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國際組織司

公布日期:96/09/20
  • 時間:96年9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 主持人:新聞文化司王司長建業
  • 列席者:國際組織司徐副司長儷文
  • 地點:外交部1樓新聞中心

※外交部發言人新聞文化司王司長建業報告:
第62屆聯大總務委員會於美東時間9月19日上午10時開議,約於10點40分討論友邦為我所提之「入會案」,討論我案總計歷時約1小時。會中主席主動提出以「二對二辯論」方式討論我案,我友邦帛琉旋以總務委員會成員國身份,引用「聯大議事規則」第43條反對此種限制發言的討論方式,並要求開放所有擬參與討論的國家自由發言,友邦甘比亞、宏都拉斯常任代表發言支持帛琉立場,反對以「二對二辯論」方式處理我案,總務委員會其他成員國亦紛紛發言表達立場;嗣主席裁示就我案討論方式進行表決,結果以3國反對(帛琉、甘比亞、宏都拉斯)、24國贊成(巴哈馬、貝南、波札那、中國、塞普勒斯、剛果民主共和國、埃及、法國、冰島、伊拉克、模里西斯、俄羅斯、斯里蘭卡、土耳其、土庫曼、英國、美國、烏拉圭、塞內加爾、芬蘭、牙買加、蘇丹、馬來西亞、摩爾多瓦)通過主席的提議,裁定以「二對二辯論」方式處理我案。
參與「二對二辯論」四國的發言順序為:聖文森、索羅門群島、中國、埃及。
雙方辯論完畢後,甘比亞再度以總務委員會成員國身份發言,此時中國提出程序問題,甘國發言隨即遭主席制止。最後會議主席逕行裁定因總務委員會無共識,故不建議將我「入會案」相關提案列入本屆聯大正式議程。
本年是我首次以台灣名義推動入聯案,難度自高於以往,我對於總務委員會處理我案的結果,雖表遺憾、但不意外。中國雖在總務委員會中全力動員打壓台灣,但會場外的新聞媒體仍對我案進展頗為關切,可見我案本年已達到相當的宣示效果。
總務委員會成員中我友邦甘比亞、帛琉、宏都拉斯以及為我作「二對二辯論」的聖文森、索羅門群島在會中積極為我發聲執言,完整闡述我方立場及訴求;此外,我多名友邦常任代表也登記發言,惟受限於發言國家數目的規定而無法在會中發言助我。總計昨日總務委員會中,共有我5友邦為我執言,相信友邦在本屆聯大其他各場合將繼續積極以各種方式助我。
對昨日在聯大總務委員會中為我發言的友邦及原擬在會中為我執言卻無機會發言的友邦,本部在此表示感謝。
※本部發言人新聞文化司王司長建業答詢:
一、請問本年我國在聯合國的推案動作是否在總務委員會擋下我提案後即結束?我友邦是否有其他後續動作幫助我入聯案?(民視許仲江先生)
答:
(一)除了總務委員會外,友邦還可以在其他場合為我案發言,例如:我們會透過第62屆聯合國大會的機制,以友邦為我發言的方式,來支持本案。
(二)加入聯合國是一個長期的工作,昨天總務委員會所討論的就是「是否將我提案納入聯合國大會議程」。總務委員會雖已決議不將我案納入正式議程,但在第62屆聯合國大會召開期間的其他發言場合,我友邦還是有機會表達對我案的支持。
二、今年政府投入相當多資源進行入聯宣傳,但與以往相較,今年的推案工作並無明顯進步,請說明原因。(APTN賴魯慈先生)
答:
(一)針對你提到推案工作無明顯進步,我們並不認同。事實上,我國自1993年起推案迄今已15年,以往我國並非以新會員加入聯合國的方式來提案。與往年相較,今年的推案屬高難度,政治性較強,受到國際間的關注程度相對亦較多。以往我們均請友邦以「希望國際社會考慮、注意、重視台灣2,300萬人民在聯合國沒有代表權的事實」的委婉語氣,將我案提交總務委員會並獲得討論;今年我此一高度政治性的「新會員案」經友邦提交總務委員會,依舊在聯大總務委員會中獲得討論的機會,誠屬不易。
(二)本年我案不僅在國內受到相當關注,更受到國際社會高度重視及關切。外交部作為推案單位之一,事前除瞭解推案的困難,也進行過相關的評估及研析。昨天總務委員會討論的結果雖非全然屬意料之外,但參與聯合國這條路必須繼續不斷、鍥而不捨、再接再厲地進行。
三、據傳本次入聯案的宣傳費用頗高,例如在紐約「二報一刊」一天的宣傳費就高達一千萬元,請問相關費用是由外交部支付或由其它管道募得?(東森新聞馬瑋國小姐)
答:政府有相關的分工,上述文宣費用非由外交部負責。
四、請問台灣的邦交國是否均出席昨日的聯大總務委員會?會中有幾個友邦投贊成票?據傳中國代表曾表示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支持「一中原則」,所以台灣的提案是沒有希望的,對此您有何評論?(路透社詹寧思先生)
答:
(一)我想你指的是昨天聯大總務委員會中針對是否將我案納入聯大議程的投票及討論情況。昨日聯大總務委員會針對是否對我案採取「二對二辯論」方式進行表決。總務委員會中28個國家(包括我3友邦),除主席未投票外,24國贊成3國反對,我3友邦投票反對以「二對二辯論」方式處理我案,支持者都是中共邦交國,此一情形反映政治現實。
(二)我們不同意「大多數國家皆認同中國」的說法。聯合國的成員不論國家的大小,其權利是平等的。台灣的24個邦交國中,除教廷外,其餘 23國均是聯合國的正式會員,今年共有16個友邦連署支持我入聯案,這表示我邦交國對台灣無法加入聯合國的情況感到不公平,且願挺身而出,由此事實可知,並非所有聯合國會員均認同所謂「一個中國」。
五、此次政府投注相當多的精力及預算推動我入聯案,獲得國際媒體熱烈迴響,惜仍未被列入議程,因此有外國媒體建議,台灣可循北韓模式考慮發展核武,以獲得國際更多的關注,外交部對此有何看法?(Taipei Times柯淑齡小姐)
答:發展核武與我申請入聯兩事並不相干。針對核武發展,台灣的一貫立場是「不製造、不儲藏、不運輸」,核能僅為和平用途。目前我雖非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的成員,但台灣一向遵守相關規範。如果有人建議台灣考慮發展核武,以「麻煩製造者」(trouble maker)的訴求來吸引國際關注,這是台灣從不考慮的選項。
六、請問下一步我申請加入聯合國的策略?例如有學者提出向國際法庭提告,請問外交部有何想法(中天張知萱小姐)
答:本部會針對所有策略的利弊得失加以分析,會適時提出適當的建議做法,目前本部並未將向國際法庭(ICJ)提告列為爭取入聯的優先考量的方案,而仍以透過聯合國的相關議事程序及規則向該組織主張台灣有權入聯。
七、請問本次申請入聯案失敗的原因是單純來自中國的阻撓或者有其他因素?(APTN賴魯慈先生)
答:本年是我首次以台灣名義以及新會員身份申請入聯,引起國際關注。陳總統曾於七月間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後潘基文援引2758號決議文不受理該函。期間幾經折衝,前(18)日潘基文針對我案發言,其重點有二:(一)在法律上,台灣入會案是不可能被接受的;(二) 他注意到一些國家已經提出在總務委員會中討論台灣入會申請案。大家對照潘基文先後發言,可以發現其中微妙的變化。既然我入會申請案是一正當提案,任何微妙的變化,那怕是微小變化,我方都會密切關注。