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外交施政概況

壹、前言

民國八十九年適逢總統大選,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的陳水扁先生及呂秀蓮女士贏得選舉成為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與副總統,我國以和平、民主的方式首度完成政黨輪替,在對外工作上,外交事務自有其一定的一貫性與延續性,但也有其嶄新、開拓性的一面。新政府為了積極掌握時代的動脈,在外交政策方面強調以延續性與開創性為原則,在延續性方面,堅持繼續拓展外交活動空間,維護國家主權、尊嚴與安全,促進經貿活動,確保全體國民的福祉,其中包括一、在既有的基礎上持續鞏固與邦交國之邦誼;二、提升我國與以美國、日本、歐盟為主的無邦交國家的實質關係;三、繼續參與國際經貿組織,以維護我國國際活動空間等措施。在開創性方面,新政府將更有系統的來推動下列外交工作諸領域:一、推展「民主外交」與「人權外交」;二、強調結合民間資源與力量之「全民外交」及「多元外交」;三、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NGO)活動;四、提供台灣經驗,協助與發展中國家的政經合作;五、加強第二軌道外交機制。

貳、當前國際社會的特質與主流價值

從全球戰略的觀點或從國際體系互動的情勢而言,「和平、和解、對話及合作」已成為新世紀之初的主流價值,此外,更由於全球資訊網路的急劇發展,使得傳統國界漸形模糊、地球空間距離亦日益拉近,國際社會在普受新思維衝擊下業已呈現下列諸特質,也成為我外交推展的重要外在環境,茲分述如后:

一、全球化趨勢:

由於近年來資訊網路科技突飛猛進,距離感消失,傳統國界與主權的概念面臨新的挑戰,新觀念、新思想及新規範得以迅速跨越國界,流通全球。上述通訊革命對人類社會之政治、經濟活動產生根本性的變化與衝擊,例如企業需思考如何以全球運籌的角度來管理、分工,以降低成本及擴大市場佔有率。而全球資訊網絡的快速擴張,使得國際政治的運作更趨複雜與多元,跨國議題的範圍與層級性也逐漸模糊,也因此必須以新的思維來加以面對。作為地球村的一員,我政府對外交及兩岸決策的制定亦需以全球國際體系架構來評析,尤其是兩岸一旦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雙方未來合作的互動將日益增加,彼此間的經濟,甚至其他方面勢將產生進一步相互依存的關係,此即為全球化趨勢之一環。

二、民主化趨勢:

冷戰結束後,蘇聯解體、東歐社會主義陣營徹底崩潰,使七十年代開始的第三波政治民主化浪潮,更是席捲全球,許多開發中國家的人民均已唾棄專制政權並尊重民主人權的原則,期望透過主權在民的民主選舉與政黨競爭的過程,來產生提供決策與服務之執政團隊。二十多年來,全世界已有將近五十國,由威權體制轉向民主化的道路。一般認為民主、自由與人權已發展成為超越國界、文化及種族的普世價值,而擴展這些共同信念將有助於創造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

三、和解、對話、協商之潮流:

後冷戰時期,由於蘇聯的瓦解,東西兩極化的結盟體系不復存在,但地區性的衝突卻有增無減,仍為國際間維持和平與繁榮之隱憂。在整體國力及全球性影響力的投射上,美國雖位居世界上唯一超級強國,但在國際政治、區域性衝突、及經貿的相關議題上,美國卻必須取得體系中其他主要成員包括日本、中共、歐盟及俄羅斯等國的合作。另方面由於眾多國家過去均曾經歷戰爭之蹂躪,造成國力、資源鉅大耗損的慘痛經驗,進而導致經濟衰退、民生凋敝的痛苦,使國際間普遍呈現渴望和平與避免戰爭的共同願望。因此,國際間對於放棄軍事武力對抗,改以「和解與對話」來減少、降低與解決地區性衝突的期盼,已蔚為全球沛然莫之能禦的趨勢。

四、國與國間的相互依存度升高及日益重視經貿利益:

資訊及通訊科技高度發展不僅泯除傳統的疆界與國界,同時使世界各國的經濟相互依存度提高,國際經濟區域化之趨勢較以往更為顯著,經濟安全已逐漸取代軍事安全,成為全球戰略新思維的核心觀念,更由於全球各地人民,透過網際網路互動與溝通增加,尊重並包容彼此差異,意識型態之對立已不再是國際衝突的主要根源,而發展科技與經濟,提昇國家競爭力,乃成為各國政府施政的優先項目。

參、新政府的外交政策及有關作法

在開創性方面,新政府將更有系統的來推動下列外交工作的領域:

一、推展「民主外交」與「人權外交」:

新政府充份體認:民主、自由、人權係超越國界、文化及種族藩籬的普世價值,而擴展這些共同信念與價值將有助於創造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我國近年來所累積的民主成就,已成為拓展外交的重要資產,今後將更進一步把「人權外交」納入外交政策重點,用積極行動關注國際社會,以建立台灣崇尚人權之良好國際形象為目標。

    (一)人權外交之界定:

基於台灣和國際社會對於民主和人權等普世價值理念有著相同的期望與信仰, 陳總統於就職演說中特別強調「我國願意承諾對於國際人權的維護做出更為積極之貢獻。中華民國不能也不會自外於世界人權的潮流,我們將遵守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維也納世界人權會議的宣言和行動綱領,將中華民國重新納入國際人權體系」。基於上述體認,我國的外交政策將注入更多人道與人權的內涵,以積極具體的行動關注國際社會,協助世界上任何需要幫助的國家。外交部未來將把「人權外交」納入外交政策重點,以建立台灣崇尚人權之良好國際形象為目標,促使國際社會進一步接納台灣。

    (二)推展「人權外交」的目的:

人權外交係以推動人權、彰顯人權為內涵之外交工作,廣義之人權外交應包括民主、人權及人道等各項內容,推動「人權外交」之主要目的可歸納如下:

      1、提昇國際形象與地位,強化參與國際社會的正當性:

十多年來,我國在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與社會多元化的各項成就,已與國際社會的主流文明價值緊密結合,也為我國尋求與國際自由人權體系接軌的努力,創造了絕佳的條件。台灣的民主轉型已受全球肯定,倘能推展「人權外交」,必將贏得國際人士的尊敬,提升我國的國際形象與地位,更有助於強化我國參與國際社會的正當性。而相較於中共人權狀況之倍受抨擊,當可襯托出我國追求民主與人權之良好國際形象,在國際政治上發揮以小搏大的效果。

      2、創造有利於民主和平的國際環境:

一般認為民主、自由、人權係普世的價值,應超越國界、文化及種族,而擴展這些共同信念與價值將有助於創造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而個別國家的人權標準亦應儘量符合世界的人權標準。積極推動人權外交之工作,應可讓國際社會瞭解台灣在促進中國大陸民主與人權狀況提升上所可能發揮的「燈塔效應」,進一步體認我國在推動區域和平的價值與重要性。

      3、協助國際社會成員改善人權狀況,藉此建立跨國界的友誼與支持:

長久以來,人權已成為西方文明國家立國的精神所在,部分國家甚至以人權為遂行其外交政策之工具,視各該國人權發展狀況,據以發展其與該國之外交關係或制定對該國之援助政策,惟由於我國外交處境之現實因素限制,我國不應且無法以「人權」作為衡量選擇發展雙邊關係之唯一依據,故在推動人權外交時,應強調其普遍性而非個別性,秉持「四海之內皆兄弟」以及「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採取人道關懷的跨國行動。基於此,我國可透過非政府組織(NGOs)、國際技術合作、人道援助等管道以及第二軌道對話機制,協助國際社會之人權發展與加強人道援助之工作,建立國際良好形象,同時透過強化跨國界民間關係,協助政府爭取與國,擴大國際對我支持面。

    (三)推展「人權外交」之政策目標:

我國推展「人權外交」之重要目標如下:一為加入國際人權組織;第二為爭取參與、簽署及批准國際人權公約,協調法務部、內政部等國內單位並透過立法程序通過「國際人權法典」,使其國內法化;第三為強化與國際人權組織以及各國人權事務單位之交流與合作關係,諸如設法邀請聲譽卓著之「國際法律人委員會」和「國際特赦組織」等國際人權組織,協助我們落實各項人權保護措施,使台灣國際人權地位提昇;第四為協助國內人權團體參與國際性人權組織與活動,透過國際會議與活動之參與,培養政府與民間從事國際人權事務之人才,積極貢獻國際社會;第五為以人權與民主為議題,作為推動我國與其他民主國家進行第二軌道對話之重要內容,加強與各國政策菁英之交流與連繫管道。

    (四)推展「人權外交」的策略與作法:

      1、在外交部預算下,專列推動「人權外交」經費科目,除兼以協助積極改善國內人權教育基礎設施外,並協助及獎勵舉辦有關人權之各類國際活動。在制度面上宜仿效我國長久以來對民主教育之重視與努力實踐,強化並改善國內人權教育,奠定全民尊重個人及促進國際人權等普世價值的基礎,同時鼓勵國內外智庫學界針對人權議題進行研究並舉辦學術研討會並協助國內人權團體舉辦各式國際活動,使我國於民主漸臻成熟之際,更進而提升並保護人權。

      2、研議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之可行性:除整合我國國內既有政府與民間人權組織的資源外,未來將邀請聲名卓著之國際人權組織以及他國人權機構之人員前來訪問,就人權議題進行經驗交流與合作,並由朝野研議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作為國內推動人權保障之專責機構外,亦培養從事國際人權事務之人才。

      3、國內立法機構宜審議通過國際人權法之相關法案,使其國內法化,以宣示我國恪遵國際人權保障的誠意與努力。聯合國為落實世界人權宣言之內容,已通過數十種國際人權公約及人權宣言。為彰顯我國對人權保障所作努力之國際形象,建議由相關單位研究上述人權公約之內容,並推動必要之立法工作,藉此提高我國參與國際人權體系的正當性。

      4、我國在建立援外法案制度時,宜將人道關懷及協助改善國際人權狀況包括在援外宗旨內,使我援外措施不但能獲得多數國民的認同與普遍支持,同時亦能趕上先進國家之援外水準,以提升我國際地位與形象。

      5、與國內非政府組織合作,主動參與國際人權與人道救援活動,並鼓勵國內有志從事人權工作之青年參與國際人權事務。推動人權工作需要對人權之意涵及活動方式有專業性及國際性知識之人才,因此政府必須儘速有計劃地培養更多從事國際人權工作之專業人才。為鼓勵國內青年接受國際人權之相關訓練與實習,我可以設立獎學金方式,提供必要之費用。

      6、透過第二軌道之機制,與世界各國推動民主與人權的智庫與組織,例如美國的「全國民主基金會」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建立經常性甚至制度性的合作與互動關係,共同來宣揚與推展民主人權的理念,結交更多的友誼爭取更多的國際支持。

      7、透過友邦在聯合國宣揚我人權發展之成果,並經由國內外提倡人權之非政府組織管道關切世界人權發展的狀況,以及經常對國際人權事務提出意見與回應。我國對人權的保護以及對婦女、勞工、兒童權益的維護,均已日臻改善,今後我除設法參與國際相關組織與活動外,我政府將適時透過友邦在聯合國或其他相關機構或國際性人權會議及活動中,宣揚我人權發展之成果。此外並經由國內外之人權組織管道,關切世界人權發展的狀況,以及經常對國際人權事務提出意見與反應,以為我促進國際人權發展作出貢獻。

二、強調結合民間資源與力量之「全民外交」:

在拓展「全民外交」方面,主要是透過民意的交流與全民的參與,加強一般國民對我國外交工作與處境之認識,進而激發社會上更多人對於外交工作之「責任感」、「參與感」與「使命感」。至於在推展「多元外交」方面,其涵蓋面包括國會外交、城市外交、學術外交、政黨外交、智庫外交、非政府組織外交、青年志工外交、企業外交、體育外交等等。總而言之,推動外交工作將更強調民間的參與,充份結合與發揮民間的智慧與資源。

「全民外交」的觀念在很多年前就已經提出。在國家邁進九十年代以及未來新的二十一世紀,由於國內政治的高度民主化以及社會的多元化,國人參與各種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各種對外活動的要求越來越多。國內有很多的非政府組織,多年來參與了非常多的國際人道救援以及各種不同性質的國際交流活動,對國際社會作出很多的貢獻。過去我們太過於強調外交是屬於政府及外交部的工作,外交部當然要肩負政府對外工作的主要責任,但外交也應該是全民的責任與義務。所以我們提出了所謂「外交志工」的觀念。希望在一個民主的時代,對外事務不應該只是公務員的工作,而應由政府和我們全體熱心公益及有心人士一起共同開拓。外交部願意作為「全民外交」的推動者,來促進國會、政黨、城市、學術、智庫、青年志工、企業界、宗教界、體育界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的國際交流,扮演一個能夠促進、協調、整合全國民間資源及民間動能的角色。這是外交部義不容辭的責任。外交部希望政府與民間一起來做。希望外交部的作為和社會不要有區隔,希望在民間與政府之間的這一道圍牆能夠越薄越好,最好能夠把它推倒。所以「全民外交」是我們在未來希望推動的一個外交工作的方向。

對於「全民外交」的作法,我們提出一個觀念,就是所謂「三民」的觀念,闡述如下:

    (一)「民主」原則:

我國近年來的民主發展成就,已獲得國際社會的讚賞。我國維護人權的措施,亦得到世人的肯定。民主與自由是我們所堅持的理念與生活方式,是維護我國家安全的重要力量之一。任何違反民主、危害人權的制度與作為,對我們都是生存的威脅。鑒於民主與人權乃一體兩面,尤其在後冷戰時期的今天,文明國家對於人的生命與人權價值之尊重,已使得國際社會漸漸接受人權超越主權的觀念。因此我有必要推展「人權外交」與「民主外交」,將我國與國際人權及民主體系接軌,協助國際社會成員改善人權狀況,創造有利於民主和平的國際環境。我並可藉此提升國際形象與地位,強化參與國際社會的正當性。

    (二)「民間」原則:

我國民間社會的活力充沛,具備龐大的人力物力資源,政府在推動外交工作時倘能充分與民間合作,整合各方資源,將可為我國的對外工作注入無比的動力,發揮多層次、多面向、多元化的外交力量。政府亦可藉由鼓勵民間之參與而增進國人對國家外交處境的瞭解與支持,從而凝聚對外事務之共識。在實際做法上,政府將積極開拓「第二軌道」交流與對話之機制,協助民間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與活動,並進行城市、學術、政黨、智庫、企業等各層面之外交活動,以全民的力量,擴大國家參與國際社會的空間。

    (三)「民意」原則: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其施政應以民主為原則,以民意為依歸。任何政策倘若不能遵循民意,就不能贏得人民衷心之支持,政策之執行亦不可能落實。因此政府必須確實掌握民意,結合民意,將民意作為擬定政策之重要依據。在作法上,若能建立政府與民間雙向溝通的機制,鼓勵人民透過此機制提供外交建言與創意,將能使民眾有參與感,進而自發地產生以外交成敗為己任之使命感與成就感。政府更能藉此獲得更多的支持,提升國家整體的對外力量。基於上述理由,外交部於八十九年七月起透過民意調查方式,每年不定期,以外交工作同仁與一般大眾為對象,就各項外交議題進行民意調查,整合各方對如何開拓我國際空間之看法與建議,以作為檢討修正外交政策之依據。

新政府在拓展對外關係方面,強調以兼顧延續性及開創性為原則。相信以我國成熟的民主成就及豐沛的經貿實力,一定可以繼續在國際社會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在兩岸關係方面,陳總統自當選後即宣布新政府將以維持台海和平、安全及繁榮為首要任務並且不斷以和緩及和解姿態向對岸釋出善意,期望能得到中共方面善意的回應,以減緩兩岸雙方劍拔弩張的氣氛。

三、參與非政府國際組織(NGO)活動:

非政府組織的蓬勃發展,是後冷戰時代國際關係的一項重要發展趨勢。根據國際組織年鑑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 的統計,目前世界上有將近三萬個國際組織,而非政府國際組織即有兩萬四千多個,佔所有國際組織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可以預見的,今後在全球化的衝擊下,非政府國際組織所扮演的角色將會日益重要。

非政府組織所代表的領域相當廣泛,包括諸如人道救援、宗教與文化、人權保障、生態環保、經濟發展、和平與武器管制等重要的國際議題。多年來在每一個領域內非政府組織也都發揮了極重要的影響力,並做出極卓越的貢獻。非政府組織功能的發揮,也填補了政府角色之不足。聯合國憲章的第七十一條條文即早已肯定非政府組織的重要性。非政府組織在國際社會的公共生活領域中,更演變成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另一方面,在民主化的動力之下,我國內民間社會也逐漸展現強大的潛力與資源。國內的非政府組織也一直積極地參與國際交流的活動。特別是在有關人道救援、醫療保健及農經發展等方面,我國非政府組織的優異表現更是眾所週知。甚國際社會高度的肯定與讚譽。外交部基於對上述國際潮流的認識,以及國內許許多多NGO的表現,於八十九年十月成立「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期許能達到以下幾項目標:

    (一)與所有國內的非政府組織建立「夥伴」關係。外交部願意提供有關非政府組織涉及國際事務與交流的經驗與技術支援,扮演一個整合並發揮民間與政府資源的角色。

    (二)透過這種互助合作的夥伴關係,外交部希望在國內營造一個有利於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活動的友善環境,進而有助於NGO強化他們本身的組織及發揮更大的功能。同時也希望有助於國內的NGO爭取他們專業所屬之國際NGO來台灣設立總部或亞太地區辦事處,或者來台舉辦相關的活動。

    (三)透過NGO國際網絡關係的建立,必然有助於台灣在各種議題上與國際社會的交流,也藉此讓國際社會了解台灣參與國際社會的意願。同時也能拓展台灣回饋國際社會的管道,進一步提昇台灣在國際社會的活動空間。藉此落實 總統一再強調及外交部正積極推動的「全民外交」。

肆、我國外交政策與兩岸關係的互動

儘管中共不斷打壓,為求國家的生存發展並拓展國際生存與活動空間,我國的外交政策與大陸政策是需要整合的。兩者間應相互搭配、緊密結合,其間並不存在孰重孰輕的所謂位階問題。我國外交政策與大陸政策的互動關係有下列數點:

一、提升我國國際地位,以累積我談判實力:

展望未來兩岸關係,雙方勢必就相關議題進行談判,為使我國得以平等地位與中共展開磋商,我國必須未雨綢繆不斷累積談判實力。而我國國際地位的提升、國際人格的事實存在則是必要的條件。職是之故,在處理兩岸關係上外交政策具有指標性的功能。因此積極拓展外交以彰顯主權國家的事實乃係刻不容緩的課題。

二、爭取國際社會正確認識我大陸政策及兩岸政權處於平行地位:

由於中共在國際間要求其邦交國不斷重申支持其「一個中國」政策、宣揚其「一國兩制」為兩岸唯一可行的解決辦法、同時在國際間不斷宣傳「一個中國三段論」,業已嚴重影響國際社會對我正確的認知。為使兩岸關係正常發展及我方未來立於不敗之地,我外交政策應積極促使國際社會正確認識兩岸政權係處於平行地位,以便在國際間營造公平而正確的氣氛。

三、外交政策結合大陸政策,在策略上相互彈性調整:

外交政策與大陸政策的目標均是在追求國家的生存、穩定與繁榮發展,在應對中共的各種外交作為及對台政策上,我國的外交政策與大陸政策應相互彈性運用,以獲致國家及全體人民的最高利益為目標。

四、外交政策與兩岸關係皆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必要條件:

若從生存與發展的角度來看,我大陸政策與外交政策兩者間應是共存關係,而非互相排斥。情勢緩和的兩岸關係可為我國的對外交往、經貿活動等提供妥善的條件,而適當的外交活動空間可培養兩岸交流和良性互動的外在環境。從歷史的經驗分析,對抗的雙方在均有國際活動空間的前提下,將會更有信心進行交往、談判,終於達成協議。因此,我外交政策與兩岸關係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必要條件。

五、對外關係與兩岸關係須雙軌進行同時兼顧:

我國對外關係與兩岸關係是處於相互影響的地位,在現階段,由於中共不願面對我國為一主權獨立國家的存在事實,外交政策與大陸政策兩者間若要達致相輔相成的效果,在實踐上勢將面臨諸多挑戰。為求國家的生存與發展,兩者間須雙軌且平衡的進行。例如:外交絕不可因中共在外交及對台工作上的動作而自我退卻。但是在策略與方式上可作些調整,以免影響大陸政策的推展與運作。

伍、未來外交工作展望

政府外交施政應以「台灣經驗」為出發點。一方面將「台灣奇蹟」之政治及經濟發展經驗,與國際社會之發展中國家共享。同時以主動積極的方式,與世界民主陣營合作。另一方面則須尋求與國內外民間團體建立「夥伴關係」,擴大國際合作之對象與交往層面,才能有效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進一步為世界和平與繁榮做出具體貢獻。此外,在全球化之下,我國的外交將採取更具創意及更有彈性的作法,以因應快速變遷的國際環境。據此,下列幾種途徑應可做為未來外交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以民主與經貿為主軸,建立全民參與外交工作之機制,整合政府與民間的資源,藉以強化與邦交國之各項合作關係,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實質關係,並積極參與國際各種人權、人道與民主活動,回饋國際社會。

二、尋求以有效途徑參與國際組織與活動,以功能性國際組織為優先考量,並以加入聯合國作為長期努力之目標。透過主辦及積極參與各種國際會議及活動,爭取國際社會對我之瞭解與支持,提升我國之國際影響力。

三、加強國際文宣工作,宣揚我經濟繁榮與政治民主之卓越成就,及我國在國際社會所能扮演之角色與重要性。

四、加強保僑、護僑工作及旅外國人之服務與急難救助,擴大爭取海外僑、學、商各界人士之支持,共同拓展國際活動空間。

五、加強外交政策之研究與設計功能,借重國內外學界、智庫之智慧與經驗,積極研擬全民外交戰略與具體作法,並加強社會各界對外交工作之瞭解與參與。

六、以便民為原則,簡化護照及簽證申請手續,全面推動簽證作業電腦化,繼續爭取世界各國改善予國人簽證之待遇。

七、進一步推動「無任所大使」制度以及民間參與機制,延攬各界菁英參與外交工作;活絡外交人事,加強專業化與年輕化;擴大培育外交事務人才,開展全民外交新局。

陸、結語

近年來,我國的民主與經濟成就斐然,普遍獲得世界的肯定。以政治民主化為例:一九九九年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續將我國列入政治自由的國家;二○○○年美國所公布之世界人權報告更指出,台灣在政治民主、言論及集會自由方面表現優異。再以經濟發展為例:我國已是世界第十八大經濟體,第十五大貿易國,國民平均所得約一萬三千四百美元。根據瑞士商業環境風險評比公司(BERI)報告指出,我國投資整體環境排名居全球第三;美國傳統基金會與華爾街日報於二○○○年一月公布之「兩千年世界經濟自由度」報告中,將我國列為世界第十一大經濟自由化國家;而一九九九年「世界經濟論壇」調查中更指出,台灣總體競爭力為全球第四,個體經濟競爭力為全球第十九名。我國有如此優異的政經表現,理應在國際社會扮演積極角色,回饋國際社會。這是全民的期待,更是外交部責無旁貸的使命。

新政府成立之後,中共對我外交圍堵有增無減,而世界各國對我兩岸關係與外交政策也勢必更加關注。外交部全體同仁必當淬勵奮發,妥善運用我民主與經濟優勢,結合民間社會的力量,加強與各國之雙邊關係,推動加入功能性國際及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廣泛參與國際活動,在國際間爭取應有的地位和權利,以保障我國家利益與人民福祉,促進區域和平與繁榮。

就客觀的國力評估而言,中華民國絕對有資格參加所有的國際活動。以經濟而言,以GDP計算,我們是全世界第二十一大的經濟體,在貿易額、外匯存底以及資訊業硬體生產能量等方面,雖然我們不是世界最強大的,但至少已是中等以上的國家。我們在民主方面的成就也普獲世界的肯定。我們已是一個工業化的經濟體及有成就的民主國家,國際社會應該給我們更公平的待遇。從事實際外交工作的過程中讓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仍面臨很多的壓力。而這些壓力大多來自中共。中共的打壓是具體的,不只是空洞的口號。誠如 陳總統所講的,不能因為中共的打壓而退縮,把這個當成一個藉口。必須在面臨中共打壓的重重困難下,不斷積極的想辦法去突破,去開拓更多的空間,打破國際社會對我們不公平的待遇。

我國推動務實外交之目的在維護中華民國的主權與尊嚴,確保國家的生存與發展,保障國人在國際社會應享有之安全與福祉。面對中共的強力打壓,我們需要以「全民外交」作為全面參與國際社會的原則,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全力推展務實外交。政府的外交施政將兼顧「持續性」、「穩定性」與「開創性」。在既有的基礎上,繼續鞏固與邦交國之邦誼,增進與無邦交國家之實質關係,以及積極參與國際組織與活動。我們將以「民主」、「民間」、「民意」的「三民」觀念,加強推動既有全方位務實外交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