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項 我國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

壹、前言

  非洲地區共有五十三個獨立國家,另有西撒哈拉(西班牙前屬地,現由摩洛哥佔領並宣稱擁有主權)一地尚未獨立。迄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與我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之非洲國家計有八國,即馬拉威、史瓦濟蘭、賴比瑞亞、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塞內加爾、聖多美普林西比及查德。我在各該國均設有大使館,另布吉納法索、塞內加爾、查德、甘比亞及賴比瑞亞等五國亦在華設有大使館,馬拉威及史瓦濟蘭則設有駐華名譽領事。此外,我在模里西斯、馬達加斯加、奈及利亞及安哥拉等四國設有加冠中華民國國名之代表團,在南非首都普里托利亞設有聯絡代表處,在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設立聯絡辦事處;奈及利亞亦在華設有商務辦事處,以推動雙邊各項實質關係。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統計資料,民國八十七年我國與非洲地區貿易總額共計三十四億一千五百萬美元(佔我國出口貿易總額百分之一),與八十六年比較呈現百分之十五之負成長。該期間我對非洲地區出口總額達十四億五千三百萬美元,其中出口至南非六億四千七百餘萬美元,約佔百分之四十五。其他輸出主要國家為埃及、奈及利亞、賴比瑞亞、茅利塔尼亞及摩洛哥。我自非洲地區進口總額為十九億六千一百萬美元,其中自南非進口七億五千九百餘萬美元,約佔百分之三十九。其他輸入主要國家為安哥拉、剛果(布拉薩)、奈及利亞、喀麥隆及象牙海岸。我在非洲地區,除八個大使館、四個代表處負責拓展政經關係外,經濟部在象牙海岸設有商務辦事處,外貿協會在埃及、摩洛哥及奈及利亞亦設有駐外辦事處,以協助推動雙邊經貿關係。
  技術合作為我拓展非洲地區關係之重要工作。近年來,為因應非洲地區民主化新情勢及陸續與我建交、復交國家日益增加之需求,外交部依據立法院通過之「國際技術合作發展基金會條例」,結合經濟部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及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併入),於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設置「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由外交部以委辦方式,執行國際技術合作事宜,統籌運用政府援外資源,使我政府之援外活動法治化及透明化,以凝聚我援外力量,發揮更有效之功能。迄八十七年十二月,我政府在非洲地區之馬拉威、史瓦濟蘭、聖多美普林西比、甘比亞、塞內加爾、布吉納法索、賴比瑞亞及查德等八個友邦國派駐十一個技術團,包括七個農技團、三個醫療團及一個手工藝團。編制員額共計九十七人。近年來之工作成果,不僅受到駐在國之肯定,並已獲得國際社會之讚譽與肯定。
  在我國朝野各界努力下,經由官員互訪、經貿、文化往來及技術合作等多方面交流活動,使我與非洲地區國家關係益趨密切。自民國八十七年元月至十二月間,非洲地區計有十三國外賓來華訪問,其中包括四國元首、一國卸任元首、二國總理及二國議長;來訪外賓中,部長級人士計有十九人次、議員共計十人次;另我國出訪非洲友邦者,計有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學者專家總計九十五人次。茲將我國與該地區各友邦間之關係分述如后:

貳、我國與各國關係

 一、我國與南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南非關係久遠,清光緒三十一年(一九○五年)我即於約翰尼斯堡(Johannesburg)設立總領事館以照顧前往開礦之華工。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我將總領事級關係提升為大使級關係,此後雙方關係更趨密切。惟南非曼德拉總統因受中共之蠱惑及屈服於國內親共份子之壓力,遽然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宣布,南非將於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承認中共,並同時與我國維持建設性之關係。中共與南非於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正式建立外交關係。我政府於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與南非終止外交關係。在此之前,中斐雙方經過一年多之談判,對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兩國之新關係達成協議。雙方為維持互惠、實質關係,賡續推動兩國經濟、貿易、教育、文化、科技、財政及其他方面之交流與合作,同意在兩國首府互設聯絡代表處相互賦予新機構應有之功能。同時為充分有效實現代表機構之功能,雙方同意在對等與互惠之基礎上,給予新機構人員執行公務時應有之待遇與便利。目前我在南非首都普里托利亞設置「駐南非共和國台北聯絡代表處」(Taipei Liaison Office in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及在約翰尼斯堡及開普敦設置「台北聯絡辦事處」(Taipei Liaison Office);南非則在我國設置「南非聯絡辦事處」(Liaison Office of South Africa)。我駐南非為杜代表稜,南非駐華代表為史寇茲(Cornelius Van Niekerk SCHOLTZ)。
(二)經貿關係:中斐貿易型態係屬互補性質,南非是我煤、鈾、鐵等礦產品重要供應國;我廠商在斐設廠所使用之機器設備、模具及零配件幾乎均由我國內外移或供應。其使用之原料亦自我國進口。南非係我在非洲之重要市場與貿易據點,歷年來,中斐貿易額均佔我對非洲地區貿易額約百分之四十五至五十。民國八十七年我與南非兩國貿易總額為十四億美元。其中出口金額為六億五千萬美元,進口金額為七億五千萬美元。我對南非之主要出口產品為自動資料處理機、辦公室用機器零附件、針織品、機動車輛零附件、合成纖維紗梭織物等;主要進口產品為煤及同類固體原料、合金鐵、未經塑性加工鋁、鐵路機車、精煉銅及銅合金等。投資方面,目前我廠商在斐投資者已達六百廿家,投資金額達十五億六千萬美元,僱用當地員工人數超過四萬人。
(三)政要互訪:1、國人赴斐訪問:僑務委員會焦委員長仁和於三月十二日至十六日赴太陽城主持世界台商會聯合總會四屆二次理監事會議。2、外賓來訪:斐在野黨國民黨黨魁史寇威克(Marthinus Van SCHALKWYK)及西普省省長莫克(G. N. MORKEL)於十一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訪華乙週。

 二、我國與馬拉威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五十五年九月在馬國設立大使館,馬國為我在非洲之長期友邦,我現任駐馬為石大使承仁,渠於八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起擔任馬國外交使節團團長。我基於兩國邦誼與人道精神,目前正與馬國進行醫療合作,協助於馬國北部姆祖祖興建中央醫院。中馬雙方實質合作關係,在兩國積極努力下益見成長。近年來,馬國屢遭水、旱等天災侵襲,我基於人道精神,均及時給予救助,深獲馬國朝野感激,中馬兩國關係更趨密切。
(二)經貿關係:為加強中馬經貿關係,台灣省菸酒公賣局自民國六十六年起每年採購馬國菸葉,購買數量逐年增加。為進一步加強與馬國經貿合作,馬政府近年來派工商訪問團來華,並與我方共同簽訂「中馬投資保證協定」,積極鼓勵我廠商前往馬國投資,以促進兩國經貿關係。我外貿協會於八十五年十月籌組非洲經貿投資訪問團赴馬考察、外交部亦於八十六年元月協助民間木材業投資團訪問馬國。八十七年中馬雙邊貿易總額為一千零四十九萬美元。我自馬輸入七十萬美元,輸出九百七十九萬美元。
(三)技術合作:馬拉威以農立國。為協助馬國發展農業,我派遣技術團常駐馬國。目前我技術團團部設於里朗威,另分別設有糧食與園藝兩個發展訓練暨推廣中心及蔬菜種子繁殖中心,計有成員十人,協助馬國發展園藝(含蔬菜種子繁殖)、糧食作物及小型農田水利。為協助馬國發展技術暨職業訓練計畫,我於八十七年三度派遣職訓專家赴馬國協助規劃。中馬兩國政府於八十七年九月分別簽署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及技術暨職業訓練瞭解備忘錄,以加強技術合作關係。
(四)政要互訪:1、出國訪問:八十七年二月外交部胡部長志強訪問馬國。而九月間國安會丁秘書長懋時以特使身分參加史瓦濟蘭獨立三十周年及史王華誕慶典時亦順訪馬國。2、外賓來訪:八十七年馬國共有下列政要來訪:教育部長矉甘紀(Brown MPINGANJIRA)、外交部長齊佩泰(Mapopa CHIPETA)、外交部次長梅迪(Ziddy K. MEDI)、國防部長辜華魯(Joseph KUBWALO)、衛生部長湯生(Harry THOMSON)及馬國駐聯合國大使魯大衛(David RUBADIRI)。

 三、我國與史瓦濟蘭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五十七年即與史國建立外交關係,在史國設有大使館。中史建交以來合作關係頗為密切。兩國間訂有農業、手工藝兩項技術合作協定及引渡條約。中、史兩國自八十四年起,每年召開中史經技合作會議,討論各項合作事宜,以協助史國經建發展,第四屆會議於一九九八年三月在史國首都墨巴本召開。一九九七年十月,史王恩史瓦帝三世率團訪華,並簽署聯合公報與合作議定書。史國重申全力支持我參與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我承諾在能力範圍內協助史國從事國家建設。由於史國政府向來反對共產主義,故未嘗與中共有任何接觸,惟鑒於史國地處南非境內,其政經發展與南非息息相關,為避免南非與中共建交之骨牌效應,外交部已採取主動、積極措施鞏固中、史邦交。
(二)經貿關係:我國與史瓦濟蘭經貿往來有限,但尚稱穩定。民國八十七年,兩國貿易總額為二百六十四萬美元,我對史國輸出額為一百四十八萬美元,輸入額為一百一十六萬美元;主要出口項目為製造業產品、機器及運輸設備、食品、家畜、燃料及化學品等;主要進口項目為濃縮飲料、糖、紡織品、罐頭及新鮮蔬菜等。八十五年十月,我東帝士集團在史國投資五百萬美元設立成衣廠,該廠已於八十六年十月完工啟用並開始營運,繼於八十七年九月進一步擴充在史國投資規模,另將設立染整廠及織布廠,所有計畫完成後,預計可為史國帶來約三千個就業機會。為鼓勵並保障台商前往史國投資,二國並先後於八十七年三月及九月簽署「中史投資促進暨保障協定」及「中史避免雙重課稅暨防杜逃稅協定」;另史王於八十七年十月來訪,隨行之史國投資促進署與我外貿協會簽署相互合作協議。
(三)技術合作:目前我在史國派駐農技團協助史國發展農業,指導農民種植玉米、水稻、蔬菜、果樹及甘藷,成果豐碩;另協助史國辦理恩瓜庇西墾區之開發計畫,並舉辦新進農民蔬菜栽培訓練班以及派遣手工藝團辦理職訓並協助訓練史國手工藝人才頗具成效。該團每年所開設訓練之課程,計有木石雕刻、陶瓷製作、皮雕、美工機工、家庭工藝及服裝設計、電器修護及電腦文書處理等八個科別。
(四)政要互訪:1、出國訪問: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外交部胡部長志強訪史,雙方重申,加強雙邊經貿關係及鼓勵我企業前往投資,為未來鞏固中史關係之重要工作;同年三月經濟部王部長志剛率團赴史參加「第四屆中史經技合作會議」,會中討論多項合作事宜;國家安全會議丁秘書長懋時於九月初以總統特使身分率團參加史國獨立卅週年暨史王卅華誕慶典。2、外賓來訪:史國參議院議長姆錫納(Lawrence Mfana MNCINA)暨眾議院代議長恩布哈馬利(P. M. MBHAMALI)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訪華;史國外交暨貿易部長夏班固(Albert SHABANGU)夫婦於同年八月訪華;同年十月史王恩史瓦帝三世率團訪華。

 四、我國與賴比瑞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民國四十六年與賴國建交,六十六年中止外交關係。七十八年中、賴復交,我並重設駐賴大使館,對賴提供多項技援,以協助其發展經濟。同年十二月賴國發生長達八年之內戰;八十六年七月十九日,賴比瑞亞在歐美及西非各國選舉觀察團之監督下,舉行總統及國會大選,泰勒(Charles TAYLOR)贏得百分之七十五之選票,順利當選總統,渠即表示將續與我國維持外交關係,並致函邀請 李總統出席八月二日於賴京舉行之就職大典,嗣由蘇政務委員起以特使身分代表 總統率團往賀;中共在此情形下宣布與賴國中止外交關係,並撤消對賴國駐香港名譽領事之承認。泰勒總統伉儷應邀於八十六年十一月率團訪華,兩國元首並簽署聯合公報,我承諾在能力範圍內協助賴國重建工作;泰勒總統並接受中國文化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八十七年二月外交部胡部長志強訪賴,簽署中賴農技合作協定及協助賴比瑞亞政府安置解甲戰士計畫備忘錄,並接受泰勒總統頒贈「非洲人道救贖大騎士」勳章;四月底外交部吳次長子丹率團赴賴出席中賴混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後並簽署聯合公報;七月二十六日賴國獨立一百五十一週年紀念,泰勒總統函邀 李總統往訪, 李總統特派考試院許院長水德率團往賀,備受賴政府禮遇;九月二十五日賴外長開普頓在聯合國總辯論演說中再度為我作強有力之執言;兩國關係友好日益密切。
(二)經貿關係:依據我國海關統計,民國八十六年我國自賴比瑞亞進口金額為四千八百六十三美元,出口至賴比瑞亞金額為三千六百八十六萬美元;民國八十七年我國自賴比瑞亞進口金額為四千九百八十五美元,出口至賴比瑞亞金額為七千七百零四萬美元。
(三)技術合作:民國七十九年,我曾設立駐賴比瑞亞農技團與醫療團,嗣因賴國內戰爆發而撤團。為增進中賴農技合作關係,我於八十七年二月派遣駐賴比瑞亞技術團,提供技術指導,以發展賴國水稻、陸稻及蔬菜。為期中賴農技合作納入正軌並使雙方有所遵循,中賴兩國政府曾於八十七年二月簽署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四)政要來訪:八十七年五月賴京蒙羅維亞市市長卡特率團來華出席世界首都論會議,十月賴比瑞亞眾議院議長蒙寇瑪納率領由參眾兩院組成之國會訪問團來華參加我國慶活動,十一月二十一日賴外長開普頓來華訪問。

 五、我國與甘比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與甘比亞共和國於八十四年恢復外交關係,雙方關係密切,政要互訪頻繁,八十七年計有二月間外交部胡部長志強訪問甘國;七月間甘國外長喬貝(Momodou Lamin Sedat JOBE)訪華;九月間甘國地方政府部長巴喬(Lamin BAJO)訪華;十一月間甘國賈梅總統率團訪華。中、甘復交以來,我對甘提供農技、醫療、道路建設等多項援助,深獲甘國朝野好評,賈梅總統對我援助經常公開表示感謝,雙方關係更加密切。
(二)經貿關係:近年來我與甘國貿易往來漸趨頻繁,雙方貿易額不大,但迭有成長。民國八十六年三月,我經濟部中小企業林副處長隆誼等二人,應外交部之請,赴甘考察一週;同月,我泰山企業集團應甘國政府邀請,赴甘考察十天;四月,中甘避免雙重課稅磋商會議在華舉行,雙方並就達成協議部分,進行草簽,該協定嗣於八十七年底由中甘雙方正式換文生效。
(三)技術合作:駐甘比亞技術團於八十四年十一月廿五日正式成立。該團工作項目包括從事稻米之增產、設立蔬菜生產區、設立農機中心以支援稻米及蔬菜生產、指導示範農民種植稻作及蔬菜。八十七年十二月外交部與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組派技術合作評估團赴甘國評估駐甘比亞技術團工作績效。
(四)政要互訪:1、出國訪問:除前述我國政要應邀赴甘訪問外,民國八十七年元月中旬國合會呂組長斯文等三人赴甘考察農技團。高雄縣議會訪問團一行七人由張議員坤裕率領於六月底訪問康尼芬市。蘇文慶樂團於七月中訪甘演出。高雄縣政府於十二月派遣十人訪問團赴甘國與康尼芬市締盟。2、外賓來訪:甘國前外長恩吉(Omar Y. NJIE)於八十七年元月於任內來華就醫。甘陸軍總司令賈達(B. JATTA)上校於五月上旬訪華,班竹市代理市長法爾(S. FAAL)於五月下旬應台北市政府邀請訪華。

 六、我國與幾內亞比索關係:

(一)一般關係:我於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與幾內亞比索建交,兩國互設大使館並派駐大使;雙方先後簽訂有「經濟暨技術合作總協定」、「醫療技術合作協定」及「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八十四年四月,兩國為規劃一九九五至二○○○年五年內農、醫、漁、技職訓練及新聞文化交流等方面之合作,簽訂「中、幾技術合作五年計畫」,惟八十七年四月廿三日,幾比與中共簽署所謂「復交公報」,我除立即向幾比政府表示強烈抗議及不滿外,並於八十七年四月廿四日宣布中止與幾內亞比索之外交關係。
(二)經貿關係:幾比迄無基礎工業,又受限於海空運輸不便及通匯等因素,我國之貿易觸角尚未真正達於幾比。民國八十七年,我自幾比進口貿易總值約七十七萬四千二百四十一美元。
(三)技術合作:我駐幾比醫療團設於民國七十九年六月,負責支援位於首都比索郊區之卡松果醫院門診與行政管理工作;農技團亦於同年十一月底成立。以上兩團之運作績效堪稱我援非各技術團之楷模,且迭獲駐在國朝野之讚譽,惟幾比政府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廿四日宣布與我終止外交關係後,我即停止與幾比間之一切技術合作關係,並隨即撤離前述兩技術團人員。
(四)政要互訪:1、出國訪問:八十七年二月外交部胡部長志強率團訪問幾比。2、外賓來訪:計有八十七年二月之總理柯雷亞(Carlos Augosto CORREIA)、八十七年四月之維拉總統夫人及農業部長施農華(Avito Jose Da SILVA)等二批。

 七、我國與中非關係:

(一)一般關係:民國八十年我與中非第三度建交後,雙方隨即互設大使館。我並續派醫療團及農技團提供援助。雙方曾簽訂協定,成立混合委員會,共謀加強今後合作具體方案。惟自八十五年四月起,因中非軍、公人員要求政府發放欠薪未獲回應,引發連續兵變,政、經情勢不穩,需賴聯合國所支持之維和部隊維持安定,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中共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秦華孫,以安理會十一月份輪值主席身分,率團赴中非藉查訪非洲維和部隊任務執行情形,進行破壞我與中非關係。外交部曾電飭駐館隨時掌握情勢演變,並提醒中非政府與中共之接觸,不得損及與我國之關係,惟中非仍於八十七年元月廿七日與中共建交,我遂於同日宣布中止與中非之外交關係。
(二)經貿關係:鑒於中非交通建設落後、運費昂貴,不利對外貿易之進行,國際收支全賴外援挹注,雙方幾無貿易可言,民國八十七年我自中非輸入一千一百三十七萬五千六百零七美元,對中非輸出五萬八千一百七十四美元。
(三)技術合作:八十七年一月廿九日,我與中非斷交後,我駐中非農技團及醫療團相繼撤出,終止兩國間之技術合作。

 八、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

(一)一般關係:布吉納法索(原名上伏塔Haute Volta)獨立後,我於民國五十年與該國建交,六十二年九月中止外交關係;迄八十三年恢復邦交,隨即互設大使館,我並派遣農技團及醫療團前往協助該國農業、醫療方面之發展。八十七年二月,外交部胡部長志強率團訪布,會晤布國總統、總理、國務部長及外長;同年六月,外交部胡部長志強赴布京瓦加杜古參加由布國主辦之「非洲團結組織」第卅四屆元首高峰會開幕典禮,布總統龔保雷在該高峰會中獲選出任「非洲團結組織」輪值主席;同年十月,布總統龔保雷率團第三度訪華,並參加我國慶慶典活動,訪華期間,中、布兩國外交部長簽署「相互促進暨保障投資協定」及「有關核發外交、公務暨普通護照人士簽證協定」;同年十二月,國家安全會議丁秘書長懋時以總統特使身分率團參加布總統龔保雷連任就職典禮。
(二)經貿關係:布國以農立國,主要出口產品為畜產及棉花。八十七年三月我在布京第二度舉辦台灣產品展,獲布國商業界及人民熱烈迴響。同年十一月我外貿協會率台灣廠商參加在布京舉行之「第六屆瓦加杜古國際手工藝展」,成果豐碩。
(三)技術合作:我駐布吉納法索農技團於八十三年正式成立,我與布國政府於八十四年簽署農業技術合作協定,現有團員十二人,主要任務為開墾那干貝河右岸一千公頃水稻田,以協助布國稻米生產,使稻米增產量於五年後達到每年三萬公噸,另協助姑河墾區稻種更新,改良耕作技術,以提高稻米產量,並指導農民種植蔬菜。我於八十三年成立駐布吉納法索醫療團,並於八十五年簽署醫療技術合作協定議定書,現有團員五人,負責支援位於布國第三大城古都古(Koudougou)友誼醫院之門診及住院工作。
  八十七年十月我應布國政府之請,派遣造林專家及土壤專家各乙名前往考察布國「土地防禦線」之造林計畫,並同意提供進一步協助;另布國係非洲重要產棉國,我方將積極促成兩國棉紡產業之合作及策略聯盟。
(四)政要互訪:八十七年五月衛生部長杜維治訪華,同行尚有布京瓦加杜古市長龔褒磊(Simon COMPAORE)夫婦參加台北市政府主辦之「世界首都論壇」;七月環境暨水利國務部長狄亞羅(Salif DIALLO)偕總統經濟顧問龔寶磊(Francois COMPAORE)訪華;十二月外交部秘書長舍勉(SERME)訪華。

 九、我國與塞內加爾關係:

(一)一般關係:八十五年元月三日我與塞內加爾恢復邦交,兩國外交部長並於復交同時簽署醫療合作協定。我駐塞內加爾大使館於同年元月十二日設立,復交後首任駐塞內加爾杜大使筑生於二月廿日抵任。八十七年十月間,塞內加爾共和國駐華大使館正式設立,復交後首任駐華大使為康恩(Ahmed Tijane KANE)。
(二)經貿關係:八十七年三月塞內加爾漁業部與Sencomane顧問公司在達卡合辦第一屆西非漁工業展,我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偕鮪魚船東、造船、網具及船務代理等相關業者赴塞考察;八月鮪魚公會陳主委文西所屬三艘漁船首泊達卡港,停留一個月整補維修;十一月塞內加爾運輸公會亞洲辦事處在台成立;十一月廿五日至十二月七日,我國內十餘家廠商組團參加塞國外貿中心舉辦之第十三屆達卡國際商展。
(三)技術合作:中、塞復交時,我允諾協助塞國發展稻作,以達成糧食增產目標。爰於八十五年七月間成立駐塞農技團,其工作項目為稻作增產、吳郭魚及牡蠣養殖以及園藝、蔬菜發展等。雙方另於八十六年三月簽署政府間醫療合作協定,我承諾每年提供醫療援助金予塞國政府,用以加聘當地人員及聘僱外國醫事人員,採購醫療器材及藥品,派遣醫事人員赴國外深造。八十六年二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處郭副處長慶老率我漁業考察團一行五人赴塞內加爾等三國考察,八月,我赴西非漁業技術合作考察團一行四人赴塞考察,雙邊漁業合作關係日趨密切;十月,塞國總理狄安(Habib THIAM)訪華,請我協助推廣蘆筍栽培,目前已獲初步成果。八十七年十二月我同意增派乙名水產養殖專家赴塞國北部進行協助及推廣。八十七年十一月我派遣評估團赴塞國規畫「協助塞國發展中小企業技術合作計畫」,俾協助該國中小企業之發展。
(四)政要互訪:1、出國訪問:八十七年元月外交部胡部長志強訪塞,並主持非洲地區工作會報;七月我國蘇文慶室內樂團赴塞內加爾演出;板橋南區扶輪社捐贈塞北聖路易地區人民渡船乙艘,十二月組訪問團一行七人赴塞實地參觀;十二月國安會丁秘書長懋時以總統特使身分訪塞,期間晉見塞總統並拜會塞總理及外長。2、外賓來訪:八十七年三月塞國達卡科學園區執行長巴斯(Ibrahuma BASSE)來華訪問;六月外交部部長辦公室主任狄亞德(Cherif DIAITE)來華督辦大使館設館事宜;七月塞國國家檔案局長巴耶(Saliou MBAYE)來華訪問;八月塞內加爾女籃隊一行十八人應邀來華參加於台北舉行之瓊斯杯女籃賽。

 十、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

(一)一般關係: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原為葡萄牙殖民地,位於非洲西海岸幾內亞灣之大西洋島國,鄰近赤道,全國總面積約九百六十四平方公里,人口約十四萬,一九七五年七月十二日獨立,同年即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聖國對外雖採不結盟政策,惟過去極為親近共產主義陣營,近年來,聖國對外接觸逐步轉向美國等西方國家,並與歐聯會員國之政經關係極為密切。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六日,聖國主動與我建立正式外交關係,雙方政府在台北簽署建交協定、備忘錄及醫療合作協定;我於同月二十四日正式設立大使館,由駐布吉納法索龔大使政定兼駐聖國首任大使,八十七年十月,我派遣向大使延專使聖國。中、聖建交後,中共曾以利誘、脅迫之手段,煽動聖國反對派抵制我國,一度困擾兩國關係之推動,惟經我方積極運作,已化解中共之阻撓與破壞,中共於同年七月十一日宣布與聖國中止外交關係。中、聖兩國間各項合作計畫已次第開展。
(二)經貿關係:民國八十七年我國出口至聖國之貿易額計三萬二千五百八十三美元,自聖國進口額十一萬七千三百二十二美元。
(三)技術合作:聖國係以農業、畜牧及漁業立國,目前正接受歐聯援助,進行農業改善計畫;醫療方面亦極度缺乏醫師及藥品,我除已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起正式派遣醫療團常駐聖國提供醫療診療服務外,並預定於民國八十八年元月於聖國正式成立技術團,以積極協助聖國提升農漁牧業生產技術與產能,期以改善聖國人民生活。
(四)政要互訪:八十七年二月間我外交部胡部長志強訪問聖多美;八十七年六月中旬聖國總統陀沃達伉儷訪華。

 十一、我國與查德關係:

(一)一般關係:查德係前法屬赤道非洲獨立四國中位置最北、面積最大、人口最多之國家。一九六○年八月十一日獨立,一九六二年一月與我建立外交關係;一九七二年十一月承認中共,並與我中止外交關係。一九九六年六月卅日,德比總統(Idriss DEBY)當選首任民選總統,任期五年,八月組成新政府,一九九七年三月完成國會大選,德比總統所領導之「愛國拯救運動」(NPS)獲過半數國會席次,同年八月十二日,外長阿納夫(Mahamat Saleh ANNADIF)來華,與我外交部章部長孝嚴在台北簽署復交聯合公報及醫療合作、經濟暨技術合作綱領兩項協定,兩國恢復全面外交關係,並立即展開醫療、農技與機械技術、興建道路造橋等合作計畫。中共則於八月十五日宣布與查德斷交,並中止一切合作計畫。目前兩國相互設有大使館,負責增進兩國合作關係及促進雙邊交流。
(二)經貿關係:查德地處內陸,氣候濕熱,天然資源豐富,多未有效開發。查德大多數勞動人口從事農作及游牧工作,且工商業規模甚小,境內石油蘊藏量可觀,蘊藏地點集中在南部,預計公元兩千零一年起,每年可出口一千萬噸以上原油。我與查德素有貿易往來,依據統計,民國八十七年查德自我國進口僅二千七百二十四美元,惟對我出口金額達三百七十萬七千八百九十美元,對我出口產品以棉花為主,惟屬透過第三國之間接貿易。
(三)技術合作:中查復交後,我立即依據雙方所簽醫療合作協定,於八十六年八月派遣五名醫療人員進駐查京恩加美納自由醫院,展開醫援工作。我駐查農技團先遣人員於八十七年三月間抵查設團,中查雙方並於同年十月十二日在查京簽署「中查兩國政府間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我方目前派遣由十人組成之農業技術團,協助查德政府發展稻米與蔬菜作物,以增加農業產量。
(四)政要互訪:1、出國訪問:八十七年二月外交部胡部長訪查德曾晉見德比總統、總理及查德高層官員。2、外賓來訪:八十七年十一月查德拿舒(Guelengdouksia Ouaidou NASSOUR)總理率團來訪。

 十二、我國與模里西斯關係:

  民國七十三年九月我在模京設立「中華民國商務代表團」。模國亦於七十七年三月在台北設立「模里西斯外銷發展投資局駐華辦事處」,負責促進我國人赴模國投資事宜。惟因業績有限,該處已於一九九二年年底裁撤。模國為我遠洋漁業基地。我漁船進入模國港口維修、補給已有十餘年歷史。在模國華僑約有三萬人。台商在模國投資甚少。八十七年中模貿易額僅二十三萬四千六百零九美元。其中我對模出口值為二十一萬一千零六美元,進口值為二萬三千六百零三美元。

 十三、我國與馬達加斯加關係:

  我在馬達加斯加原設有總領事館,一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獨立後即與我建交,我總領事館亦升格為大使館。一九七二年馬國軍政府宣布承認中共,我乃與馬國中止邦交。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七日,我在馬京設立「中華民國特別代表團」,負責促進中馬兩國經濟、貿易、文化、科技、觀光等方面之合作與交流,我國代表團除具商務、領務功能並享有外交優遇外,並可直接與馬國政府辦理交涉,惟一九九八年九月九日馬內閣會議中片面宣布廢止中馬「特別協議」,馬總統至今並未正式批准。目前我旅馬國華僑約二萬人,其中老僑約一萬八千人,新僑約二千人。馬國農、漁、礦資源豐富,交通地理位置適中,一九九八年雙邊貿易額為九百八十二萬五千四百九十七美元。除八十六年元月副總理阿坎姆(Mohajy ACKRAM)夫婦應世盟邀請訪華外,雙方並無官式互訪。

 十四、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

(一)一般關係:奈國是非洲經濟強國之一,盛產石油及其他礦產,一九七一年與中共建交。我為發展與奈國關係,於八十年十一月與奈方簽署備忘錄,兩國同意互設冠有國號並可兼辦領務之商務代表團,建立官方正式往來管道,八十年四月我在奈京設「中華民國商務代表團」;奈國政府亦於次年在台北設立「奈及利亞駐華商務辦事處」。我為協助奈國開發卡拉巴加工出口區,又於八十二年八月在卡拉巴設總領事館,並鼓勵我國廠商赴奈投資,惟因奈國政局不穩、治安日益惡化,迄今無任何我國廠商赴卡拉巴投資,我外交部乃基於政府行政革新、力行精簡人事及組織政策,於八十六年九月十二日關閉駐卡拉巴總領事館。
(二)經貿關係:民國八十三年中奈雙方在台北簽署「中奈投資促進保障協定」及「中奈加工出口區經濟合作協定」。我國對奈主要輸出品為胺基化合物、機車及汽車零配件,我國自奈主要輸入品為橡膠、山羊皮革及木材;民國八十七年我自奈國輸入約五億二千六百萬美元,對奈國輸出約二億一千三百四十五萬一千五百零五美元。

 十五、我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前薩伊)關係:

  我於民國八十年六月十日與薩伊簽訂「相互設處特別協議」,九月我在薩京金夏沙設立「中華民國代表團」,享有外交特權,並辦理領事業務。一九九七年五月,薩伊叛軍攻入金夏沙,改國號為「剛果民主共和國」。八十七年七月下旬剛果圖西族軍人叛變,剛國再度陷入內戰,由於首都情勢一度危急,外交部乃於八月中旬緊急撤離人員,嗣因剛果內戰情勢持續不靖,中、剛兩國實質關係無法推動,外交部於十月下旬決定短期內不復派團。民國八十七年我對剛果(金夏沙)出口二百八十六萬四百二十四美元,自剛果輸入一百二十二萬一千一百六十八美元。

 十六、我國與安哥拉關係:

  安哥拉於一九七五年脫離葡萄牙獨立,隨即陷入長達十六年之內戰。一九九二年,安國舉行總統及國會議員選舉,我為發展與安哥拉關係,於民國八十一年三月簽署「聯合聲明」及「特別協定」,並於九月正式在安京魯安達設置「中華民國駐安哥拉特別代表團」,與安國各部會均有往來,行文以節略方式作業,雙方逐漸展開交流。未幾安國內亂再起,迄一九九七年,安盟軍隊由聯合國和平軍監督,整編歸併政府軍,惟因進度遲緩,安國政局穩定與否仍待觀察。由於中共係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對聯合國和平軍之派遣及安國和平協議之監督執行具重大影響力,故安國受制於中共頗多。惟倘安國政局能趨於穩定,我與安國加強關係之機會將有可為。安國地大物博,資源豐富,頗值我國爭取。兩國經貿往來尚稱密切,民國八十七年,安國對我出口總額約三億一千五百五十三萬九千五百九十七美元,自我進口總額約四百五十四萬三千三百七十一美元。

參、結語

  鑒於非洲國家於共產集團瓦解後,逐步實行民主化,為我目前開拓外交空間最有利之地區。自民國七十九年以來,我新增之十一個邦交國,除尼加拉瓜、馬紹爾群島及馬其頓共和國外,均為非洲國家;中共為打壓我對非洲工作之成效,近年來除加強其金援外交,利誘非洲國家外,大批政要亦密集往訪,藉以鞏固其本身地盤,更多方蠱惑我友邦,以遂行其壓縮我在非洲外交空間之陰謀,益增我對非洲工作之困難。
  為鞏固我與非洲友邦之邦誼,突破中共在非洲地區對我之打壓,外交部近年來積極安排我高層官員往訪,外交部胡部長志強更親自於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密集訪問史瓦濟蘭、馬拉威,分別晉見史瓦濟蘭國王恩史瓦帝三世及馬拉威總統莫魯士。同年九月國家安全會議丁秘書長懋時以總統特使身分率工商訪問團及蘭陽舞蹈團,參加史瓦濟蘭獨立三十週年暨史王三十華誕慶祝活動,並順訪馬拉威,獲兩國政府之隆重接待與人民之熱烈歡迎,並宣慰史馬二國之僑胞與駐館及各技術團工作人員。國家安全會議丁秘書長懋時伉儷嗣於同年十二月奉 總統指派以特使身分赴布吉納法索參加布國龔保雷總統就職典禮,並順道以特使身分訪問塞內加爾,受到兩國元首親自熱列接待。
  非洲地區天然資源豐富,極具開發價值,非洲友邦除盼我提供技術援助外,亦渴望我協助各該國發展經濟、創造就業,因此鼓勵工商企業界前往投資及加強經貿交流,以協助非洲友邦開發建設,應為今後拓展我與非洲地區關係之最佳策略。
  對非洲友邦之技術援助,為我行之多年、最具經驗及成效之合作項目。不僅嘉惠非洲人民,並受國際間普遍之肯定。值此非洲國家民主化方興未艾,民意逐漸伸張之際,我似宜將「強化技術合作、紮根友邦民間、善盡國際義務、爭取國際認同」定位為「技援外交」之重要目標,並提供適當之人力及經費協助。
  一年來我對非洲工作之努力與成果,足以證明開展我與非洲地區國家之關係,尚有極大之空間與潛力,絕非中共蠻橫行徑所能壓制;經由凝聚全民共識,結合所有力量,善用國家資源,發揮人饑己饑、人溺己溺之精神,則不僅有助於開拓我與非洲地區國家之關係,亦必有利於我活躍於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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