實務研討」、「國合會投融資業務簡介與檢討」、「如何結合非政府組織倍增援外成效」、「國際人資研訓計畫研討」、「拓展外交的新思維與新作法」、「全球化之我國外交戰略」、「援外計畫執行案例研析」、「城鄉發展觀摩與中小企業參訪」及「農業產銷過程參訪」等。

         四、眷屬語文進修班:

(一)「夜間語文進修班」(上半年、下半年):以各類實用外國語文及我國方言為主,在公餘之夜間上課。先後於八十九年三月廿一日至七月十三日及八月廿九日至十一月三十日辦理,訓練人數一六二人次,訓練時數五八八小時。本班內容包括「英語會話進階A班」、「英語會話進階B班」、「日文初級班」、「日文中級班」、「法文初級班」、「西班牙文初級班」、「台語班」及「基礎英文班」等。參加人員除本部同仁員眷外,亦開放部份名額給包括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及行政院新聞局等機構員眷上課。

(二)「外交人員配偶英語會話班」(第九期、第十期):為增進外交部外放及其他駐外單位人員眷屬之英語會話實力,先後於八十九年三月十三日至六月十四日及九月四日至十二月六日辦理,訓練人次四十三人,訓練時數各一四O小時。

(三)「外交人員子女暑期語文進修班」(八十九年度):目的在協助外交部外放及國內人員子女適應國內外不同語文環境,於八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至八月十八日辦理,課程除中、英文外,尚有生活禮儀、如何保護自己、中國傳統民俗文化介紹、中國古代著名人物介紹、中國古典音樂欣賞等。參加學童廿四人,時數六十小時。

       五、其他:

  全民外交事務講習班」(第一期、第二期):為落實政「全民外交」政策,增進國人對外交工作之認識,匯集外交力量,先後於八十九年九月四日至十八日及十月卅日至十一月三日實施講習,參加人數二六四人,主要為立法院立法委員助理及民間NGO團體人員,時數四十五小時。課程內容包括「新政府外交政策」、「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全民外交與國家認同」、「國際公益活動」、「談判經驗」、「全民外交對我拓展對外關係之重要性」、「全球化之下的全民外交」、「第二軌外交」、「政黨外交」、「國會外交」、「國際開發合作」、「國際人權問題」、「國際環保問題」、「我國參加NGO之現況與展望」、「國際禮儀」、「網路外交」、「新政府國家政策走向」、「僑務政策」、「企業與外交」及「外交經驗談」等。

         參、結語

    與八十八年相較,八十九年外交人員培訓之班次同為廿九個,但人次與時數卻明顯提高,講習人員增加三四O人次,講習時數亦增加九十六小時。就培訓種類而言,八十八年與八十九年互有增減,在職班方面,八十九年減少「國會溝通研究班」、「新聞稿撰寫研習班」、「婦女權益防護講習班」、「陪同外賓人員注意事項研習班」及「國際組織專業講習班」,惟增開「世界貿易組織專業講習班」、「亞太經濟合作與區域安全研究班」、「溝通與管理研習班」及「全民外交事務講習班」;在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講習班及眷屬語文進修班方面,則未見消長。值得一提者,八十九年九月首次辦理之「全民外交事務講習班」報名者極為踴躍,對促進全民瞭解新政府外交政策,及提增民眾參與外交工作之興趣,頗具助益,殊值持續推廣。    

         第二項 外交學院

         壹、籌設外交學院之依據

  一、 陳總統指示:透過國民意識之加強教育,提供公民對外交事務的正確資訊與討論空間,以塑造民意成為國家外交政策的主動參與者,而非被動告知者。因此,結合國內事務與對外政策的關聯性,強化國民對國際事務的認知與興趣,以作為凝聚民意支持的基礎。  
  二、 依據行政院九十年度施政方針:貳、外交第八項「加強外交研究設計功能,善用國內外學界與智庫資源,借重學者專家智慧與經驗,積極研擬全民外交策略與具體做法。」及第十二項「並推動設立外交學院,擴大培育外交人才,開展全民外交新局。」  
  三、 測未來環境趨勢為全民參與外交、全方位拓展外交及多面向終身學習。外交部應採外交人才培訓新作法,強化外交政策研究並對外交政策的長期規劃與經營。因此,將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改制為外交學院確有必要。  

       貳、外交學院之規劃方向

  一、 為拓展台灣在二十一世紀的國際活動空間,除了產官學界之力量以外,亦可鼓勵民間專業團体積極投入及參與國際社會NGO之活動,藉以展現我國克盡地球村一員之誠意與活力。基於贏得尊重及提高參與效率之考量,外交學院可提供其在規劃及設計方面的豐富經驗,以提昇民間各界或團體與他國對等團體交流之功效。為使全國各界與相關團體能有次序、有方法地參與國際社會各項交流活動,外交學院可接受民間團體之委託,開辦相關短期專業訓練與講習,藉以提高參與人員之素質、促進全方位交流,拓展全方位外交。  
  二、 為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外交工作,辦理大專暨研究所學生之涉外事務講習或夏令研習營等訓練課程。  
  三、 規劃網路教學課程供外交部內及駐外人員以及社會大眾進修,並設立「課程諮詢小組」,就規劃課程大綱及成績評鑑,提供建議。  
  四、 鑑於國內部分地方政府之訓練機構如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已以代辦講習計畫及出租教室場地方式,對外收取費用,並將所得款項循環使用;國外如奧地利及荷蘭之外交學院亦均接受委託並收費辦理相當幅度的專業講習與訓練,以上作法頗值借鏡參採。  
  五、 與先進國家之外交學院及智庫進行互訪及交流,以收切磋與國際合作之效。全球所有先進國家如美、加、日、韓、德、英等國均設有相當規模的外交學院以培育國際事務人才,其中以美國及日本之外交學院殊值效法與參採。  
  六、 為實現外交學院之籌設及上述講習計畫之施行,外講所現有硬體應立刻改善。在行政院組織法或外交部組織法暨外交部外交學院組織條例未修訂或新訂前,先進行外講所的改建工程並擴大外講所之功能。俟修法完成後再改制為外交學院。  

       參、籌設外交學院辦理情形

  一、 外交部於八月二日呈報行政院檢同計畫書暨相關資料。行政院秘書處彙整研考會、主計處、人事行政局、教育部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等單位意見後,於十月二十六日邀集台北市政府等十五個單位參加「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就地改建並規劃改制為外交學院案」之審查會議。  
  二、 外講所依照行政院審查會議之決議修訂「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就地改建並規劃改制外交學院計畫」,並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再呈行政院。該修定計畫中之外講所改建部分俟行政院研考會及工程會議簽呈行政院祕書長核示定案。至於外交學院組織條例部分,外交部人事處正依照銓敘部意見辦理申復,俟有結果,再呈報行政院。  
  三、 外講所與國會聯絡組於充分協調後,除籲請相關立法委員協助推動本案外,並分別拜訪立法院饒副院長及外交委員會其他成施委員明德、陳委員學聖、洪委員奇昌、范委員揚盛及楊委員作洲等五位委員,爭取渠等支持設立外交學院。  
  四、 鑒於政府各項預算表件需於八月底以前送立法院審議,本案俟奉行政院核定時,將超逾九十年度預算案之編製程期,因此,明年執行時,擬規劃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所需之先期規劃費,並於編製九十一年度概算需要時編列所需建設經費。  

       肆、結論

    籌設外交學院已列入外交部中程施政計畫,外講所就地改建並改制外交學院後,將可提供學員優良之學習環境,建立健全完整之講習制度,舉辦國內及國際學術會議,提昇學術水準,成為政府制定外交政策之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